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流通的商品量,商品价格水平和货币流通速度三个因素之间的关系是互相依存、相互制约的辩证统一关系,其中一个因素发生了变化,就会影响其他因素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一般说来,商品价格总额的变化起着主导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货币流通必须与商品流通相适应,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总额是决定货币必要量的基础,货币必要量与商品价格总额成正比的关系,而与货币流通速度成反比的关系,这就是货币流通规律的基本点。
随着商品经济和信用关系的发展,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大量的商品买卖采取了赊销的办法,一连串的债权债务关系,又可以互相冲销。因此,在决定一定时期里流通中所需要货币量的时候,要从商品价格总额中减去赊卖的那一部分商品的价格总额,加上这一时期到期的支付总额,再减去到期支付总额中互相抵销的债务总额。全部商品的价格总额,经过这三种增减以后,就是这一时期需要用现金来帮助流通的全部商品价格总额。这时,计算流通中货币必要量的公式便是:
货币流通速度实际上就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同一单位的货币平均周转次数,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流通中货币数量的不足。
二、纸币流通规律
纸币流通规律是指纸币的流通量决定于它所代替的流通中所需要的金属货币量。它是在金币流通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一个经济规律,是货币流通规律在纸币流通条件下的特殊表现形式。马克思指出:“纸币流通的特殊规律只能从纸币是金的代表这种关系中产生,这一规律简单说来就是:纸币的发行限于它象征地代表的金(或银)的实际流通数量。”可见,没有内在价值的货币符号纸币,只是代替金(或银)而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的职能,因此纸币流通的必要量也只能在金币流通必要量的限度以内。纸币流通,如果超过了它所代替流通的同名的金币量,不论这种纸币带着什么招牌进入流通,结果必然会导致货币符号的贬值,物价上涨,造成通货膨胀,比如某一年内,流通中的商品价格总额为100亿元,货币流通速度为一,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就是100亿元,在货币符号代替金币流通情况下,国家发行的纸币,如果同商品流通需要的金币量相一致也是100亿元,那么,每张票面额1元的纸币便能代表1元的金币价值同商品相交换。如果国家发行的纸币超过这个限度,增加到200亿元,则原来每张票面额1元的纸币,就只能代表0.5元金币的价值同商品相交换。这时商品的价格就会随着纸币的过量发行而上涨一倍。所以,纸币流通不能离开它所代表的金量。
马克思所揭示的货币流通规律及其从属于货币流通规律的纸币流通规律,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完全适用的。我们党和国家能够自觉地利用货币流通规律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
三、货币供给量的层次划分
货币供给量与货币定义的界定直接相关,是货币供给理论中一个最基本问题,西方国家学术界迄今争论不休。有些学者把货币只看成是一种交易媒介或支付手段的通货,货币的内容就应该包括通货和活期存款。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信用工具中的信用卡、旅行支票等现代信用工具也经常起着交易媒介的作用,货币的内容还应该包括一些信用工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把货币供给分为货币与准货币两大部分。货币包括了银行之外的所有储备货币及活期存款。准货币包括了储蓄存款、定期存款和居民的外币存款。而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的定义,把货币供给划分为三个总量指标,一个流动性指标和一个债务指标。即M1、M2、M3、L和Debt。M1包括硬币、纸币、旅行支票,及其它使用最为广泛的交换手段。M2包括M1,一般储蓄存款、小额定期存款等。M3包括M2、大额定期存单。L包括经济中的流动资产,Debt指经济中非金融部门债务。可见,货币供给量的层次划分与所选择的货币定义有着密切联系,世界各国货币供给量的计算口径也不完全一致。
由于金融是国家实施货币政策调控宏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而调控的对象又是货币供应量。即在某个时点上全社会承担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货币总额,也就是一般通称的全社会总的购买力。为了保持币值稳定,防止通货膨胀,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的货币政策目标,有必要对货币供给范围与层次进行划分。
按照货币流动性的特点,我国将货币供应量划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M0=流通中现金;
M1=M0+企事业单位活期存款;
M2=M1+企事业单位定期存款+居民储蓄存款。
上述货币供应量的三个层次中,M0与消费物价水平变动密切相关,是流通性最强、最活跃的货币,一直是中央银行调节货币供应量的重要目标。M1通称为狭义的货币供应量,是反映企业资金松紧的重要指标,流动性仅次于M0。M2通称为广义的货币供应量,流动性最弱,但反映着社会总需求的变化,在国家宏观调控中也具有重要意义。
四、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一)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是与纸币流通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实质上是纸币发行过多,引起纸币贬值,物价上涨的一种经济现象。为此,可以把通货膨胀的含义归结为是价格持续上涨的一种过程,或者是货币不断贬值的一种过程。那么,我们用什么方法来衡量通货膨胀呢?世界各国最常用的方法是一个国家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的百分率。或者是国民生产总值指标扣除通货膨胀因素指数变化的百分率。
造成通货膨胀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通常是货币的财政过量发行,信用过度扩张、企业过量投资和消费需求膨胀所致。从表面现象看,通货膨胀似乎短期内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生产和消费的矛盾,有助于市场繁荣。但是从根本上讲,通货膨胀对生产和市场机制起着破坏作用。为此,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通货膨胀的治理。
新中国成立以来,曾经出现过多次通货膨胀。主要有50年代初期,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1979~1980年,1988~1989年和1994~1995年五次。每次引起通货膨胀的原因虽然不一,但是,造成通货膨胀最直接的原因不外是:(1)由于财政赤字,信用膨胀,投资膨胀和消费膨胀导致的社会总需求膨胀。(2)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例如社会生产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失衡;积累与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恶化;产品结构失调。不管是何种原因引起的通货膨胀,归根到底都是货币供应量过多,使社会总需求超过社会总供给的结果。也就是说有支付能力的货币购买力超过有效的商品可供量。为此,治理通货膨胀就必须从控制需求,增加供给两个方面入手才能产生积极的效应。
(二)通货紧缩
通货紧缩是指从流通中回笼一部分过多的货币,是一种货币流通量被压缩的经济过程。通货紧缩一般都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的基本特征:
1.商品价格持续下跌
通货紧缩过程中,商品价格持续下跌,不仅存在于个别部门与部分商品的价格下跌,而且存在于整个社会物价总体水平较长时期内的普遍下降和劳务价格的持续下跌。
2.货币供给量相对不足
通货紧缩是针对通货膨胀而采取的对应措施。这种对应措施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政府实施相应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政策的结果。例如实施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严格控制集团购买力,削减公共支出规模和信贷规模,提高存款、放款利息,扩大商品销售,以回笼货币等。这样就会导致通货紧缩,市场货币供给量不足。
