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外语1368个单词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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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上篇:为什么只需要1368个单词?(7)

当然,可以用很多方式表达同样的意思,我在这里指的是那种最能体现英语思维的方式。不是吹牛,就是英语专业的人,也未必能以很地道的方式说出这句话来。不信就试试!

答案在另一页,请一定要自己尝试了之后再看。

好的,这句我认为最能体现英语思维的表达方式是:

It takes two to make a baby.

连冠词a算上,一共七个单词。我们先不谈别的,你的表达比这个长吗?用的词多吗?

这句话一个小学生都能看懂,你的那句小学生能看懂吗?

我在学习英语者中做过测试,无论是高水平还是非常高的水平,流利还是非常流利,能够以这种方式表达出来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

这句话看上去虽然简单,却至少体现了三种典型的英语思维。

一是it的用法。

其实我们上学时都做过很多it句型的练习,但那是应试,一旦到了实战阶段,很多人就反应不过来了。在我们的培训中,it句型是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单独训练的。在我们的教学大纲中,它是有效地解决主语问题的方法之一。

二是take的用法。

take在口语中的战斗力实在太强了,相当于AK47步枪,而我们的学生基本上是把它当菜刀使。你要说it takes sometime to do something(花费某一时间做某事)我们的学生熟,但要说it takes two people to do something(让两个人做某事)估计连想都没想过。这就是把单词给学死了。

三是make的用法。

前面已经说过了,make这个词无所不能,“吃的、穿的、用的、住的,连人都可以make”就是这个意思。生孩子不就是“造人”吗?汉语中我们也天天说,为什么到了这儿就不会用了呢?

下面我再列出几个典型的句子来,让大家进一步体会两种语言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别。我先列出汉语来,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先表达一下,然后再对照参考答案看看有什么区别,如果你的表达和参考答案基本一致,恭喜你,你的英语已经很棒了,例如:

这个职位是配车的。

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

证据对他不利。

我昨天上班迟到了。

我的演讲被压缩到六分钟。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表达成这个样子:

There's a car for you if you get this job.

What did we just talk about?

The evidence doesn't benefit him.

I was late when I went to work yesterday.

My speech was reduced to six minutes.

而比较地道的表达应该是下面这样的:

A car goes with this job.

Where were we?

The evidence is against him.

I was late for work yesterday.

My speech was cut to six minutes.

大家比较一下,与自己的表达差距在哪里?其实,这里表达所用的词汇都非常简单,我们都很熟悉,只是我们就是想不到从这些角度,用这些词来表达,这就是思维的差别所造成的,与词汇量无关。

具体来说,以上五句话分别从五个方面体现了英语与汉语的差别:

一、汉语习惯以人做主语,英语经常会用物做主语;

二、汉语强调动作,英语强调方位;

三、汉语中的动词在英语中经常被介词来代替;

四、英语的语序是先说主谓后说其他成分,汉语经常把其他成分放在谓语前面;

五、英语口语中形象词汇用得比较多。

既然英语和汉语在思维模式上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别,那么掌握英语思维模式对我们学习这门语言的具体作用体现在哪里呢?主要是有三个方面:

第一,掌握英语思维模式可以让我们的英语说得更加地道。

以上几个例子都说明了这一点,与我们的表达相比,地道的英语用词更加形象、简洁,而我们的表达会多少显得拖沓。

第二,掌握英语思维可以避免中式英语。

所谓“中式英语”其实就是指在汉语的思维模式下说出来的英语,有很多都是从中文直接翻译过来所造成的。举例来说,我们要表达“别忘了把书还回去”,很多学习者就会想当然地表达为:

Don't forget to return the book back.

其实在这里back一词是多余的,因为return本身就是give back的意思,已经有了back的含义,就没有必要多此一举了。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不了解return这个词所内含的结构。英语中有大量类似的词,如dress,本身就是put on clothes的意思,所以你只要说dress up或者dress somebody就可以,没必要说成dress clothes。

再举个例子,你在教孩子打篮球,告诉他“把球扔进篮筐”,大多数学生会把它说成:

Throw the ball into the basket.

其他词都没问题,只有into这个词用错了,应该换成through。因为篮筐是空心的,球进去之后肯定还要出来,球只是穿过而已,所以只能是through而不是into。这个错误主要是受汉语的影响,另外,也是因为我们对英语中介词的用法掌握不够造成的。

第三,掌握英语思维是有效提升口语水平的前提

经常碰到一些英语已经说得很流利的人说想把英语说得和native speaker一样地道,但就是不得其法,或者说进步非常慢。主要原因在于:虽然他们的英语说得很流利,但大多数时候并没有按照英语的思维模式来组织语言;虽然能够沟通,但听上去会比较别扭,或者是比较吃力。比如说,工作中我们想说这样一句话:

我的提案描述了一个既能削减预算又能保持功能的方法。

这句话通常情况下会被表达成下面这个样子:

My proposal describes a way to cut the budget and keep the functions.

这样表达不能说不对,但是听上去会比较别扭,因为该强调的东西没有强调出来。如果用下面的句子表达出来,感觉就不一样了:

My proposal describes a way to cut the budget without losing the functions.

问题就在于,前者欠缺了一种典型的英语思维能力,就是转换角度,只是按照中文的习惯来表达。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keep something就是without losing something,虽然意思相近,但后者却能明显感觉到强调的语气。

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一类学员已经养成了自己的思维定式,想要改过来就会比较难。这就好比打乒乓球,因为小时候教的姿势不对——顺拐,长大了想改就比较难一些。就像我前面举过的关于“遗弃”这个词表达的例子,一直习惯了用abandon,就想不到用leave这个更简单的词了。

所以,我们一定要在学口语的初期就把思维方式掌握好,这就好比练武要练功,底子打好了,想练啥拳都可以。要是底子打不好,就像古话所说的,“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啊!

看来,学语言也有生活的哲理啊!

既然英语思维这么重要,那么我们就要想办法把它学会。回到R词汇表这个主题上来,最快学习英语思维的方式,就是首先学习并掌握表中的基础词汇。就因为它们是基础词汇,是最早一批发明的词汇,所以才最能体现英语思维的特点,这个我想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具体要如何通过基础词汇的学习来掌握典型的英语思维模式?请大家继续看下面的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