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世纪末开始,西方美学传入中国。本章从西方美学的传入历程、基本文献、主要观点等角度,介绍和分析西方美学在中国的传播情况。
第一节美学随其他学科的传入
大约从19世纪中期开始,西方美学传入中国。最早的传播途径是辞书。由于西方宗教传播和殖民的需要,一些外语词典被译成中文。最早收录Aesthetics辞条的是1866年出版的德国传教士罗存德编撰的《英华词典》,Aesthetics被译为“佳美之理”和“审美之理”。1875年出版了谭达轩编撰的《英汉辞典》,其中也收录了Aesthetics,被译为“审辨美恶之法”。1902年,美国传教士狄考文编成《中英对照术语辞典》(technical terms,1904年正式出版),Aesthetics被译为“艳丽之学”。1903年,汪荣宝和叶澜编撰的《新尔雅》出版。该书是一部现代学术工具书,收录了大量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新术语,它们都源自日文的外来语,其中有美感和审美学等术语:“离去欲望利害之念,而自然感愉快者,谓之美感”;“研究美之性质、及美之要素,不拘在主观客观,引起其感觉者,名曰审美学”。1908年,颜惠庆主编的《英华大词典》由商务印书馆出版,Aesthetics被译为“美学”、“美术”和“艳丽学”。1915年出版的《辞源》中已经有了“美学”辞条,并且有较为详细的解释:“就普通心理上所认为美好之事物,而说明其原理及作用之学也。以美术为主,而自然美历史美等皆包括其中。萌芽于古代之希腊。18世纪中,德国哲学家薄姆哥登Alexander Cottlieb Baumgarten出,始成为独立之学科。亦称审美学。”
除了辞书中对于美学的简单介绍外,美学也随着教育学、心理学、哲学一道传入。晚清时期,西方传教士来中国办学,带来了新的教育理念和科目。在关于教育学的著述中,有时会涉及美学。比如,1873年德国传教士花之安在《大德国学校论略》中介绍了美学,称西方美学课讲授“如何入妙之法”或“课论美形”,分析美的存在领域:“一论山海之美,乃统飞潜动物而言;二论各国宫室之美,何法鼎建;三论雕琢之美;四论绘事之美;五论乐奏之美;六论词赋之美;七论曲文之美,此非俗院本也,乃指文韵和悠、令人心惬神怡之谓。”1875年,花之安在《教化议》一书中提到六种教育科目,其中就有美学内容:“一、经学,二、文字,三、格物,四、历算,五、地舆,六、丹青音乐。”花之安在“丹青音乐”后面以括弧的形式加了个注释:“二者皆美学,故相属。”绘画和音乐之所以能够归在一个类别,因为它们都属于美学的范围。我们知道,将绘画和音乐归在一个类别,即使在欧洲也是比较晚近的事情。直到18世纪中期,才有美学学科和现代艺术概念,绘画、雕塑、音乐、诗歌、舞蹈、建筑等等才被归结在“美的艺术”的概念之下。(Paul O.Kristeller,"The Modern System of the Arts:A Study in the History of Aesthetics,"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s, Vol.12, No.4(1951), pp.496527; Vol.13, No.1(1952), pp. 17-46.)也许因为将绘画和音乐归在一类是一个新鲜事物,花之安才在后面加上注释予以说明。
晚清已有不少人赴日本留学和考察,他们尤其关注日本的新式教育。1900年,沈翊清在《东游日记》中提到日本师范学校开设美学和审美学课程。1901年,京师大学堂编辑出版《日本东京大学规制考略》一书,在介绍日本文科课程时也提及美学。1902年,王国维翻译日本牧濑五一郎的《教育学教科书》,其中涉及美学内容。1904年,张之洞等组织制定了《奏定大学堂章程》,规定美学为工科建筑学门的24门主课之一。1906年,王国维发表《奏定经学科大学文学科大学章程书后》一文,主张文科大学的各分支学科除历史科之外,都必须设置美学课程。1907年,张謇等拟定的《江阴文科高等学校办法草议》中也将美学课程列在文学部的科目里。
