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创作另一个误区是电视剧的故事讲得太满太多,没有给观众留下足够的想象与参与空间,从而影响了电视观众的收视期待。电视剧,尤其是长篇连续剧、电视系列剧,其开放式结构特征给观众留下了很大的期待空间,而且电视剧屏幕的播出方式、特殊的审美心理、特殊的表达方式还给观众留下了很大的参与空间。从2002年冬季到2003年春节,中央电视台海外剧场两次播放了韩剧《孪生兄妹》,此剧受到观众广泛欢迎的原因除了情节曲折外,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这就是悬念的成功运用。作为一种技巧,悬念的魅力在于能将观众的注意力吸引到故事中,让观众积极参与情节的发展,给观众留下“念念不忘、看了又看”的想象空间。而国内电视剧在这一点上就非常不注意。有时是编剧功夫不到火候,制造的悬念比较幼稚,经不起推敲;有时是导演意识不足,情节掌控功力较差;更有甚者,有时候为了将电视剧卖更多的钱、更高的价格、更多的广告,而故意抻长电视剧长度,十集拉到十五集、二十集抻到三十集,或将观众已知或通过想象能明白的情节再次呈现,或把对白搞得絮絮叨叨,不厌其烦,等等。这种为了经济利益而不惜损害艺术魅力,违反电视艺术创作规律的电视剧在荧屏上并不少见,这是一部分电视剧为人们诟病的主要问题之一。所以,中国电视剧的创作应该从中国传统艺术中汲取经验,如章回体小说的“扣子”、书法艺术中的“留白”、戏剧艺术中的“悬念”、相声中的“包袱”等,也要向国外尤其是韩剧、日剧的优点学习,从而将电视剧的故事情节做得有吸引力,有想象的余地,有参与的空间。
电视剧创作的第三个误区,是故事情节发展、人物关系设计脱离中国老百姓的欣赏习惯与审美旨趣,一味追求情节的离奇曲折、人物的特立独行,剧集长度水分过大,人为编造色彩浓重,严重影响了电视观众的收视满意度。当前屏幕上流行的豪华风、戏说风、滥情风就是这个误区的体现,这些“歪风”大多是脱离了中国社会的现实,违背了历史发展的轨迹,偏离了人民大众的审美旨趣与精神追求。有些故事情节看似离奇曲折,实则将复杂的社会生活简单化为几对男女的你来我往,而忽略了中国老百姓的传统欣赏习惯。《铡美案》之所以流传到今天并依然广受欢迎,是因为它的故事结局符合了中国老百姓的欣赏习惯。如果将故事结局改为包拯威惧宋家皇权,决意不铡陈世美,苦心力劝秦香莲:“这是纹银三百两,带回家去度饥寒,教你孩儿把书念,千万读书莫做官”,这样的结局不但得不到老百姓的承认,反而会产生逆反心理,老百姓心底里还是希望坏人得到惩治,正义得到伸张。有些电视剧只注重个人情感的猎奇与探秘,而淡化了社会发展的宏大背景,这是对社会发展不负责任的表现,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社会风气。
如果将电视剧创作的三个误区归纳为一点,那就是对电视剧“故事型叙事”特质的把握不够到位。电视剧要讲故事,是中国通俗文化传统的要求,也是电视剧作为一个节目类型定位的必然要求;电视剧要讲好故事,就要尽量避免以上误区,要以观众的审美旨趣与精神追求为创作指向,创作出雅俗共赏、喜闻乐见的“精品”电视剧。
三、“天平”:对中国电视剧社会功能的再认识
电视剧承担着重要的社会功能。如果用感性的角度来界定其社会功能,我们的结论是:电视剧就像一座天平,天平的一端是个人心理与社会心理,另一端则是电视剧这个调节砝码,它把不平衡的个人心理与社会心理潜移默化地引导到相对平衡的状态,从而为整个社会营造安定祥和的氛围提供条件。
个人心理与社会心理在时代发展中,总是伴随着各种社会问题的涌现,不断地走向不平衡,表现在对现实的不满,对社会的不适应,对爱情、家庭丧失信心等等,这种不平衡的日积月累,将是导致一些严重社会问题的最初动因。当前中国社会处于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转型期”,财富分配差距拉大、下岗失业问题严重,大学生就业难、信息失衡、话语权的不平等、三农问题突出、东中西部差距、城乡鸿沟、夫妻离异、单身母亲、同性恋等一系列问题,都使得社会中每一个人的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进而导致个人心理的不平衡,甚至扭曲变形。长此以往,由个人心理汇流而成的社会心理也必然一步步走向失衡状态。因此,只有形成健全的社会心理宏观调控机制,才能有效地缓冲与化解各种个人心理问题与社会失衡状态。