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新的发展方向
作为对于当代生活的反思和建构,那些促成迷文化研究第三次浪潮形成的大部分经验性和概念性主题将同样作为有用的课题,用来进一步探索我们的当代社会和文化秩序。这些主题被不同地描述为后现代主义(Harvey 1990)、晚期现代主义(Giddens 1991)或者超现代主义(Auge 1995)。《迷群:在一个协商世界中的身份认同和社区》一书在总结迷文化研究的前三次浪潮的基础上,又将这个领域的研究引向了新发展的六个方向:第一,强调作为当代协商世界标记的符号和代表;第二,模糊不同文本和文化形式之间的边界,从而侵蚀了流行文化和高雅文化这两个对立面之间的界线;第三,在物理空间、虚拟空间和发生在这两个空间中的社会交互与行为之间的关系在逐渐去领土化的世界中不断变化;第四,在文化全球化的进程中,全球和地方两者相互影响;第五,就社会和技术变革而言,新的身份认同和实践活动来源于生产和消费的变迁;第六,冲突、差异和歧视在一个协商的语境中形成。以上六个方向主题的探究将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于迷群和他们所身处的协商世界的理解和把握。
二、国内“迷研究”综述
与其说国内关于这个领域的研究称为“迷研究”,倒不如称之为“粉丝研究”,因为几乎所有的相关研究都是围绕由2005、2006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引发的诸如“玉米”、“凉粉”、“笔迷”等的“粉丝”热潮展开的。本研究者在查阅了国内各大期刊的相关文章后,发现国内“粉丝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概念阐释、“粉丝现象”的呈现特征、“粉丝文化”的解读与思考和网络时代的“粉丝文化”四个方面。
1.“粉丝”的概念阐释
大部分研究者都对“粉丝”这个新名词做了概念阐释,有的从语言学翻译角度来下定义,“粉丝”是英语中“fans”的音译。“fan”的中文释义是:“(运动、电影等的)迷,热心的爱好者、支持者”,作为其复数形式的“fans”,所代表的意义不言而喻;赵秀文,“‘粉丝’文化及其现象解读”,《最新美国俚语大全》(中国对外翻译公司1989年版)解释说,英语fan一词源于fancy或fanatic,是19世纪晚期以来的俚俗用语,意为“狂热的爱好者”,尤指对体育活动,如:a tennis fan。此后fan一词才有了“拥趸”之意,即死心塌地的崇拜者。徐福坤,“浅仪‘粉丝’”,有些则从广义和狭义之分来定义,从广义上来看,“粉丝”是指一部分对特定话题有较大兴趣的人;从狭义上来看,“粉丝”就是不仅仅对这些话题有很浓厚的兴趣,而且对其有较为深入了解的人。黄海靓,罗安元,“网络‘粉丝’文化社区传播机制初探”,有的研究则站在了前人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对“粉丝”做定义上的阐释,杉德卫斯于2005年出版的《迷研究》一书,综合了前人对迷的研究,他认为迷是“固定地、有规律地、情绪性地投入一个流行故事或文本”。
台湾学者简妙如认为,成为迷的要素是“过度性”,若没有某种程度的“过度性”,我们并不一定会成为这些事物的迷,因此“过度”是成为迷的重点。还有研究者从青年亚文化研究的立场出发来看待“粉丝”,“粉丝”作为英语Fans的谐音,是追星族的另类说法,这种对娱乐偶像的崇拜,被称作迷狂一族,一直是文化研究中青年亚文化研究的主题。它经常呈现在青年成长的心理断乳期,信仰的暂时缺失、理性的相对缺乏,使得偶像常常成为青少年对自己的想象性设计,并通过“移情”与象征性的“替代”,用崇拜这一方式表达,而达到一种身份认同。文化研究学者杰森认为:“关于迷一族的研究成果已产生了两种‘病理学的迷’的模式。第一种是所谓‘着迷的孤独者’,这类人(在媒介的影响下)已经进入了一种与一个名人紧张的幻想的关系之中,这些个体因其跟踪、威胁或杀害名人而在公众中臭名昭著。第二种是‘一个群体中的狂乱的或歇斯底里的成员’,他们会对一个摇滚歌星大喊大叫或在观看比赛时行为失常。”
2.“粉丝现象”呈现特征
在对这个新文化现象带来的新名词的解释的基础上,国内的“粉丝”研究者们也对目前国内的“粉丝文化”呈现出来的特征做了一些探讨:(1)对象范围扩大化。粉丝的对象已不仅限于影视、歌坛和体坛,也开始向文坛进军了。《百家讲坛》热播以来,一些“新学术明星”火爆全国,成为大众文化中的明星人物,而且也迎来了自己的粉丝。如易中天的粉丝自称“乙醚”,于丹的粉丝自称“鱼丸”,阎崇年的粉丝自称“年糕”,纪连海的粉丝自称“海飞丝”;(2)群体年龄多样化。粉丝们最明显的外部特征就是年龄上有了很大的差距,不只限于某个年龄段了。这一点从易中天的粉丝中便可窥见一斑。其中有六七十岁的老者,也有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粉丝的年龄段分化不明显是多样化的表现,也是大众文化对大众进行征服的表征,大众文化开始进入了真正大众的时期;(3)表现方式科技化。