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观看关系的政治学和凝视明星的快感一直是明星—观众关系研究的明确焦点。相比以前更多地集中在明星在电影制作中投资回收作用的关注,现在开始转向了“从我们情感投入得到的难以计算的回报……那些明星引人入胜的形象所包含性欲的注视的时刻开始”。明星作为一个欲望的客体,观众认同他或她的形象,并从中发现意义、获取特定满足。例如“女性明星传统上被看作是:在一个超越故事领域的、色情的裸露劈时刻,一个大段叙事要素的性别化的奇观。与之形成对照的是,男性明星/英雄则被界定为是一个理想的、能够对叙事进行控制的自我,这便形成了观众进行认同的中心体制。”
在现代媒体当中,偶像明星本身就是人们所梦想的某个方面的代号,偶像明星本身的符号内涵被放大,比如梦露成为性感的符号,山口百惠是东方女性的符号,教父是权威和地位的符号,007则是理想男性气质的代表。明星是符号元素的叠加,当这种符号元素配比得当时,就能够产生倍增的效应。以美国高尔夫大师伍兹为例,伍兹作为一个体育运动员的意义在于他的天赋和成绩,而他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成功的商业符号,就在于他不仅能够完美代表一种运动的气质和最高水平(多届美国业余冠军保持者,世界最年轻的高尔夫球赛事冠军的黑人选手和体育界最年轻的大师级冠军),同时在这个领域突破了限制,注入了新的元素(这一运动过去一直有个倾向,主要是成熟、中年、白种、上中阶级的男士的小生意市场,泰格·伍兹超越了年龄、人种、收入水准和性别的差异,为高尔夫运动赢来了更广阔的市场),因此毫无疑问就会被各种力量塑造成偶像,从而具有无可匹敌的市场价值和号召力。
三、明星媒介符号的商品属性
对于当今社会的变化,约瑟夫·坎贝尔这样说:“今天的人类,和那些生活在相对较稳定的时代中的人比较起来(当时有伟大的神话发挥统整的作用),面临的问题恰好相反。在当时,所有的意义都存在于团体、存在于那些伟大的无名形式当中,半点也不在表达自我的个人身上;今天,团体中没有任何意义,外在的世界没有任何意义,所有的意义都在个人身上。”坎贝尔的这种说法或许失之偏颇,但今天意义的来源确实较之以往发生了变化。这是一个人的欲望被空前挖掘的社会,也是人被高度异化的社会,被束缚在自动化和铺天盖地的欲望之中的人,需要寻找心理上的认同和归属感,需要精神寄托,也需要把自己的主体精神外化,这就催生出了消费偶像——明星。如果说消费社会制造出了一个巨大的现代神话,那么偶像明星就是其中的神祇。正如原始人根据他们的样子造出神像然后崇拜,符号经济将消费者的心理需要和精神追求投射于明星身上,造就了消费神话中的英雄。
从当下明星被传播的现状可知:受到热烈追捧的偶像明星都会派生出一连串绵长的产品联动效应,媒体的市场化运作不仅拉长了传播过程的外延,更丰富了人们消费偶像的方式。于是,在偶像崇拜情结的驱动下,在媒介宣传累积效应的刺激下,在大众文化市场逻辑的引导下,当下的“粉丝”陷入了消费主义的泥潭,把购买与明星相关的产品作为传播互动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消费想象中,大众媒介向“粉丝”提出了一个命题:你可以通过不断消费与偶像相关的一切产品来拉近与偶像之间的距离。对明星的消费成为了一种流行文化,社会各个成员可以借此实现个人同社会整体的适应过程,从而实现其个性的社会化。而社会整体结构的运作,也可以借助这种流行文化作为桥梁或酵素(催化剂)将个人整合到社会中去。
在消费社会中,形象就是商品。明星是一种被高度符号化了的形象,他们作为消费者愿望的投射具有超乎想象的力量。明星的作用在两个层面上影响消费者:一种就是作为提供样板生活示范的榜样,一种运用原型的力量将欲望的某些侧面放大,进而带动消费。
明星代言已经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现象,集中体现了偶像明星作为示范层面的作用。对于一个品牌来说,能否选择最合适的代言人,不仅考验一个品牌的实力和眼光,更要考验其品牌文化内涵与偶像的契合度。恰当的代言人将在很大程度上拉动消费,据统计,全盛时期的乔丹每年要为耐克带来五亿美元的收入。符号化的偶像明星让品牌的文化内涵变得形象可感,从而使品牌能够被轻而易举地与特定的符号直接联系起来,比如激情、挑战、动感和自信。篮球场上的飞人乔丹将运动场上创造奇迹的天才表现与耐克的体育精神联系起来,其潜台词就是:穿耐克你就能像乔丹一样。经过媒体炒作的偶像明星似乎具有了超乎常人的能力,如神祇一般接受消费者的顶礼膜拜。
