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谁妨碍我们更加富有
3069800000005

第5章 国有资产是政府对民众的信托责任

一、大政府是中国的历史传统

中国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对农耕文明的选择,国家需要提供公共产品的义务自古以来就相当重:对游牧民族的防御、兴修水利疏浚河道、赈济灾荒。别看君王们平日神气活现,一旦无力应对大灾大役,他们王朝的“气数”也就到头了。文学作品里常描述这样的景象,天灾使田地绝产,官府不仅不赈济反而变本加厉地收税,土豪劣绅趁机放出高利贷,奸商们则囤积粮食……其实,没有哪个君王愿意出现这种情况。颜渊早就说过:“自古及今,穷其下能不危者,未之有也。”“穷”就是走投无路的意思,百姓的要求不高,活命而已,如果活不下去当然要造反。总之,封建大帝国得以建立的根本原因就是提供农耕社会不可或缺的公共产品。一旦政府不能提供,它的合法性就被动摇了。

农耕文明要求社会秩序长期维持稳定。游牧民族只需牛羊“用一餐饭”的时间,而播种、收获一季庄稼的周期大约是六个月。要想取得更多的收成,还必须精耕细作、培养地力、兴修水利……三五十年的稳定时期都不嫌久。所以,封建“大政府”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就是社会安全、免受外族袭扰。清政府1840年败于鸦片战争,签下《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开上海、宁波、广州、厦门、福州五口,赔偿白银2000万两。此外还承认了“治外法权”、“最惠国待遇”。也就是说,清廷作为“大政府”已经无力维持一个安定、不受外族侵扰的社会环境。于是,满清政府的合法性迅速消逝,在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中其已经沦为“清妖”,真是“天之所弃,不过其纪”。

这些公共产品都是真金白银堆起来的,需要政府掌握大量的资源调配权。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均田地”,原因有二。首先是从社会的长治久安及人道出发,如果普通农民的田地向大户集中,失地农民就会越来越多。由于生产力低下,且绝大多数人以种地为生,没有土地的农民很容易成为流民、流寇。其次是从财政收入着想。中国从两千多年前就开始直接向自耕农抽税,但每家每户拥有田产的数量难于统计。进入21世纪,搞清每户有几套房还是个难题,更何况两千年前。故纳税一般以户为单位,且每户应缴税额难以随田产增减而调整。汉朝之初,规定每户授田百亩,税收相当于土地产出的十分之一。但经历若干代的土地兼并,大户名下地产有成千上万亩,小户只剩几亩活命田。而每户纳税的绝对数量很难做出相应的调整,底层农户往往主动或被动破产,投靠大户作佃农租种土地。两三百年后,土地越来越集中,王朝的税源却大幅萎缩,遇到较严重的天灾人祸就有可能倒台。于是,开国新君做的第一件事又是“均田地”。

中国几千年来社会形态的特征一直是大政府,扁平化社会,刻意打压豪强。全社会的剩余财富几乎都由政府调配。

二、国不以利为利

现代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失灵的领域就是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由此,政府的经济活动应严格限于以下五个方面:提供公共产品、矫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国民经济。《大学》中说:“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治国理念是古今相通的,先哲所论的“义”就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比如,民众教化、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居民福利、道路及水利设施等。所以,尽管由“大政府”调配社会资源是中国的政治传统,但历朝历代并不从中渔利。在市场经济时代,政府的责任更加明确:创造好的政治经济环境,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政府以税收为收入来源,经济繁荣、税款增加又使政府有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佳的服务,形成良性的循环。

国家直接控制企业,以国营企业的形式进行经济活动只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许多为战争服务或与之相关的企业由国家所有。英、法相对美国受战争的冲击更大,战后经济中的国有成分也更多。这是英、法经济与美国拉开距离的原因之一。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大力推行私有化,为英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新中国政权在经济基础非常弱的情况下为了国计民生和对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兴建并掌控了大批的国有企业。但政府直接掌控运营国有企业的情况已经从暂态发展为常态。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捉襟见肘、国有企业弊端尽显。经过改革开放,国家掌握的财富已达天文数字,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也摸清了经济运中的“门道”。在此背景下,全球金融危机又至,国进民退在局部成为潮流。

