书城历史这样读资治通鉴(第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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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将相和?

周赧王三十六年(公元前279年)

赵王归国,以蔺相如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

廉颇曰:“我为赵将,有攻城野战之功。蔺相如素贱人,徒以口舌而位居我上。吾羞,不忍为之下!”宣言曰:“我见相如,必辱之!”相如闻之,不肯与会;每朝,常称病,不欲争列。出而望见,辄引车避匿。其舍人皆以为耻。相如曰:“子视廉将军孰与秦王?”曰:“不若。”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顾吾念之,强秦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今两虎共斗,其势不俱生。吾所以为此者,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闻之,肉袒负荆至门谢罪,遂为刎颈之交。

这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将相和。京剧有《将相和》,常在喜庆节日上演。今有名伶于魁智、杨赤分饰蔺相如、廉颇,在电视上看过,唱念俱佳。“和”是团结,中国表面上喜欢“和”,嚷嚷得巨响,而实际上中国人最擅长的是争,争名争利争待遇争各种名额争着上公共汽车乃至争时间抢红灯。大概是生活空间狭窄和生活资源素来匮乏所致,彼先来则有,我后来则无,奋勇争先成了中国人的民族性格。

不争就会吃亏,而争之则多生纠纷与冲突。所以,中国文化的另一面是劝人知足,鼓励让,让有先后,先让后不让,也达不到和的目标,而且极易使先让者从心理上认为,让不仅不能达到“和”的境界,而且显得自己怯弱。所以,得理而先让人是美德,别人先让而不乘势继续争抢,也退让,则更需要提倡。

廉颇、蔺相如的故事完整地演绎了蔺相如可不让而让,廉颇可继续争而不争,终于达到“和”的境界。所以,“将相和”在中国人的语境里,是妥善处理争执双方利益的范例。从这个范例我们看到:一、所争的利益被搁置起来了,蔺相如到底该不该位居廉颇之上,廉颇发动的争有没有道理,也就是,赵王把一时“口舌之功”居于平素“攻城野战之功”之上,到底对不对?不予讨论。二、具体的利益权属模糊了,你退一步,我退一步,“两步之宽”就归公了,国家的利益比个人的利益重要,个人利益未厘清就干脆划归到国家利益中来。三、达到的“和”不是争执双方利益归属的清晰,而是双方道德的容让。反命题是,谁死守着个人利益不放,不管这利益到底归谁,不让就面临着道德的审判。这就是中国在处理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时,经常暗合的逻辑,以公众(以国家、党、广大群众等为名义)的利益模糊是非,进而剥夺个人的利益。目的是“和”而不是“真”,用模糊的道德方式而不是清晰的契约方式。

在“将相和”作为范例的社会里,事实的判断不重要了,关键是忍让。不忍让,不管你争得的利益是不是真正应该属于自己,都先要面临道德的评判,都会危及公众的利益。别人加塞儿抢在你前面上车,你如果和他争,其他人的反应首先是你们吵架不对,吵架影响了大家,危害了公共利益。

按照道德的方式解决问题了,但我们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赵王的任命是不公平的,蔺相如并不应该得到比廉颇更高的位置,廉颇认为不公,但面对赵王宠信蔺相如,他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通过当面羞辱蔺相如的方式去争。如果采取第二种方式,他必须先承担没有风度的批评,冒着让赵王嫌恶的风险。这时,任何人替廉颇讲公道话都面临同样的尴尬局面,直至排除到权力中心之外。

蔺相如则得了便宜卖乖,故意避让,廉颇此时能做什么呢?他要么被舆论、道德和赵王厌恶下去,要么只能负荆请罪,把屈辱留在心里。如此看来,将相和,也就那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