粉丝们已不再像以前那样,要追逐某个歌星,无非就是买来其全部唱片,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听,学着唱;崇拜某个影星,就看其演过的所有电影,模仿其中的造型,包括服饰、发行和动作。如今,高科技产业迅猛发展,粉丝们除了在外观、行为上的模仿以示对明星的崇拜之外,还会不失时机地利用互联网、电信等媒介,为他们喜爱的明星投上宝贵的一票,以增加其人气指数;(4)追星非理智化。粉丝的精力和经济投入越来越多。我们从“超粉”、“易迷”们的表现来看,现在大部分的粉丝在追星投入上越来越多,不管是发短信的费用、上网的费用,还是追星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购买书籍、光盘、纪念品等费用,都已经大大超过了以前;(5)消费产业化。粉丝的效益已经超越了精神领域。各种媒介,包括传统媒体、互联网、电信等都是粉丝所制造的消费产业的受益者,而就像电视观众为电视台增加了广告收入,却还要被收费一样,粉丝不仅成就了偶像,也成就了媒介。而由粉丝行为生成的偶像产品的消费也是不可忽视的一块大饼,偶像用过的东西可以拍卖,偶像风格的衣服、装饰、发型、仿制玩偶等都是粉丝消费的对象,这些消费都远远超出了精神领域。
3.“粉丝文化”的解读与思考
除了对“粉丝”的定义和其呈现出的特征趋势进行研究之外,国内一些研究者还对“粉丝文化”作了一定的解读和探究。有研究认为,粉丝人群经常以接近偏执的热爱为其偶像的表演提供支持,其间激情往往多过理智。粉丝的狂热不仅是宣泄而且是表现,他们通过这种方式来表达和传播个人的态度,并通过现场其他粉丝的共鸣及与明星的互动来形成认同感。在这种认同感的号召下,粉丝们甚至觉得自身与偶像已融为一体,成为一个共同的“我们”,同呼吸、共命运。这种行为被称为狂欢表演、荧屏上的符号幻象;而同时,对于进入社会、身处视像时代的粉丝来说,颇具传播权威性与符号感染力的电视便成了他们认识“自我”的那面镜子,他们通过看电视来实现对自我的确认和定位,这样,粉丝“追星”、“崇拜偶像”的举动显然可视为他们塑造“镜中自我”的一种表现。
有研究从社会学和经济学的视角来解读“粉丝文化”,认为对公众人物具有强烈的认同,构成了粉丝的社会心理基础,粉丝团体的崛起凸显出中国民间的自组织行为的勃兴。粉丝群体的团队精神在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象征,其组织行为是为了追求文化和兴趣认同,但它本身不具备社会团体所有的基本属性,它的交流意义主要体现在媒介化的互动和个人的兴趣互动,而非社会运动;庞大的粉丝人群自然也蕴含着巨大的经济能量。2006年11月6日,全球首个以粉丝为主题的节庆正式创立推出,主办者明确宣称“粉丝节”的目的,“就是为了孕育粉丝健康文化,撬动一个潜力巨大的‘粉丝产业’,形成一种新兴的‘粉丝经济’。”
有些学者试以社会学与传播学的经典理论对其进行分析,围绕功能论、冲突论及符号互动论来剖析“粉丝文化”。首先,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个体间通过交流互动增进了彼此的了解,从而确定伙伴关系,集结成各式各样的粉丝社群。在所属的粉丝社群中,他们获得了全新的身份认同,得以暂时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困境、孤独和焦虑。在“追逐偶像”的大旗下狂呼呐喊,粉丝们的生活也变得鲜亮而有意义起来;其次,在同一社群内部,粉丝同胞们互助友爱,团结一致,然而一旦群体遭遇“外侵”,粉丝军团便会立即展开行动,一呼百应,群起而攻之。由此可见,“冲突”是粉丝团体的又一种生存状态;另外,就粉丝群体而言,不论是团体内的身份认同,还是团体外的冲突对抗,都需建立在粉丝与明星、粉丝与粉丝互动的基础上,而这种互动是经由符号来完成的。比如,我们经常能看到镜头前高举海报的粉丝团,他们用统一的标识和口号为偶像助阵,而这些标识、口号就是粉丝与明星之间进行互动的符号基础。
还有研究从亚文化和消费主义的角度切入对“粉丝文化”进行解读和思索,认为粉丝现象发轫于青少年对自我身份认同的追求,并基于此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青少年亚文化。而随着大众传播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粉丝在媒介景观中的纵情表演,粉丝文化获得了空前的发展。然而,在商业资本主宰的语境中,粉丝文化被迅速卷入了文化与经济合谋的陷阱,成了消费主义狂欢的一种噱头。值得思索的是,当消费主义的魔杖把粉丝们点化为追逐时尚符号的消费者时,偶像的神话会不会显得暗淡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