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管子评传
据《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页296):宣统元年(1909)梁37岁,“是年先生以意态萧索,生活困窘,专以读书著述为业。三月成《管子传》一书。四月着《财政原论》”。梁在“自序”里说,此书“述之得六万余言,作始于宣统纪元三月朔,旬有六日成”。
梁的写作主旨,依其“例言”所载,是“发明《管子》政术为主,其他杂事不备载。《管子》政术,以法治主义及经济政策为两大纲领,故论之特详;而特以东西新学说疏通证明之,使学者得融会之益。……本编所引原书正文而附旧注时,亦以己意训释之,或且奋臆校勘,凡使人易解,武断之诃,所不敢辞。”由此可知,梁把重点放在法治主义和经济政策上,以通俗的笔法和新式的例证来解说,并希望读者以理义为主,勿在校勘上和他计较。
《管子传》共13章98页,与经济相关的,是全书最长的第11章“管子之经济政策”,内分6节共43页(页50-93)。学界已有许多研究,对《管子》的各项经济见解,作了相当深入的析述,所以在将近一个世纪之后重读《管子传》,有时会觉得稍为老旧,但梁的文笔与论点,仍是《管子》学界所不能漠视的。本章的焦点不在解说《管子》内的各项经济主张,这些分析在胡寄窗(1962)、侯家驹(1985)、巫宝三(1989,1996)、赵守正(1989)内已有很完整的讨论;轻重术是《管子》的核心经济政策之一,杜正胜(1990)已作了很深刻的析述;梁对政府干预思想的态度与言论,是理解他对《管子》经济主张诠释的基本要素,杨宏雨(1997)对此已有很充分的探讨。
以这些前人的研究为基础,我的要点是分析梁如何通过诠释《管子》的经济主张,来表达他对中国经济政策的理念。也就是说,第一个重点放在梁的基本立场与见解,看他如何受到德国和日本“国民经济学派”的影响,因为这个学派和《管子》有个共同的理念,就是要把国家的经济资源和调控权集中在政府手里; 第二个重点是析述他如何诠释《管子》内的各项经济政策。本章的页码与标点,是根据《中国六大政治家》(台北:正中书局)内所收录的《管子传》与《王荆公》。文内与西洋经济思想史相关的论点,除非另有说明,基本上都可以在布劳格(Blaug,1997)内找到根据。
8.2基本立场
梁在第11章开宗明义指出,虽然后人视管子为大理财家,其实管子的着重点是在更高、更全面的层次上,是在所谓的“国民经济”,而非局限在财政问题上,因为国民经济发达后,国家的财政问题也就解决了。何谓国民经济?梁说“管子言为政之本,首在富民”,例如《治国》篇一开头就说:“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原因很清楚:一民贫则散亡不能禁,二民贫则教育不能施,三民贫则法令不能行。而民贫的原因有六点:
“一曰由生产之不饶,二曰由君上之掊克,三曰由豪强之兼并,四曰由习俗之侈靡,五曰由金融之凝滞,六曰由财货之外流。”(页52)
这是清晰有力的界定,把管子的关怀与思维简洁地勾勒出来。接下来他要界定何谓“国民经济”,但梁的论点甚有可议之处。“经济学之成为专门科学,自近代始也,前此非独吾国无之,即泰西亦无之(虽稍有一二,不成为科学)。自百余年前,英人有亚丹斯密者起,天下始翕然知此之为重;然斯密之言经济也,以个人为本位,不以国家为本位,故其学说之益于人国者虽不少,而弊亦随之。”(页52)
这段话的前半段基本上可以接受,但梁说斯密的经济学说以个人为本位,不以国家为本位,看起来好像斯密是个人经济主义论者,把个人的经济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其次,若这是不好的学说,何以会有“益于人国者虽不少”呢?梁对西洋经济思想史的理解不足,这不是他的专业不应苛责,但看过严复译斯密《原富》(1902,即《国富论》)的读者,心中难免置疑:斯密的书名表明是在追求国家之财富,何以梁又说是“以个人为本位,不以国家为本位”呢?