总之,政府直接控制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只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维护市场经济下的有效竞争与运营国有企业获得利润是矛盾的;某些领域关系国计民生,不应成为政府在这些行业垄断经营的理由;让税收成为政府的唯一收入来源还可以激励政府振兴经济,同时对政府编制、政府开支无节制的膨胀构成天然限制。

三、国有企业的“原罪”

首先,政府作为裁判员不应当让自己的“儿子”(国有企业)做运动员,否则难以在制度上保证公平。注入国营企业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国民,政府受托管理国有资产,有责任使之保值增值。但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政府享有的是剩余索取权——企业偿清一切债务后的剩余。商场如战场,胜败乃常事,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是必然有“剩余”的。政府如坐视国营企业在竞争中败北,则没有尽到信托责任。如果利用非市场手段使国营企业赢得竞争,则破坏了竞争环境,这也是失职、是对其他所有制企业——民企、外企极端的不公。所以,背负“原罪”的国有企业亏损不行、赢利也不好。中国石油、中国移动这些巨型央企不论业绩好坏都免不了被人诟病。

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企业经营所涉及的领域还存在大量的不规范行为,特别是信用的缺失严重侵害着社会的肌体。有学者呼吁以严刑峻法来树立社会公信,解决经济生活的种种问题。但这样做的前提是,政府从裁判员兼动运员的两难身份中解脱出来。只有这样,国有企业的不规范和失信行为才能得到公正处理。不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基础的严刑峻法岂不成了暴政?总之,政府的信托责任与其维持有效竞争的职能是相互矛盾的。除非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政府不应同时扮演这种两难角色。

其次,政府完成自身职能所需的资源如果只通过税收来获得,既可激励政府致力于繁荣经济以取得更多税收,也限制了政府开支及编制的膨胀与经济发展脱节。任何有机体都有获取物质和能量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本能。政府作为有机体也有获取资源滋养自身的本能,对它的激励和限制当然是必要的。商君曰:“利出一孔者,其国无乱”,对小民如此,对政府也一样。振兴经济、涵养税源应当是政府获得资源的唯一手段。如果政府通过能源、电信等垄断行业和土地拍卖轻易取得巨额收益,其所受激励和限制都将大打折扣。

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为补充的思路需要更正。所谓的主导已经越来越体现在垄断性行业,理由是这些行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家的经济命脉,需由政府直接控制。既然如此,这些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就应当以国计民生为己任,而不是去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实际情况刚好相反:电力、通信、石油等行业的暴利不仅损害了国民的利益,而且也影响了国家的整体利益。眼前的例子就是国有石油公司每年“狂赚”上千亿,却没有起到缓解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的作用。尽管这些行业为国家上缴了大量利税,但这只是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是与民争利的结果,是以损害宏观经济为代价的。更深的危害在于,为全社会树立了唯利是图的榜样。讲奉献、讲企业的社会责任,千言万语抵不住垄断企业的一次“悍然”涨价!国家越是与民争利,民众越是会唯利是图、严防死守。结果就像孟子说的“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

另外,社会经济活动是相互关联无法割裂的。被定位为补充的民营经济在夹缝中难以获得公平的生存、竞争和发展环境。比如,民营煤炭运输企业想做大做强就要有成本控制能力、要寻求与大的供应商和用户建立固定合作关系。但大煤矿是国有的、电厂是国有的、高速公路是国有的、加油站也是国有的,它怎么可能预算自己的成本和收益呢?

国有企业的大量存在本身就是对民企的“威慑”。钢材、水泥、玻璃、纸张供不应求,焦炭不够用,化肥不够撒时就鼓励“投资多元化”,对能耗、污染暂且不闻不问。等到供需矛盾得到缓解且国有企业布局完毕秣马厉兵、枕戈待旦之时,就要开始“淘汰落后产能”,清理“五小”、“新五小”、“新六小”、“十五小”了。比如,2000年起数千亿浙江民资涌入山西,租赁或收购中小煤矿,客观上为地方带来了大量资金,使非国有煤矿的规模、技术和安全水平有了大幅提高。如今又要将这些资本从煤矿清除,引导它们投向城市公交、燃气等公用设施。但谁能保证这次不是在“钓鱼”呢?如果一个人、一个企业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无能为力,还谈什么上进心、积极性?

