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电视断案2002-2004
3342900000005

第5章 热点案例(3)

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希冀得到的。值得一提的是,合议庭还用法官后语对超市方进行了寓情于法、寓教于案的教育:被告超市虽然胜诉,但相对消费者来说,经营者占据着资金雄厚的优势,理所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以人为本的服务,这是现代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循的经营宗旨。就本案而言,如果超市能将自助寄存柜改变一下名称,使其更体现因使用该柜而在超市和消费者之间形成的借用关系,则能减少误解;如果自助寄存柜的寄存箱和密码条上能明确显示箱号,则可能避免消费者错拿错放物品;如果超市能利用现有技术在自助寄存柜前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则原告所称遗失的物品是否放人了寄存柜内,如果放人是被何人取走以及如何取走的等问题,就会一目了然。超市不应该满足于已将注意事项用文字明示给消费者,还需力争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更加方便、安全的服务环境。我不能判断是否由于法官这个简短的提示,就能使得当事人双方完全心服口服,但有一点毫无疑问,一审宣判后,李女士没有提出上诉,随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周年特辑“热点案例再关注"

3.夫妻看黄碟风波

记者:唐友明

一起夫妻看黄碟事件,引起了一场公权与私权的大讨论。一年后,当事人张林第一次公开露面,向观众诉说心声:希望类似的事情不再发生。一起看似普通的案件,为什么会在全国引起轰动性的影响?一对刚刚在平静的山村开始新婚生活的夫妻是怎样卷入这样一场波及全国的风波的?

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胡锦光教授

《中国青年报》副总编辑陈小川

当事人:延安市个体医生张林张林妻子的姐姐李巧玲案发地:陕西省延安市

主持人:张绍刚

[案情回放]

新婚夫妇家中看黄碟被抓。

今年25岁的张林是延安宝塔区万花乡的一名乡村医生,2002年,他结婚了。一座不大的平房既是他的诊所,也是他和新婚妻子安家的地方。然而蜜月还没过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02年8月18日深夜11点多,万花乡派出所的4名民警和联防队员以搜查黄碟为由突然进入屋内。

“来人穿的都是便服,带张林走的时候,张林连鞋都没穿,拉了条裤子套上,穿了件衬衣,就被带走了。”张林的妻子李巧花心有余悸地说。

第二天,在交纳了1000元暂扣款后,张林被警方释放。但让张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事隔2个多月之后,宝塔区公安分局突然以妨害公务的罪名将张林刑事拘留,这一关就是15天。张林被拘留半个月后,当地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又过了一个月,警方宣布案件撤销。但是,张林的自由并没有给家人带来欣慰。就在释放后的第二天,张林被送进了医院。延安大学医学院附院的诊断结果表明,张林精神异常,患上了急性应激性障碍。

张林妻子气愤地说:“公安局想把人逮了就给逮了,想放就放了,这太不公平了,我一定要跟他们讨个说法。”

[当事人访谈]

“希望我的遭遇不再发生。”

主持人:我这是第一次见张林,我都没有见过报纸上有张林的照片。那么为什么你们在沉默了一年多之后,今天终于可以选择面对镜头?

张林:我们觉得这个主要是牵涉到一个个人隐私,即公民的隐私权问题。我们觉得我一个人受害就算了,我希望不要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更多人身上,让更多人像我一样,希望能给其他人一个启示。

李巧玲:发生这个事情,对我们全家的打击,尤其精神上的打击是用语言和金钱所不能衡量的。

通过这个事情以后,但愿以后再不要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主持人:当时有没有想要去找他把影碟机和电视要回来?

张林:想过,但是要不回来。他要交罚款,要交3000块钱罚款。经过许多人说情,讨价还价,最后给1000块,打2000块欠条,然后才把电视机赎回来。

李巧玲:当时我们家里面的想法就是,反正张林也是在这里做生意嘛,我们主要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出点钱,说点好话,把这个事情解决了,平静下来就行了。

主持人:张林,当那个警察冲到你们家的时候,你有没有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他到底可不可以进入你们家?

