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刘邦驰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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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金融及其他(7)

2.复式预算制度的建立,各级财政的转轨变型为地方财政信用及融投资活动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我国各级财政从今年起都要把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分开编制,实行复式预算,从而结束了财政生产性基本建设资金和各种周转金被无偿长期占用的历史,使财政的部分资金成为真正的“资金”。既然是资金,就要通过投入营运和有偿使用实现其价值的增值,有借有还、还本付息。诸如内外债收入所形成的资金支出,就必须依据市场法则,采取财政信贷资金的形式予以投放;地方变卖国有资产、租赁、股息及分红收入所形成的支出也要进行有偿投放、要求资金使用者及时还本付息等等。这是内外债资金性质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客观要求。

3.地方财政信用融投资具有经营机制灵活,信用范围不受专业分工限制,贴近企业,与市场经济相吻合,能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开展融资、筹资、投资业务;服务对象和服务重点明确,弥补市场缺陷,以全社会整体需要为服务目标;信用度高,代表政府、依托政府开展信用活动,不存在部门利益,克服了为“单位”挣钱的局限性等优势。因此,地方财政信用的生命力是旺盛的,是符合财政改革方向的。

4.从日本、法国等西方实行市场经济模式的国家的财政信用看,它们都有发达、完善的财政信用融投资体系,财政融投资或借贷业务十分广泛、活跃。以日本为例,其财政融投资称为“第二预算”,大藏省(即财政部门)和地方财政在对一般预算资金进行无偿分配外,都通过信用方式有偿地吸收和使用,广泛拓展金融借贷活动和直接参股投资活动。日本从1951年到1981年的30年中,财政融投资信贷资金169万亿日元,从而有力推动了日本国经济的起飞。

二、构建财政融投资运作新体系

本着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和振兴财政的指导思想,把发展财政信用作为改变财政困难局面的突破口。

首先。创办、完善和经营好由财政职能派生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既是实现政权、所有权、经营权三分离的产物,也是转换财政职能,进行产权改革的必然结果。公司既要向国家承担受托营运的责任,也要对其它经济法人和社会公众承担民事责任。这也是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标志;是规范政府与企业关系,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企业,应切实以三权分离为前提;以提高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为目标,以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平衡,优化资产使用效益为原则。通过参股、控股、合资、合作、吞吐股票及接受委托以租赁、拍卖、兼并、承包、委托经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经营国有资产,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产品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的不断优化。

第二,创造性地发展财政证券公司,扩展公司经营范围,拓宽其职能作用,完善经营方式和手段。具体地讲,要积极探索国债发行的最佳途径和方法,扩大国债的转让、交易范围,发展国债期货市场,加速债务资金周转。要积极担保发行股票等企业债券,为企业搞好融资服务;要积极采取发行地方财政(政府)债券、建设债券,向国外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贷(借)款等灵活多样的形式面向社会筹措资金,大力开辟地方财政收入的债务渠道。要以财政部部门的名义进行证券投资和融资,以调节货币供应量,控制基本建设规模,优化投资结构。要代表政府和财政开发财政金融商品,完善经营工具和形式。诸如发行短期地方债券,地方重点建设债券,境外债券,投放各种投资基金,进行股权财政贷款和财政贷款股权交易等。

第三,创办地方财政调控、管理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众所周知,房地产业是不冒烟的高盈利企业,被人们戏称为“第二财政”。对此,国内外商人,乃至明星演员都盯住了这个“聚宝盆产业”,纷纷开办房地产公司,而我们财政为什么不能代表社会公众利益和地方政府,凭借有利条件开辟这一重要财源呢?我们不能坐等财源和财政收入的流失,应由财政信用机构和公产管理机构联合创办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房地产的综合开发和经营推进住房商品化,实现房地产生财滚动发展,也减少了财政在这方面的补贴。同时,要把房地产业收入(含房地产信用收入)纳入财政管理的范畴,从而为地方财政开辟一条稳定可靠的财源渠道。

