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自信:民族复兴大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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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何为“中国梦”?(3)

在我看来,当今中国社会出现的“普世价值”“宪政”,以及含糊其词的“政改”之类,其实就是“历史终结论”鹦鹉学舌的翻版。人类历史漫长而久远,各个时代的形态和观念均不相同。中国历史上老子曾提出“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的终极理想,儒家也提出“大同社会”,西方历史上提出过无政府主义、共产主义等,都是历史和具体条件的产物。当今西方自由主义思潮提出的“历史终结”,不过是各种历史终结论中的构想之一,并不具有绝对真理性。对于现实世界来说,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亚非拉地区推行西方模式而情况堪忧的现象不胜枚举。究其原因就是将同一模式强套在所有人的头上,就好比北极圈的因纽特人一定要让他们的模式被赤道非洲接受,对于因纽特人是成功的唯一模式,对于赤道非洲则只能是灾难。当今中国的某些人,受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强行推广符合他们那套理论的“政改”,与福山的“历史终结论”一样,显得目光短浅、思维狭隘。他们甚至不愿看到即便在西方社会,自由主义那套也已经式微。

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有过先例和教训。为了推翻旧政权,建立人民自己的新政权,按照西方既有的理论和实践,当时似乎只有“城市暴动”一个模式。但事实上,“城市暴动”同多党、选票等性质一样,都是手段。夺取政权才是可类比“中国梦”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当年的中国共产党没有遵循他人规定的必然模式,而是自己走出一条“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最终获得了成功。对于今天来说,这个经验同样有效。为了实现“中国梦”,别人提供的手段只能作为借鉴,而不能盲目照搬。只有依据中国现实、结合国情,选择合适的手段、方式,才有最大的可能成功。中国近代史上,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听外来的和尚念经、照搬外人理论而吃大亏的事情并不罕见。失败和成功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应该使我们对独立自主有更强大的自信。

三、“中国梦”的核心: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2013年3月1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习近平主席发表讲话,其中说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奋斗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这一讲话在媒体发表时,被冠以一个醒目的标题《让人民共享人生出彩的机会》。

国家富强包括“富”与“强”两个方面。前者比较好理解,近几十年来,“富”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在国际关系上,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主要也是因为中国富了。富的确很重要,俗话说,有钱好办事。但是,“富”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是国富与民富的关系。有一种观点认为,国家富了,民众就穷了,并由此延伸出“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等二元对立的选择。这种观点的本质是把政府与民众对立起来。我认为,国富与民富两者并不对立。关键是一个核心的理念,国家或政府存在的价值究竟是什么?如果它是为人民服务的,那么,“国富”就使得国家和政府有了更好地为民众服务的前提和条件。其次是“民富”本身。当今中国,富裕已经成为相当多中国民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的话题。我们时常能见到“炫富”“斗富”之类的新闻,我们还非常清楚地知道,中国还有很多穷人。因此,“民富”应该是民众整体的富裕。有差异是正常的,它既是自由竞争的动力,也是自由竞争的结果。但如果差异太大,一方面会妨碍自由竞争,另一方面会妨碍社会公正。所以,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共同富裕”。对此我们还应该深入认识到,“共同富裕”既不是贫富悬殊,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差异与公平的折中。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国富”的存在也是必要和有益的。良性的社会经济制度,应该用“国富”来适当抑制“民富”之间差异的不断加大,或者弥补弱势群体。

国家富强中的“强”可以有多种解释,但至少有一点是必须明确的。历史上的大多数时间里,中国都处于比周边地区富裕的状态,却也经常因此而遭受入侵,被别人以武力打败。中国近代的屈辱史,根本原因就在于帝国主义以野蛮的武力在军事上打败了中国。因此,中国的“强”有一个起码的底线:保证没有任何人能轻易在军事上打败中国。国际上有些人把中国的“强”错误地理解成中国必将武力扩张、谋求霸权,这是对中国缺乏基本了解的结果。中国悠久的历史证明,中国从不像西方列强那样谋取对外军事扩张和霸权;中国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中国再也不能允许被别人野蛮地用武力打败。保卫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是中国“强”的最起码的要求。此外,中国的“强”还应包括保护在世界各地的中国公民不被蛮横无理地欺负,与其他国家一起维护一个公正的国际秩序。

民族复兴首先是“民族”,它是指“中华民族”,而非哪个单独的民族。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中国所有民族的统称,中国56个民族不论大小,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中华民族中汉族人数最多,但从历史看,汉族也是不断融合的,并非纯粹的单一种族。这是中国千百年来一个重要的优秀特征:民族划分不以血缘为依据,而以文化为原则。中国历史上并不排斥外族血缘,因而没有西方常见的种族主义。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华夷之辨”,其核心是礼仪和文化,而非血缘种族。华夏文化是开放的,例如两千多年前的胡服骑射就是接受外来的文化。汉唐以后,中国接受外来文化的成分更多,只不过中国一直以自我文化为中心,吸收、借鉴其他文化,并创造出新文化。例如佛教诞生于印度,传入中国后,被中国文化改造。以至于佛教在印度早已式微,反倒在中国形成了洋洋大观的宗派,并作为发源地而外传周边。以中国文化为核心,借鉴吸收其他文化并予以创造,这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典型特征,也是人类历史上最优秀的文化特征。我们欢迎各方来客融入中国的礼仪和文化,不管是谁都不排斥,都接受并且融合。