张林:因为当时进来的时候,他们没有亮证啊,没有什么手续,他们的警务标志也不是太清楚,当时卧室里面不是有暗灯吗?光线很暗,看不清楚。11点多正睡着,他们来的时候已经睡着了,根本就没有意识到他们是什么人,没有反应。

主持人:你在拘留所呆的那15天里,有没有想到过案件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

张林:我当时一听刑事拘留,就意味着被判刑啊,要负刑事责任,当时就特别接受不了,也没有办法。

主持人:这个事情到现在有一年多的时间了,你现在是个什么样的生活状态?你在延安的生活受到影响和干扰吗?

张林:影响还是有的。不管亲戚朋友,不管到哪里办点事,好像所有人都不敢和自己来往。

这次事情完了以后,很多同学见了面说:“你是不是不想活了,你和公安做对。”有些事情,能办的事情好像都敬而远之。

李巧玲:张林被放出来以后,从去年年底到今年,我们一直带着张林到延安、西安去看病。

[观众参与]

这是私事,没犯法啊!

观众1:黄碟,怎么说呢?黄碟,它内容有很多很多。如果他有孩子的话,他看黄碟就违法,因为对下一代的影响很大,这是不行的。不过他们是新婚夫妇嘛?我心里想,有一种……因为在山区吧,看书什么的,想了解一下什么吧。

观众2:因为我觉得这是个人的私事吧。所以我觉得,大家事实上心里都清楚,就是说自己如果在家看点这些东西,也是正常的。所以设身处地地想,我觉得他应该是不违法的。

[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队长]陈荣政:一般的,应该有两名正式民警携带自己的身份证件,就是执行公务的证件,还有必备的法律文书去进行调查、询问或者搜查。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杨团:这个行政执法人员闯进人家家里头,去干预人家,这是完全错误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夫妻间做爱都可以,为什么他们夫妻看不可以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自己的侦察权,这是法律赋予他的职责和权限,这一点我们不能怀疑。那么人民警察的权利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那么你在执行你的公务的时候,你想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打击犯罪的战士,更重要的是服务于公众的一个公仆。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熊秋红:在一般的这种刑事执法的过程中,我们对于警察进入公民住宅的问题上应该有更加严格、更加明确的规定。

[资料链接]

网上的一份民意测验表明:在总数1.5万人次投票中,有95%的人认为夫妻在家看黄碟不违法;94%的人认为警方进居民家搜查黄碟的行为违法。

[案件结果]

2002年的最后一天,延安市公安局及有关部门向张林夫妇赔礼道歉,并给予补偿金29000多元。

[专家点评]

执法权力——公民权利:两种权利的边界在哪里?

陈小川:有一个概念,一般公民不太清楚,就是家庭是我的私人领地,没有执法的拘留证、询问证、逮捕证这些,你是不可以进入的。张林家的门口,这就是你公权的边界了,你不能再往前走了。

胡锦光:私权利,它是与生俱来的。只要是人,他就有这些权利。那么你在对他做出限制的时候,必须要有理由。比如说私权利在行使的过程当中对他人或者社会构成危害,有社会危害性,才能把它确定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去干预这种私权利的行使。公权力就不同。它在获得的时候,必须要有法律上的明确授权。那么警察要进入一个人的住宅,法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来,警察没有按照法律当中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所以我们能够得出结论,警察的做法是违法的。

陈小川:这个案子的意义在于告诉所有的执法者,你必须依法执法,你的执法过程必须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的话,你就要付出代价。不光是你要付出代价,派出所要付出代价,公安局要付出代价。你随便查人家身份证,就要付出代价。为什么在很多法制建设比较完备的国家里,你向警察送一根烟他都不敢抽?因为这一支烟他可能(被)投诉,会丢掉这个饭碗。

胡锦光:我国有一些单行法律做了一些规定。比如说,像《行政处罚法》里面规定,将要受到处罚的人有一种了解权;那么与了解权相对应,行政机关,就是执法人员他有一种告知的义务。他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必须要告诉对方,我做的这个处罚决定,它的事实、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如果不告诉对方,你这个处罚决定在法律上不成立的。不成立就是说你没有权力做出这个决定,那我就可以不服从。将来作为《行政程序法》通过以后,所有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这种行政决定的时候,都必须要按照这个规定来操作。

[记者手记]

