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流如新月一般,弯弯地绕过那片土地,疯姑的小木屋就伫立在那里。小屋与溪水之间是一大片废弃的牧场,放牧的牛群能在溪流中开怀畅饮。树林向外延伸出去,一直到未知的远方。疯姑就在这林中画地为牢,外面的世界她一步也不涉足。这是她唯一的执着。
她是一位黑人女子,三十五岁以上,高大而憔悴。其实她叫杰奎琳,不过农场的人都喊她疯姑,这是因为小的时候,她给人吓得真真切切地“丢了魂”,后来再也没完全回过魂来。
当年,这里冲突不断,尖锐的枪声终日响彻林中。在一个黄昏,此地的少主人带着满身乌黑的火药粉和深红的鲜血,跌跌撞撞地躲进了杰奎琳母亲的木屋,追赶他的人紧随其后。此情此景吓坏了年幼的她。
如今她独自住在这幢孤单的小木屋里,其他人早就搬走了,去了她看不见也不知道的地方。她比多数男人都要强壮,种的棉花、玉米和烟草跟谁相比都毫不逊色。可是对于溪流另一边的世界,她一无所知,充其量只能臆想一下罢了。
住在贝丽西美的人已经习惯了她这个样子,觉得无关紧要。他们完全相信,就算是“老主人”去世的时候,疯姑也不曾到溪外去,只是站在溪的这一边,痛哭哀悼着。
当年的少主人如今掌管了贝丽西美。他已到中年,家里有一群漂亮的女儿,还有一个小儿子,疯姑宠他宠得视如己出。她管他叫小乖乖,于是别人也就都跟着这么叫了。
小乖乖跟她最亲,姐妹们谁也比不上他。她们也都爱跟她在一起呆着,听她讲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常常发生在“溪外那头儿”。可是她们跟小乖乖又不一样。小乖乖总能抚着她黝黑的双手,或是安心地躺在她的膝头,又或是在她的怀抱中酣然入梦。不过现在他也不这样了,他得了一把让他骄傲的枪,还剪掉了黑色的卷发。
就在他把两缕卷发用红丝带绑在一起,送给了疯姑的那个夏天,溪水变得很浅,就算是贝丽西美的小孩子也能趟过去,于是牛被牵到河的下游放牧去了。牛群不在了,疯姑有点伤心,她喜欢这群不会说话的伙伴,挺乐意看着它们在附近,听着它们晚上啃草,一直啃到她家墙根底下。
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牧场空无一人。男人们成群结队地去了旁边镇子,进行每周一次的采购,女人们则忙于家务,脱不开身——疯姑和她们一样,她缝洗了几件衣服,打扫了房子,还烤了点心。
烤点心的时候她可没忘了小乖乖,这天,她专门给他烤了形状最漂亮最诱人的小蛋糕。因此,看见那男孩扛着闪亮的小来复枪,一步一步穿过老牧场走过来的时候,她高兴地冲着他喊道:“小乖乖!小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