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实施重点发展、合理布局、分类指导的方略。我国目前有各类高校2600多所,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未来将发展到4千所左右,但从国家层面上来说,只能抓住一批重点大学。从20世纪90年代确立的“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办好100所左右重点大学和一批重点专业”,建设“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即“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大学,共有150所左右,是我国目前水平最高的一批大学。国家和省(区、市)应加大对这些重点高校的支持力度,使这150所高校在教学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到方面有较大提高,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我国要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必须有一批重点大学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有一批重点大学不断输送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及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但目前“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大学的分布不够合理。从学校数量看,西部地区“211工程”大学仅18所,占17.14%,在校生70.5万人,占13.57%;“985工程”大学仅7所,占15.56%,在校生29.7万人,占5.73%。中部地区的重点大学也较少,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地区。而从人才流动趋势看,东部地区人才又很少流向西部、中部地区。因此在布局上,西部地区应增加一些重点建设的大学,比例应占全国的20%为宜,才能确保西部地区对人才需求。普通高校的分布也不够均衡,西部地区仅有530所,占全国高校数的23.83%,在校生519万人,占全国在校生数的21.61%。学生毕业后有一部分人要流入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的人才就彰显不足。因此西部地区应作为未来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点,普通高校数及在校生数应占全国的30%为宜。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应体现在高教布局的合理性,能满足西部地区、中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国家重点抓好150所重点大学的建设,加大投入,加强质量监管工作,而对其他高校给予宏观指导,主要由省(区、市)及各行业去管,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各校的办学积极性。我国地方普通高校,已占全国普通高校数的94%,是高等教育强囯的主力军,这些院校应主动面向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动对接、积极适应、发挥优势、办出特色,走多渠道合作办学条件之路,在为社会服务中求生存、求发展。
5.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调动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仅依靠国家投资是不可能的。即使在发达国家,也不可能完全依靠国家投资办大学,何况我国的经济实力并不强。2008年全世界GDP总量为62万亿美元,其中美国为14.3万亿美元,占23%,我国为4.2万亿美元,仅占6.7%,人均GDP 3000多美元,而美国人均GDP逾5万美元。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繁重、艰巨,各方面需要大量资金,目前教育经费仅占GDP的3.3%,即使达到4%~6%,也满足不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需要。笔者算过一笔账,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总量共计30万亿人民币(2008年),如果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4%,为1.2万亿元,按20%的比例拨给高校,只有2400亿元,全国普通公办高校1653所,每校只能分到1400万元,全国普通公办高校在校生1600多万人,生均只有1500元,这样少的投入是不可能把高校建强建大的。为确保对重点大学、一流大学的投入,我国应收缩公办高校的规模,扩大民办高校的规模。截至2008年,我国共有民办高校613所,占全国普通高校数的27.6%,在校生342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学生数的14.23%。无论与发达地区国家还是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民办高校的规模太小。美国2007年共有高校4314所,其中私立高校2626所,私立高校所占比例达到60.87%。我国民办高校校均规模仅5000多人,而公办高校校均规模有1.6万人。
显然民办高校发展潜力很大,应成为高教发展的主要增长点。今后新增的1000所高校中,民办高校应占80%。发展途径有二,一是巩固和发展独立学院。我国现有独立学院318所,他们依靠高水平的本科院校,利用民间资金、公办高校的资源,在国家不投资的情况下创办起来的民办本科院校,在校生达到185.5万人。由于质量有保障,深受社会欢迎。目前全国有700多所普通本科院校,如果有600所举办独立学院,在校生规模1万人,可为国家培养600多万大学生。二是支持和鼓励发展民办高等院校。我国现有民办高校297所,在校生165.5万人,如果校均规模扩大到8000人,则可增加90万大学生。同时应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私人投资办学,力争使我国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规模占全国普通高校的50%左右,既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又可将国家的教育经费主要投入到重点大学、公办大学,有助于建成高等教育强国。