实际上政府完全可以从这些行业中抽身出来,以裁判员的身份实行严格监管、维持公平竞争、杜绝暗箱操作和价格同盟。对油价、电价、水价、运价实行真正的价格听证。事关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如果胆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高悬于他们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将立即落下:公司没收、老板法办。中国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让企业卡住国家的脖子!俄罗斯的尤科斯是一家私有化并在美国上市的石油公司,对国家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但它的非分之想只能一败涂地,老板入狱、公司土崩瓦解。可见,尤科斯事件不是俄罗斯政府的教训,而是霍多尔科夫斯基们的教训。

四、国有资产:观念不应僵化

产权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和演化的。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群居原始人需共享所有可获得的资源才能生存下去,那时不可能有私有财产。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类有了创造更多财富的潜力。大锅饭式的原始共产主义难以给勤劳、智慧者有效的激励,私有财产的观念应运而生。经过几千年发展完善的产权概念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制度是人类文明的伟大成果,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石。

明晰产权的出发点是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充分结合及对劳动积极性的激励。私有财产之所以被奉为神圣在于人是有私欲的、生命是短暂的,应当让劳动者有权享受自己的劳动所得,才能激励他付出更多的劳动、发挥更大的创造力。对产权问题要结合社会再生产模式具体分析,在分析国有资产的产权问题时不要把它当做僵化的偶像。政府控制的资源是化私为公取之于民聚集起来的,政府开支则是化公为私造福民众、用之于民的过程。成熟的政府应当量出为入、用多少则取多少。我们国家几十年来穷怕了,国家领导人与平民百姓一样面对的是资源的匮乏和短缺,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成了事关政权稳定的头等大事。即使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第一代领导也并没有一味地提倡“增加国有资产”。1956年,毛泽东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检讨了1954年多收了70亿斤粮食的教训之后说:“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可见毛主席也是赞成保护劳动者积极性的,不是政府收得越多越好。遗憾的是,几十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于认为化私为公是天然正义的,化公为私是罪恶的。改革开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国家和社会都告别了短缺经济,而政府还按以前的惯性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2010年各项收入突破10万亿元,约占GDP的三分之一。除此之外,垄断行业的暴利和通过股市为国企筹集不必偿还的资金等与民争利的现象随处可见。庞大的国有资产就是这样逐步积累起来的。

财政开支需要之外聚敛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是政府背负的信托责任。保姆买菜用多少钱就向主人拿多少,这叫“量出为入”。如果每月需用的菜金是1000元,保姆却从主人那里拿了10000元,不仅要承担保管这笔资金的责任,还会受到质疑。政府管理的资产多了就要增加编制,可支配的钱多了自然要提高人员待遇、盖楼购车、搞政绩工程……家庭量入为出是正确的,而政府则应当量出为入。一个国家的经济资源在政府、企业、家庭各层面上的分配是随社会生产力变化而调整的。经济欠发达时将资源更多地集中于政府手中有利于“集中资源干大事”,这是“两弹一星”成功的关键所在。随着经济的日益繁荣财富的重心应当逐步向企业层面移动,政府只掌握完成职能所需的资源加上适量的储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面对与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的企业必须掌握尽可能多的资源,才能增加胜算。几十年以后,大批中国企业跻身世界前列、国民收入水涨船高,财富的重心将向民间、向家庭移动和沉淀。后工业化时代,居民家庭应当成为财富的重要聚集地,这对改善民生、促进内需、提高幸福感、稳定社会有诸多益处。看看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掌握着多少国有资产,大小公司拥有多少资产,亿万家庭藏有多少财富?既便这样,里根仍然认为政府过于庞大:“政府不能解决问题,政府本身才是问题之所在。”发生在中国的国退民进是顺应历史潮流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化公为私的过程,是政府将超过其完成职责所需的资源私有化的过程。一方面让这部分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使政府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完成应尽的责任,可惜这种趋势已发生逆转。《小雅》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中国人并不缺乏公共意识,功能强大而自身消耗极少的“小政府”自古就被爱戴。