在当前社会心理宏观调控机制中,媒体尤其是电视的力量与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这里有一个突出的例子。1991年1月8日上午,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李瑞环同志在中南海怀仁堂同电视连续剧《渴望》剧组人员座谈,高度评价他们创造性的工作,并要求认真研究和总结他们的经验,促进我国电影电视艺术乃至整个文艺事业的繁荣。同年3月27日,当时的总理李鹏同志在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期间与北京代表座谈时说:《渴望》讲的是平凡的事情,为什么有那么大吸引力,群众喜闻乐见?演员演技好,是一个原因,其中还有一个道德教育问题。文艺作品可以多种多样,但要给人以鼓舞,能够提高人们道德水平。一部电视剧能获得中央高层的如此关注,这是中国电视剧发展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其背后的缘由显然是有着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原因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世界格局动荡变幻,国内时局一时不稳,民众的心理都承受着1989年那场风波的考验,社会思潮呈低迷之势,而电视剧《渴望》极大地吸引了老百姓的注意力,用感人生动的亲情伦理故事活跃了老百姓的神经,消解了社会的紧张气氛,疏导了国人的精神压力,从而为90年代中国政治环境迅速得到扭转,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奠定了基础。
当前电视剧在题材上越来越丰富多样,人们的各种收视需求几乎都能从中找到对应和满足。以《苍天在上》为源头,反腐剧走上电视荧屏,观众通过剧中对犯罪分子的严惩,能够消解人们对现实生活中腐败现象的不满与憎恨;以《戏说乾隆》、《还珠格格》为契机,戏说剧走向火爆,它通过对正统、崇高的颠覆,以古观今,愉悦百姓;青春偶像剧则满足了观众尤其青少年对明星与未来生活的憧憬;警匪刑侦剧则通过展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达到惩恶扬善的教化目的。因此,伴随着题材的丰富,电视剧在社会心理宏观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就愈加明显。此外,电视剧一旦在电视屏幕上播出,各种各样的评论就会立即见诸于报刊、网络等媒体,对电视剧的思想、意义与价值进行阐释,这种评价机制带有相当强的舆论引导作用,这也对电视剧心理调节功能的发挥提供了途径。
电视剧具有的“天平”功能是与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历史状况分不开的。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濡染下,中国老百姓的思维方式具有很强的“世俗化”色彩。中国老百姓进庙烧香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让神灵还自己一个愿,实现自己一个梦想,如生个儿子、发笔小财、做个大官等等,待这些愿望实现后老百姓可能会向庙里捐个门槛,甚至为神灵“重塑金身”。在这里,神灵身上所寄托的是老百姓世俗化的追求,而能否取得“实惠”是老百姓最后的判断标准。老百姓观赏电视剧时,这种“世俗化”思维方式同样起到重要的作用。老百姓的“世俗化”观赏心理,意味着他必须要从电视剧中取得某些“实惠”作为补偿,才能达到心理上的平衡与满足。事实上,中国老百姓观看电视剧,最简单的心理是“找乐子”,求得精神上的放松(“解闷”),再者就是寻求精神上的寄托(“解气”),最后是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与平衡(“解惑”)。总之,中国电视剧特殊的“天平”功能是由现实国情、传统文化、社会历史等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其地位与作用也是其他艺术形式无法替代的。
四、健康:中国电视剧评价的基本标准
