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先生,他回来是为了戒指。要是我们没别的办法的话,可以拿这个戒指作饵,引他上钩。我一定能逮住他的,医生,我敢跟你打个赌,二比一都行,我一定能逮住他——这一切我得感激你呢,要不是你,我才不会管这个案子呢,这个从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也就错过了。我们把这次行动叫血字研究吧!在这平淡无奇的生活中,谋杀案就像贯穿其间的一根红线。我们的任务就是去找到它,把它清理出来,彻底地给以暴露。我们先去吃饭吧,然后再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会。她的指法简直没的说,她把萧邦的那段什么小曲子真是演奏得妙极了:特拉——拉——拉——利——利拉——莱。”
看着福尔摩斯云雀般在马车上唱个不停,我不禁想到,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5广告引来了不速之客
忙了一上午后,我的身体有些吃不消了,所以,福尔摩斯去听音乐会后,我非常疲倦地躺到了沙发上,想睡它一两个小时,可怎么也睡不着。上午发生的事情让我静不下心来,满脑袋的胡思乱想。只要我一合眼,死者的歪扭得像猴子一样的脸就浮现在我眼前。它长得太丑恶了,如果相貌真能说明一个人的罪恶的话,我还真会感谢那个凶手,把伊瑙克·瑞伯这么丑恶的人给杀了。尽管这样,我还是认为处理问题应当公平点,因为在法律上,被害人的罪行并不能把凶手的罪行抵消。
福尔摩斯推测说,死者是被毒死的,我越想越觉得这个推测很大胆。我记得福尔摩斯曾嗅过死者的嘴唇,他肯定是嗅出什么来了,否则他不会这么说的,何况,尸体上既没跌打的伤痕,又没勒死的迹象,如果不是中毒而亡,那致死的原因又是什么呢?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地板上大滩的血迹是谁的呢?屋里没有厮打的迹象,也没有凶器留下。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我想,不管是我还是福尔摩斯,谁都睡不安稳。从他那种镇静自如的样子看来,他已经胸有成竹了,只不过我还一时想不明白而已。
福尔摩斯很晚才回来。我想,他不可能是听音乐会听到这么晚的。他回来的时候,晚饭都准备好了。
“今天的音乐真棒!”福尔摩斯说着坐了下来,“你记得达尔文的那句话吗?他说,人类还不会说话之前,就有了创造音乐和欣赏音乐的能力了。在我们的心灵深处,还遗留着对远古时代的一些朦朦胧胧的记忆,这也许就是人类容易被音乐感染的原因。”
我说:“这种说法太广泛了些吧。”
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要描述大自然,那么,他的想象就得像大自然一样广阔——你怎么了?布瑞克斯顿路的案子把你弄得心神不宁了吧。”
“老实说,是这样的。”我说,“经过阿富汗的那次战斗,我本该变得坚强起来。在迈旺德战役中,我曾亲眼看到战友们血肉横飞的情景,可我并没害怕过。”
“我能理解你。这个案子有点神秘,容易引起想象,一想象,恐惧也就跟着来了。你看过晚报了吗?”
“没有。”
“晚报很详尽地报道了这个案子,但它没提到抬尸时有枚女人的结婚戒指掉到地板上,不过,没提更好。”
“为什么?”
“你看看这个,”福尔摩斯说,“我们分别后,我把这则广告送到了各家报社,让他们给登上。”
他把报纸递了过来,我看了一眼他指着的地方。这是“失物招领栏”的第一则广告。广告是这样写的:
今晨在布瑞克斯顿路,白鹿酒馆和荷兰树林之间拾到结婚戒指一枚。请失主今晚8时至9时到贝克街21号乙华生医生处认领。
“请别介意,”福尔摩斯说,“我用你的名义打了广告。我想,用我的名字的话,可能会被一些笨蛋侦探识破我的计谋,从而插手这个案子。”
“这没什么关系,”我说,“不过,有人来领的话,我可没戒指给呀。”
“不,你有,”他说着就给了我一枚戒指,“这枚能应付过去,它几乎和原来的一模一样。”
“那么,来领取戒指的人会是谁呢?”
“唔,肯定是那个穿棕色外套的男人——我们那位穿方头靴子的红脸朋友。即使他自己不来,他也会打发一个人来的。”
“难道他不会觉得这有些冒险吗?”
