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非财务经理的7日财务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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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洗钱之黑道

“洗钱”(Money Laundering)一词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手党的一名金融专家购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一个洗衣店。然后,在每天晚上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他就把其他非法所得的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申报纳税,扣去其应缴的税款外,剩下的非法得来的钱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

现代各国法律对洗钱的解释不完全相同,金融机构反洗钱比较权威的机构巴塞尔银行法规及监管实践委员会,从金融交易角度对洗钱进行了描述:犯罪分子及其同伙利用金融系统将资金从一个账户向另一个账户作支付或转移,以掩盖款项的真实来源和受益所有权关系。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走私、黑社会、贪污受贿等违法所得,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广义的洗钱除了狭义的洗钱含义外,还包括:

(1)把合法资金洗成黑钱用于非法用途,即把白钱洗黑,如把银行贷款通过洗钱而用于走私。

(2)把一种合法的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以达到占用的目的,即把白钱洗白,如把国有资产通过洗钱转移到个人账户。

(3)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逃避监管,如外资企业把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到境外。

目前洗钱的主要手段包括现金走私、制造显失公平的进出口贸易、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等手段,除此之外,还有以下常用的方法。

1.古董买卖

例如,老王买了40只明代的花瓶,每只5000美元。老王把它们都拿出来拍卖,把这些藏品分别存放在12家拍卖行内,最好分布在12个不同的城市。当一只花瓶被拿出来拍卖时,老王或是把它卖给出价最高的人,或是派他最亲近的叔叔去拍卖行把它买回来。

人们买老王的每件东西一般都用支票付款,所以,当老王的叔叔为买其中的一只花瓶付给拍卖行5500美元现金时(5000美元的拍卖价加上向买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这5500美元就是被洗的钱),他们会给老王一张4500美元的支票,即拍卖价减去向卖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由此老王成功地洗干净了4500美元,额外的1000美元作为洗钱成本消耗掉了。这些费用作为洗钱的开支完全可以一笔勾销。幸运的是,老王还可以把这只花瓶再次拍卖。

2.寿险交易

保险“洗钱”主要集中在寿险领域,尤其是在团体寿险中。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

保险公司也明知其投保目的不纯,却积极地促成这类保单,甚至为业务对象出谋划策,主动提供洗钱方便。

3.海外投资

海外投资的经典做法是:进口时,高报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国外供货商,然后从其手中拿回扣、分赃款,并将非法所得留存在国外;出口时,则大肆压低出口商品的价格,或采用发票金额远远低于实际交易额的方式,将货款差额由国外进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国外的账户。如果胆子足够大,可以考虑在境外银行直接建个人账户。

如此一来,这样的情景便不令人吃惊了: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为专业的洗钱中心。另外,还可以通过代理人或移民海外的子女、亲属,用办皮包公司的办法把黑钱洗白。如果主管部门派人去查,将会得到一些令人神伤的亏损理由。接下来的后果更为传奇:一些所谓亏损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亲属在几年内成了富翁,当上了幸福的美国“投资移民”;与此同时,这些中资公司在海外账户里非法持有的外汇,远远地超过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数额。

4.地下钱庄

2002年汕头许鹏展地下钱庄案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许鹏展的主要“资产”是许鹏展以汕头市金园区新兴鸿展农副产品商行等20多家空壳公司名义在几家银行开设的20多个账户。在一个设施再普通不过的写字间,许多日常业务为造假财务报表、虚报营业额和利润,却在没有任何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不断缴纳各种税收和保险。由于钱庄资金往来量巨大,许鹏展需要频繁地更换账户。每换几个新账户,他就逐步从老账户里把资金转到新账户上来。目前,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地下钱庄一般与香港的找换店连为一体,采用在境内用人民币交割、境外用外汇交割的形式,不发生资金外逃的物理过程。地下钱庄之间也经常互相拆借,组成一个相互勾联的体系。

用地下钱庄洗钱的“好处”有两个:一是成本非常低。以港元为例,假如银行的兑换牌价是1.08,地下钱庄的牌价基本上只有1.10。二是黑钱到了境外可以经常以亲友馈赠的方式流回来。

5.各类赌场

赌场是最传统的洗钱场所。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在远华案中落入法网。问起蓝甫的不明财产和他在境外违纪参赌的情况,他称,几年之内,他通过赌博赚到的钱多达65万美元,外加33万港元。蓝甫的谎言被一些已经到案、曾经陪同他参赌的人戳穿,因为蓝参赌几乎每次都铩羽而归。

如果是高手,他拿着1000万的筹码进场,输掉100万后离场,要求赌场把剩下的900万打进他的账户,他已经为将来可能的追查设置了障碍。因此,人们只注意到这些人在不停地输钱,但相对于标准洗钱模式中的大量损耗,赌场洗钱的风险常常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早期黑手党的毒品买卖大都是现金交易,钱上通常沾有白粉,一旦被警察抓住难以脱罪。黑手党成员便携带现金去赌场换成筹码,一旦输掉差不多30%的钱,就把剩下的筹码换回现金,顺理成章地把赃钱变成“干净”的收入。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今天,来自亚洲的赌客是唯一呈增长趋势的客户群。与现实生活中的赌场相比,网上赌场已经成为洗钱的“安全天堂”。赌博网站总部大多设在有“逃税天堂”之称的加勒比地区。许多网站根本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遵守国际赌场的游戏规则,它们甚至不会查问客户的身份资料。许多犯罪集团把钱款打进在这些赌博网站开设的账户后,一般先象征性地赌上一两次,然后就马上通知网站“我不想再玩了”,要求网站把自己账户里的钱以网站的名义开出一张支票退回来。于是,一笔笔数额巨大的“黑钱”便轻而易举地“洗白”了!初步估算,每年通过数百个赌博网站清洗的“黑钱”数额为6000亿~15000亿美元。