当前中国电视剧的生产与传播呈现空前繁荣的局面,每年两到三万集的申报量、一万到两万集的通过量、超万集的生产量与近万集的播出量都是可喜可贺的。但是从长远看,电视剧当前状况并不乐观,其中一个主要问题就是电视剧评价状况的混乱无序、评价标准的多元不一。首先,政府主流立场(审查者)的评价注重较强的思想性与导向功能,难以摆脱“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的束缚,对市场的态度暧昧不明,导致近年来面对市场丧失了不少的机会。其次,精英知识分子对电视剧颇有“鸡蛋里挑骨头”的意味,将电视剧“通俗”的大众趣味置于“庸俗”的烂淖泥潭,还将其负面效应夸大到足以骇人听闻的地步;但是这种以精英立场与视角来观照通俗文化视野中的电视剧的评价方式,未免有点不合时宜。再者,以大众为取向的市场判断越来越受到重视,收视率、满意度、占有率、广告额等指标在电视剧评价体系中的位置越来越显著,然而电视剧作为一种精神文化产品,作为一种综合性艺术作品,对其的判断是不是这几个客观指标就能涵盖一切,这也是难下定论的。政府、精英与市场三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运用多元不一的评价标准,做出难以一致甚至相左的判断,因此形成了当前电视剧评价中喧哗与骚动并存的复杂局面,2002年《激情燃烧的岁月》的遭遇就是最好的明证。
其实,电视剧的评价还存在先后之分,即播前预测与播后评价之别。对于电视台而言,电视剧播出前要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安排播出,审查也是一种评价的过程,这种评价带有明显的事前的预测功能。具体包括:一是通过审查要避免一些问题,如政治问题、导向问题、常识错误等,这是审查的主要目的,这在当前播前评价体系中已经比较严格;二是通过审查要达到一定目标,如电视剧将会达到什么样的社会效果、广告经营部门将会有多高的经济效益与市场回报等,这在当前播前评价体系中还比较薄弱。播后评价包括电视剧播后电视台的综合评价、观众与媒体的评论与各类评奖活动,这种事后评价往往集中于电视剧的社会效果与艺术效果,具有非常强的指向性与主观色彩。对于播前评价和播后评价,由于发生了主体的转移,评价的标准显然不一,得出的结论往往也不合拍,因此出现类似《激情燃烧的岁月》播前播后评价截然迥异的现象也不足为怪。可以断言,如果在电视台主流审查中,依旧采用单一的“传者本位”的电视剧评价标准,而忽略受众的多元需求,那么播前预测就难以对电视剧作出全面而准确的判断,难以形成与播后评价相一致的观点与意见,因此也意味着类似《激情燃烧的岁月》的现象仍会时有发生,不可避免。
既然如此,关于电视剧是不是存在一个大家都能认同的判断标准呢?哪怕最为基本的也行!我们认为这个基本标准完全可以找得到,那就是——健康,即“有益无害”的标准。对于“健康”的标准,不管是主流立场,还是精英姿态,还是市场取向,都很容易达成共识:“有益无害即健康”;不管是播前评价,还是播后评价,都可以“健康”为基础和出发点,站在传者与受众两个本位上,对电视剧作出全面而客观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才具有可比性与互为参考的价值。当然,在“健康”的基础上,主流立场可以要求电视剧具有较高的思想性与导向意义,精英姿态可以强调电视剧要有较高的艺术创造价值,可以追求“崇高”、“优美”的美学品格;而以大众为取向的市场判断也可以要求电视剧要具有较强的可视性与观赏性,具有可观的市场潜力与广告卖点。反之,低于“健康”标准的电视剧,则是“有害无益”的,要禁止其在电视荧屏上传播,以免贻害无穷。
相对于多元评价标准的纷扰与互斥,确立下“健康”这个基本标准的意义是巨大的。如果主流立场(审查者)将标准把握在“健康”上,各个电视台在作品的选择范围上将扩展许多,尤其是黄金时段的电视剧收视竞争力会大大提高,广告经营部门也不会再为电视剧没有“卖点”而发愁;对于精英知识分子而言,“健康”的标准将解脱电视剧的“通俗”与“庸俗”之争,标准以上可以视为“通俗”的艺术作品,而标准以下则为“庸俗”的次品;如果市场采用这个标准,电视剧的生产与推广部门则不会再为电视剧通不过审查而诚惶诚恐,不会再为“触雷”而战战兢兢,从而提高生产与投资的积极性。
对“健康”标准的把握,同样要杜绝“题材决定论”,并不是说主旋律题材就一律放行,而无视其艺术质量。其实,“健康”的标准不但意味着电视剧在导向、思想上是健康的,而且还意味着在艺术处理上也是健康的,即电视剧的创作是符合电视艺术的生产与传播规律的。把握好这一点,同样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