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之后,人们最关心的则是阿里巴巴怎样“烧钱”。而招股书显示,公司此次融资额约60%将用于策略性收购或业务发展。阿里巴巴上市后收购将主要面向三大方向:一、用于提高用户价值新技术;二、拥有其他客户资源的新平台;三、能与目前阿里巴巴B2B产生协同效应的电子商务应用,为现有用户提供更多的电子商务应用。
“对阿里巴巴集团来讲,今天只是新的开始,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长。上市是个加油站,上市的目的是为了加油后能够走得更远。”马云冷静客观并目光长远。
相关链接:
MY8848:危如累卵下的迷茫
在当今电子商务市场,阿里巴巴是当之无愧的领导者,但它并不是在中国的最早进入者在一段时间里,时代珠峰(MY8848)如同一股商业劲风,把B2C吹进了人们的生活中。
成立于1999年5月16日的8848公司,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开启者。创立之初,为迎合投资商的上市需求,在经历了B2C、B2B等业务之后,并没有致力于核心业务的开发,在大把大把“烧钱”后,反而离纳斯达克渐行渐远。2000年12月12日,MY8848正式由8848母体中剥离,继续试验B2C模式;而8848转向还有投资者追捧的B2B概念。
MY8848一直把B2C业务定性为“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手段从事商业零售”,据其CEO王峻涛介绍,它有三种收入来源:从B2C进销差价的商业模式、从Eshop店面收取租金和过路费和广告收入。
看似清晰的盈利模式,却在商品结构上陷入了“大而全”的误区。从电脑到香水,从毛绒玩具到图书音像,甚至家电都在商品范围之内,即使在现在看来,my8848仍然是中国B2C网站中供货品种最齐全的网站。
反观,以图书销售而著名的当当网却奉行“专而全”的经营理念,网站把销售重点放在图书、音像制品和软件上。货物种类虽少,但每一类的品种极其齐全,这也是它成立后一直保持营业额月增三成记录的原因所在。这种经营方式符合其总裁俞渝的理念:“决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合在网上销售,而且商业门类跨度越大,涉及相应的商务模式就会越多,并给企业带来经营上的负担。”
无论是电子商务,还是传统商务,渠道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尤其是在货源方面,信誉是关键,在建立信用方面,电子商务公司要比传统商场更困难。如果想要保证渠道的稳定,货源的充足,唯一的办法就是在合作初期保持结款的顺利。
在王峻涛尚未离职前,MY8848的前期业务非常正常,在最高峰时供货商可达到396家。因为信誉良好,只有2%的供货商要求现款提货,其余的都可以赊账。但随着被赊次数之多,难免会出现上门索要货款的事情。
而此时的MY8848也正陷入资金短缺的危机之中不能自拔。当万泉河投资公司看到MY8848没有按设想中及时上市,在如约付了第一笔资金后,它不再向MY8848投钱。无奈之下,王峻涛开始寻求外部融资,不少企业也对它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但都最终止步于股份分配上:新资金注入后,万泉河仍然坚持持股51%以上,与新投资方控股的希望要相违背。
资本更倾向于做短线投资,而B2C网站则是一种长线事业,把全部希望寄托于资本投资,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做法。一位B2C业内人士称:“B2C在中国是资本催生的产物,毕竟会有不健康的地方,包括商业运作上也存在资本运作的市场行为,所以很难在资本抽离之后,还有自身的造血功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资本上的失意、经营上的不利,让MY8848陷入一片瘫痪:2006年7月,经销商上门追债造成冲突,还出现在办公区对公司负责人动粗的情况;8月,MY8848网上销售额已经连续数天徘徊在3000元左右,账上流动资金只剩下几十万元。包括供货厂商的费用,MY8848总欠账多达近千万元;9月,海淀法院受理经销商起诉MY8848拖欠货款事件,查封了MY8848的仓库和所有资产。
此时,据知情人士而言MY8848实际上已经是资不抵债。
表面看来,资金和信用的缺失,是MY8848倒下的直接原因,而追本溯源,其经营模式才是MY8848祸从内出的真正根源:“在起步阶段没有核算经营成本,没有经过合理的测算,为了迎合资本而追求销售额,但是毛利很低,造成了买的越多赔的越多现象。专业型的企业还好掉头,做利润高的产品,但是这种大的企业,往往销售量越大毛利越少,这样投资人和企业根本无法看到赚取的利润什么时候可以让公司持平的迹象,这才是倒下的根本原因。”
信用:电子商务发展的壁垒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化的商品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是资本和资源、甚至可以说是生产力。特别是在经济进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信用是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