我们现在知道,斯密在1776年出版《国富论》时,正是英国重商主义盛行的时代。重商主义是16-18世纪,西欧诸国实行的经济政策之通称。这个名词其实不够精确,因为,葡、西、英、法、荷诸国的重商主义内涵各异,若用一个共通的现象来描述这个经济政策,那就是:国家通过(关税等)保护政策,经由工业生产和对外贸易,来累积国家财富的经济政策。国家的财富表现在贵重金属(金银)的数量上,所以要尽量争取贸易顺差,以累积金银(国家财富)。斯密之所以反对重商主义,是因为那套经济政策过度利用国家的角色,来干预经济的运作。其初始目标虽在增进全国的经济利益,但在保护政策的措施下,政府的功能犹如一只“看得见的脚”,在妨碍市场机能的自然运作。此外,这套干预、保护的经济政策:(1)明显地维护有政治权力和影响力的利益团体;(2)干涉私人部门经济活动的自由;(3)一味追求贸易顺差,引起贸易伙伴国的敌对;(4)为了在国际市场上获利,须有武力保护商业活动与殖民地,导致军事花费过巨;(5)因而使得英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减弱。
斯密在《国富论》的第4篇,主张让每个经济“体”自由行动,因为他们在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同时,会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调和,使全国的经济利益会比一只“看得见的脚”在干预时,来得有更长远、更高的经济利益。总之,斯密在《国富论》中所反对的,不是重商主义所追求的国富目标,而是反对在此项目标下,政府的干预过程与后果。他不是国家主义者,也不是大同世界主义者,他是个理性的国民经济利益维护者;他的经济政策,简约地说,就是减少干预的自由经济政策,基本的动机还是要维护英国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以上论点详见布劳格(1997) 第1、2章]
梁一方面对斯密的学说有上述的误解,另一方面又用不恰当的“进化论”,来说明国民经济必然优于斯密式的个人主义经济。他说:
“晚近数十年来,始有起而纠其偏匡其缺者,谓人类之欲望,嬗进无已时,而一人之身匪克备百工,非群萃州处通功易事,不足以互相给;故言经济者不能举个人而遗群。而群之进化,由家族而宗法而部落以达于今日之国家;国家者,群体之最尊者也。是故善言经济者,必合全国民而盈虚消长之,此国家经济学所为可贵也。此义也,直至最近二三十年间,始大昌于天下;然吾国有人焉,于二千年前导其先河者,则管子也。”(页52)
梁一直没说明他所谓的国民经济,是由哪些人、在哪些时代、在哪些国家提倡或实行过,而只说“直至最近二三十年间,始大昌于天下”,而这种政策管子在两千年前就主张过了。我们先看:(1)梁心目中的管子有哪些特殊的观点;(2)再从梁所提到的西洋经济学者,来判断他是受到哪些近代学说的影响;(3)进而对比管子和这些近代学者的见解,看他们所主张的国民经济是否有相同的内涵。
梁说:“要之,管子之言经济也,以一国为一经济单位,合君民上下皆为此经济单位中之一员,而各应分戮其力,以助一国经济之发达,而挟之以与他国竞。管子一切政治之妙用,皆基于是。”(页53)
《管子传》第11章第5节,提到“德国硕儒华克拿氏”三次,他的著作在19世纪末的日本甚有影响力。梁说华格纳的学说,在“最近二三十年间,始大昌于天下”,而他的财政观点,竟然与两千多年前的管子不谋而合:时间上隔了两千多年,地理上隔了几大洋,而基本论点竟然如此互通。梁在日本读了他的著作,兴奋之余以大气力用现代语言重新诠释管子,并借以论述:(1)若中国要迎头赶上“大昌于天下”的财政学说,其实不必外求,只要切实施行老祖宗的法宝即可;(2)借机表明他对德、日国民经济学派的认同,以及对英国斯密式的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不能认同。梁的这种立场并非单一现象,而是德、日、中这类在19世纪中末期尚处于发展阶段的国家,对经济霸权的英国有一种难以认同的倾向,原因如下:19世纪初期的德国和19世纪中后期的日本,经济结构上还是以农业为主,社会保守意识甚浓。《国富论》反对重商主义、提倡自由贸易的说法,在英国自有其社会因素和经济条件,以及文化思想上的支持,此书后来对1770-1870年自由经济的兴盛也有间接之功。但那套世界经济自由化的理论,只对英国有利,对工业较落后的德、美、义、俄、日诸国而言,因为在国际市场上无法与英国竞争,很自然地就兴起保护主义浪潮。其中以李斯特(Friedrich List,1789-1846)所提倡的“国民经济”最具代表性。
