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十一五”回眸:四川金融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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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地方篇(24)

(二)信贷投量投向给力

找准灾后恢复重建的关键环节,实现信贷投放有突破。一是金融机构强化重建发展社会责任和主动服务意识,支持城乡住房重建、产业及中小企业恢复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州信贷规模的合理增加。年新增贷款2006年8.8亿元,2007年13.8 亿元,2008年11.8 亿元,2009年上升到30.5 亿元,2010年考虑核销因灾不良贷款,实际新增贷款投放23.6亿元。实现资金运用有突破。二是灾后重建贷款强力支撑了灾后重建发展,截止12月末,灾后重建贷款余额47亿元,占全州信贷总额的34.31%,助推了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的基本实现。2010年末,积极争取灾区特殊政策,全州13县信用社兑付中央银行专项票据6229.5 万元;2005—2010年累放支农再贷款13.6亿元,去年末余额5.4亿元,比2005年增长3.2倍。三是发挥政银企对接平台优势作用。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共与26家企业签订26.7亿元贷款意向合作协议,重点投向灾区重点项目。四是加大民生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针对灾后中小企业、“三农”融资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金融创新;切实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好金融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相关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意见》,明确各县设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的下限,扩大经办银行范围,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机制;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创业富民工作,引导金融机构运用扶贫贷款、小额担保贷款、青年创业贷款等方式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创业,推出适合大学生村干部创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深入推进金融支持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建立和完善牧民定居贷款及付息情况统计制度,召开牧民定居行动计划重点联系县座谈会,不断改进工作措施,推动牧民定居贷款适时发放,为四年任务三年完善奠定坚实基础。截至2010年末,全州已累计发放牧民定居贷款5.49亿元,现有贷款余额5.10亿元,已累计帮助2.46万户牧民新建房屋175.49万平方米,改建房屋86.03万平方米。随着牧民定居行动项目的推进,金融支持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不断提升金融服务

一是加强支付体系建设、使用和管理。加强大小额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开展账户管理现场检查及回访,确保支付清算体系的正常运转,为重建发展提供通畅的资金清算“高速公路”。提高经理国库水平,完善国库内控安全管理和数据灾备体系,实现库税银横向联网,切实做好国库资金的缴、拨、退、更业务,让上级支持重建发展的转移资金及时到位;做好货币发行和反假币工作。加强现金投放监测,根据现金供求及时进行调拔,满足企业和个人重建发展对现金投放的合理需求。二是深入推进征信管理工作。利用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培植模范守信中小企业,结合农房重建和牧民定居计划试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机构改进重建发展服务提供基础信息;改进外汇服务和管理。转变服务贸易监管方式,监测直接投资和外贸流入资金,加强个人结售汇业务监管,为外向型经济重建发展提供便利。三是农村信用社加快网点重建进度。2010年末,全州农村信用社31个重建网点完工,占规划数的53%。已开工网点数49个,开工率84%。四是积极推动涉农信贷和涉农保险的合作机制,为银保双赢搭建平台,提高金融整体服务能力。2010年全州实现小额信贷保险保费收入近500万元,涉及信贷资金约5亿元。已理赔3起案件,理赔金额14万元;受理案件1起,金额10万元,有效保障了还款来源的稳定性。

(四)金融系统健康平稳发展

保持辖区金融稳定,既是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也是金融支持重建发展的立足点。一是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建家园、促发展”的高度,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坚定维护社会稳定。二是高度关注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如重建规划及具体实施需要较长时间,农牧民增收仍有难度等,做好由此可能产生信贷风险的监测和提示工作。三是跟踪反馈和督促落实金融改革措施,重点关注一些银行灾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和县农行“三农事业部”改革进展,提出涉农金融机构的改革建议。四是落实反洗钱工作职责,督促金融机构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强大额现金存取监测,防范可疑资金的流转。五是加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金融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和知识的培训。

(五)加快建设金融生态

金融生态反映资金供求特别是信贷资金供求状况的契合度。金融生态好的地区,资金净流入较多,容易形成资金洼地并促成经济发展高地。一是运用“政府主导、人行助推、各方参与”的联动机制,开展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的测评和创建。二是指导农信社对农房重建采用“一县一策”的支持方案,协调落实财政贴息等激励政策,并在贷后管理推广茂县联社的“基层协管员制度”。三是根据金融创新的特点,金融机构在营销中小企业成长之路、简式贷款等新产品的同时,争取上级行授权业务创新试点,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四是加强社会信用建设,针对灾后有的借款人逃债甩债的苗头,开展“信用细胞”建设。五是开展灾后重建统计监测、灾后重建信贷政策执行评估,有针对和重点地组织调查研究。