除了教育学外,哲学的著述中也涉及美学,因为美学是哲学的分支。1902年,王国维翻译出版了桑木严翼的《哲学概论》,其中就包含美学内容。1903年,蔡元培翻译出版了科培尔的《哲学要领》,其中对于美学已经有相当详细的介绍,涉及美学作为独立学科、美学的基本历史和基本观念:抑哲学者承认美学为独立之科,此实近代之事也。在古代,柏拉图屡述关此学之意见。然希腊时代,尚不能明说美与善之区别。雅里大德勒(今译亚里士多德),应用美之学理于特别之艺术上,其所著《诗学》,虽传于今,然不免断片。其他如普禄梯诺斯(今译普洛丁)、龙其奴斯(今译朗吉弩斯)等,亦述审美之学说,尚不与以完全之组织。至近世英国之谑夫志培利(今译夏夫兹博里)、赫邱孙(今译哈奇森)、休蒙(今译休谟)等,皆论美的感情之性质,尚未组织美学。而美学之具系统者,反在大陆派之哲学中。伏尔夫(今译伍尔夫)之组织哲学也,由心性之各作用,而定诸学。而于知性中设高下之别,以高等知性之理想为真,对之而配论理学,然对下等之知性,即不明之感觉,别无所言。拔姆额尔登(今译鲍姆嘉通,1714—1762)补此缺陷,而以下等知性之理想为美。对之而定美学之一科。其中,一、如何之感觉的认识为美乎?二、如何排列此感觉的认识,则为美乎?三、如何表现此美之感觉的认识,则为美乎?美学论此三件者也。自此以后,此学之研究勃兴,且多以美为与其属于感觉,宁属于感情者。又文格尔曼(今译文克尔曼)、兰馨(今译莱辛)等,由艺术上论美者亦不少。及汗德(今译康德)著《判断力批评》,此等议论,始得确固之基础。汗德之美学分为二部,一、优美及壮美之论,一、美术之论也。汗德以美的与道德的论理的快感的不同,谓离利害之念之形式上之愉快,且具普遍性者也。至汗德而美学之问题之范围,始得确定。除了教育学和哲学之外,心理学的著述中也涉及美学内容,因为现代心理学从哲学中独立出来也是19世纪末的事情,在此之前美学和心理学的内容经常合在一起。1889年,颜永京翻译出版了海文的《心灵学》,其中就包含详细而完整的美学内容。1902年,王国维翻译出版《心理学》一书,其中有“美之学理”一章,介绍了有关美感的系统知识,强调产生美感的因素虽多,要不外乎三种因素的综合作用,即眼球筋肉之感、色之调和和本于同伴法之观念(联念)。1903年出版的《心界文明灯》一书也有一节题为“美的感情”,涉及美学内容:“美的感情可分为美丽、宏壮二种。美丽者,依色与形之调和而发之一种感快;宏壮者,如日常之语所谓乐极者是也。人若立于断崖绝壁之上,俯瞰下界,或行大岳之麓,而仰视巨岩崩落之状,则感非常之快乐。”“美丽者,唯乐之感情;而宏壮者,乃与勇气相侍而生快感,故为力之感情。”1905年,陈榥编撰《心理易解》一书,介绍了西方美学家罢路克(今译博克)关于“物之足使吾人生美感”之“六种关系”:“体量宜小,表面宜滑,宜有曲线之轮廓,宜巧致,宜有光泽,宜有温雅之色彩。”1907年,杨保恒编撰《心理学》一书,介绍了所谓美感三要素:体制(事物之内容)、形式(事物之外形)和意匠(事物之意味)。书中还涉及美的基本类型如优美、壮美和滑稽美三类,并做了较详细的分析。比如,关于滑稽美,书中写道:“因事物之奇异不可思议而起快感者,谓之滑稽美。例如有人外服朝服,而内穿破裤,风吹衣襟,忽露赤体,即足以唤起此情。诗歌小说演戏,往往利用此情。而人遇滑稽之事物,必发笑声,故此情又谓之可
笑情。”(上述考证,均见黄兴涛:《“美学”一词及西方美学在中国的最早传播》,《文史知识》,2000年第1期)
在所有这些介绍美学的著述中,颜永京翻译的《心灵学》值得重视。原著系约瑟·海文(Joseph Haven)的Mental Philosophy: Including the Intellect, Sensibilities, and Will。该书1857年初版,成为美国最畅销的心理学教材,有十几个版本和大量批次的印刷。海文1850—1858年曾任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道德哲学和心理学教授,随后又在芝加哥大学担任同一教授职位,对于美国学术界和高等教育界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心灵学》一书,就是在他担任道德哲学和心理学教授职位时写成的。全书简明扼要,不仅结合历史对相关理论做了清晰的梳理,而且在许多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