“戒肉”15年

一接触张林,我就感受到他那种人们想象中的大西北人的憨厚和质朴。我先是通过电话和他取得了联系,他的手机已经停机了,能打通的只有小灵通。

他很苦恼地告诉我,他本意是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了,其原因主要还不是因为看黄碟本身,而是怕被当地公安部门认为是继续和他们过不去,因为当地公安部门对整个事情多少还有些怀恨在心。我告诉他,他的事情在一年前就已经有定论,我们再追究谁对谁错已经没有太大的意义,我们所关注的是希望对这一事件的回顾,反映大众在自身合法权利保护方面的意识,以及邀请专家揭示这一事件的未来意义。

他最终答应了,来的除了张林,还有他妻子的姐姐、姐夫,还有一位亲戚。节目录制完了之后,我在合肥桐城南路一家川菜馆请他们4人吃饭。其实他刚到合肥时,我就注意到他点菜的时候有点让人感到奇怪,几次吃饭,他点的都是土豆丝或者是炒青菜,我以为他是在跟我客气。

所以,节目录制完了之后,我想好好请他~顿。但是,无论我怎么劝说,他的回答仍然是“要份土豆丝”。我建议他点份荤菜,但是他就是不肯。这时,他妻子的姐姐说话了:张林他从来不吃荤菜,只要是沾荤的菜,他都不吃。他见我不信,便很认真地说,他真的是戒肉了。

面对这样的新闻,我便紧追不放,打探其中原委。

“我是吃肉伤了自尊了……”我越听越觉得新奇,认真地听他说下去。

他说的是他小时候家里很穷,买不起肉吃,所以一见到肉就非常嘴馋。他10岁那年,机会终于来了,村子里有户人家结婚,大人带他去参加婚宴。酒席上,主人上了一盘香气诱人的红烧肉,不知道是因为胆大还是因为太嘴馋,这盘红烧肉一上桌,他就急忙将它挪到自己面前,毫无顾忌地吃了起来。旁边的一位大人看不下去了,一点不留情面地将肉端走了,这人一边做着端盘子的动作,一边没好气地丢下一句话:自己吃不起肉就别吃。

张林说,当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脸刷地就红了,但是他从下酒席到回家的路上,都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烫。“从此以后,我就再没有吃过红烧肉……”

我暗自算了算,眼前的张林已经25岁,这意味着在过去的15年的时间里,他没有尝过红烧肉的味道,而且现在,他是一点荤腥的东西都不沾了,胜过虔诚的佛教徒。

我正在暗自算着,就听见席间发出了呵呵的笑声。但我还是认真地听着,像是在听一个遥远的故事。我突然有了一种让他破戒的冲动,于是我夹了一只椒盐虾,说:“来,今天就算是开戒一次,吃一点,哪怕就是尝一下味道也好……”

但是,我的努力没有起到丝毫的效果。“还是这个味道好,我就吃这个。”说完,他猛扒了一下碗里的土豆丝。

“就因为那位乡亲说了你一句?所以你……”我试探着抛出心里的问号。

“太伤自尊了……”张林憨笑着。

“15年了,值得这样吗?”

他晃了晃身子,答非所问地回答:“以后,我是不会再看黄碟的了。”

听到这,我的心里产生了一股莫名的震动。我想起了他那天晚上被抓走时,进行过激烈的反抗;我也想起他被抓走之后,很长时间都是沉默寡言,没有说一句话……我理解,他沉默、憨厚的外表下实际上暗藏着一种莫名的力量——不管是处于贫穷的困境还是处于穷途末路的无奈,他是一个一直给自己承诺,并遵守承诺的人。虽然有时这种承诺会让一些人感觉有些迂。

第二天,我送他上了去西安的火车。临行前,我鼓励张林把他歇业的诊所重新办起来,他说得罪的人很多,办起来很难,但是最后他还是坚定地点点头。今年的春节,他给我寄来了一封信,里面除了夹有陕北的窗花剪纸,还提到了一个好消息:他的诊所终于重新开业了。

张林是我到安徽卫视《周末断案》栏目从事法制访谈节目编导工作后,制作的第一期节目中的当事人,这让我至今感到亲切,而让我更加记忆犹新的,是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执著与坚持——尽管他的做法不能让很多人赞同。

周年特辑“热点案例再关注"

4.隐私深处的反击

记者:唐友明

性骚扰一直是让女性头痛但是又难以启齿的隐私。作为全国首例以性骚扰为由将对方告上法庭的何颖志,在丈夫刘汉成陪同下在媒体公开露面,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这是何颖志夫妇接受电视媒体的惟一的采访,她的官司引起的关注不仅仅因为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