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海明威: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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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少年时代

在欧内斯特·海明威早年的成长中,有几种兴趣爱好和向往是很突出的。一种是对航海与出游的向往。他喜欢看一套《小小旅行》的系列丛书,书中介绍的欧洲各国如法国、德国、瑞典、丹麦、荷兰、比利时等使他十分向往。1909年过圣诞节时,他得到的礼物中有一本笛福的《鲁滨孙漂流记》。主人公在荒岛上顽强生活了28年,不但没有被大自然吞没,反而战胜了大自然,把荒岛变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这种不屈不挠地同自然搏斗的精神不难使人联想到海明威后来笔下所写的桑提亚哥老人。1910年8月,小海明威一生中第一次作长途旅行,随母亲去马萨诸塞州科德角以南的一个大西洋岛屿——楠塔基特。这是小海明威一生中初次见到大海,他非常兴奋,每天都要到海里游泳,还捕捉各种鱼类,如鲭鱼、旗鱼、鲈鱼等。周末他还到中心街的一座教堂里去听母亲在唱诗班中的歌唱。小海明威回家时专门带了一个剑鱼的鱼鳍,准备送给阿卡西自然学习小组作为标本。1911年夏天,小海明威的叔叔韦劳毕·海明威夫妇从中国回来,到小海明威家(在沃尔顿湖的温德米尔别墅)做客。海明威对叔叔讲述的有关中国的种种见闻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对于小海明威来说,中国是一个古老而神秘的国家,有许多事情都使他感到不可思议。也许这种从小培养起来的对中国的兴趣,驱使他后来在他第三任妻子玛莎的极力劝说之下同意前往中国。

海明威还有一种突出的兴趣是对自然与打猎的爱好,这主要是他父亲培养起来的。待他长大到确实可以安全使用猎枪的时候,他祖父安森送给他一支0.2口径的长管猎枪作为他12岁的生日礼物。这下子他可以用自己的猎枪跟父亲去打猎了。他们来到一个农场,父亲让他打鸽子,试一试他那支刚得到不久的猎枪。尽管鸽子飞来飞去,作为移动目标很不好打,但是海明威还是很快打下来好几只。他提着打下来的鸽子往回走,一些大孩子甚至不相信这是他打下来的。海明威喜欢到森林里去,那里不仅有他狩猎的对象,而且有他顽强锻炼自己各种生活能力的广阔场所。在大自然中有一种自由的力量驱使着他去追求,去拼搏,也使他的思路更加开阔。狩猎成为他终生的爱好。

海明威从小就很有艺术细胞,只是他唱歌跟他父亲一样,老爱走调,在声乐方面实在有点辜负母亲教授的声乐课,而乐器方面也没有达到母亲的期望。他母亲坚持要他上大提琴课,并要他加入家庭室内乐团,可他自认为在这种乐器上毫无才华,就是练100年也当不了大提琴手。不过海明威自己也承认,正是由于他学习了音乐技巧,所以他在成为作家时受益匪浅。海明威的艺术细胞更主要体现在他对一切事物都喜欢加上一些戏剧色彩的嗜好上,他编造故事的能力特别强。对于自己生活中的所见所闻,他能信手拈来,创作出一些虽然稚气,但是预示着他未来成就的小作品。不过,他的艺术细胞甚至使他对自己生平经历的叙述也带有不少水分。

14岁的海明威又迷上了拳击。他平时说起拳击来,谈得头头是道。

这一年,欧内斯特进了橡树园高级中学。一天,教室里的几个同学争相传阅一张报纸。好奇心驱使他也去抢过来阅读,原来那是拳击训练班的招生广告!这正合他意。

回到家里,他偷偷把父亲叫到一边。

“爸爸,我想去学拳击。”他对父亲说。

他知道母亲是不会让他去的,所以他只好求助于父亲。

要是海明威特要求去学小提琴或其他乐器或唱歌,他母亲决不会阻拦他。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就同意他去的。

可是,海明威偏不喜欢搞音乐。他喜欢的就是拳击的这种刺激和危险,在他看来这才叫够味儿。

经过无数次求情、争执、磋商,当母亲的终于拗不过儿子,只好答应了。

第一堂拳击课上,教练给他安排了一个中量级拳击手,名叫杨·奥赫恩。

教练把海明威带到奥赫恩面前,对后者说:

“他第一次来,手下留情些。”

奥赫恩是中量级拳击手中的佼佼者,当然不把初出茅庐的海明威放在眼里。他鄙视地瞧了瞧面前这个块头虽大却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家伙,答应对他手下留情。

海明威一上场就较上了劲,对准拳击手就是一阵猛冲猛打,打得拳击手火起,把当初的诺言全抛到脑后。

奥赫恩对准海明威一连串左右开弓,海明威的头被打得像个练拳用的橡胶串球,左摇右晃。海明威竭力挺直身子,挥动双拳乱扑乱打。他看不见对方,但是他知道对方一定在他的对面跳跃腾挪。

突然间,他看清了,忙照着对方下巴一拳打去。拳击手像赶苍蝇似的挡开了他的拳头。

他又向前进了两步,挥拳出击,不料又扑了个空。

奥赫恩身子一转,人不知去向。

待到他重又出现时,海明威只觉得颌骨上重重挨了一下,腿一软,跌了下去。与此同时,对方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他头上狠狠一拳。

不到片刻工夫,便见海明威被打得鼻青脸肿,威风扫地,躺在地板上动弹不得。

这第一堂拳击课差点就成了他的最后一课,但他是个不服输的角色,无论如何他还要再比试比试。

第二天,海明威的鼻子贴了纱布,眼睛底下又红又肿,但他又去了拳击场。

许多和他一起报名学拳击的同学纷纷自动退了学。他们吃不了那份苦。

海明威却一直坚持下去。他是不会轻易打退堂鼓的。

一个月过去了。

两个月过去了。

30个月过去了。海明威的姓氏开始叫响。

海明威仍然在拳击场上苦练。他的身上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有划破的血口,也有肿起的伤痕。

有一次,他的头部挨了狠狠一拳,一只眼睛给打坏了,连医生都担心这会危及另一只眼睛。

他母亲为此大发雷霆,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生怕打坏了她的宝贝儿子。

可是海明威满不在乎,他并没有因此放弃。恰恰相反,每次被打翻在地,他总会尽快跃起身来,准备再次冲锋。

他觉得学拳击受益匪浅。“拳击教会我决不能倒下不起,要随时准备再次出击……要像斗牛场上的公牛那样又快又狠地冲。”

海明威的童年和少年生活很寻常,也很单纯。1934年,传记小说作家欧文·斯通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写关于美国生活的小说。海明威回答说:“美国的生活太单调,从不发生重要的事情。”这一点对于橡树园来说是千真万确的。像那样富庶的中产阶级的居住区,生活稳定而又单调,社交、习俗刻板统一,一切都规规矩矩,固定不变,很少有什么新鲜事儿,不可能给一个有独创性的作家留下深刻的印象。难怪在他后来的创作中没有出现过培育他长大成人的橡树园,倒是密执安北部的湖滩和林地、鸵鸟和鱼虫常常成为尼克系列故事的背景。从那些故事里,我们看得见海明威童年和少年时代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