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筹集建设资金的功能
国债筹集建设资金的功能,是指国家用发行国债方式动员和集中社会闲置资金,用于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为了缓解国家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就必须从各方面采取各种形式(包括利用公债形式)进行动员和筹集,以便尽可能把集中在国家手中的资金,用于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重点项目。由于国债所具有的“灵活性”,它根据国家实现职能的需要,视国家财政收支状况和社会承受力,可以决定国债是否发行和发行的数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何时需要,何时发行,需要多少,发行多少。而单纯依靠国家税收手段来完成资金积累的任务,是无法实现的。要想依靠企业、银行和引进外国资本来筹集,也是很难完全办到的。如果不利用国债、不发行国债来作为财政资金的补充,势必延缓生产建设发展速度。可见,国债筹集建设资金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阶段,利用国债筹集建设资金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我国务部门、企业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拥有相当规模的预算外资金;城乡广大劳动者,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相应地有了明显的提高,城乡居民储蓄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总会不间断地游离出一部分闲置资金,从而成为国内发行债券筹集建设资金的经济基础。在国际上,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富裕程度不同,一些富裕国家拥有大量的资本,需要寻求新的投资场所,这也为我国通过外债筹集资金提供了条件。只要我们的国债政策对头,债券形式灵活多样,管理得当,便可以使国债成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一个长期的、稳定的来源渠道。
(三)调节经济的功能
国债调节经济的功能,是指国家通过发行国债调节经济生活中的各种比例关系,起着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国债调节经济的功能体现在:
1.调节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
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是国民经济中一个根本性的比例关系,它直接关系到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重大问题。由于政府举借的内债主要来源于消费基金,将这部分举债收入用于政府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重点建设,实质是消费基金转为积累基金。因此,在一定时期内,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国债发行数额的增减,有力地调节着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
2.调节投资结构
我国发行的公债和国库券,绝大部分都直接或间接用于生产建设。国家把通过发行国债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于投向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用于建设急需的重点项目,投向那些社会公共需要,而企业和个人又不愿意涉足的事业。这就在一方面引导了资金的流向,使社会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减少投资的盲目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又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
3.调节社会总需求
从宏观上看,社会总需求:民间消费+民间投资+政府支出。举借国债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对社会需求总量和结构的影响,主要涉及到微观主体用以认购国债的资金来源和政府筹措的国债资金投向何方。对于认购国债的微观经济主体来说是一种储蓄或投资行为,其认购资金大多来源于储蓄资金或原本投资支出的资金,当然也有一部分出自消费资金或原本用于消费的支出。通过政府举债将民间消费、民间投资转为政府消费和投资,除会引起社会需求结构的变化外,也会影响社会需求总量的增加变化,尤其是将居民储蓄转化为国债会直接增加社会总需求。由于政府举债总是在其收不抵支的条件下才会产生,举债收入用于支出,财政支出规模膨胀了,不论用于投资或消费都会增加社会总需求。因此,这几年为扩大内需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的政府投资,国债发行量增大并逐年上升,正是为扩大社会总需求,使其总供需平衡。
4.调节金融市场
国债是国家调节金融市场的重要政策工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债可以贴现、抵押和买卖,这就必然使它成为一种有价证券,成为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作为一种信用手段,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转让国债获取资金;机构投资者可利用国债向商业银行进行贴现取得资金;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买卖国债吞吐货币,调节基础货币供应量,实施其紧缩或扩张的货币政策。国家通过公债发行量的增加或减少,通过公债利率和贴现率的调整,调节着资金供求和货币流通,起着维持经济稳定,安定人民生活的积极作用。
三、国债的基本形式
国债的基本形式是公债、国库券和政府向国内外借款。
(一)国内公债
国内公债是国家为筹措财政资金,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向国内居民、单位和团体举借的债务,这类公债通常以国家发行有固定票面额的“公债券”的方式来募集。公债按照债务关系的主体不同,划分为国家公债和地方公债两大类。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国内举借的债务形式主要有:
1.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年国家发行的公债,是为了全国的胜利,支援人民解放战争,稳定物价,减轻财政困难,保障人民生活安定和工商业走上恢复和发展的轨道而发行的。公债资金的募集和还本付息都不是以货币为计算单位,而是以实物为计算标准,所以叫做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根据政务院颁布的公债条例规定,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票面额,按实物(大米、面粉、白细布、煤炭的一定数量)标准计算,单位定名为“分”,总额为二万分。公债购买者按缴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每分值折合的金额用人民币缴纳,换取公债券。还本付息时,亦按付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每分值折合的金额,用人民币支付。由于是折实公债,不受物价波动影响,每分公债值稳定,时间短,1年以后开始还本付息,5年还清。
2.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为了筹集“一五”时期的建设资金,1954—1958年,国家共发行了5次经济建设公债。每年计划发行额为6亿元,实际收入为35.4亿元,占这个时期财政收入的2.4%。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筹集了必要的资金,有力地支援了“一五”时期以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体系。它有利于解决建设资金需要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完成国家在一定时期制定的政治经济任务,有利于开创生产建设新局面。