6.证券洗钱

2002年12月16日,裕丰国际、富昌国际及金禾国际在香港被勒令停牌,停牌原因涉及洗钱。这三家公司多为朋友之间相互帮衬持股,圈子外的小股东非常少,这种公司在香港市场被称为“干”,而这类公司往往被某些国际组织视为洗黑钱的“最佳拍档”。

7.腐败资金洗钱的特点

“中国特色”的洗钱方式有这样几点:一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权由自己控制),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洗黑钱”的黑道术语称做“打数”:当境内“客户”有人要用大量人民币现金或汇票换取港元或美元在香港提取时,就将人民币现金和汇票直接交给地下钱庄或存入其指定账户,地下钱庄按当日外汇黑市价算出应支付的港元或美元数量并通知其在香港的合伙人,香港合伙人则从香港的银行账户中支付外汇到客户指定的账号;反之亦然。

当境内收入的人民币大大超过支出时,地下钱庄再通过“专业户”换汇汇给香港合伙人,这些“专业户”的外汇来源主要是用假进口合同、报关单进行骗汇获取。不过这种手法已经明显落后。现在潮汕的地下钱庄通常拥有自己的公司,他们通过与境外公司反复对敲业务,完全可以平衡收支。一批手表在汕头和香港之间转了27次,1万只手表就变成了27万只。

有需求就有市场,汕头地下钱庄几年前与骗税分子“协同作案”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地下钱庄在骗税案的疯狂进行中得到了急剧的膨胀发展,在接二连三为骗税分子洗黑钱的过程中,某钱庄的办事员甚至遍布潮汕各个乡镇。

汕头第一批被判处死刑的骗税者黄文龙亲口讲述了他骗取出口退税的“发财经”:“我先是设立大兴公司获得进出口权,接着成立8家供货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又找到一个叫许樵理的人买到报关单,再让住在香港的同乡陈钦城汇来外汇,最后向税务机关预缴部分税款取得‘专用税票’。此后,我就可以去领取出口退税的款项。在取得退税款后,将现钞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支付给陈钦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汇’,开始另一个循环。”就是用这种手法,黄文龙在一年时间里骗取出口退税款2100多万元。

万花筒

庞式骗局

“庞式骗局”的名字来源于查尔斯·庞兹。中国人一般称之为“拆东墙补西墙”,即以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投资者投资,用后期投资者的资金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欺骗行为。庞氏骗局是一种最古老和最常见的投资诈骗,有很多变体。

庞氏骗局无法达到内部平衡,只有依靠向外部的扩张才能维持生存。扩张一旦停顿,崩溃将无法避免。

庞氏骗局从本质上讲就是先洗未来钱。金融及其相关产业本来就是人类的贪婪衍生出来的怪物,它存在的意义就是吞噬大部分的人,并将一部分能量转移到小部分人身上。

这个庞氏骗局在世界各地,在各个时代不仅上演,而且还会在未来的时代上演。我们能吸取历史的教训,不犯前人已经犯过无数次的错误吗?答案是不可能。因为我们的贪婪是一样的,我们用上了电脑和手机,但是我们的本性却和前人没啥两样。

击鼓传花的道理,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聪明,不会做冤大头,事实上每次击鼓传花的游戏中都会有人做冤大头。

很多企业其实也是旁氏骗局,净利润为负没有关系,只要销售收入每年有一定量的增长,就能从银行继续贷新款还旧款,雪球越滚越大,一直玩到崩溃那天。崩溃的时候由于企业已经很大了,政府不能让他破产,最后相当于全民埋单。

人类社会纷繁多变,但是很多现象细细追究,却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因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而人性是相同的。人性从远古到未来、从落后荒蛮的非洲部落到繁华文明的华尔街都从来没有一丝变化。

一些古老的骗局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种种变体,而人们不会由于吸取教训而不犯错误,相反的是,人们注定会重蹈覆辙。不同之处仅仅是,这些骗局换了角色、具体的形态,换身马甲又粉墨登场而已。而旁氏骗局是这些骗局中比较出名的一个。

最近发生的世界金融史上最大的诈骗案——麦道夫诈骗案,再次使庞氏骗局威名大振。

什么是庞氏骗局?庞氏骗局的名字来自查尔斯·庞齐。他在1917年开设一家证券投资公司,然后许诺给投资者高达50%的回报。查尔斯·庞齐利用新来投资者的金钱付给老的投资者。这样,刚开始投资的人获利匪浅,而这些投资者赚大钱的消息刺激了更多人的投资,这形成一股热潮。查尔斯·庞齐就不断利用新的投资来给原有投资者以高额回报。只要新增投资者以几何级数增长,那么他的骗局就可以一直存在。但是,很明显的是,这个骗局总会有界限。当新的投资不足以偿还原有投资者的红利时,这个骗局也就土崩瓦解了。

麦道夫诈骗案和庞氏骗局没有本质的不同,由于麦道夫许诺给投资者的回报率比较低,设计也更加巧妙,所以这个骗局持续的时间也就特别长。

庞氏骗局的本质就是:

内部本身无法达到一个均衡,只有向外扩张。

单向性的增长方式,这是一个向外不断扩张的过程。

扩张方式具有复制性、传染性。

这个扩张必须一直进行,不能停止下来。一旦停止扩张,由于内部的不均衡性,必然崩溃。

我们生活中的庞氏骗局也无所不在,只要仔细观察,然后按照庞氏骗局的四个特征分析,就能得出结论来。

(资料来源:http://www.eeo.com.cn/Politics/by_region/2011/05/24/2020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