而作为一种基于国际互联网的崭新的商务形式——电子商务,也是一种商业活动,改变了人类商品交换出现以来延续至今的面对面的传统交易方式。所谓电子商务,指通过Internet进行的各项商务活动,包括广告、交易、支付、服务等等活动。
在我国,电子商务增长非常迅速。1999年,电子商务交易额不足1千亿,到2006交易额预计就超过5千亿。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落户”中国,到2003年以后,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开始进入真正的创新期。许多国际风险投资商纷纷投资中国的电子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的发展必然给中国的乃至全球的中小零售商带来全新的考验和挑战。
利益为风险投资者所最关注,对电子商务的青睐,不是无源之水。与传统商务相比,电子商务可谓是优点多多:市场全球化,交易不受地理位置的限制;交易快捷,不需人员干预;交易虚拟化;成本低廉,减少了中间费用;交易透明化和标准化;交易可以连续,国际互联网可以实现24小时不间断向用户提供信息源。
但一个硬币有两面,任何事物都是有利有弊,电子商务具有突出优点时,也面临着不足:其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特征,也决定其信用问题更为突出。
据国内首份电子商务诚信调查报告称:56.4%的被调查者曾遇到过在线购物信息不真实的问题;62.1%的被调查者声称个人信息曾被在线商家或网站滥用过;71.1%的被调查者曾对一些网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产生过怀疑。而消协的一份报告中称:电子商务的信用问题也大量涌现,去年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投诉在消协受理的总投诉案例中已占据了第二位。由此看来,信用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头号敌人。
问题的出现是解决的前奏,电子商务信用问题重重的情况下,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机制是亟待解决的系统工程。
首先,法制建设是第一要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一切行为活动的准绳。市场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对于不正当的经营活动,会进行适当的约束和惩罚。
为电子商务立法,最关键的是强化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电子合同法不仅包括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代理等总则性规定及各类合同的特殊规定,还涉及到电子合同涉外管辖(连结点的确立等)问题、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等。电子合同,可以在源头上保证电子交易行为的信用度,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其次,监督系统作用不可小视。
在完善的制度,也需要人执行,更需要人监督,监督的目的在于能够及时发现并惩罚不诚实、不守法的行为。
国家对电子商务信用监管的主要方式是规范企业信用制度、搭建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信用公共信息平台在于将信用信息公布于众,以此惩戒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者。除国家监管外,还可建立交易相对人监管制度和企业内部监管制度,但囿于某种主客观原因,这两种监管制度的效果还有待商榷。
随着电子商务支付手段的发展,金融业开始介入其中,因此,建立进入金融电子监管也十分必要。
最后,建立完善电子认证体系。
电子认证是电子鉴别技术在商事交易关系中的具体应用,为电子商务活动交易各方提供数字身份证书服务等活动,被认为是具有技术性的监管方式。而电子签名则等同于“网上身份证”,它是构建网络信任体系的关键部分。2005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赋予电子签名具有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效力,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地位。
电子商务的广泛推广有赖于电子签名的大面积使用,而电子认证则是电子签名获得安全保证必须要过的一道门槛。
人无信不诚,而交易也需要在诚信下实现,等到信用体系完善之日,也是电子商务真正成为人们主要交易形式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