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看来,作为一个普遍规则,政府越软弱,对革新越好。除了若干显著的例外,独裁统治者往往敌视技术变革,或者对技术变革漠不关心。对稳定的本能需要以及对标新立异和冲击的猜疑通常支配了可以从技术进步中获得的可能收益。因此,中国的明朝(1368~1644年)和日本的德川政权(1600~1867年)为其内向保守的社会设立了基调。惟有当强势政府认识到技术落后本身可能威胁到政权的时候,它们才会决定直接加以干预,鼓励技术变革。彼得大帝治下的俄国、1867年之后的日本,以及拿破仑治下的法国(程度较低一些)等就是如此。当统治者软弱时,他们一般阻挡不了技术的进步,虽然他们可能会极力一试身手。我们将会看到,在欧洲,随着罗马帝国的崩溃,中央权力的弱化可能有助于解释技术变革在公元500年之后的重新开始。
政治较为重要的另一个原因是,技术变革遭遇到了众所周知的市场失灵——自由市场体系独立自主的运行未必产生令人满意的革新水平。这是新技术知识的公共品性质所致:一旦形成以后,使用它并不会导致向其他人的有效供给的减少,所以它的边际社会成本为零。因此,只要涉及新技术,社会就会感到有必要在普通市场机制之上辅之以额外的制度。在过去,政府曾经想方设法纠正市场对技术知识的诸多失灵,对特殊发明授予专利权和其他酬劳,资助潜在的发明者,向他们提供补助金和政府公职中的悠闲职位。在较近时期,各国政府开始创建教育和研究环境,它们相信这是带来技术变革所需要的。政府不仅强制执行了革新活动据以开展的规则,它们也时常设立这些规则。
政治之所以重要,也由于统治精英阶层,不论他们是皇帝、主教、议会,还是评议机构,都建立了一套优先事项的议程。如果这些优先事项把太多的资源,尤其是才干和创造能力,转移到非生产性或者破坏性的用场,经济业绩和革新就有可能受损。例如,1550年至1650年间一系列毁灭性的战争摧毁了欧洲最先进地区的技术基础设施,特别是德国南部、荷兰南部和波希米亚。而且,政治因素决定了主动性和独创性是否被引导到生产性目的。经济学家最近强调了“寻租”社会的危害,在“寻租”社会中,税务律师和政治说客已经取代了发明者和工程师,成为企业家取得更高利润的主要工具。政治操纵最多是一场零和游戏,而技术变革是一场正和游戏。决定哪场游戏吸引最优秀的选手是一个政治范畴(Baumol,1988)。最近,人们使用这些术语对罗马衰落的解释作了彻底的改动(MacMullen,1988)。腐化堕落和唯利是图导致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品(主要是防御体系)效率的降低,把活力和才干从更具生产性的目的转移开去。
最后,政府为社会对标新立异者的态度确立了基调。发明者大体上都是非传统人士,他们以某种方式反抗现状。莫里森(Morison,1966,p.9)竟然暗示,发明类似于一种怀有敌意的举动,打乱既有安排,是扰乱中产阶级舒适的日常事务的一种方式。尤其是,技术进步要求容忍新鲜事物和行为古怪的人(Gold—stone,1987)。正如西波拉(]ippola,1972,p.42)提出,使人们宽容的品格也让人们善于接受新思想。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决定对异端容忍程度的因素并没有得到太多理解。珀森(Person,1988,p.57)提出,经济体的规模在这方面是决定性的变量。在小型经济体中,个人的潜在的有害行为相对更为重要。根据这种逻辑,俄国和西班牙应该比荷兰和丹麦具有高得多的容忍度,而中国的容忍度应该最高。这显然有悖于历史。这一事实证明,珀森的论点中存在着根本问题,它没有很好地定义“规模”。在1560年,一个阿姆斯特丹商人究竟是阿姆斯特丹社会的一部分,还是荷兰社会的一部分,抑或是西班牙帝国的一部分呢?社会就像政治那样,由部分重叠的实体所组成,单有社会存在这一事实,比方说法国和波兰,也许不足以决定一个人是否生活在一个宽容的社会中。一个人是住在城镇还是乡村,一个人是否住在热心主教所管辖的主教教区,一个人出生于哪个社会阶层,也是很重要的。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这使得珀森提出的作为宽容程度决定因素的规模概念不切实际。
