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人民共和国党报论坛2006年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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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试析党报舆论监督弱化的原因

孙婷

一、党报的舆论监督对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

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传媒行业发展迅速,报刊数量剧增。各级党报党刊虽然在比例上占不到总量的三分之一,然而,就新闻的权威性和信息的可靠性而言,它们在我国新闻传播界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1]

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各级党报创办的都市类报纸也因立足经济发达的省会城市、贴近市民生活而欣欣向荣,成为我国报业发展的特色和亮点。这样,各级党报党刊不仅通过原本的机关报刊继续保持在党的方针政策推进中的影响,而且也以都市报的民生性获得了普通受众的喜爱。一方面本身就是党的舆论宣传阵地,另一方面又吸引着普通百姓的新闻注意力,党报党刊因此拥有着得天独厚的舆论监督平台。而且,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党和政府也越来越认识到舆论监督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运用新闻媒介,对偏离或违背社会正常运行规则的行为依法实施的新闻批评,称之为舆论监督。[2]自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首次提出要加强“舆论监督”以后,这个词就成为我国新闻界的一个热点词,2002年党的十六大再次提出“要加强舆论监督”。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将舆论监督定性为社会发展的要求、新闻工作的职责、人民群众的愿望、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这份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团体及其工作人员要重视舆论监督工作,支持新闻媒体的采访活动,为采访报道提供方便。[3]

二、舆论监督弱化原因

但是,一方面是社会和中央不断呼吁舆论监督的社会参与;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包括党报党刊在内的绝大多数媒体上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舆论监督柔化、弱化的问题:“不敢碰硬”、“批小不批大”、“只打死老虎,不打活老虎”、“枪口对外不对内”等。为什么在党明确提出“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并将其上升到完善民主监督制度的新高度后[4],党报党刊中有些工作人员仍视之为畏途呢?

追根溯源,这些“怪症”的出现是由舆论监督的“难”造成的。徐光春曾指出,“舆论监督不仅过去难,现在难,今后也难;不仅中国难,外国也难。‘难’是舆论监督的工作性质和宣传效应所决定的。舆论监督的工作性质是批评,不是表扬;舆论监督具有引人注目,令人气愤的宣传效应。因此,‘难’是舆论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5]

具体而言,舆论监督的“难”或者说造成这些“怪症”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它们大体包括以下一些:

1.媒介本身的原因

首先,报社机构设置原因。我国报社机构设置的基本特点是:编辑部各种设置和党政机关的机构基本对口,即党政机关有什么部门,报社就有相应的部(科)。编辑记者分兵把口。这样设置的好处是编辑记者对自己部门情况熟悉,重大新闻不会遗漏,但其弊病也很明显。记者长年累月跑一条线,视野狭窄,不敢写批评性报道,而且往往代表他(她)所在的“线”向编辑部争版面。[6]

其次,媒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媒介舆论监督对社会的功能认识不足。在具体操作中容易出现偏差。不当地使用媒介舆论监督权力会造成社会对媒介的不正确认识,不利于开展舆论监督。

此外,媒体审稿原则性不强。中国的人际关系网络能量强大,在驻地媒体与许多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着盘根错节、唇齿相依的关系。许多触动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性稿件往往在最后关口也能被神通广大的“关系”活动下来。久而久之,打击了新闻从业人员的积极性,许多编辑记者不愿做这类吃力不讨好的“无用功”。

2.社会原因

首先,司法保护的缺失。诚如徐光春所言,“舆论监督的难是由其工作性质和宣传效应决定的”。因此正常的秉笔直书的批评曝光必然触及某些人的利益,往往会给记者本人和媒体招来种种麻烦,乃至引起新闻官司。在当前司法实践中,新闻官司通常被归入侵犯公民、法人的名誉权等人身权利的诉讼中。由于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更侧重于对名誉权等人身权的保护,这也就意味着舆论监督权保护存在失衡。[7]在此情况下,媒体记者要么自身利益因此受损,要么陷入旷日持久的官司泥潭。为了保险起见,明哲保身成了新闻从业人员的无奈之举。

其次,党政领导不当的干涉。在媒体驻地,因为各级新闻媒体都隶属于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的程度以及政治素养不同,导致对新闻舆论监督的不同态度。有的地方和单位动辄以“影响工作大局”、“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理由,对行使舆论监督的媒体和记者找岔子、扣帽子、打板子。例如,据2002年第15期《三联生活周刊》载,4月7日,华南农业大学高考美术招生考试中,湖南考点的860名考生97人被查出请人代考或替考。而前一天在同一地点进行的郑州工程学院的招生考试中,159名考生被查出有40余人替考。当地媒体对此事进行曝光后,很快因“有损湖南形象”,被有关部门告知不准再报此事。除一些媒体被迫取消此类涉及权力机关的报道外,另有一些媒体主动回避。例如,《华西都市报》在将加强舆论监督提高到事关报纸走向、市场成败的战略高度,把搞好批评报道艺术作为新闻改革的突破口的同时,却规定凡成都区、局以上的单位打招呼说不报道的,就不作报道,凡是涉及一条战线、一个地区的批评都不搞,以此保障“批评报道”的“生存”。[8]权力机关对新闻报道的阻力可见一斑。不过,在驻地的“下游”地区党委政府眼中,“上游”地区的党委报记者无疑是上级领导的“先遣官”、“情报员”。报社记者在这些地方受到的阻力相对较小,批评报道甚至较受上级领导的嘉许。