李斯特在《国民经济学体系》中明确指出:日耳曼诸邦的经济还停留在农业阶段,工业结构幼稚脆弱,在无法与外人竞争的情况下,如果又相信斯密等人的国际自由贸易说,则必因工业的倾覆而败亡。李斯特并非完全反对自由贸易,而是认为各国应据各自的经济状况调整政策,先顾虑“国家”的经济自立,然后再谈“世界”经济的共荣。他的经济政策分为三个阶段:(1)先鼓励国内自由贸易,使本国经济脱离原始落后的状态,先在农业上求进步与发展;(2)然后采取保护措施,协助本国幼稚工业、渔业、对外贸易的发展;(3)待国家经济达到某种成熟度时,再采国际之间的自由贸易政策。他认为当时的英国已在第三阶段,而德国和美国仍在第二阶段,所以他极力批评“英国恶毒与奸猾的商业政策”。英国在18世纪主张国际经济自由化,犹如重量级拳王主张拳赛不应依体重分级。中国当时的处境还在第一阶段,而《国富论》是斯密在英国处于第三阶段时期的著作,在学说上和时机上都不合乎20世纪初期的中国所需。以中国当时的“病情”,应该去找德国、日本等有过“同病”的医生,开出保护的药方才较合情理。
解说了梁为何在基本立场上认同德国的国民经济学派,接下来看他屡次引述的华格纳,在财政与经济学说上和《管子》有哪些相通之处,竟然会让梁这么有共鸣感。根据周宪文(1972)《西洋经济学者及其名著辞典》页1053-1055的介绍,华格纳是“德国经济学者、财政学者、统计学者。1835年3月25日生于Bayern的Erlangen。1853-1857年,在Gottingen及Heidelberg大学习法律学及国家学。1858年,Wien商学院成立,被聘为经济学及财政学教授。曾以各种身份参与货币、银行、金融及财政制度的改革工作。1863年转任Hamburg大学教授,1868年转任Freiburg大学教授,1870年转任柏林大学教授。……他还有下面许多主张:扩大扶助措施,缩小土地所有权,公平课税,设置产业法院以解决工人问题,提高劳工阶层的道德及宗教教养。国家不能听任个人自由行动,国家的活动不限于维持秩序,国防与保护自由及财产,更要保护老幼、妇女、残疾及工人;这是他下的结论。……正统学派经济学者认为财政学只是经济学的一分科,他予以独立而成一独立的学科,致被称为近代财政学的建设者。这可说是他的最大功业”。华格纳的代表作是《财政学》(Fi-nanzwissenschaft,1877-1901,4卷),“著者认为:国家是最重要的‘强制共同经济’,而系‘自由交换经济’的补充者与修正者。换言之,国家一方面是权力与法律的维护者,它维持对外防卫与对内秩序,另一方面它又决定生产经济,以谋增进国民的文化与福利。因此,国家必须征收有形财货,以生产‘国家活动’(无形财);此即财政经济”。
看了上面的介绍,我们可以想见,当梁读到此书的日译本时,为何会迅速地联想到《管子》,以及他为何会热烈地回应说:“国家者,群体之最尊者也。是故善言经济者,必合国民而盈虚消长之,此国民经济学所为可贵也。”(页52)其实华格纳的主张,在德国还有个更早先的传统,那就是日本人译为“官房学派”的一套思想,这和《管子》的见解在精神上也有相通之处:“官房学派cameralism,又称计臣学派,是十七八世纪德国重商主义特异发展形态的学术和知识的总称,以王室官房和国库行政为中心,讨论管理费用方法和征收租税方法,为形成财政学的渊源。……1727年,在大学开设官房学讲座后,始构成体系化。唯后期官房学,与前期官房学不同;后期官房学,强调共同的福利,脱离国库至上主义的财政论,确定租税的公共性,并展开课税原则;但在根本上,还是将私有财产看作国家间接财产,国家有利用此间接财产的权利。以如此立场,规定财政学,为利用市民财产增殖和维持国家财产的学问。”(高叔康编著《经济学新辞典》,三民书局,1971:259-260)
以上的解说,是要阐释梁1909年写《管子传》时,在知识上曾受到华格纳著作日译本的影响;在立场上他倾向于德日式的“国民经济”主张,在政策上他认同“官房学派”的做法。他通过《管子传》来表达这些见解,而未说明这几层的转折,一般读者因而未必能领略他背后的心思。有了上述的背景,以下依《管子传》第11章内的节序,分5节分析《管子》的各类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