“决不会。如果我没看错的话——我有很多种理由相信我没看错。那个人为了这枚戒指会冒任何危险的。我想,戒指是他俯身察看死者尸体时掉下的,他当时并没发觉。直到离开那幢房子以后,他才察觉戒指不见了,于是又急忙回去。但是,这时他发现,由于他的粗心大意,忘记熄掉蜡烛,把警察引进了屋里。他为了怕暴露自己,不得不装成一个大醉鬼。你不妨设身处地替他想想:他很有可能会以为戒指是在他离开现场后,掉在路上了。所以,他自然会急急忙忙地搜寻晚报上的招领栏目,希望有所发现。他看到我们的广告后一定会高兴得喜出望外的,怎么会想到这是一个圈套呢?他不会把戒指和谋杀案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他会来的,一小时内你准会见到他的。”
“他来了后我们怎么办呢?”我问道。
“嗯,到时候我来应付他。你有什么武器吗?”
“我有一支旧的军用左轮手枪,还有一些子弹。”
“你把它擦干净,装好子弹吧,这家伙是个亡命之徒,尽管我们可以出其不意捉住他,但还是防备一下好。”
我按他的意思,回到卧室做好了准备。当我拿着手枪出来的时候,餐桌已经收拾干净了,福尔摩斯正在信手拨弄他心爱的提琴。
“案情越来越明朗了——我给美国发的电报有回音了,刚才那边的来电证明了我对这个案子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急忙问:“真的吗?”
“我的提琴换上新弦后更好了,”福尔摩斯答非所问,“你把手枪放衣袋里吧。那个家伙进来的时候,你要若无其事地跟他说话,别的由我来应付。千万别大惊小怪,以免打草惊蛇。”
“现在8点了。”我看了一下表说。
“几分钟后,他就该到了。你把门稍微打开些。好了。把钥匙插在门里边。好,谢谢。你看看这本珍贵的古书,我昨天在书摊上偶然买到的,书名是《论各民族的法律》,用拉丁文写的,比利时列日出版社1642年出版。这本棕色封面的小书出版的时候,查理一世指英王查理一世。1649年1月30日,他经议会组织的法庭审判后,以民族叛徒的罪名被处以死刑。——译者注的脑袋还没掉呢。”
“作者是谁?”
“是菲利普·德克罗伊,不知是怎样的一个人。扉页上写着威廉·怀特藏书,字迹褪色了。这个威廉·怀特也不知道是谁,可能是17世纪的一位实证主义法律家吧,连他字里都蕴含着一种法律家的风格——那个人来了,我想。”
话音刚落,门铃就大响起来。福尔摩斯轻轻站起身,把他的椅子向房门口移近了一点。接着,我们听到女仆走过走廊,打开门闩的声音。
“华生医生住这儿吗?”一个态度粗鲁但语音清楚的人问道。我们没听到女仆的回答,只听到大门关上的声音,接着,有人上楼了,慢吞吞地,像是拖着脚走。福尔摩斯竖起耳朵听着,显得有些吃惊。慢慢地,脚步声沿着过道缓慢地走了过来,接着,门被轻轻地叩响了。“请进。”我大声说道。
出人意料的是,应声而入的并不是一个凶神恶煞似的人物,而是一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蹒跚着走了进来。她刚进门时,被强烈的灯光映花了眼。她行了礼后,站在那儿,老眼昏花地看着我们,一只手颤个不停地在口袋里掏着什么东西。我看了一眼福尔摩斯,只见他非常的失望,一副怏怏不乐的样子。而我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老太婆好不容易掏出一张报纸,用手指着我们登的那个广告说:“先生们,我是为这个来的。”说着,她深深地鞠了一躬,“广告上说,在布瑞克斯顿路捡到一个结婚戒指。这是我女儿赛莉的,她去年这时嫁给一个英国船上的会计。他回来要发现我女儿的戒指掉了,我简直不知道他会怎样对待我女儿。他这人是个急性子,喝了点酒后,脾气暴得不得了——对不起,事情是这样的,昨晚她去看马戏,和——”
“这是她的戒指吗?”我问道。
“就是这枚!”老太婆叫了起来。“谢天谢地!赛莉今晚可要高兴死了。”
我拿起一支铅笔问:“您住哪儿?”
“红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离这儿远着呢。”
福尔摩斯突然说:“布瑞克斯顿路并不在红兹迪池区和什么马戏团之间呀。”
老太婆转过头,用她的小眼睛敏锐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说:“那位先生刚才问的是我的住址。我女儿赛莉住培克罕区,梅菲尔德公寓3号。”
“请问您贵姓?”