另外,还可以创办境内外信托公司和辖区社会保障基金会等。财政信托公司既可以接受各种经济成份经济法人或居民的委托,办理资产的投资,租赁、承包、放款、参股等项业务,也可以接受财政部门的委托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对各种财政周转金、预算外间歇资金、临时性融资等进行长、短期投放。同时,信托公司还可以在国外办理分支机构,发展国际信托业务。创办信托公司可以实行股份制筹集垫支开办基金,财政信用管理部门可以控股50%以上。其它股可以面向社会招股引资,其经营原则是“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财政信用管理部门可以选派或推荐优秀的管理人员担任公司负责人。

三、逐步完善财政信用运行新机制

搞好地方财政信用的运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融投资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尤其对于财政部门来说开展资产营运和金融业务是一项比较艰巨的新任务。当前及今后组织财政信用的运行必须确定和依据一定的营运原则,着力开拓融投资渠道,科学合理地使用财政信用资金,注意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加强地方财政信用的法制建设,使财政信用运行机制逐步得到完善。

1.发展地方财政信用、筹划营运资金应切实遵循的原则是

(1)符合市场经济内在要求原则。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创办和营运,必须有利于推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必须实现地方政权、国有资产所有权、经营权的真正分离。肪止穿新鞋、走老路,或通过“公司”侵占企业自主权,或把“公司”办成财政部门的附属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必须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企业法人。

(2)遵循财政信用资金的有偿性和收益性原则。各级财政的信用资金,不管其来源途径如何,都必须实行有偿使用,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或资金占用费。由于收益性是发展地方财政信用的主要目的之一,因此财政信用资金的使用应依据市场经济规律,重视资金的价值增值。确保盈利性。这就要求对每笔有偿使用的信用资金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并且兼顾资金投放的宏观经济效益和微观经济效益。

(3)坚持投放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原则。财政信用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强弱。制约着其收益性或盈利性。显然在开展财政信用融投资业务时,必须重视其流动性和安全性,督促资金使用者加速资金周转,尽可能避免或减少风险。

(4)符合国家的经济、财政和金融政策原则。财政的融资、筹资、投资活动既要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产品政策和技术政策,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战略,自觉服从国家的宏观调控,又要执行国家的货币政策、利率政策和其它金融政策,不能增加企业的贷款利率负担,也不许搞不公平不正当的金融竞争。要把地方财政信用资金纳入地方综合财政信贷计划,使其规范、有序运行。

2.着力开辟融资、筹资渠道和业务范围科学合理运用地方财政信用资金

目前,可以作为地方财政信用资金来源的项目有:财政基本建设“拨改贷”未划给建行投放的资金、商贸与技改周转金、支农周转金、农业发展基金、商品网点建设资金、简易建筑费、扶持贫困地区资金、扶持科技发展基金、预算外财政专户储存资金中的间歇或沉淀部分、预算内间歇资金、财政收回有偿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地方财政其它收入(如城市配套费、房地产收入、资源开采费、固定资产承租费等)。

今后可以开辟或挖掘的地方财政信用资金来源项目有:国有资产变卖、租赁收入、地方债务信用收入(如地方发行债券收入、地方财政放贷利息收入、地方其他信用收入)、股息收入,各种信托业务收入、各种投资分红收入等。还可以向社会保障基金、邮政储蓄和其它方面融通拆借资金。

地方财政信用的营运范围不能停留在单一的资金有偿使用、发放贷款、搞基建投资的方面,理财视野要开阔、竞争眼光要敏锐,只要是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领域都可以涉足,诸如:资产买卖、融通资金、租赁、承包、国内外信托、委托经营、股票债券交易、保险业务、社会保险、房地产经营、扶贫投资、境外办银行、合资或合作经营、资产评估、咨询业务、会计事务所、开办国际结算,等等。