当我们说中国文化具有强大的融合能力时,部分就是指这种不注重血缘种族划分,只注重文化认同的境界。这种境界使得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西方文化难以摆脱的种族主义,也使得中国今天和未来的爱国主义不会落入种族主义的泥潭。一些人担心中国的爱国主义会像西方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那样,变成欺压和奴役他人或者竭力排外的种族主义,其实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只要中国文化的精髓没有被抛弃,这种担心就是多余的,就是西方以自己的狭隘来观察中国。夏虫不可语冰,他们不懂中国文化,不能认识到中国文化相对于西方文化而言的更高境界,他们对此无法理解,除了慢慢来,没有其他办法。就好比你很难教会一个小学生掌握微积分运算。反过来说,如果西方或中国内部的少数人坚持“西方文化最先进”的错误观点,坚持以西方文化来彻底改造中国,当中国传统文化被他们改造得荡然无存时,全面西化的中国很有可能会像日本跟着德国、意大利那样,理直气壮地走上种族主义猖獗的西方式的道路。

文化认同超越于种族认同和血缘认同,是中国的爱国主义健康而伟大的根本,也是中国能多次融合诸多民族形成中华民族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的核心。然而,这一中国优秀传统近代以来不断遭遇挑战,因而不断产生或扩大民族矛盾的危机。关键在于,中国文化的核心价值长期处于被彻底否定的趋势中。只是因为巨大的历史惯性,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依然存在于广大底层民众的心里,以及文化精英的潜意识中。当中国文化的价值被彻底否定,文化认同超越种族认同的优秀传统也将失去,种族、民族冲突将会加剧。因此,当我们在改革开放的一个阶段中,为了某些目的而推崇西方文化、贬低自己的文化时,这种危机就已经开始孕育。反观西方社会,不管是美国还是英国、法国、德国,黑奴时代以后,种族矛盾虽有所缓解,但至今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而且有日益恶化的趋势。再回看中国,随着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力降低、外来文化影响力上升,民族矛盾也呈现加剧、激化的趋势。甚至,受西方文化影响越严重的地方,分裂趋势越严重。其根本原因在于,当文化认同降低了,凝聚力便降低。

要实现“中国梦”中的“民族复兴”,民族团结非常重要。而民族团结的核心就在于重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的合理价值。吸收、借鉴外来文化,也是以我为主,而不是让外来文化鸠占鹊巢、取而代之。在我看来,这就是认识到了文化的重要性。在这个问题上,相对来说,美国做得还可以。美国从建国之初就号称是“民族大熔炉”,它以美国文化为核心,淡化民族特色和分歧,强调爱国主义。但美国的问题是,它的这种做法更多的是在白人民族内部,对于黑人、印第安人,则长期以来抱有歧视,使得美国社会能否解决这一矛盾,依然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国的“民族复兴”需要民族团结与融合,能否借助美国文化,是一个巨大的问号,因为美国自身并没有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所以,对中国自身的文化传统重新认识,确认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建立文化自信并传播符合中国实际需要的传统文化,在我看来,将成为实现“中国梦”“民族复兴”的强大助力。

“民族复兴”其次是“复兴”。有些人把复兴当作军事和武力的强大,看成对外的扩张,对此误解,这里不多做讨论。在我看来,复兴是指国家地位的提高,国民个人尊严的确立。历史上的中国因为文明昌盛、物质富裕,长期都是受人尊敬、被人仰望的国家。身为中国人,不论在哪个朝代都以身居父母之邦为骄傲。

即便历史上因各种原因有一些同胞移民海外,也不会忘本,时刻惦记落叶归根、衣锦还乡。历史上的中国,作为国家是高贵而伟大的,它的人民也是自信而骄傲的。因此,我们所要复兴的是中华民族整体和个体的精神地位,虽然它离不开物质的丰饶与保卫自己的能力,但归根结底是一种精神价值。这一价值的确立并不依靠去改变别人的看法,而是依靠自己的努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就在于当之无愧地对全人类的文明和进步做出巨大的贡献。中华民族过去曾经如此,今后也将依然如此。这一强大的自信不是孤芳自赏的自恋,而是建立在无数事实上的真实。

人民幸福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概念,首先牵涉到对“人民”的理解,其次涉及“幸福”的标准。在等级制度下,“人民”不包括广大低等级民众,因为他们几乎没有一切权利,也就谈不上幸福。而中国从春秋战国时代起,人民就包括绝大多数民众。“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出自儒家经典《尚书》。另一个儒家经典《论语》中提到“使民以时”,意思是说让“民”按照农时来劳动。显然,这里的“民”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贵族,也不是西方中世纪开始出现的特殊阶层“市民”,而是指每一个普通农民。战国时期法家提出著名的论断“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加清晰地表明,“民”或者“人民”是指最广大的民众。中国历史上由此出现的“民本”“民生”“爱民”“恤民”等,成为人类历史上最早、最完整、最丰富的“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西方历史上,类似的思想直到启蒙运动以后打破等级制度才开始出现,到那个时候,西方社会的“人民”才开始由贵族和特殊的“市民”阶层,延展到每一个人,并最终废除了奴隶制。而中国早于他们两千年,便已经将所有人包含在“人民”之中。

“幸福”是什么?中国古人很早就清晰地指出,幸福首先是物质富裕。春秋时期著名的齐国宰相管仲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非常清楚地将民众的物质富裕放在了第一位。《论语》记载孔子到卫国时,看到这个地方人口众多,孔子的学生冉有问:“人多了怎么办?”孔子说:“要让他们富裕。”冉有又问:“富裕以后呢?”孔子说:“对他们进行教化。”中国人对于“幸福”的理解和认识,从来不排除物质生活的富裕。但中国人在漫长的历史中还认识到,仅有物质富裕是不够的。把物质富裕当成幸福的单项标准会因欲壑难填而永远无法满足,还会因为物质攀比而难以感受幸福。因此,中国人对于幸福的理解从来都是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满足。当今中国提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正是这一中国传统的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