“我姓苏叶,我女儿姓丹尼斯,她丈夫叫汤姆·丹尼斯。在船上,他是个又漂亮又正直的好小伙子,是出了名的会计;可一上岸,又喝酒,又乱玩女人——”
“给您戒指,苏叶太太,”我按福尔摩斯的暗示把她的话打断,“看来它确实是您女儿的,很高兴它终于物归原主了。”
老太婆叽哩咕噜地说了些千恩万谢的话后,颤颤地包好戒指,装进口袋,然后蹒跚着下楼。她刚出我们的房门,福尔摩斯就站了起来,冲进他的卧室,几秒钟后,他就穿上大衣,系好围巾出来了。福尔摩斯匆匆地说:“我得跟踪她。她一定是凶手的同党,她会把我带到凶犯那里去的。你先别睡,等我回来。”老太婆出大门后刚把大门砰地关上,福尔摩斯就下了楼。我隔窗向外望去,只见那个老太婆有气无力地在前边走着,福尔摩斯尾随在她后边的不远处。这时,我想,如果真如福尔摩斯所料的话,他现在就要深入虎穴了。即使他不让我等他,在不知道他冒险的结果前,我也会睡不着觉的。福尔摩斯是快到九点钟时出门的。我不知道他要去多长时间,只好呆在房里抽烟,看一本昂利·穆尔杰的《波亥米传》《波亥米传》是19世纪法国剧作家昂利·穆尔杰的剧本——译者注。十点钟时,我听见女仆回房睡觉了。11点钟,房东太太也拖着沉重的脚步回房睡觉了。快到12点钟了,我才听到福尔摩斯开下面大门上的弹簧锁的声音。他走进屋来,表面上既不高兴也不懊恼。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高兴地放声大笑起来。
“说什么我也不能让警察局的人知道这件事。”福尔摩斯说着就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以前老嘲笑他们,要是这回让他们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会讥笑我的,不过,我也不在乎,我迟早会把面子挽回来的。”
“到底怎么了?”我问。
“这事跟你说倒没什么。那家伙没走多远,就装作脚痛的样子一拐一拐地走路。突然,她拦了一辆路过的马车。我靠近了她一些,想听听她去哪儿。其实,我用不着这么急躁,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很大,隔着马路都能听清楚。她大声说:去红兹迪池区,邓肯街13号,当时,我竟信了她的鬼话。我见她上车,就赶紧跳上了马车的后部——这是每个侦探都必须掌握的功夫——我们就这样向前行进。马车一路不停地驶着,快到13号时,我先跳下马车,装作在街上闲逛。我看见马车停了,车夫也跳下来把车门打开了,可老太婆并没有下来。我走到马车面前,车夫一边在黑黑的车厢中摸索着,一边用最难听的话骂骂咧咧。老太婆早就不见了,要她付车费已是不可能的了。我们到13号去问了一下,那里住着一个叫凯斯维克的老实的裱糊匠。他从没听过叫苏叶或丹尼斯的什么人在那里住过。”
我很吃惊地说道:“你的意思是那个步履蹒跚的老太婆居然在你和车夫的眼皮底下跳下去,而你们全然不知?”
福尔摩斯自嘲地说:“什么老太婆,我们才是老太婆呢,被人家骗得团团转。我想那人肯定是个很精明的小伙子,而且演技肯定错不了,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出色的演员。显然,他肯定知道有人跟着他,因此来了这么一招金蝉脱壳。看来我们要抓的那个人绝非等闲之辈,他有很多肯为他冒险的朋友。好了,医生,你好像累得快不行了,听我的话,你睡去吧。”
我的确累极了,所以我就听他的话回房了。留下福尔摩斯一个人坐在微微燃烧着的壁炉边。他那忧郁的琴声在深夜里低低的拉响,我知道,他仍在思考着这个案子。
6葛莱森大显身手
第二天,每家报纸都大篇幅地刊登了所谓“布瑞克斯顿奇案”的新闻。此外,有的还特别写了社论。其中一些消息连我都不知道。至今我还保存着不少有关这个案子的剪报。现在我从中摘录一些附在下面:
《每日电讯报》报道:在犯罪史上,没有比这个惨案更为离奇的了。不知凶手出于什么动机,在墙上用德文写下了复仇这个狠毒的字样。可见这是流亡的政治犯或社会党干的。美国有很多派别的社会党,死者显然是因为触犯了它们的内部法律,而被人追到这里,最后惨遭毒手……这篇报道在简略地提到过去发生的德国秘密法庭案,矿泉案,意大利烧炭党案,布兰威列侯爵夫人案,玛尔萨斯原理案和瑞特克利夫公路谋杀案等案后,于结尾处向政府提出忠告,建议今后应严密监视在英国的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