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蜡烛的话题其实由来已久。李商隐写“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本是一句情诗,后来慢慢地就有了“燃烧自己、照亮别人”的“无私奉献”意思。近年来,对“蜡烛”的讨论陡然多了起来,比如一个小学生为了保护8元班费,结果把手给“牺牲”掉了。
众人议论纷纷,一种意见认为这样做固然伟大,但毕竟不够现实,就好像光天化日下点蜡烛,浪费了成本,又不见什么成效。
众人对蜡烛话题的议论,虽然计较成本,但不能算是堕落。人的生命有限、资源有限,除非像尼采说的那样是太阳,能无限给予,在“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这个问题上谨慎一点,是人之常情。何况蜡烛精神之所以崇高,在于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如果谁都能达到那种高度,“崇高”这样的行为实在没什么存在意义。
我要说的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做不成蜡烛并不要紧,最要紧的是你对蜡烛的一种态度,一种价值判断,就像一面镜子。现在社会上有这么一种价值观,喜欢把“崇高”理解成“弱智”——为革命献身傻,与歹徒搏斗傻,为官清廉傻,助人为乐傻,拾金不昧傻……甚至对公车上给老人让座、扶阿婆过马路这类的小牺牲,都持讥笑的态度。网上流行一种恶搞,就是把***、**之类的崇高人物恶搞成低俗小人,博大家一笑。不说这类恶搞的人是如何坏,但最起码在是非善恶的判断方面,是出现了某种程度的麻木与疲劳。
每个人都是别人的镜子,这就是所谓的镜子效应。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是这个道理。一种坏的观念经过无数面镜子的折射,会一传十,十传百,进而形成一种坏的社会风气。事实上,多年来我们在树典型方面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努力,结果还是收效甚微。原因是在坏的观念已形成一定基础的背景下,社会的镜子对崇高的理念已经形成了一种审美疲劳。我有一个朋友,曾经抱怨他的孩子慢慢学坏了,都是学校和老师的错。对这种“学校教坏学生”的看法我是不敢苟同的,因为老师何尝不把真善美的东西教给学生,但老师教得再好也不如社会风气的教坏来得快,所谓言传不如身教,也许孩子的坏还有你的一份“功劳”呢。
光明之道的传播,需要蜡烛的燃烧,也需要镜子的反射。只有通过无数面镜子产生的反射效应,光明之道才能被传达到社会的每个角落,形成一种清澈的风气。遗憾的是,我们都未能尽到做好一面镜子的责任。
胡适先生曾对他的学生说,“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
此话含义是可以类推的。做无私奉献的“蜡烛”不是谁都能做到,而做面尽责的“镜子”,或许还能为社会、为后代做点有益的事。
(叶树浓)
我们总是错估他人的看法每个人获得的“私人信息”是24小时不间断的,自己永远跟着自己,所以知道自己哪里做得好。但“外人”并没有看到,他们只是凭着直觉来判断你做得好不好。
美国《新闻周刊》连续两周都在讨论一个人性问题:我们总在猜测别人的想法,但他人到底是如何看我们的呢?结果科学家发现,人人都会猜错。
在这篇名为《名声差距》的文章中,科学家用长达一年的时间追踪了一个班级的163名学生。
在开始,研究者问每一位同学,周六他们最愿意约哪几位同学出去玩,同时让他们估计自己在班上的受欢迎程度。结果发现,那些很受他人欢迎的“人气王”,自己并不认为受欢迎;反而那些自认为是“人气王”的同学,在其他同学中的口碑却并不好。结果,只有25%的同学“别人喜欢他,他也自认为人气旺”,剩下的75%都错了。这个发现让人很震惊,科学家说:“我们都错估了其他人对我们的看法”
在接下来对这些学生长达一年的追踪中,研究者进一步发现,这些不被同学们喜欢而他自己也知道不受欢迎的可怜人,人格与情绪发展相当糟糕,出现了不合群、逃学等现象。而那些大家喜欢的“真人气王”,在人格与情绪发展方面都非常健全。但有趣的是,那些“自以为大家喜欢他”的“假人气王”,竟然也和“真人气王”一样非常健全。
这就让人扼腕了。许多人一辈子都以为自己不是“人气王”,认为自己的能力只不过如此,于是自暴自弃地不愿与人为伍。
