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无声的课外老师:品德修养中遇到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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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品德修养之知耻篇(1)

看到别人吃喝玩乐过得“潇洒”,怎么办?

有的同学认为整天吃喝玩乐很“潇洒”,这显然是不恰当的。人的生活离不开吃喝玩乐,吃饱饭、穿暖衣是人生活的基本需求,当然有条件的话,吃得富有营养些,穿得美一点,繁忙的工作之余安排些娱乐活动,那也是提高人们生活情趣的进一步需要,可是如果把吃喝玩乐当做生活幸福的目标,加以追求,那就失之偏颇了。

人有各种需要,当需要能得到满足,便会产生欢愉和幸福感。吃喝玩乐只是人的生理需要、物质要求。这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也是一种低层次的需要。而人的求知需要、事业需要等精神需要,才是高层次的需要。人的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也会产生欢愉,但不是生活幸福的唯一标志。而只有当一个人物质与精神生活得到满足,不仅物质生活优越,而且精神生活丰富,知识渊博,事业有成就,于国于民贡献大,才会有真正的幸福生活。

有的人绫罗绸缎,花天酒地,物质生活够丰富了吧,但精神生活却十分贫乏,常常感到空虚无聊,这算什么幸福!而那些孜孜不倦地在书上攀登的学者,在科技项目上攻关的科学家、发明家以及在各种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祖国作出贡献的人,才是精神生活极其富有与幸福的人。

另外,长期不节制的吃喝玩乐,特别夜间饮酒过度,或整夜上网、打麻将、打扑克,使人的精神长时间处于亢奋状态,难以入睡,而到了白天就会萎靡不振,还有可能带来身体不适,严重的甚至引发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猝死。同时夜晚过度喝酒、唱歌还引发打架斗殴造成创伤,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外伤患者也不少。

品德修养之知耻篇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不能停留在低层次的需求上,追求眼前的物质享受,与成年人比消费水平。应该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努力去追求高层次的精神需要,在学习与掌握渊博知识高超本领和尽力奉献中去获得幸福。真正的幸福不是物质享受,而是为国为民作出贡献。愿大家都能在平凡的学习与生活中焕发青春,做出不平凡的业绩,以争取获得真正的幸福生活。有人教唆我吸烟、酗酒,怎么办?

当代中学生绝大多数胸怀凌云壮志,向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生涯。他们在浩瀚的知识海洋遨游,以寻觅书海中的奇珍瑰宝。但也有少数意志薄弱者,经不起海浪的冲击,喝了几口水,甚至遭触礁冲进了荒滩,难以救药。

比如,在生活中有人教唆吸烟、酗酒,怎么办呢?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吸烟和酗酒的严重危害。养成吸烟恶习,会影响学习进步。少数未成年学生误以为吸烟“像大人”、“够气派”、“很好玩”、“很刺激”,于是他们从模仿成人吸、背着教师吸、偷着家长吸到三五成群扎堆吸、厕所吸,最后吸上瘾。他们还整天琢磨怎么搞到烟,怎么躲避上课。另外,人在吸烟时,会大量吸入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使血液中缺氧,造成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使精神萎靡,智力下降,从而影响学习。

酗酒影响身体健康。酒是一种麻醉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有害身体健康,并可导致其他疾病的发生,饮酒过量甚至会有生命危险。酒对人体的危害主要在于酒精,酒精可以使人早衰。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身体的各部器官尚不完全成熟,饮酒影响身体的正常发育。酗酒可导致学习退步。长期饮酒,记忆力、判断力下降,注意力无法集中,智力开始减退,从而能导致学习退步。

吸烟、酗酒都可能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的未成年人为买烟而不吃早点,影响身体健康生长发育;有的由向别的同学“借钱”,发展到钻空子偷钱、抢钱;有的与社会不三不四的人勾结在一起,甚至结成扰乱社会治安的流氓团伙,最终堕落为违法犯罪分子。同样有的未成年人为了喝酒,采取偷、骗、抢、诈等非法手段获取金钱。另外,“酒能乱性”,过量饮酒后自己无法约束自己,控制不了言语行动,酒后打架斗殴,甚至伤人杀人的案件屡见不鲜。

由此可见,吸烟、酗酒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些教唆我们吸烟、酗酒的人居心叵测,妄想拖我们下水,把我们引入犯罪的深渊。我们应言正辞严的加以拒绝,与之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必要时报告公安部门备案。如果我们不用中学生守则来约束自己,放松思想上的防范,听任社会上的坏分子用烟、酒来引诱腐蚀,逐步上钩,总有一天也会滑到与人民为敌的泥坑里去。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们切不可一时好奇,毁了终身。

总之,未成年人吸烟、酗酒不利地身心健康,并极有可能诱发各种伤害事故,导致违法犯罪,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未成年人应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绝不吸烟、酗酒。有人引诱我吸毒、贩毒,怎么办?