6.取消高等学校等级制,让各类高校充分发展。我国高校目前分成不同等级,对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极为不利。如,高考招生分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大专,考生要填多张报名表,分数高的进重点大学,分数低的进大专高职。近年来又实行了“平行志愿”法,使名校垄断高分者,高分者统统进名校,其他高校只能得到低分学生。进大专高职的学生统统是最低录取分数者。这种等级制在社会上造成名校、重点大学非常风光、荣耀,能进名校、重点大学的才是优秀生,因此许多考生拼命要考名校、重点大学,“二本”以下的高校不愿进,有些考生考进“一本”高校也不去,宁愿参加高复班,非进重点名校不可。学生上大学应以满足专业学习为主,重点大学多招收一些高分的尖子学生是理所当然的。但不宜将高分尖子学生全部录取到少数名校,应让他们分散到更多的高校去培养,学习他们最喜欢的专业,这样更有利于人才的成长。现行的高考招生制度把高校分成等级,把学生分成等级,对激励大多数学生的积极性十分不利。
高校应实行开放式的、多种模式的招生办法,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取消按等级填报志愿。大多数优秀学生仍然会报考重点大学,也有一部分优秀学生报考喜爱的一般高校,甚至高职高专。取消按等级填报志愿后,至少不会在社会上产生进一般高校、进高职高专的学生都是低分、差生的感觉。美国有1200所二年制社区学院,许多优秀学生云集在这里学习,二年后可升入名校,也可以选择工作,没有等级差异。我国高职高专的学生是以高考失败者的心态进入校门的,自尊心受挫、自信心失却。
我国高校等级制还表现在毕业生就业方面。有些单位规定只要“985大学”、“211大学”的毕业生,一般高校的毕业生连应聘资格也没有;有些地区和单位把毕业生折算成不同的分数,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可以加分,可以报户口,非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得分低,不能报户口。导致同样两个毕业研究生在同一单位工作,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有户口,非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无户口。也就是说,非重点大学的毕业生再优秀、工作再好也不如重点大学的任何一个毕业生,这种“唯校是举”的等级制,有悖于“唯才是举”、“任人唯贤”的用人方针。以前在用人方面存在“唯学历论”,现在发展到“唯学校论”。这种把高校分成等级、把学生分成等级的做法,引导高中毕业生非进重点大学及名校不可。在唯分数论的高考制度下,要进重点大学、名校,必须获得高分。学生为了得到高分,整天沉浸在课本学习、题海大战之中,严重影响到了全面素质的提高。
高校等级制度还表现在学校级别上有副厅级、正厅级、副部级等,全国重点大学有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的名额,地方重点大学有省级人大代表、省级政协委员的名额,等级越低的高校,政治地位、政治待遇也越低。大学是学术机构、文化机构,是育人的基地。同样是为社会培育人才的高校,却成了等级森严的政府机构、官僚机构。等级制的划分,在人们心目中,重点大学高人一等,高职高专低人一等,挫伤了大多数高校办学积极性。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应试教育低龄化、扩大化。我国的小学、中学为什么应试教育愈演愈烈,为什么从托儿所、幼儿园开始就抓应试教育,根源之一在于高校等级制。因为只有努力学习,考出高分才能进重点初中、重点高中、最后考入重点大学。从重点大毕业后,政治地位高,经济收入高。许多学生牺牲了全面发展而赢得了高分,不少人身体不健康、心理不健康、人文素养不高、高分低能、缺乏创新精神,即使进了重点大学何以成人成才,何以建设高等教育强国。
笔者认为,应取消高等学校等级制。高考招生不要按学校等级填报,重点院校、名校可自主招生,根据平时表现和学习成绩及会考成绩,加上面试、笔试,由高校自主录取。高职高专院校应实行开放式的招生,主要看学生的会考成绩及中学平时成绩。其他本科高校实行会考加联考制,由学生自由填报志愿,以便他们填报最适合的学校和专业,也可以将高分学生分散到各类高校。高校录取学生的标准不宜把分数作为唯一依据,而要看学生的平时表现、会考成绩、有否专特长、知识面及思维能力等,这样才能促进学生从小注意全面素质的提高。高校毕业生进入社会后应给以平等的身份参加竞聘,用人单位不得以校取人,而应以才取人,不应“唯校是举”,而要“唯才是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拒收非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是对地方高校、一般高校及其学生的歧视,是违背劳动法的。至于把高校分成不同的级别完全是人为的,是政府钦定的,有损于高校的学术性、文化性,无助于高校在“求真育人”上下功夫,相反促使有些高校在“求官升级”上下功夫。大学是培育人才、研究学术、追求真理、创造知识的文化机构,而不能成为官僚机构、成为官僚集聚的地方。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大学人必须把全身心的精力投入到育人上、学术上去。摒弃高校等级制,势在必行。
综上所述,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一方面要增加投入,努力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一批重点大学,发展各类高等教育;一方面要更新观念、解放思想,积极发展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打破高校等级制,充分发挥、调动各类高校的积极性,铲除应试教育的根源,把素质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学生及整个国民的全面素质,推动社会前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