事实上,“并不是自己不行”。科学家发现,人人都有同一个“盲点”——我们总是将“自我”放大许多倍。这并非自大狂,而是忽略了“个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所谓“信息不对称”,就是一方拥有比另一方更多的信息。而“个人信息不对称”,就是我们拥有太多“关于自己的信息”,而别人对我们的信息则掌握得太少。我们总以为别人从我们的几个表现中,就能完全接收到关于“我的所有信息”;我们总以为别人已收到所有信息,殊不知对方靠的也不过是一个武断的直觉而已。
《新闻周刊》的另一篇文章《自己最糟糕》,就进一步对“个人信息不对称”现象进行了分析。科学家找来一群大学生,将他们分成两组,上台唱一首冗长的流行歌曲。科学家让A组直接拿着歌词上台唱,却让B组唱两次:第一次是在台下拿着歌词练唱;第二次让他们上台唱,却不让他们拿歌词。结果,科学家问每个观众:“没拿歌词的B组唱得比拿着歌词的A组差吗?”观众表示,除了看出一组拿歌词一组没有拿外,觉得“唱歌的水平差不多”。
接着,科学家私下问B组:“觉得自己在台上的表现怎么样?”不料,B组的人都觉得“自己唱得不好”。
为什么观众觉得他们唱得好,他们自己却觉得唱得不好呢?这是因为B组已听过自己私下拿着歌词唱过的那一次,而第二次(也就是上台的那次)没拿歌词,表现当然较差,于是他们就以为表现得不好。
你看懂这个实验的意思了吗?人们常常将“公开信息”与“私人信息”搞混。每个人获得的“私人信息”是24小时不间断的,自己永远跟着自己,所以知道自己哪里做得好。但“外人”并没有看到,他们只是凭着直觉来判断你做得好不好。
每个人身上都存在“个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当需要判断自己做得好不好时,人们大部分时候是“和从前的自己”比较;而别人判断他人时,就算知道前因后果,大部分时候仍是“和其他人比较”后再来决定。
成功就是捍卫你自己
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成功或名誉上的成功,更是道义和信念的成功,这样的成功是无价的,它带给人的不是简简单单的成就感,而是做人的尊严、价值和意义感。
故事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教授罗伯特·科恩斯的“眨眼雨刷”设计技术被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用阴谋剽窃,为了捍卫自己的发明权,罗伯特·科恩斯决定起诉。这是一场一个人对一个汽车工业巨头的诉讼。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相信他能赢,以至于当年帮他申请专利的朋友都弃他而去。最后,就连一贯支持他的妻子也为了6个孩子的成长不得不离开他。
在这个过程中,他还遇到了让人眩晕的诱惑:福特公司提出从40万美元到100万美元再到3000万美元的补偿,以私下了结此案。
第一次,面对40万美元的诱惑时,他的态度非常坚定:“如果让这些人逍遥法外,我以后还怎么教育我的孩子坚持真理?”
第二次,面对100万美元的诱惑时,他的回答是:“可以,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福特公司要在报纸上公开承认剽窃了我的发明。”
第三次,是12年后,6个孩子都已长大。由于他不懈的坚持,被妻子带走的孩子从误解到支持,对他的态度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他,也不再像当年那样不顾一切,而是学会了考虑家人的感受。因此,当福特汽车公司派来的律师告诉他,愿意以3000万美元私了时,他转身看着正在帮自己整理诉讼材料的孩子们。这时,正值青春期的小女儿带头说:“不!爸爸!我们不要!”紧接着,他的大儿子非常坚定地对那个律师说:“请你出去!”
那一瞬间,罗伯特·科恩斯松了一口气,甚至有一点得意。很显然,他无形中为儿女树立的坚持真理的榜样已开花结果。
如果想告倒福特,需要巨额费用,请不起律师的罗伯特·科恩斯只能连续几年埋首图书馆自学法律,在法庭上,则由他自问自答为自己辩护。
为了让陪审团能够区分律师的提问和自己的回答,罗伯特·科恩斯先是面对原告席的空椅子认真提问,然后再绕过去坐在原告席的椅子上一本正经地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