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诚说的买房第一是地段,第二是地段,第三还是地段,是至理名言。笔者2003年年底在北京东五环外的朝阳通州交界处购得一房,单价4900元;当时东三环、东四环间的西大望路一小区,单价也才6300元。到2009年底,笔者的房子单价可售14000元,是原价的2.86倍;而西大望路该小区的房价已达24000元以上,是原来的3.81倍!
因此,如果在经济实力许可的条件下,坚守“地段说”应该成为购房的不二法门。据说香港就有那样的投资者,一生以“一套房投资”为业。先在中心地段买了房住下,等它涨上去了,卖掉,再在房价较低的次中心买房住下;等次中心的房价再涨上去,再卖掉,在更偏远一点的地方再买房。如此这般,无穷尽也。
但是,有时为了和时间赛跑,在资金实力不逮的时候就有必要做出妥协和让步:先在自己买得起的、相对不那么中心的地段买房,等它升值了,再变现,然后回到城市中心购买自己喜欢的房子。
2007年12月底房价上一个高峰的时候,Z君在我和他一个从事房地产的朋友的鼓励下,在北京近郊花单价7550元买了一套85平方米的两居室,到2010年年初的时候,该房单价已超过17000元。他打算择机出货,然后回到城里买房居住。
虽然城里的房价涨幅比郊区的更高一些,但他这样一个反向操作,使他两年时间净增首付款93万余元,加上原来20%的首付款,总现金额可达106万余元,可以比较轻松地在城里买个两居室了。
这样一种反向操作,必须破除两个陈旧观念:
一是认定买房就一定要买来自己住。很多中国老百姓抱着一个陈旧的观念,认为买房是要住一辈子的,可以一次性到位甚至必须一步到位。现代社会发展这么快,人员流动这么频繁,不管是城市间的流动,还是城市内的单位流动,都可谓是朝夕之间的事,你有那么大的能耐,能够看穿一辈子,现在就能看到几十年都会在某一套房住一辈子吗?还有,将来等你事业更有成、收入更高,你难道不会换更好的房子住吗?不论从人的变化发展角度,还是从房地产区域变化发展的角度,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都是极其正常的甚至是基本的规律,你今天看中的所谓好房子、好区域,也许正处在它的巅峰时期,正在走下坡路也未可知呢。
你买一个房子,自己不住,租给别人住;然后自己再租一套别人的房子。有什么不可以呢?
第二个陈旧观念是:我就是不买郊区房,就是要等攒够钱才来买城里的房。
但是,现实很残酷,往往是你攒钱的速度远远比不上物价和房价上涨的速度!这可不是中国专利,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如此。
所以正确的方法是:要买房,就尽可能地早买,首付越低越好,月供越长越好,尽可能地利用银行的按揭贷款提前支取“未来收入”,为自己抵御通胀遮遮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