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放弃购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该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60.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所购房产的产权抵押给提供贷款的银行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银行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还给按揭人的行为。
6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借款人购买、修建住房时以借款人或第三者能自主支配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一定数额借款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房地产以获得清偿。
62.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责任。
63.住房公积金:是一种政策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
64.资金监管:又叫“资金托管”、“履约保证”、“银行托管”,是指买卖双方达成了二手房的交易合同后,买卖双方、中介方、银行一道签订相关协议后,买方将部分或全部房款冻结在银行,待中介公司办完相关手续后,四方再次聚首将房款解冻付给卖方。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将房款取出,由银行充当中间人的角色,来控制资金的流向。
65.产权证书: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产权类型、产权比例。房产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共有人数纪要、他项权利纪要和附记,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门的分户房屋的平面图。
66.五证:是指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开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局和房产管理局核发。
67.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以明示入账方式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佣金法律特征如下:(1)它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与折扣、回扣不同的是,它不是发生在商品交易买卖双方之间,而是买方或卖方或买卖双方在其商业活动中付给为其提供中介服务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2)收受佣金的中间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而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间人为他人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受佣金,为无照经营行为,属违法行为。(3)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入账方式,中间人收受佣金,也必须如实入账,并依法纳税。
住房面积类
68.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该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69.房屋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户(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水平投影线计算。
70.房屋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71.房屋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预售销售证的合法销售项目)销售中,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范围对尚未施工的房屋面积进行一个预先测量计算的行为,它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
72.房屋实测面积:是指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工程规划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合格,开发商依据国家规定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参考图纸、预测数据及国家测绘规范的规定,对楼宇进行实地勘测、绘图、计算而得出面积,是业主办理产权证、结算物业费及相关费用的最终依据。
73.共有建筑面积: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即整幢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各套房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以作为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库、警卫室、管理用房及人防工程等等的建筑面积。
74.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75.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1)套内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并均计入使用面积;(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76.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77.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78.公摊面积: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79.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80.面积误差比: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合同约定面积。
81.住宅成套率:是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与实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住宅成套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00%。
82.使用率:是指住宅套内净面积即使用面积和住宅面积的比为使用率,一般高层塔楼在72%~75%之间,板楼在78%~80%之间。
83.实用率:是套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大于使用率,因此,往往由开发商用实用率来吸引买房人。
84.得房率:是指可供住户支配的面积与每户建筑面积(包括公用部分面积)之比。得房率是买房比较重要的一个指标。
85.出房率:是指住宅净使用面积占销售面积的百分比。由于住宅销售面积的计算是以楼为单位的,所以相同的户型在不同的楼号内,虽然使用面积相同,但销售面积会有不同。
城市居住类
86.智能化小区:智能化社区是利用现代化的4C(即计算机、通讯及网络、自控、IC卡)技术,通过信息传输网络,将多元信息服务与物业管理、安全消防、住宅智能化等系统融合为一体,实现快捷高效的超值服务与管理,为住宅小区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87.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生活聚居地,或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5万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域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生活聚居地。
88.居住组团:一般指小区内被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89.物业管理:是受业主和使用人委托的专业化机构,依照合同和契约,以经营方式统一管理建筑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和场地,为业主和住户提供全方位服务,使物业发挥其使用价值,并尽可能地保值、增值。
90.中央商务区(CBD):即英文Central Business District的缩写。CBD是现代城市的商务中心,汇聚世界众多知名企业,经济、金融、商业高度集中,具有众多最好的写字楼、商务酒店和娱乐中心,最完善快捷的交通、通讯与昂贵的地价。
91.配建设施:配建设施是指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
92.建筑小品:建筑小品是指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和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指示性标志物等的统称。
9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件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二.好房子区位要合适
购房有三大要素,就是区位、户型和价格,其中区位的选择往往是人们有意向购房时最先考虑的因素。
好房子的第一大标准就是拥有好地段。其实对大多数购房者来说,主要是要做出在一个特定城市的区域选择决策。通常,一个城市的功能分区对人们居住区域选择的影响很大。对于住宅的具体位置,其区位特征最终都在价格上反映出来。
判断一个城市内的不同区域的区位好坏一般有下面一些指标:在宏观层次上有自然条件、社会状态、经济发展水平及政策状况等;在中观层次上有环境条件、交通状况、区域特征、配套状况、街道状况等;在微观层次上有建筑质量、管理水平、户型设计、品牌特征、产权状况等。
自然条件
自然条件中,日照、温度、风向等气象状态,房屋景观、小区绿化、是否沿水、临街等人文和天然环境状态,空气、水流等公害污染程度等方面,均是考虑的要素。对于气象状态,往往受住宅小区内环境与外环境情况影响极大。这也是临近公园或大片绿地的住宅价格远远高于周边其他住宅的主要原因。许多开发商都抓住这些特征大做文章,以目前或者将来的自然环境的优势作为提升产业价值的一种方法。这反映了自然条件对居住质量的影响,是判断住宅区位条件的一个重要指标。
对于一些灾害发生可能性及现实或潜在污染源的考察也是很重要的。对于临水房屋,要考虑该城市历史上降雨量的大小,是否发生过大型的洪涝灾害,该房屋的抗灾性能及临近河段的防洪措施是否可靠,堤岸上的道路及护栏是否安全。如果是临海房屋,不仅要考虑防水,还要考虑该地点的台风记录以及该房屋的抗风性能。如果该地点(或地区)是地震多发区,重要的考虑对象就是该房屋的减震性及抗震性措施。此外,对有可能对水质、空气等造成污染的源头和由于靠近主要交通干线或餐饮娱乐设施而带来的噪声污染源也应密切关注,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主要是指小区或单体房屋所处区域的城市功能规划性质、小区周边建筑物景观等方面。对环境条件的评判首先是对住宅建筑或住宅小区所处城市功能分区的位置。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城市建筑必然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逐渐形成区域性的城市功能划分,如中心商务区(CBD)、商业区、居住区、文教区、工业区等等。因此在购买住宅时,就要重视城市规划的指导功能,尽量购买已形成或在近期内有条件形成大规模居住区的地点,避免选择坐落在或邻近工业区的房屋。此外,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区域在不断地扩大,人们的消费习性及需求方式也趋向现代化,即生活、住宅有休闲化的趋势。当交通条件改善时,加上郊区房屋价格往往较城区房屋便宜很多,更多的人就喜欢购买郊区房屋。此时,对房屋地点环境的选择显得尤为重要。如果选择不好,听信于发展商的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和规划,往往由于郊区房屋均是新区开发,配套的公共设施滞后,环境条件恶劣,甚至改变原有的规划也时有发生。因此,购房者要挑选一些已有一定规模,环境质量较佳,特别是一些多期开发住宅区的中、后期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