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觉醒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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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恐怖重现(1)

听完丁小齐的话,冯斯并没有感觉太意外。在他看来,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要是有那么一分钟不跳出来闹事儿,反倒有些不正常。

“黑暗家族嘛……我明白了,”冯斯说,“我再去试试找一下刘岂凡,把他带走吧。”

“不,你不明白,”丁小齐摇摇头,“这次来的,可能是西藏的那群鬼佬,他们和你所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

“西藏?既然是来自西藏,为什么又是鬼佬?鬼佬不是外国人的意思么?”冯斯不解。

“因为他们既不是藏人,也不是其他中国境内的传统民族,而是源流于欧洲的白人,当然后来也慢慢吸收融合了其他民族……”丁小齐说,“没工夫细说了,现在只能靠你了。我听说你一向运气不错,就去碰碰运气吧,要不然,这里会死很多很多人。”

冯斯的确听得满腹疑团,尤其是丁小齐提到,这个家族来自西藏,却大都是外国人,听来着实有些诡异。但一想到“会死很多很多人”,他也知道此刻不能浪费时间,连忙发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想办法找到敌人,干掉他们。”丁小齐说。

冯斯简直要吐血:“大哥!你这话就好比说,只要把球射进球门,中国队就能拿世界杯……我他妈要有本事干掉你们这些怪物,还至于活得那么憋屈吗?”

“抱歉,我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丁小齐说,“但是你非得去试试不可,因为不拼这一把运气,这里的人都会死光,你还是活不了。”

“好吧,看来我是没什么选择了……”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了一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了他。

“别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一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我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的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一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一点点蠹痕带来的头痛刺激——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寻找蠹痕的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我更像是一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的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一些了,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了一种情绪上的调动,明明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状况,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的环境,他内心的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的是一种自信的提升。

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一切。

等到远离了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并且立刻产生了一些联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的那段时间里,自己在幻境中虽然主要体会的是爱情的美好,但和刚才那种情绪却有着某些共通之处——都是一种强烈的正向情绪感染,就好像被打了一针兴奋剂。

这是黑暗家族的蠹痕在起作用!他猛然间反应过来。看来如丁小齐所说,这些“来自西藏的鬼佬”,拥有着和他所见过守卫人不大一样的力量,并不能令他头痛欲裂,却反而可以让他振奋精神。

“妈的,怎么有一种‘我们才适合做朋友啊’的感觉呢……”冯斯喃喃自语着。

他努力把握着这样的感受,很快地来到了场馆内电子屏幕的下方。他发现有一条黑影正矗立在那里,抄着手一动也不动,在惊慌失措的学生当中显得颇有些与众不同,不过此刻周遭都是一片混乱,除了冯斯之外,并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这个人就是丁小齐口中的欧洲后裔么?冯斯不敢轻易靠近,站在远处先观望了一会儿。突然之间,那个黑影转过头来,脸朝向冯斯所站立的方位。尽管看不到对方的眼睛,冯斯却已经明白过来:对方也发现了他的存在。他叹了口气,知道装傻充愣无济于事,只能走上前去。

这果然是个欧洲人,即便黑暗中无法辨清肤色,五官轮廓也一目了然,是个三十来岁的男性白人。冯斯笑了笑:“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魔王世界里遇到国际友人,幸会幸会。”

对方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什么动作,冯斯却忽然间凭直觉感到了危险的临近,不由得警觉起来。拜高度兴奋的头脑所赐,他的耳朵隐隐听到从头顶方位传来一些异响,来不及多想,他在本能的指引下就地一滚,随即耳边听到一声玻璃碎裂和金属撞击混杂在一起的巨响,同时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痛感,像是被飞溅的不明碎片划伤了。

侧头一看,冯斯一下子吓得手脚都有些发软。一堆乱七八糟的碎片正堆在他先前站立的地方,向四面散落出去足有好几米地板上都被砸出了一个大坑——那是篮球馆顶部的一盏照明灯!幸好刚才躲闪得快,要不然现在自己即便不变成一滩肉酱,脑袋开花颈骨粉碎那也是轻松随意的事情了。

