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美银行的较量:中美银行经营管理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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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中美银行投资银行业务(1)

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概述

投资银行业务是一个日渐繁荣壮大的知识和智力密集型产业,该业务的兴旺和繁荣已成为一个国家的金融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标志。投资银行业务是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相对的概念,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主要指存贷款和结算业务,而投资银行业务则主要指除传统银行业务以外,与资本市场有关的所有证券、基金、债券等业务。从一般意义上来讲,现代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指证券发行、证券承销、证券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业务:

(一)传统型业务

1、证券承销:它是投资业务中最本源和基础的活动。狭义上,证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在证券发行市场上将公司证券按照某一价格销售,之后再向公众推销这些证券,有包销、代销、余额包销三种主要方式。广义上,也可以指为本国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等政府机构发行债券、为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为外国政府和公司在本国和世界其他地方发行证券等。

2、证券交易:证券交易分为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代理买卖证券,并赚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自营业务是指投行用自己本身大量的资金买卖证券赚取买卖差价,以此保证证券的收益性与流动性。

3、证券私募发行:证券的发行方式分为公募发行和私募发行两种。证券承销属于公募发行,而私募发行是指发行者仅把证券发售给投资机构,如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并不发售给社会公众投资者。

(二)创新型业务

1、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对一个特定的经济单位或项目策划安排的一揽子融资的技术手段,借款者可以只依赖该经济单位的现金流量和所获收益用作还款来源,并以该经济单位的资产作为借款担保。投资银行在项目融贪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它将与项目有关的政府机关、金融机构、投资者与项目发起人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协调律师、会计师、工程师等一起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而通过发行债券、基金、股票或拆借、拍卖、抵押贷款等形式组织项目投资所需的资金融通。

2、企业并购与重组:为现代投资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投资银行帮助公司寻找收购与重组的对象,为其提供咨询服务,也可为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实现收购计划。投资银行也可帮助被收购公司采取抵御恶意收购的行动。

3、风险投资也称创业投资:指由职业金融家对新兴的、具有专门技术、迅速发展的、并极具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承担创业时高风险以期获得高收益的投资活动。

4、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区别于传统证券筹资的新型融资方式。它指投资银行把公司一定的资产为担保进行的证券发行。这些资产一般具有较差的流动性,如住房抵押贷款,信用卡收款等。

5、基金管理:投资银行拥有高水平的金融投资专家、迅捷的信息渠道、先进的金融技术、广泛的金融业务网络,因而在基金管理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投资银行与基金有着密切的联系。首先,投资银行可以作为基金的发起人,发起和建立基金;其次,投资银行可作为基金管理者管理自己发行的基金;第三,投资银行还可以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其他基金发行人向投资者发售受益凭证,募集投资者的资金;第四,投资银行还常常接受基金发起人的委托,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帮助其管理基金,并据此获得一定的佣金。

(三)延伸性业务:

1、财务顾问和投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业务主要指投资银行在公司的股份制改造、上市、在二级市场再筹资以及发生兼并收购、出售资产等重大交易活动时提供的专业性财务意见。投融资咨询是沟通证券市场投资者、证券发行者和经营者的纽带,是连接证券一级和二级市场的桥梁。大多数情况下,常将投资咨询业务定位在对参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提供管理服务和投资意见上。

2、公司理财。公司理财实际上是投资银行作为客户的金融顾问或经营管理顾问而提供咨询、策划或操作。它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根据公司、个人或政府的要求,对某个行业、某种市场、某种产品或投资银行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提供较为全面的、长期的决策分析资料;第二类是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时,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提出应变措施,诸如制定发展战略、重建财务制度、出售转让子公司等。

3、金融工程:主要是指金融衍生品交易,如期货、期权、远期交易等。衍生产品可以很大程度上将银行的风险分摊到市场的其他参与者,从而为银行带来收益。但由于衍生产品的高杠杆性也同时也为银行带来了管理风险,而管理不善便会产生新的市场风险。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很大程度上就是源于对金融工程利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的,由此可以看出金融工程是一把双刃剑。

除以上主营业务之外,投资银行还进行一些辅助业务,如市场研究等,美国主要商业银行都有大型的市场研究分析中心,拥有一支专业而资深的市场和经济研究人员。

第二节中美银行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比较和存在问题

(一)美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情况

世界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有三大重要分支,一个是欧洲分支,主要是德意志银行、苏格兰银行等;第二个是日本分支,主要是日本的综合券商,包括野村证券等,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分支,就是美国的全能银行如花旗银行和美洲银行等,以及曾经的几个超级独立投行,高盛、摩根士丹利、美林证券,目前高盛和摩根史丹利转为商业银行,美林证券被美洲银行收购,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在金融危机后遭受重大打击,但不可否认,其还是世界上最重要和最成熟的投资银行业务体系。