吸毒(指吸食鸦片、海洛因或其他毒品;长期注射吗啡、杜冷丁等)危害极大。吸食毒品很快成瘾。一旦成了瘾君子后,身体就会受到很大的摧残:消化不良、体力下降、面黄肌瘦、精神萎靡,不但不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而且,还会导致坐吸山空,倾家荡产,甚至为了筹集吸毒资金,千方百计干出偷窃、抢劫、杀人、卖淫等不法勾当,成为社会的罪人。我们中学生要警惕坏人的引诱,切勿上当受骗。

有的同学也许会想,我看吸毒是挺新鲜的事,偶尔玩一玩,试一试,没什么大不了。这一想法是不现实的、错误的。毒品都是一吸就上瘾,一上瘾就难以戒掉的。因此,我们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即使就一次,也应坚决拒绝。要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1、关心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媒的有关宣传,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律宣传报告会,或参观有关展览,参加关于吸毒、贩毒情况的社会调查,或听吸毒人员的悔过检讨等,提高对吸毒危害性的认识和抗吸毒的自觉性。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志向,培养高尚的情操,刻苦学习,慎重交友,从根本上“拒腐蚀”。

2、万一身边出现了吸毒青年,要协助有关部门向他们宣传吸毒的危害性和有关法律,劝阻他们不要吸毒,建议他们进“禁毒学习班”,以根除毒瘾,重新做人。

3、我国法律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构成犯罪。因此,有人引诱你吸毒应立即设法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公安部门顺藤摸瓜,将吸毒、贩毒分子捉拿归案,以根除祸患。

如果有人找你代贩毒品,你必须坚决拒绝。我国的宪法和《治安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吗啡或其他毒品是犯罪行为,要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我们中学生是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干犯法的事呢?我们还应看到贩卖毒品不仅害己、害人、而且害国、害民。作为中国人能忘记1840年的鸦片战争吗?这次战争的结果是满清政府屈膝求和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把香港割让给英国成了殖民地,西方殖民者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从此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民陷于水深火热之中。这次战争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鸦片。

吸毒、贩毒是极丑恶的行为,是对国家和民族的犯罪。为此,国家对贩毒者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不仅贩卖毒品构成犯罪,就是非法持有毒品(随身携带、放在家中或其他能任意支配的地方)都构成犯罪。

作为中学生,我们绝不能参与贩卖毒品的活动。

我们不仅自己不能贩卖毒品,而且,一旦发现有人贩卖毒品,即使是自己的亲友,也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将贩毒、吸毒分子缉拿归案,绝不能碍于情面包庇贩毒、吸毒分子,为他们作假证,更不能帮助他们隐匿、毁灭罪证,掩盖罪行、逃避法律的制裁。要知道,这也是犯法的,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果我们检举揭发了贩毒分子,自己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时,应提请公安部门或学校领导、老师、同学加以保护。有人拉我一起看黄色录像片,怎么办?

学生涉世不深,社会经验不多,如果交友不慎,很容易“近墨者黑”,使自己参与到一些不道德甚至违法的活动当中。假如经常有朋友拉你一起去看黄色录像,那你应该怎么办呢?你一定要深刻认识这样做的危害性,并且坚决拒绝。这就要求我们平时须:

一、要坚决拒绝

黄色录像片是麻醉剂、腐蚀剂,对涉世未深、经验不足的学生来讲,我们首先要有坚强的意志,不为任何引诱所动。如果有人拉你去看黄片,你要严词拒绝。如果是同学拉你去看,你不但不能去,还应拿《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来劝阻他们。《规范》第5条规定:“不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坏书刊、录像,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你还可以用你了解的因看黄色录像片导致堕落犯罪的事实说服、警告他们、阻止他们去看。如果劝阻无效,就要想办法报告公安部门或学校的老师,以免这些人坠入深渊,危害社会。