3.经济增长乏力
通货紧缩,物价总水平持续下降,产生价格不断下跌,市场萧条,使生产企业利润减少。甚至出现亏损,被迫减产、停产,大大抑制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导致整个社会经济增长速度缓慢或下降的局面。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两者既相互对应,密切联系,又是相互可以转化的经济过程。治理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主要对策是政府部门实施双紧、双松,或一紧一松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即当出现通货膨胀时,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合理配合,适当紧缩通货。反之则通过两个政策的配合扩张通货,从而使流通中的货币与商品流通达到平衡,稳定物价,推动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五、现金管理
(一)什么是现金管理
什么叫做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就是国家银行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管理、监督各单位的现金收入、支出和库存。它是我们国家组织领导经济、管理经济的一项重要的财经制度。按照1988年9月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号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1988年9月23日银行(1988)288号文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凡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都必须依照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收支,使用现金,接受开户银行的监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现金管理的主管部门。各级人民银行必须严格履行金融主管机关的职能,负责对开户银行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稽核。
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执行,对开户单位的现金收支和使用行使现金管理权,进行监督管理。
(二)国家实行现金管理的意义
现金是货币供应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活跃的一个货币供应层次,同消费需求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直接影响到零售物价指数,因此,控制现金投放总量,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有计划地组织货币的投放和回笼,为现代化建设创造条件
我国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要求银行自觉地运用货币流通规律,有计划地组织和调节市场货币流通。实行现金管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现金收支集中于银行,使银行成为全国的现金出纳中心,这就为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调节货币流通提供了可能性。银行通过现金管理,严格控制现金投放,掌握各单位现金收付动向,有计划地组织货币回笼,自觉主动地使市场上的票子与商品可供量之间保持经常的平衡关系,维护金融物价基本稳定,必然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2.有利于扩大信贷资金来源,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
实行现金管理,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的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这样,就把分散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暂时闲置的大量资金,集中于银行,成为信贷资金来源的一个重要方面。银行把集中起来的资金通过贷款,支持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和商品流通扩大需要,从而有力地支持着各部门生产建设的发展。
3.有利于维护国家的财政经济纪律,堵塞经济生活中的漏洞,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在我国现阶段,货币仍然起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是物质财富的体现,各单位和居民个人,只要拥有货币就可以用来购买各种商品。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一些单位和个人企图利用现金进行各种非法活动总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通过实行现金管理,银行能够从现金的收付活动中把好口子,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一经发现问题,也便于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追究,及时进行打击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维护财经纪律,保护社会主义公有经济的安全。
(三)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现金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
凡是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都必须由银行核定一个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以用于日常业务开支或工作中的零星需要。库存限额是指银行对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核定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库存现金的限额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至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为限,离银行较远的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十五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对没有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的附属单位也要实行现金管理,必须保留的现金要核定限额,其限额应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限额之内。
商业和服务行业的找零备用现金也要根据营业额核定定额,但不包括在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之内。
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由于生产或业务变化,需要增加或减少时,可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再进行调整。
2.明确规定现金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开户单位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布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例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等,必须使用现金,开户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可以支付现金。
按照现行制度规定,结算起点金额为一千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