因循守旧是宽容和多元化社会形态的大敌。个人遵守社会规范并强迫他人也这样做的倾向深深地扎根于个人主义的行为举止。经济学家的近期研究工作设法把它同理性(即,效用最大化)行为调和起来(Stephenlones,1984)。因循守旧可以用两种方式解释。一种方式是,效仿过去的惯例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学习方法。另一种方式是,遵守既有规范在得到现有社会的接受方面很重要。在发展到某种程度时,所有的社会都会对不遵守既有习惯的年轻成员不以为然。不过,仍有人会怀疑公认的传统,而且在这个阶段,社会对叛逆和离经叛道的态度的问题就变得至关紧要了。这种态度越有敌意,墨守成规者的态度就越有可能占优势,新一代就越有可能像老一辈一样,导致技术停滞。如果因循守旧被设想为人类行为方式的一部分,习惯和社会惯性等得到广泛遵守的现象就变得易于理解了。自然选择可能有利于因循守旧,这是因为,如果年幼者不遵从已确立的采集食物的方式,人种将不能幸存。可是,如果想要获得技术进步,这种因循守旧恰恰是必须要加以克服的东西。人们易于使用斯蒂芬·琼斯的模型来证实这种结果,因为在他的模型(该模型是在工作场所的背景里形成的,不过可以轻而易举地应用在技术变革上)中,个体的效用取决于他们愉悦其他工人以及被其他人认可的能力,是对新鲜事物不以为然的程度的函数。相当不清楚的是,哪些因素决定不赞成的水平。可是很明显,在历史上,对标新立异的非难很激烈。学习技术史的一个学生(Cvris.Smith,转引自K.D.White,1984,p.27)叹息道: “每一项发明都诞生于一个志趣不投的社会,友少敌多,惟有最勇敢的、最幸运的人才幸存下来。”只要宗教上的和智力上的不宽容蔓延到整个欧洲,例如它们在14世纪的情况,它们的降临都同技术发展的暂时减速如影随形。
战争
在人们对政府和技术之间联系的兴趣中有一个特殊的兴趣,这就是军用技术向民用技术的溢出效应的问题。战争始终渗透了技术,而且,涉及高度利害关系的工作汇聚了大量的努力,这暗示了军事成果和技术成功之间的正相关性。有人反复地声称,军事上的需要刺激和激励了技术变革。那么,军事技术是否事实上为和平时期的产品和服务提供了实质性的好处,以至于战争被认为是技术进步的一个动因呢?这一点远非轻而易举就能决定。当然,有些溢出效应是不容否认的。酸性转炉诞生于对更有效的炮弹的探索。维尔金森的镗床是为大炮设计的,没有它,瓦特和博尔顿本来是造不出各自的机器的。15、16世纪的早期鼓风炉之所以矗立起来,部分原因是为了制造大炮。火器的发明在金属加工技术上产生了显著的溢出效应。例如旋转金属切割机、计量器、金属螺杆等的发展(Foley,1983)。大量文献证明,19世纪的可互换部件和大规模生产也有其军用渊源,它们最初被称为“兵技术”。可是,军队肯定不是一个容忍技术创新的环境。在其近期讨论军事技术的著作中,范·卡尔菲尔德(Van Carefeld,1989,p.220)指出,一方面,军队的等级和精神面貌完全没有为灵活性留下空间、为革新者予以宽容,因此“对于……发明创造来说,军队代表了一个异常不利的环境”。另一方面,军队为研究、开发以及实现某些让民用部门逡巡不前的思想等方面作出了较好的安排。不过他所列举的例子来自20世纪。在此之前,军事技术的需求似乎同民用生产的需求没有什么交叉之处。在弹道学、防御工事技术、黑色火药和军用通讯等方面的革新也没有对经济福利作出什么贡献。即使在造船业,1500年之后商船和军舰渐增的专业化也意味着技术溢出效应较小。