神化国有资产,动辄以国有资产流失这个大帽子吓人是思想僵化的表现。有个典故:“楚王失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也。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亦曰人得之而已矣,何必楚乎?”楚王的想法是整个国家都是我的,何必计较财宝是存于宫廷还是流于民间。而孔子更为达观,拾弓者必是我们的同类,何必是楚国人!许多经济学家还不如封建帝王开明,如果他们做了楚王的幕僚肯定会大叫:“快找回大王的弓,严惩拾弓者,别让国王的资产流失。”资产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创造新的价值。国有资产的转移并不改变国家范围内用于创造价值的资产总量,只是调整了政府掌握的资源和民间掌握的资源比例、将来自于民间的资产返还民间。转移的目的是让资源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标准应当是谁能让资源创造出更多价值谁就可以取得资源的控制运营权。资产虽到了私人名下,但仍属于中国、属于我们这个社会,它衍生出的财富、增加的就业仍对国民经济起积极作用。国有资产来自于大众,转移给了善于运营管理的“小众”。资源的利用效益提高了、社会的经济增长了,大众、小众皆有所得有什么不好呢?

还有一点是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大公司决策失误将造成惨重损失,而一百家中小公司同时犯错误的概率是零。所以100家中型公司,比百倍于他们的一家超大公司稳健得多。所有的国营企业合起来就是一家超级大公司,而千千万万个私营企业家是不可能同时犯错误的!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是政府聚敛的、超出其职守的资产。过于庞大的国有资产加重了政府的信托责任,不利于政府精简编制、压缩开支,也不利于这部分资产的高效运营。国退民进就是将这部分资产转交民营企业运营,全民都将从资源利用效益的提高中受益。我们的国有资产观念不应再僵化下去。

五、改革的动力为什么会消退

新中国建立之后,我们仿效苏联搞大一统的计划经济。计划经济是一种全新的资源配置方式,诺大的中国成了一块试验田。事实已经证明它不是好的方式,更不幸的是,我们种试验田期间还经历了十年动乱。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经济实际上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局面如此危急,改革开放不仅成为多数高层的共识并迅速获得全体人民的热烈响应。正所谓穷则思变,不得不变。

而现在,我们感到改革的动力日渐消退。

首先是因为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个戏剧性的细节很说明问题:当年邓小平率团访美需要备用金,从全国才调集了5万美元。如今我国的外汇储备已近3万亿美元!穷则思变,富则思稳,这是改革动力消退的第一个原因。

其次,中国经济的PPP结构有着巨大的诱惑力。所谓PPP就是“公共与私人合伙”(Public Privat Partner)。如果经济结构里全部是公共部门,像20世纪70年代的人那样,大家只能一起过穷日子。如果全部是私营部门,就没有垄断部门的食利空间了。私营部门创造财富,国有垄断企业聚敛财富,这种合伙制的确诱人。既得利益集团,不仅不会追求改革现状,反而会全力维护。现今讨论改革动力消退已经没有多大意义,倒是应当追问改革的阻力何在。

再次,就是普通民众从改革中获得的边际效益越来越少。饿的要死的时候有口饭吃就满足了,没有比活命更大的边际效益了。吃饱之后,想吃得更好,就涉及心理平衡问题了。付出增加,收益会同步增加吗?新创造出来的财富,我分享到的份额是多少?解决不好这些问题,民众的积极性会受到很大影响。

最后,假借改革之名与民争利的行径不胜枚举。涨价、增税、以“清理整顿”名义维护国企垄断,这样的改革当然不受欢迎。

任何社会变革都存在动力问题,毛泽东、邓小平等伟人都是察觉了孕育在民众间的巨大动力,并适时加以引导。毛泽东在开国大典上高喊的“人民万岁”可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1978年推动改革的根本动力是“吃饭问题”。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仅有850万人口的河南安阳居然活活饿死100万人,相当于“南京大屠杀”的3倍!饥饿逼得各地承包风起云涌,但只要收成稍好、吃上几顿饱饭就又开始折腾“左”的那套东西。邓小平从根本上结束了政策上的摇摆,使承包合法化、制度化。

进入21世纪,绝大多数中国人已经解决了温饱。推动社会进一步前进需要新的动力。那就是劳动者努力成为中产阶层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