二、要深刻地认识其危害性

有人常常这样想:我就看这么一次,不会受毒害,没有什么不好。这是天真的想法。事实上,由于这些录像片中充满了不堪入目的暴露或恐怖镜头,有极大的刺激性,有些涉世未深、经验不足的未成年人因好奇心的驱使,偶尔看了一次淫秽录像,便越陷越深,欲罢不能,致使精神萎靡、心理扭曲,进而走向犯罪的深渊。四川某县一位中学生偶然在家中发现并看了淫秽录像,便越看越想看,像吸毒一样上了瘾。每当夜晚一闭眼睛,脑海里总是闪现出一幕幕黄色录像中的强暴淫乱的场面;每当遇到女同学时,心里总有一种莫名的骚动和难以抑制的冲动……就这样,他最终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三、要慎重交友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作为学生,由于少不更事,还不成熟,在交友时要倍加小心,切不可糊里糊涂地随意跟一些不明底细的人交往。康德说:“要评判美,就要有一个有修养的心灵。”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自己要提高自身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多读古今中外的名著,多看中外优秀影视作品,多读内容健康的书刊,多参加学校或社会组织的有益的活动,提高判断是非、识别香花毒草的能力,对黄色录像应拒而远之,像躲避瘟疫那样避开它。

四、“悬崖勒马”

一旦发现自己很乐意看黄色录像片,别人一拉就跟着去看时,必须悬崖勒马,痛下决心,坚决割断与这些人联系;或请求父母、亲友、老师帮助你摆脱困扰。与此同时,取而代之以健康有益的娱乐活动,使自己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为了使别人不再受害,应把你受害的情况向公安部门报告,帮助公安部门彻底摧毁卖黄色制品的窝点。偷看了黄色书刊、录像,怎么办?

黄色书刊和录像中所宣扬的往往是一种淫秽、变态的性观念和行为。它针对人们对一些问题的无知和好奇,大肆渲染和过分夸张了某些正常人的行为和情景,让人不知不觉地受到伤害。一定程度上,黄色书刊和录像对人的影响类似于毒品对人的侵害。一些成年人因为自控力的强大偶尔接近它可能不会受影响,但缺乏控制力的中学生却最好对它敬而远之。

伴随着性生理的发育成熟,中学生对性的问题充满着好奇和疑惑。然而不幸的是一些学校和家庭对此却讳莫如深,闭口不谈,这无形中又进一步强化了中学生对性问题的好奇心,给有关性的问题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强烈的求知欲望使他们对性问题极为敏感,他们会从各种途径,如,书刊、影视、秘文传说中去找答案。黄色书刊一定程度上正是迎合了同学们这种需求,而恰恰它们对学生的危害极大。

许多误入歧途的中学生最初也只是出于好奇,抑或是在无意间有所接触。起初很多人也是自认为完全有抵抗力的,结果一旦接触便不能自拔。黄色污染的刺激,常常使中学生的性冲动被不正常地激发起来,并产生想模仿和尝试的愿望。整日沉湎于性的想象之中,经常为原始的性欲所左右,致使精神萎靡,提不起精神,也无心学习。人在缺乏对一些东西的抵抗力的时候,是很容易退化为动物的。其结果呢,轻者影响学业,重者走上性犯罪的道路。那么,如果已经偷看了黄色书刊、录像,该怎么办呢?

一、要认识到偷看黄色书刊、录像的危害黄色书刊录像是一种精神毒品,是人们灵魂的腐朽剂,它会使青少年精神恍惚,萎靡不振,荒废学业,甚至堕落到违法犯罪的地步。

二、积极检举揭发黄色制品的来源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2条规定,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带或其他淫秽物品的,依情节轻重处15日以下拘留、依法劳动教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章第25条也明文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案、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我们应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向派出所、公安局检举、揭发,为扫黄打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切不可因贪图小利而为之;也不可因碍于情面而姑息,听之任之,熟视无睹;更不可以以为自己不干就行,别人我管不着,以为自己揭发了,陷人于囹圄,于心不忍。要知道,对不法分子的容忍和同情就是对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损害,就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即使是我们的父母、亲友,我们也不能掩护、支持甚至包庇他们,否则是对国家、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