当代消费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并不仅仅是对物的崇拜,还包括刺激人们产生无数梦幻式欲望的影像。一种强迫消费者,面对他们没有期望过的影像爆炸的社会,在其中,人们时时刻刻必须面对无数梦幻式的影像,接受这些影像对于他们的压迫,并迫使自己的审美感非现实化,被引导到虚幻的形象消费中。大众对明星的消费活动并不是明星商品功能的使用或拥有,不是明星形象商品的简单相互交换,而是一连串作为象征性符码的明星形象的不断发出、被接受和再生的过程。因此,明星形象消费过程中进行交换的产品必须成为具有消费者追求意义的某种符号,才能成为被消费的物品。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不再将消费品视为纯粹的物品,而是当成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商品的交换和流通,实际上只是具有意义差异的符号之间的转换和更新过程。消费已经超出经济的范围,成为靠符号转换和交换而进行的文化活动,成为以符号差异化为基本机制的象征性交换活动。
玛丽莲·梦露作为全世界的性感符号,你能从她身上看到一个符号被强化和丰富的过程。从女演员到偶像到授权使用的商标,从这一点上说,她已经能够超越评论。大众文化的研究者认为,作为大众文化符号的意义,不在于这个符号的完美,社会需求是它的“事先书写”,之后在相互冲突的日常流通中生成,它本身的美学基础越是不足,越是简单直白,就越是在消费使用中具有循序渐进的潜能,梦露正是这种符号的一个成功例证。
波德里亚认为,在消费社会中唯一最美、最珍贵和最光辉的物品,唯一具有深不可测含义的物品就是人的身体。在他看来,“消费社会中,人们对于自己身体的再发现,是在身体和性方面彻底解放的信号”。通过人的身体和性的信号无处不在,特别是明星身体的无所不在,透过他们在流行和大众文化中的普遍存在和表演,透过一系列对于男性健壮和女性柔美的广告宣传活动,透过一系列采取消费形式的个人卫生、塑身减肥、美容治疗等崇拜活动,以及透过一系列围绕着这些活动进行的各种现身秀和身体表演,身体变成了仪式的客体。这样一来,身体不但成为消费对象和手段,而且也代替了灵魂而起着道德和意识形态的功能。在当代消费社会中,身体和性就转化成消费本身的动力和基础,甚至成为消费活动的重要场域,使文化创造和道德都必须围绕着身体和性进行运作。一个身体的空间性是身体存在的展开,是身体作为身体实现的方式。身体的各个部分只有在功能发挥中才能被认识。我们的身体是活生生的意义纽结,它们之间的协调不是习得的,它不是一定数量的共变项的规律锁链。作为运动能力和知觉能力的身体,是趋向平衡的主观意义的整体。明星的身体恰恰是一种难得的忤逆。
消费社会给予身体这种文化的际遇,是身体成为文化的一个事实。问题在于,当代社会中的文化已经成为商品化的符号系列运作的代名词和装饰品。在物体的符号和拟象系列中所表演的肉体,一方面把身体当做资本和手段,另一方又把身体当作崇拜物或消费的对象。因为身体可以成为符号系列中最有潜力的资本和崇拜物,同时也可以成为当代消费社会的符号和拟象生产与再生产最廉价的市场产品。已逝明星梅艳芳(男扮女装)、张国荣(曾饰演虞姬)和红极一时的林青霞(曾饰演东方不败)都是超性物,他们随时可以变成他们所希望的性角色,这也是当代技术的产物。作为自恋崇拜对象的最理想观看客体,也作为社会策略和礼仪的一种组成因素,身体成为消费社会运作的两项重要的构成因素,即美和色欲的基础。明星的身体,变成了消费过程中的功能性的美和功能性的色欲。身体和性,随时随地可以生产美,并提供美的新标准,不断更新美的标准。
这样一来,身体和性也就成为最佳运作中的价值符号,成为人们盲目追逐的对象,尤其成为运作中被操作的对象和物品。例如,英国最著名的大众报纸《太阳报》,从发行之日至今已经推出了无数的三版女郎,三版女郎之所以受到英国人的喜爱,除了她们性感、美丽的身体之外,还有她们与英国球员千丝万缕的联系,与英国最大的娱乐体育活动的联系,这些使得三版女郎成为《太阳报》发行量的有利砝码。