最后,当前我国受众的媒介素养不高。在舆论监督环节中的体现是,整个监督体系仍然很不成熟。对舆论监督对象而言,对舆论监督没有科学的认识,不能理性地对待并处理好媒介的批评报道。一位写过不少有影响的批评性报道的记者发现,被他批评过的一些人物,包括负有相当重要职责的领导人物,从此便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9]而我们也时时耳闻目睹许多拖了几年不能处理的事,经媒体一曝光立即引来上下领导突击解决,许多不该判死刑的罪犯在媒介的喊杀声中走向死亡。所以,包括权力机关在内的许多单位普遍存在“不怕通报,就怕见报”的心理。在这样脆弱的舆论监督环境中,无论媒介还是媒介的批评对象都有些惧怕负面新闻报道引起的效果,并尽力回避。

3.历史原因

首先,中国有这样的历史渊源。在尧舜立“进善之旗”、“诽谤之木”后,不利于统治者的负面新闻报道总是被禁止。据史记载,公元前14世纪的盘庚令不满迁都的人“齐乃位,度乃口,罚及尔身”,秦皇焚书唐帝立律(《唐律疏议》)也无非是要将他们眼中的“妖书妖言”禁止。到《大清报律》和国民党颁布的一系列新闻法令,条文越来越细,要求越来越苛刻,花样越来越多,对媒介的舆论监督要求也越来越严格。[10]

可以说,出于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为代表的传统官本位文化的本能,政府中许多素质不高、党性不强的领导总是在下意识地拒斥新闻舆论监督。

其次,党报历史角色因袭的惯性使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很重视报刊的批评功能,他们不仅在著作中反复强调批评报道的重要性,而且亲自在报刊上进行批评报道。但是,他们的批评报道主要是针对敌人的。长期以来,新闻媒介是政治斗争的得力工具,主要矛头一直指向民族敌人和阶级敌人,要不就是路线斗争时期的敌人。虽然毛泽东很早就提出过“批评与自我批评”,但历史证明除了“三反”、“五反”等政治活动之外,报刊上仅有很少量的负面新闻报道是针对政府工作的。

再次,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部分媒体导向错误,加之许多西方媒体在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中扮演的负面角色,中央高度重视新闻工作。从1989年下半年开始中央采取了一定措施,江泽民、李瑞环等领导陆续发表关于新闻舆论导向的讲话,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于1991年1月19日通过《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要求新闻报道要以“正面宣传为主”,使新闻界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的情况得到好转,但从长期效果而言,有矫枉过正之处,钳制了新闻媒体对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舆论监督。

三、结语

舆论监督是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党纪监督之外的一种影响力巨大的监督方式,它理应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来实施舆论监督。但如上文中所分析的那样,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当前的舆论监督工作取得的突破并不令人满意。要打破当前围困舆论监督的坚冰,消除这些“怪症”。首先,党政机关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舆论监督的性质。充分认识执政党主动开展舆论监督是最有效的自我完善手段之一。各级党委政府应有虚怀若谷的胸怀,把新闻舆论监督作为端正政风的一面镜子,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力助手,对待批评报道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把每一次批评报道都当成改进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契机。其次,媒介也应加强自身建设。新闻从业人员要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摆正舆论监督的社会角色位置,努力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同时,为了搞好舆论监督,新闻媒介也要建立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新闻采访机制,从内部消除对舆论监督的干扰因素。再次,包括媒介在内的众多社会力量应该通过一定手段和方式对受众进行媒介素养教育,使受众能够正确看待新闻舆论监督活动,避免党报的舆论监督偏离正确轨道。

(孙婷: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

注释:

[1]江绍高:《新形势下主流媒体的导向作用》,《科学社会主义》,2001年1月,第41~46页。

[2]雷跃捷:《新闻理论》,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第250页。

[3]《中央出台舆论监督意见 基层不得封锁消息》,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6/3334320.html。

[4]《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 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1997年9月22日。

[5]徐光春:《如何正确看待舆论监督的难》,《光明日报》,2004年1月4日。

[6]李良荣:《新闻学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7页。

[7]周萍:《舆论监督:保护缘何失衡》,《工人日报》,1999年3月13日。

[8]李鹏:《加强舆论监督是报纸走向市场的助推器》,《新闻战线》,1998年第10期。

[9]郭镇之:《舆论监督与西方新闻工作者的专业主义》,《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5期。

[10]邓利平:《负面新闻信息传播的多维视野》,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第66~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