科学、合理、规范地安排使用地方财政信用资金,是促进地方财政信用顺利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应树立明确的指导思想,把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支持高新技术农业的发展、支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经济起飞、支持创汇产品以及支持城乡集体企业有效生产急需的临时短期周转金等为重点投放对象,切实抓好两个转变:一是在服务对象上,以城市为主转变为城乡并举;二是在经营上,由重工商投资转变为工商、科技投入并举。

3.发展地方财政信用要重视理顺以下几种关系

一是理顺财政与银行、财政信用与银行信用之间的关系。在财政信用和银行信用营运活动中,两者都应从传统的、大统一的独家垄断经营和统管一切的、旧格局的旧观念中解脱出来,从社会大局和整体利益出发,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互相协调、共同发展,做到既相互服务,又相互监督。正确发挥财政信用和银行信用各自应有的作用,而不是相互否定,相互指责,遇到矛盾相互推委。

二是理顺国家预算同财政信用的关系。发展地方财政信用不能违反财政法纪。把预算内资金化为预算外,再把预算外转化为所属公司的“小金库”资金;也不能随意把财政信用资金无偿划拨为预算内支拨,侵占财政信用“公司”的自主权;更不能把经常性行政事业费随意作为有偿使用资金挪作它用,影响行政经费和事业发展进度。但是,国家预算资金和财政信用资金可依据一定的规则,在可能的条件下相互支持、拆借流用并及时归还。财政信用资金可以有偿用于预算内的重点建设项目等。

三是理顺财政信用机构或企业与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的关系。具体地讲,要求处理好保险公司、投资信托公司、证券交易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城乡信用合作社、社会保障基金机构、外资在华金融机构等的相互关系,力争作到互相支持、互相通融、互相协调、友好相处、共同发展。

四是处理好一般性财政信贷投资与扶贫有偿使用资金投放的关系。投放扶贫有偿使用资金要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优惠利率、专项扶持、扶贫扶本,因此不能把扶贫有偿使用资金随便挪作它用;而一般性财政信贷资金的投放则应本着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原则,进行重点投入,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

五是理顺财政部门、财政信用企业与一般性工商企业的关系。对工商企业投放资金,应执行国家利率政策,不能迂回加码,刁难企业或加重工商企业的负担;工商企业也不能凭“老经验”行事,重温吃“财政大锅饭”的旧梦,试图无偿使用或长期占用财政信用资金。

4.发展地方财政信用,必须建立一套科学、严密,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有关法律制度的,既便于操作,又结合市情的管理法规和制度及办法体系,使地方各级财政信用的运行机制、活动范围、原则恒定等都纳入法制的轨道,使地方财政信用的营运、管理和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七、对现阶段我国“市场游资”的认识与监控

“游资”顾名思义,即指不固定投资领域,经常移动的资金。游资不是一个确定不变的资金力量,它以获取最大收益为目标,在一定条件下,各种资金都会汇集到游资队伍中来,使社会游资规模迅速膨胀,对社会经济生活产生巨大影响。无论是国际游资还是国内游资,它们都有如下共同特征:投机性强,流动性高;高风险与高盈利并存;隐蔽性高,突发性强;给一国金融市场和经济带来破坏性的冲击。因而探索游资运行,驾驭游资,便成为经济理论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我国游资的形成及对经济的影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实行资金统管,集中分配,市场统一定价,商品物资调配供应,没有游资存在的条件,也无生存空间。随着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国内金融市场的逐步建立,中国资金来源和运用渠道日益呈现多元化。过去处于沉淀状态的一部分各类资金,例如预算外资金,—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储蓄存款,实业及个人资金甚至国际游资等,都有可能受到利益驱动,随时游离出来牟取高额利润、形成巨额游资,冲击金融市场,带来巨大危害。

游资来源的渠道尽管是多方面的。根据我国的情况,我们把我国游资定义为通过投机,以追求暴利为目标的违规资金。在这个定义中,其核心是违规资金四个字,这是研究游资运行与监控的关键,对驾驭游资运行起着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