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时,山东吉县因为交通便利,贸易很兴旺。每当初五、十三的时候,集市上的人总是络绎不绝。
一天,一个外来客商在集市卖完东西后,就牵着小毛驴到一家饭店吃东西,小毛驴也就拴在了小店外边。但是等他出来的时候,毛驴却不见了,只留下拴驴的半截绳子。他在街上到处寻找,直到晚上也没有找到,所以只好在吉县住了一晚。第二天,商人向县官孙兴报案。孙兴接到案子后,就命令衙役在主要街口张贴告示,告诫偷驴的人赶紧把驴还给商人。张贴第一天没有任何动静,第二天,孙兴让衙役把告示贴满了大街小巷。偷驴的人看到风声越来越紧,就在晚上偷偷把驴放到了街上。清晨商人在街上看到自己的毛驴,很高兴,但是驴身上的驴鞍却不见了。商人又把此事告诉了县官,县官说:“现在驴都已经找到了,那就是有线索了,驴鞍也一定能找到。”
果然,县官孙兴利用驴帮助商人找到了驴鞍。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县官孙兴是如何利用驴找到驴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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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让驴找到偷驴贼的家就可以,如何找呢?思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