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喜欢看报纸。一天,她在报上看到了一则消息,说的是有女泳客裸体回更衣室取毛巾时,发现更衣室里有一位男服务员,于是她上告法院,获得了八千元的精神赔偿费。
丽莎对父母说:“这个女人也太贪心了。如果我去换衣服被男人看见了,我只要他赔我两千元就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