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余见水籽氲把嘴角瞥向一边,知道她这次是真的生他的气了,樱红的小嘴张了几下,道歉的话始终没有勇气说出口。
怎么说都是她不对,凭什么要自己低头向她道歉!他不干!
正当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落在莫余肩上的粉红色东西从他的肩上跳到了一片狼藉的地上,蜷缩成球状的它慢慢舒展发来,终于露出了它的真面目,“你毁了我居住的地方,我不会放过你的!”
呃……怎么说呢,它是个动物,又不是动物,因为它会开口说人话,样子嘛,通体覆盖着粉红色的长毛,毛茸茸的,就像一个毛球,十分可爱,四肢短小,背后还有一对粉红色的透明小翅膀在轻微煽动。头上有两只兔子一般的长耳朵,直挺挺地竖立着,又大又圆的粉红色的眼睛像闪闪发光的粉钻一样迷人,此刻正愤怒地瞪向莫余。
“哇,好可爱!就像我小时候玩的毛绒玩具一样可爱!”见到如此可爱的小东西,水籽氲一肚子的闷气全都跑光了,满怀兴奋地跑过去,拎起它的长耳朵就往自己的怀里放,玉手迫不及待地摸上它软乎乎的身体,用自己的脸颊蹭啊蹭的,好不开心。
好暖,好软,好舒服啊!
“笨女人,你果然笨的无药可救!怎么可以把来路不明的危险东西放在自己的怀里!”那只长得像兔子一样的动物突然亮出自己寒光闪闪的利爪,朝水籽氲的脸面袭去。在这危急时刻,莫余立刻冲过去,推倒了明显处在错愕中的水籽氲,才让她的脸没被毁容。
“木鱼,起来,重死了!”被莫余撞得飞出去半米远的水籽氲,没好气地踢开他,杏眼里有着期许,“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一定要给我捉住那只可爱的小东西!因为我要它做我水籽氲的宠物!”
那么可爱的动物,不拿来当宠物太可惜了!
“……麻烦!”莫余瞪了她很久,才郁结地咬牙道。
算了,他一个男人不跟这个麻烦的女人一般计较!抓就抓吧,反正他又不是抓不到。
经过莫余的几番努力,那只动物终于被莫余活捉了,两人连番恐吓了它一番,它只能乖乖地跟在他们身边。
有了这个小东西的指路,他们很快就走出了那个像迷宫的树林,赶了几里路,用身上为数不多的钱开了一间客房,暂住了几天。
“木鱼,你说赔光光现在在干什么呢?”某个还算暖和的下午时光,水籽氲背靠着一棵大树,手里无聊地逗弄着那只被抓来的小东西,卷曲的睫毛不断抖动,在眼睑处洒落一大片阴影。
他们分开有十多天了吧?这个日子好像蛮长的,没有那个欠扁的妖男在身边黏糊着,还真的不习惯,耳边是清净了,可心好似空了一个小洞,那儿酸酸疼疼的,很不好受。
他应该不会被死变态毒死吧?心中顿时揪起了一片疙瘩。
“本大爷又不是神仙,哪会知道那个白痴现在在干什么!”莫余没好气地睨了她一眼,闭上那双璀璨的金眸继续假寐,墨蓝色的卷发遮住他的侧脸,只留给水籽氲一大片的阴影观赏。
“粉宝,你说呢?”莫余的回答让她很不满意,转而向手中的小东西询问。
“粉宝”是她给它取的名。
“主人,我不知道!”粉宝忽闪着粉红色的眼睛,背上的翅膀不断挥动着,想要逃开水籽氲对它的钳制。
为什么呢?因为呀,它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危险,它不逃小命会没的!
“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水籽氲挫败地叹气,放任粉宝飞窜地逃到莫余的怀里躲避危险。
“哎,什么时候才能见到赔光光呢……”因为她开始想念他了。
侧身仰躺,双手枕在自己的脑后,嘴里还百无聊赖地叼了一根野草。以这样的姿势,水籽氲和莫余整整度过了一下午的悠闲时光。
傍晚的晚霞红透天边的时候,水籽氲他们来到了一个城镇,因为身上不够钱付房钱,他们只好去寻找一户普通人家借宿一宿了,然后找寻这里的有钱人要一点“生活费”。
“这里好静啊!”粉宝不断挥舞着那双透明的小翅膀,来来回回地在街道里穿梭,居然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的确好奇怪,这里的房子这么多,不会一个人影都没有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水籽氲也东张西望地来回观察着四周的情形,不少人家的大门都大开着,鸡鸭鹅都在发出响亮的叫声,偶尔夹杂着狗尖锐的吠叫,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可安静地也太诡异了吧,怎么会看不到一个人呢?
“笨女人,我们赶快离开这吧!”莫余敛下金眸,低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木鱼,我们去看看究竟发生什么事吧!”她的好奇心既被引了出来,又怎么可能重新塞回去!
好奇心会杀死猫!她呢,不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她同样会被好奇心憋死的!
当即,水籽氲提起步伐,大大咧咧地走进了面前一户人家,莫余的吼叫她一概无视。
推开吱呀作响的大门,院子里一片寂静,就像死寂的坟墓一样没有人气。顺着院子里的青砖小路走进屋子,里面暗沉沉的,什么都看不清。
“有人吗?”水籽氲试探性地喊了一声,但刺鼻的血腥味让她难以适从,她忙用自己的衣袖掩住耳鼻,向血腥味飘来的方向摸去。
这么浓的血腥味,难道有人被杀了吗?
水籽氲前脚才跨进内室一步,就看到了一副极其骇人的景象。
屋子里横七竖八地躺了三五个人,老人,小孩都有。他们的脖子上都有一条深深的剑痕,鲜血顺着割断的气管不断涌出来,在地上汇成了血坑,把他们身上的衣服都染成了暗红的血色,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有不甘与挣扎,看出他们以前都有过激烈的挣扎。眼睛瞪大,眼白多余眼球,一定都是死不瞑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