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古风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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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姑奶奶

——关于北平的一点杂写

微夫

在北平的一般家庭里,第一有势力的要属“姑奶奶”!所谓“姑奶奶”者,乃是一个习见不怪的撬统名词,只要姑娘一“出门子”,就可以得到这种尊号,并无须长(音掌)上两辈,然后始能称之为“姑奶奶”也。

姑娘出阁,虽是成为“人家的人”了,但是在娘家的那一番势力,却还依然存在着,或者比从前更扩张得不可思议!所以一般做媳妇的,——她们当然也有摆摆“姑奶奶”架子的地方!常常不谋而合的说:“公公婆婆倒好伺候,就是不容易得到姑奶奶的喜欢!”或者,这话还不至于假吧?

说来也怪,如果家里发生点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只要能够把“姑奶奶”请来,经她的一番调解,不怕父亲和儿子吵得不可开交,母亲和儿媳妇闹得人翻马仰,也很容易的云消雾散,冰消雪释。所以我常说北平的一般“姑奶奶”,真有份排难解纷的能力!而也要视平日对待她的好坏以为断。

“姑奶奶”的莫大威严,固不仅连嫂子的,和当兄弟媳妇的,觉得森然可怖而已也,就是亲哥哥,亲弟弟,也要容忍三分;因为如果把她老人家惹翻,放了一大堆闲话不算,还许要借题发挥,大摔其家伙,大跺其脚!最要命的,是哭哭涕涕的在父母眼前大诉其委屈,如果那么一来,可真要糟!至低,也得赔着笑脸“和个稀泥”,大发了,就许招惹父母也要大兴其问罪之师!呀,那可真是“白抹一鼻子灰”,有点犯不上呢。

因为“姑奶奶”具有如此的威风,所以也就不敢加以慢待,逢节按景,总还要多少纳点实以示好感。什么八月节送鲜果子、大月饼咧,新年送元宵、糖葫芦咧……真是一时不胜枚举;尤其是过正月初五“接姑奶奶在家”,更是万不可少的一种“礼路”。

“不应该”这句话,本是批评办事不对的一种口头语,但是对于北平的一般“姑奶奶”,却是万万用不得的!因为她们办事,总要站在对的一方面?使你无懈可击!

有姑奶奶之不可一世,即有团园媳妇之惨无人理。

天津《大公报·小公园》193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