毫无疑问,这盏灯是这位来自西藏的欧洲人使用蠹痕拆下来的。

这家伙一上来就想干掉我!冯斯一下子有些懵。他遇到过的守卫人和黑暗家族加在一起也可以开个相亲会了,有些想要活捉他,有些用杀戮来威逼他,青城山的魔仆倒是想吃掉他,目的也是为了获取他体内那股至今没有人能说得清道的明的古怪力量。

但从来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要取他性命的,从来没有过。因为他是天选者,人们面对他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有人想诛杀魔王,有人想臣服于魔王,有人想获取魔王的力量,这些想法或者说欲念,都得着落在天选者身上来寻找和实现。所以即便是面临着层出不穷的危机,他也并没有慌张到手足无措——他还是有用之身嘛,一般不至于马上就有生命危险,就算是吃唐僧肉不也得先洗剥干净再上锅蒸么?

然而,眼前的这位洋大人却大大地与众不同,上手就是杀招,险些就把伟大的天选者直接开了瓢。逃过一劫的冯斯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得赶紧爬起来逃命,但双手一撑地,正按在一块玻璃碎渣上,疼得他手臂一抖,整个身体狗啃屎般趴在了地上,下巴也不客气地被扎了几下。

你大爷的,这几下要是被拍下来,够得上家庭滑稽录像的标准了,冯斯悲愤地想。

不过我大概也没命去欣赏自己出糗的影像了,冯斯勉强抬头,看着半空中掉下来的第二样东西——一大段断裂的钢梁。看这架势,这段钢梁将会更好落在自己的腰际,把自己咔嚓一声切成两段,就像切开一根油条。

冯斯绝望地闭上眼,在这短促的一瞬间甚至无暇思考,然而一秒钟过去了,然后是两秒、三秒……十秒钟过去了,钢梁依然没有落到身上。他睁开眼睛一看,不觉呆住了:那段钢梁竟然像直升机一样在半空中悬停住了,距离他的身体只有几十厘米,却并没有落下来。

他连忙在地上再滚了一圈,先逃到相对安全的地方。打这个滚的时候,他已经猜出来了,这奇特的一幕是刘岂凡干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刘公子在千钧一发之际令时间停滞,救了他一命。

冯斯惊魂未定地站起身来,扭头一看,果然,刘岂凡又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半坐半靠在一张椅子上,而周围的一切,无论是正从半空下坠的重物,还是那些正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的被困学生,都停止了动作,那个试图杀掉他的欧洲人也不例外。

“谢谢你,你还真是出乎我意料呢,”冯斯对刘岂凡说,“不过为了救我命的话,你只需要让这一小块领域时间停止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范围扩大到整个篮球馆呢?你的身体支撑不住啊。”

刘岂凡伸手指了指周围,喘着气说:“这个人的蠹痕……能造成建筑物变形和共振……他想要毁掉整个篮球馆。”

冯斯一惊:“不是吧?这家伙果然是疯子。他是想要杀我吗?”

刘岂凡摇摇头:“可能是为了杀我,因为他看到我之后就追我,我逃,然后他……”

刘岂凡艰难地喘着气,一时间说不下去,冯斯却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这个欧洲人试图追杀刘岂凡,但刘岂凡却已经利用时间停滞逃掉了。然而对方可能是通过蠹痕的味道发现刘岂凡还没有离开篮球馆,于是一发狠,利用他自己的蠹痕先封闭了所有出入口,然后开始——拆房子。

“这他妈完全是不顾自己死活的路数啊……”冯斯摇摇头,“这真是一群脑子有问题的家伙。那现在怎么办,你不可能撑很久的。”

话一问出口,他就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没有比眼下的形势更明朗的,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了,必须打倒这个欧洲人,令他停止释放蠹痕,否则的话,等到刘岂凡支撑不住,时间重新运行,这座篮球馆也就逃不开崩塌的厄运了。

而这事儿还得立即完成,因为刘岂凡看上去会比这座篮球馆更先挂掉,他已经完全瘫软在了地上,胸口像拉风箱一样,连话都说出不来了。

“挺住,我马上干掉他!”冯斯撂下这句话,大步流星地跑向欧洲人。他知道,此刻在刘岂凡时间停滞的蠹痕内,欧洲人暂时没有反抗能力,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刘岂凡已经如强弩之末,每多耽搁一秒钟,这一片区域内的时间都可能重新运行。