在当今的媒体环境下,身体不再是欲望的终点,他还是显示个性和魅力的载体。从这个意义上讲,身体变成了一种商品。也就是说,严格地讲,它不是个人财产,而是一种经过设计和包装的、能令人产生欲望的、具有公共影响的消费品。明星对公共社会的时尚观点和品位产生了影响。时尚通常与社会关系相关,修饰和时尚促成了个人放射能。因为个体在美学影响和身体文化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时尚越来越成为一种资本的文化,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个性化。由于衣着反映了一种连贯的生活价值和生活抱负,因此它也成为生活战略中一个更为重要的特征。
在这种情况下,身体和性不但成为消费的对象和动力,而且也被彻底地篡改成为一种超性物。可以说“性的身体在今天被赋予了人工命运的性质”。
身体和性被过度地人工化和消费化,他们的命运已经可以任意地由人工程序和方法来决定,被象征性交换和拟象游戏所改造,成为符号和拟象游戏中最引人注目的因素。明星、符号与身体之间展开了一种奇特的游戏。在这种游戏之间,人既是主动的创造者、制造者和控制者,又是被动者、被宰制者。人们的身体和性失去各自独特的唯一性和私有性,成为可以在任何公共场合和交换场合中进行交易的物体,成为消费公众任意摆布的消费品。
四、明星媒介符号与消费主义的共谋关系
明星作为当下社会最稀缺的注意力资源,是当下唯一能够自由穿越经济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社会文化领域和大众心理领域等广阔空间,而又同时被这些空间孕育,并经由大众、明星个人以及电影文本共同塑造的一个神奇组合体。
明星成为大众文化消费的对象表现为或以明星的演绎档次直接隐喻产品的质量,或以明星的趣味引导人们对特定产品的关注,或按照其银幕形象的文化意义被细分为不同的销售区域代言人,或按照其性别、年龄、形象特征被分派代言不同的消费领域。明星形象被大众文化引用和消费,从另一角度也强化其感召力和影响面。
我们之所以说明星是一种消费形式,就是因为明星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特殊的消费价值。明星在消费性上是一种商品,他的任何属性都可以贩卖。明星的外在特征,性格爱好和婚变都成为了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素材。
不管我们承认与否,明星延伸、并复制了一个跨工业的多重文本,明星形象也在不停结构与解构、确定与不确定、认同与疏离、自恋与恋物等多种矛盾交织的过程中成为大众消费的对象。“明星形象”这个词的“能指—符码”抛给了所有个体,其“所指—符义”抛给了大众与社会。两者或契合或脱离,产生了一种巨大张力,推动一种时代色彩极强的泛工业和泛文化之间的整合。
波德里亚在《符号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分析,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本身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既是文化价值,也是商业价值。明星形象作为文化消费对象,具体表现为明星作为一种媒介,成为消费者评论的投射对象。例如观众买电影票不仅是为了看一场电影,而且也是为了接受并交流对明星的情感态度,不断出现的明星,带动了一批又一批前仆后继的“追星族”,从而营造了一个巨大的文化消费市场。
明星这一特定群体集聚了流行的时尚元素——服饰、化妆,成为了现代流行生活的代言者,甚至是大众文化的消费指南。在为流行时尚代言的话语背后势必存在一种导向性的消费意识形态。而这种引导性消费借助媒介在传播上的巨大优势,明星的个人体验不但得到了表达,而且在公共场所为他人、甚至陌生人所认可,从而潜移默化地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公共空间。
明星形象影响力的火爆,是当下消费语境下大众娱乐需要的一个显影。明星形象作为一种商品和意识形态的叠加,提供源源不尽的经济力量。只有带有娱乐因素的明星形象才能抓住消费者的注意力,因此,明星形象自打出娘胎就带有了“钱”,因为高知名度已成为一项具有独立身份和功能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