3.特种国债
为了适当集中各方面财力和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从1989年起,将原来向企事业单位发行的国库券改为对经济条件较好的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管理机构和待业保险金管理机构等连续发行特种国债。1998年还向四个国有商业银行定向发行2700亿特别国债,拨补它们的资本金。
4.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为了保证我国能源、交通、原材料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财政部在1987年向企业事业单位(主要的)和个人发行了55亿元人民币的重点建设债券,期限三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5.国家建设债券
国家建设债券主要是向公民个人、各种基金会和金融机构发行的一种为期两年的中期国家债券。1988年发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年利率为9.5%。
6.保值公债
为了进一步调整国民经济结构,筹集必要的建设资金,又不致因为物价波动给承购者造成经济利益的损失,国家于1989年向城镇职工、居民、个体工商户、各种基金会、保险公司及流通领域内经济条件较好的公司,发行了偿还期三年的保值公债,期满一次还本付息。
7.财政债券
为了筹集国家建设基金和弥补财政赤字,从1988年起,国家向专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了期限两年和五年的财政债券,到1992年止,已连续发行了四年。
8.转换债
转换债是指将已到期的国债转换成等额的新国债券。我国1990年、1991年、1992年都发行过这种转换债券。例如,1990年发行的转换债就是将1990年到期的单位持有1982年至1985年国库券和1987年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转换成新的等额债券,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不计算复利。
(二)国库券
国库券是由中央政府为弥补国库收支差额而发行的一种中、短期政府债券,用以满足财政上的需要。国库券的债务人是国家,发行者为国家财政部,其还款保证是财政收入。我国国库券发行和还本付息的具体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国库券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企业、主管部门、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个人、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国家发行国库券的目的是为了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调节国库收支差额,促进经济调整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反映着中央和地方、国家与企业和劳动者个人根本利益一致的经济关系。国库券的偿还方式分为定期偿还和期满一次偿还两种形式。我国1984年以前发行的10年期国库券,均采用定期偿还方式还本付息。1985年以后发行的各种期限的国库券,则采用期满一次还本付息方式偿还。1994年以后发行的国库券,由于政府采取了较多的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债券形式灵活多样,偿还期限进一步缩短为半年期、一年期,大多为两年期和三年期,也有五年、十年期,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目前,我国国库券发行形式主要有:①记帐式国库券,是指不印制实物券面,而是通过证券交易所的电脑清算系统进行国库券的承销;购买、交易及兑付的一种无纸化的国债。它发行成本较低、操作灵活简便,不但可以满足财政资金调度上的短期需求,而且还为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提供了操作工具。②无记名国库券,采取实物债券的形式发行,券面标有发行年度和不同的金额,按券面金额平价发行(1996年曾贴价发行)。它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转让,可在全国通兑,比较适合居民个人的持券需要,也适合各类投资者购买。③凭证式国库券,它是采用填制国债收款凭证的形式,以百元为起点整数发售,并从购买之日起开始计息,持满规定期限后可以按票面利率兑付。这种国库券购买手续简便,安全性好,可以记名和挂失,但不能上市流通。投资者购买后如需用钱,可以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全额兑取现金,其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和相应的利率档次分档计付。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通过发行公债和国库券筹集资金,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它的好处在于:①债券是定期偿还的,且偿还期限一般较长,既能增加重点建设的投资,弥补国家财政赤字,又能有效地回笼货币和控制货币发行,有利于稳定经济,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②国家在不妨碍地方、企业利益的前提下,能有计划地调节收入分配,把适当集中的财力用到迫切需要的建设项目上去,可以减少资金分散使用带来的弊端,有利于控制计划外基本建设规模,克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保证国民经济协调发展。③债券形式多种多样,能适应各种不同的需要,可以充分挖掘国内资金的潜力,有效地发挥资金集中的作用。④能更好贯彻自力更生为主的方针,可以少借高息外债,还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爱国热情和整体观念。
十九、西方学者国债理论沿革
西方国债理论的产生、发展,是同西方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是西方经济学基础理论的组成部分。从重商主义的国债观,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到当代的供应学派和公共选择学派的国债理论,迄今已有好几百年的历史。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演进过程中,经济学各流派都形成了自己比较完整的国债理论体系。
一、重商主义的国债观
重商主义产生于15世纪的西欧,流行于16~17世纪,可以说是西方国家探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早的史前资本主义经济学。创立这一学派的代表人物,早期有英国的约翰·海尔斯和威廉·斯塔福德,法国的安徒安·德·孟克列钦。晚期有英国的托马斯·曼,法国的让·巴蒂斯特·柯尔培尔。
早晚期重商主义者所处的时代背景,政治经济条件虽有差异,但他们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均以商业资本运动为起点和终点,认为利润是在流通领域创造的,货币是国家财富的理论基础是共同的。在他们看来,财富就是金银,就是货币,只有金银才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财富。财富是从流通领域来的,商业资本在流通过程中,通过商品交换,实现自身价值的增殖就能赚到更多的货币,即从货币到商品再到更多的货币(G-W-G′),因而商业是一个国家财富的源泉,主张政府实行“贸易保护”,“关税保护”和“国家干预”政策。拓展国际贸易,鼓励国内商品出口,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禁止或放宽金银和原材料出口,奖励进口,以利于发展本国工业,实现对外贸易顺差,使更多的金银流入国内,增强国家的财力。重商主义理论中,无公债理论的系统论述,对政府举债一般持否定态度。认为无条件地发行公债有碍资本积累,公债发行过多会使资本相应减少,不利于国内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