他冲到欧洲人身前,掏出电击枪,却发现这把枪并无反应,不知道是刚才摔坏了,还是在时间停滞的状态下无法启动。他也来不及多想,倒转枪柄,像挥舞一把锤子一样向着欧洲人的头顶砸了下去。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电击枪砸到欧洲人头上时,并没有那种沉重的打击感,反而一股柔和而坚韧的力量从欧洲人身上弹出来,令他猝不及防,被反弹回去好几步,差点摔倒。他定了定神,仔细一看,发现欧洲人的身体竟然在微微地移动。尽管动作极慢,幅度很小,看起来简直像是慢镜头或者街头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但他的确是在动。

这个家伙,竟然对刘岂凡那么强大的蠹痕也有轻微的抵抗能力!冯斯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守卫人们对这支来自西藏的家族忌惮非常了,这帮人的确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他又尝试了一两次攻击,每次都尽量跑得曲里拐弯,试图让欧洲人反应不过来。但那一道护体的蠹痕实在是比人的神经还要反应迅速,每一次都消解掉了冯斯的力道。

试了几次之后,冯斯倒也发现,对方的反弹力和自己用力的大小有关,似乎是有点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味道。如果自己用力足够小,就不会被弹开,但力道太小了却也不可能对这个强壮的欧洲人造成丝毫伤害。

回头看看刘岂凡,基本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完全是在依靠本能维持着蠹痕。但等到他完全失去知觉的时候,蠹痕依旧会消失,到那时候,这座体育馆大概也就保不住了,而馆里的人,都得死。

冯斯满头大汗,恍惚中又想起了不久前在四川青城山时的遭遇。在最后生死一线的时候,他所经历的也是这种和时间赛跑的惊魂时刻,那时候他眼睁睁地看着林静橦的钢针一厘米一厘米地接近魔仆,却不知道最终到底钢针能不能赶在魔仆进入新空间之前干掉它,那种焦虑的等待实在是太煎熬了。

等等……钢针?

钢针!

冯斯猛然间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原本还藏着一件宝贝——从胖厨师身上抢来的毒针。按照胖厨师的说法,毒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是对付守卫人的不错的武器。如果用这根针扎中欧洲人,或许能起到作用。

这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冯斯手忙脚乱地掏衣兜,这一掏登时手脚冰冷:毒针不见了。

他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想先前发生的一切,并且很快想到,大概是刚才在地上翻滚躲避那段钢梁的时候,装着毒针的吹管不慎从衣兜里滚出去了。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到那一堆残骸里,手在地上拼命扒拉着,完全顾不得那些尖锐的碎片不断划破手上的皮肉。运气不错,在耗费了十多秒钟宝贵的时间后,他终于摸到了那个圆圆的木质吹管,不过吹管已经开裂了——况且不开裂他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用。他索性用牙齿从衣服上咬下一块布,包住拳头,然后一拳砸下去,把吹管砸裂了。

冯斯从吹管碎片里摸起几根钢针抓在指缝里,然后再以连滚带爬的姿态回到欧洲人身边,尽管心急如焚,仍然控制着自己以缓慢的动作把毒针一点一点送到欧洲人的脖颈处,再一点一点把针尖扎进去。

“大哥,你可千万得起作用啊,”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候,冯斯倒也不忘臭贫两句,“千万别拿‘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体质不一样’来吓唬我。”

不过运气不错,看起来,在“酒”和麻醉剂面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欧洲人,都得乖乖地躺下。当刘岂凡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真正陷入昏迷的一刹那,他的蠹痕消失了,这一片区域里的时间开始运行,但欧洲人的蠹痕也紧跟着失效了。那具北极熊一样的庞大躯体轰然倒地,不再动弹,冯斯这才松了一口气,并且开始感觉手上疼得厉害。

“每个月都有这么几天……”他叹了口气,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用尽了,突然间很想就这么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大睡一觉,什么都不管了。但他也很清楚,这样的愿望永远无法实现。别的不提,单说眼前的刘岂凡,身上开始慢慢溢出一种奇特的光彩,那大概是他老人家的力量又要控制不住的征兆。

冯斯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到刘岂凡身边,打算如法炮制扎他两针,这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没用的,他现在这个状况,光靠‘酒’已经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