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新世纪诗典(第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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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枪,是有性别的

何袜皮

1

我想要拥有一把枪

我猜,这是我去美国的原因

听说那里人人都有枪

在沃尔玛超市就能买到子弹

他们用枪打火鸡,和熊

偶尔也打人

2

我寻找的那一把

要有贝壳柄

银色雕花枪筒

就像谋杀林肯的那一把

它叫我想起,那些

抽烟夹着大腿的

发型高耸的

脖子上带乳香的

一眼你便知

这是一把雌性的枪

干过很多坏事

却一贯被时间原谅

3

你问我,为什么喜欢枪

我想了想,说,

对于懒人

这样解决事情更方便

本诗在长安诗歌节第85场“在长安”诗歌朗诵会上获得了“最佳作品奖”,在佳作林立中胜出,殊为不易。我个人倒不觉得它是最有实力的,但却是最有感觉的:这个感觉很“尖”。在长安,因为一块做了一次公开性的文学访谈,我了解到何袜皮是先写诗后写小说的。我以为其诗有十分可观的前景,至于小说,可以放开去写,但是永远不要将其当作自己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