(六)不断推动金融创新

一是加强对农村金融创新的指导。结合州内实际,采取一县一策、一行(社)一策,鼓励涉农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和推出最适合本地“三农”需要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担保方式,探索多种抵质押方式,扩展抵质押物范围,同时合理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额度和范围。二是积极促进融资平台和担保体系的规范发展。适时开展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调查工作,认真研究促进融资平台健康发展和有效防范风险的政策建议。促进辖内担保体系的完善。针对辖内商业性担保体系发展较为滞后的现状,积极推动担保体系的多元化,缓解辖内中小企业担保难、融资难的矛盾。三是积极做好拟上市企业培育工作,加大直接融资工具的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胆采用直接融资手段解决资金需求。

二、金融业实现快速发展

(一)金融体系初步完善

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发展,该州金融机构数量不断增加,门类不断健全,基本形成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机构并存,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的金融体系。截至“十一五”末,全州共有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农村信用联社13家,邮政储蓄银行1家;保险公司3家,证券公司营业部2个,从业人员队伍不断扩大。

(二)信贷投放稳步增长

围绕全州经济“一体两翼”发展目标,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信贷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后,金融机构灾后重建贷款更是成为拉动贷款规模快速增长的主力。“十一五”末,全州各项存款余额将达到42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7亿元。

(三)金融产品更加丰富

在加大传统金融业务营销力度的同时,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大力推广新型业务 产品。全州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应用更加广泛;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不断拓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借记卡、贷记卡、ATM、POS机、网上银行等新业务的运用更加普及。农村小额保险试点业务逐步开展。

(四)金融环境不断优化

以构建“诚信阿坝”为中心,该州征信工作不断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内容不断充实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全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初步建立起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地方投融资环境不断改善。阿坝州在《中国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价》(2006-2007)中,综合得分0.579分,评为BBB级,在全国324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第18位。

(五)金融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取得突破。2010年,该州最后一个未取得央行专项票据的壤塘县农村信用社顺利通过了总行的票据审核和兑付。至此,该州13个县农村信用社全部兑付了央行专项票据,州人民银行工作中心也将以巩固改革成果为主,严格监测票据兑付后的各农村信用社后续发展情况,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农村金融改革再取得重大成效。

三、金融业发展经验

过去五年,全州金融工作积极融入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中,金融系统和金融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用智慧和汗水,为该州圆满完成“十一五”主要目标任务做出了应有贡献。期间,我们积累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做法。

一是坚持向州县党政领导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州县党政特别是州委、州政府领导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这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障;二是坚持深入研究和贴近当地发展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工作部署,才能找准因地因时的工作取向;三是是坚持主动适应改革与发展和稳定的形势,不断改进信贷产品和管理模式,才能保持金融与经济社会的互动协调;四是坚持预见和防患于未然,掌握地质灾害、社会稳定以及经济转折变化的应对方案,才能沉着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五是坚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改进对灾后重建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才能提升金融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六是坚持争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地方党政及有关部门对金融大力支持,才能夯实金融优质服务特别是信贷投入的基础。

(阿坝州金融办)

甘孜州

“十一五”期间,甘孜州金融业以促进经济增长为使命,以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金融业改革和发展。五年来,金融宏观调控不断完善,金融改革迈出重大步伐,金融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金融业整体实力持续增长,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辖区金融稳定,有力支持和促进了该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截至2010年末,甘孜州共有金融机构家28家,其中银行业机构22家,保险公司4 家,融资性担保公司2家;金融从业人员1686人,是2005年末的1.09倍;金融业总资产达435.77亿元,是2005年的3.32倍。2010年,全州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7亿元,占GDP的3.83%,是2005年的2.3倍,年均增长13.7%;金融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4%,拉动第三产业增长8.2个百分点。

一、出台、完善金融政策措施,推进经济发展

“十一五”以来,金融业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根据州政府产业发展政策和战略部署,人民银行及时出台《金融支持甘孜州富民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金融业支持甘孜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支持甘孜藏区跨越式发展工作方案》、《甘孜州金融支持牧民定居计划指导意见》、《关于积极运用支农再贷款助推新农村建设的实施办法》等指导意见,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业支持地方经济的正确发展方向,把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金融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各金融机构针对不同时期经济金融运行特点,合理把握货币政策的方向、重点和力度,加强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大对甘孜州纳入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优势资源开发、支柱产业培育的金融支持,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保持了贷款平稳较快增长,金融业发展取得较好成果。截至2010年末,全州银行业总资产434.48亿元,是“十五”末的3.32倍;总负债432.31亿元,是“十五”末的3.24倍。

二、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增强

五年来,由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各金融机构参与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逐步完善。州政府出台《甘孜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全州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民银行起草印发《甘孜州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甘孜州突发事件报告规程》、建立了甘孜州《金融稳定电话登记制度》等多个重要文件,建立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辖区金融运行及风险状况,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通过“甘孜州金融稳定报告、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监测报告、银行业、保险业等分行业风险分析报告、月度风险监测报告”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共同构成对金融稳定状况的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的监测评估体系,全面监测分析评估金融业风险,对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开展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开展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措施,积极探索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途径,并取得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