无论如何,在一个社会中,要说好斗和创造能力之间存在正相关,任何这种说法必然会遭致严重的质疑。罗马人虽然拥有令人惊叹的战争武器——弹弓和弩炮,却没有引起生产性技术的明显进步。中世纪的金属加工技术,主要旨在武器和装甲,没有产生引人注目的变化:焊接、锻造和成形等从任何干中学的效应中受益不太多。在铸造铁炮期问所学到的冶金技术本来也可以从铸造煎锅或烤炉中获得。枪炮制造技术虽然在引进的时候具有革命性,但是,除了打猎以外,这种术并没有带来众多民间上的应用,而且,车床业更应归功于钟表和仪器而不是枪炮。炸药的民间用途是有限的;只是在1627年之后,斯洛伐克才使用黑色火药炸开矿山,在郎格多克运河(完工于1681年)建造期间,黑色火药用来修建第一条隧道(Iollister—Shoert,1985)。不过,直到甘油炸药发明之后,炸药才是可用的,可以大规模地用于和平目的。在中国,黑色火药业很少用在矿山上(olas,1982)。如前所述,海更斯曾希望在内燃机上找到黑色火药的和平用途,可惜未果。
有人认为,在给定显著机会的情况下,军事活动为民用生产创造了正的外部性。实际上,支持这种说法的证据少得可怜,实在令人惊奇。路易十四拥有规模庞大的军队,这为军服、军毯、武器、军需品和补给品带来了巨大需求,它们本来足以触发一次法国工业革命。可是,柯贝尔的工厂最后却昙花一现、死路一条。在工业革命之前的那个世纪,在最好战的国家——查理十二的瑞典、路易十四的法国和弗里德里克大帝的普鲁士中,没有一个国家在技术上从各自国君所发起的昂贵战争中获益很多。工业革命本身受到了当时战争的干扰而没有从中受惠。布鲁涅在朴次茅斯的滑轮制造机过于专业化,以至于除了海军舰艇以外,没有太大的用途,拿破仑战争对技术的其他大多数正外部性要么引发争议,要么体现不出重要性(Mokyr,1985,p.15)。军事指挥官在人员的组织和训练技术上先于现代工业数百年则预示了现代工业的需求,即使在这方面军事经验的有益作用也乏善可陈。拿骚的莫里斯王子和普鲁士的弗里德里克大帝完善了军事训练,但是直到1800年之后,训练有素的工厂劳动力队伍才得以建立——得白军事经验的洞察力着实不多。在法国革命战争和拿破仑战争期间,法国炼铁工业必须要满足来自铁的巨大需求,可是最近获得的知识确认了以下事实:在法国,新的冶金技术的采用在这段时期减慢下来(Woronoff,1984)。与此相似,美国内战引发的对民用技术的溢出效应没有什么值得注意。马姆福德(Mumford)虽然把战争描述成“机械化的催化剂”,但是在1914年以前,技术只从战争获得了适中的好处。此外,战争对技术变革的净影响还必须把成本考虑在内;在这方面的净值为负是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我发现没有理由修订内夫(Nef,1950,尤其是在pp.220—21)在其经典著作中得出的结论。内夫指出,和平而非战争才是制造业中的革新力量,战争和军事装备并没有显著地增进欧洲的物质繁荣。
所谓“战争可能产生技术副产品,因而在某种意义上有益于经济”的想法,只是一个稀奇的以欧洲为中心的观念。对于世界的其他地区,战争是一个没有得到缓和的苦难之源。在1200年至1800年间,欧亚大陆的大部遭到了蒙古人或者其他亚洲部落的反复侵略和蹂躏(Jones,1988,pp.108—15)。这些部落的军事手段对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非常有害,以至于人们谴责它们要对中东和东亚的持久落后负责。印度、波斯和美索不达米亚是铁木儿游牧部落的牺牲品。有些地区花了数十年乃至数百年才从这些最具毁灭性的战争中恢复过来。在欧亚大陆,只有那些免遭蒙古人征服的国家和地区——日本和西欧,才能够产生稳定持久的技术进步。正如琼斯所指出的,这些战争的负面影响有可能易于被夸大,遭到的破坏不足以完全解释欧洲和亚洲的分道扬镳:有些地区只遭到蒙古人的轻微波及,却也未能培育出大量的新技术。在某些情况下,恢复过程可能耗时数十年,但是如果耗时数百年,我们也许会怀疑其他因素也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