美国的投资银行业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创始阶段,主要是19世纪初。投资银行业务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分离。投资银行主要发行证券和贴现票据,而商业银行则主要经营资金存贷和其他信用业务;第二、早期混业经营阶段,主要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那时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并没有明确的业务界限,自由竞争导致两者业务的融合;第三、分业经营阶段,主要是20世纪30年代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进入了大萧条时代,联邦政府认为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禁止商业银行利用储户存款进行投资银行业务。1933年,美国通过了著名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分业作了具体的规定,使一大批综合性银行分解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摩根银行分解为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JP摩根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摩根士坦利;第四、新混业经营阶段,该阶段可以从20世纪八十年代算起,但真正意义的开始是起始于1999年的金融法案。由于新的技术革命、金融创新与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混业经营成了国际金隔业难于逆转的潮流。1999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三业间分业经营与监管的局面,标志着“分业”到“混业”经营的转变。当然,由于2008年的次贷危机,美国金融体现正在经历一次变革,该时期最重要的法案当属《多德-弗兰克法案》,但是该法案的执行有较长的缓冲期,美国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变化还有待观察。

在美国银行的经营收入中,投资银行业务是主力之一。例如摩根大通银行,其2010年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共有5500名销售和交易人员,2000名投资银行业务服务人员,800个专业的分析人员,服务的客户遍布全球超过100个国家。目前在全球有110个投行业务服务点,23个大型交易中心,其投资银行部门目前在新兴国家也发展较快。目前摩根大通银行投资银行部门运作的资金达到5050亿美元。2010年摩根大通银行的投资银行部门业务收入260亿美元,当然,其实这个仅是摩根大通专门的投资银行部的经营情况,实际上摩根大通还有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资产管理服务收入等准投行业务收入,并未计算入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二)美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趋势

第一、独立投行模式逐渐淡出,全能银行模式和集团控股公司暂时成为最优选择。在本次金融危机中,以华尔街五大独立投行为代表的激进创新经营模式遭受重创,其中,曾经排名第五的贝尔斯登在2008年3月被摩根大通低价收购;排名第四的雷曼兄弟于2008年9月15日宣布进入破产程序;排名第三的美林证券在2008年9月15日以每股29美元被美国银行收购;排名前两位的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在2008年9月21日晚,被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批准其提出的转为银行控股公司的请求,即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将转型为全能银行或银行控股公司。从高盛和摩根士丹利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以来的战略部署及经营状况中,可以看出,尽管危机前独立投行模式的“激进”风格大为淡化,但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以来,上述两家公司的业务模式及基本策略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因此可以认为,投资银行在危急关头转变为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争取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位置:先将自己置于美联储庇护之下,同时获得进退自如地从事灵活业务组合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对于本次危机中遭到重创的大投行而言,致力于全能银行模式的转型,无疑是其尽快走出危机阴影的最优选择。

第二、逐渐退出政府救助,继续维护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为了帮助在本次金融危机中濒临破产的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其他大型公司,2008年秋季美国政府启动了7000亿美元的“问题资产救助计划”(Troubled Asset Relief Program,简称TARP),该协议包括了纳税人保护、监管和透明度、购房者保护以及资金权限等方面内容。在当年9月转型为银行控股公司的高盛、摩根士丹利也分别接受了美国政府100亿美元的注资。

2009年6月,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同时偿还了在“问题资产救助计划”中获得的政府援助资金,随后的当年7月高盛向美国政府支付11亿美元用于回购美国政府根据问题资产救援计划获得的认股权证,当年8月摩根士丹利以9.5亿美元赎回政府从问题资产救助计划中获得的认股权证。自此,两家公司成功退出政府救助计划。两家公司之所以择机退出政府救助计划,除了向市场展示公司经营管理以及综合实力恢复情况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持公司在运营管理方面拥有更强的独立性和灵活性,尤其是在高管和雇员薪酬支付方面。

第三、坚持“去杠杠化”,其他经营策略并未实质性改变。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监管层及投资银行不得不重新审视高杠杆经营中所蕴含的高风险,以及小概率高风险事件可能对市场带来的影响。2009年,在世界经济逐渐向好并由此引发证券市场逐渐回暖的大背景下,再加之美国政府“问题资产救助计划”的实施,使得包括高盛、摩根斯坦利在内的美国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实力进一步提升,经营“去杠杆化”成效极为显著。如,高盛2009年的负债/股东权益之比为11倍,而在2005年这一比率高达31倍;摩根斯坦利2009年的负债/股东权益之比为15倍,而在2005年这一比率高达33倍,2007年的时候还一度达到38倍。在2009年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市场的向好,高盛、摩根斯坦利两家投行转型后的收入结构再度恢复到2007年的状况,风险相对较高的本金交易和投资业务仍在收入结构中占据突出地位,自有金融产品的公允价值在总资产中的比重仍达40%左右。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尽管美国五大投行在本次金融危机中陷入困境而被迫在2008年相继放弃此前的高杠杆经营模式,经营中的“激进”大为收敛,但其以盈利模式多元化且业务特色显著的经营策略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改变。

(三)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情况

我国的投资银行业务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国家开创了证券的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之后出现几家商业银行的证劵经营部。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初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后,出现了独立于银行的专营证券商。在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形成的过程中,银行在资金、技术、人员和组织管理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在《商业银行法》尚未颁布之前,银行大都通过设立证券机构开展证券业务。由于当时风险管理处于空白状态,风险意识淡薄,银行通过附属的信托公司或证券公司将信贷资金投向证券、房地产领域,所吸收的存款被转移出正常的信贷渠道,形成了严重的信贷资金“脱媒”现象。为遏制该情况的进一步恶化,中央政府于1993年发布了《关于整顿金融秩序的决定》,决定金融业实施分业经营的金融管理体制,而后,原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逐渐被分离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