海文将美学放在论述直觉能力的部分,单独分一章讨论。海文将美学的内容分成两节来介绍,第一节是美的概念,第二节是对美的认识,如果加上最后关于美学史的简单勾勒,我们可以将海文关于美学的讨论分为三个部分,即美、美感、美学史。即使从今天来看,海文关于美学的这些论述仍然可以当做标准的教科书。颜永京没有翻译全部内容,最后介绍美学史的部分全部略去了,前面关于美和美感的论述也是译其大意,许多论述细节都被省略了。但是,即使看颜永京的译本,我们对美学中的重要内容也会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而且它的深度超过稍后许多介绍美学的著述。由于颜永京用文言文翻译,我们这里结合英文原著,简要介绍海文著作中的美学部分的核心观点。
在美的概念这一节中,海文首先介绍了美学学科,认为它在哲学中是相对新近的学科,还没有自己固定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海文并没有按照aesthetics的字面意思,将它理解为感性学,而是将它理解为美学(the science of the beautiful)。汉语和日语将aesthetics翻译为美学,引起了不少人的质疑,因为从字面上看这种译法是不准确的,没有传达出aesthetics所包含的感性认识的意思。(比如,舒斯特曼在谈到日文的翻译时就指出,将aesthetics翻译为美学(日文也用汉字美学),妨碍了这个学科对广大的感性认识领域的关注。见Richard Shusterman,"Art and Social Change,"in International Yearbook of Aesthetics,Vol.13(2009))但是,从海文关于aesthetics的简短说明中可以看到,将它理解为美学,并不是中国学者和日本学者的发明。将aesthetics理解为美学,在英语界也很普遍。如果我们追溯得更远一点,对于这个学科究竟该用什么名字,从鲍姆嘉通以来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争论。黑格尔就明确反对鲍姆嘉通用aesthetica来命名这个学科,认为它的恰当的名字应该是艺术哲学。在《美学》开篇,黑格尔就表达了他对这个学科的名称的看法:这些演讲是讨论美学的;它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
对于这种对象,“伊斯特惕克”(sthetik)这个名称实在是不完全恰当的,因为“伊斯特惕克”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有人想找出另外的名称,例如“卡力斯惕克”。但是这个名称也还不妥,因为所指的科学所讨论的并非一般的美,而只是艺术的美。因此,我们姑且用“伊斯特惕克”这个名称,因为名称本身对我们并无关宏旨,而且这个名称既已为一般语言所采用,就无妨保留。我们的这门学科的正当名称却是“艺术哲学”,或则更确切一点,“美的艺术的哲学”。(黑格尔:《美学》,第一卷,朱光潜译,第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黑格尔列举了当时称呼这个学科的三个名称,其中“伊斯特惕克”是感觉学或者感性认识的意思,“卡力斯惕克”是美学的意思。因此,将这个学科的名称确立为美学,并非空穴来风。
海文对美的概念的分析,非常详细和清晰。他首先指出,美是难以定义的。接着列举了从主观方面来定义美的各种观点,比如有人将美定义为感受(feeling)或感觉(sensation),有人将美定义为联想(association),有人将美定义为符号(sign)或者表达(expression)。对于这些关于美的主观定义,海文逐一加以批驳。在海文看来,尽管美与主体的情感(emotion)有关,但美不是主观的情感,而是客观的性质。将美视为对象的一种特性,这也是一般人的常识。海文力图替我们关于美的常识做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