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企业并购整合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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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企业成功并购的关键要素(2)

2.跨职能整合

企业并购整合是一项系统活动,不是点对点的活动。整合活动应该在跨职能的领导和协调下有序进行。

以人力资源为例,并购会给目标企业的员工带来强烈冲击,使目标企业员工产生不安全感,对未来感到不确定,因为自己企业被收购,员工士气也会受到很大打击。

人力资源主要涉及人、岗位和法律关系,主要是劳动合同关系。人力资源部门要评估员工的基本素质怎么样,工作能力怎么样,以往工作成绩怎么样,将来发展提升空间有多大,确定最适合这个人的岗位及薪水。但是随着机构调整,有没有这个员工适合的岗位就不一定了,这不是人力资源部门能决定的,是业务部门决定的。如果这个员工留下了,就要给他薪酬和其他待遇,财务部门要准备好。一旦和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形成新的法律关系,就需要法律部门出具相应意见。并购整合是一个系统的联动工作,需要不同职能部门间合作才能顺利进行。

以企业文化整合为例,企业文化可以分为四个层次: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物质文化是公司文化的物质基础,是公司精神文化与企业制度文化在物质上的反映。

企业行为文化是企业员工生产经营、学习娱乐中产生的活动文化,是企业经营作风、精神风貌、人际关系的动态体现。

制度文化是企业具体做法和各种制度的集合。

精神文化指企业的价值准则、思维方式、企业理念、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哲学、企业员工的归属意识和主人意识,等等。

对企业文化的整合牵系整合的全部工作,不是品牌部门换换口号、标志就能完成的,必须各部门通力合作。比如制度文化整合,涉及企业方方面面的制度变化,贯穿在业务整合、组织整合、管理整合、人事整合之中,需要企业的业务部门、行政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几乎所有部门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完成。

四、选择合适的投资支付方式

1.选择支付方式的依据

选择什么样的支付方式,不是收购企业单方面决定的,有赖于并购双方的协商。

从收购企业的角度,选择支付方式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考虑流动性资金的变化,支付方式是否使收购企业获得充足的流动性资金来源,对收购企业的现金头寸有什么影响,并购后收购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会发生什么变化。

其次,考虑支付方式对收购企业股权结构的影响,股权结构的变化是否会稀释股东收益。

再次,支付方式对收购企业的资本机构的影响,负债收购的情况下企业的负债率将上升,财务风险会增加。

最后,不同的支付方式成本有差别,收购企业倾向于选择成本较低的支付方式。

综合以上因素,在选择支付方式时应坚持支付方式对企业的资本结构最优,实际支付成本最小,股权稀释最小原则。

从目标企业角度来看,选择支付方式主要考虑:目标企业的收入情况,这种支付方式的支付价值是否确定和稳定。在存在溢价收购的情况下,目标企业股东因为资本收益和增溢,要承担一定的税收。

2.主要支付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并购支付方式比较宽泛,“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实践中,企业并购主要的支付方式有现金支付、债券支付、股票支付、置换支付、赢利定价支付、认股权证支付、可转换债支付,等等。

(1)现金支付

以现金支付股权收购或资产收购的价款。用于支付的现金可以是现金、银行存款、汇票、支票等票据。现金支付可以是一次支付全部收购价款,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全部收购价款。

与其他支付方式相比,现金支付简单确定。现金用票据和银行转账,即时就能完成,十分快捷,此外,现金支付是一个固定数字,扣除通货膨胀因素,现金支付的价值基本不会发生变化,价值稳定,这一点股票就做不到。

但是,现金支付的缺点也明显。现金支付给收购企业带来了很大的资金压力,影响收购企业的流动性,如果收购企业原本没有那么多现金,就要通过股权或者债权进行融资,融资的风险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此外,法规对现金支付的限制较为严格,比如1996年我国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要求,如果资产设计企业兼并,收购企业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所有收购价款,即使采用分期付款,首付也不能少于收购价款总额的50%,而且要在三年内付清。

对目标企业来说,现金支付是一种应税交易,出售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可能会产生税收,如果是在公开市场上交易股票,也要缴纳印花税。而且采用现金支付,目标企业的收入是固定的,目标企业的股东将会丧失一部分企业经营效率和股票市场改善的新增收益。

比较适合采用现金收购支付的情况包括:

收购企业欲收购的股权和资产规模不大,至少收购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欲收购的资产规模是相称的。

此外,如果收购企业的成长性很好,股东不愿意与目标企业的股东分享企业的成长收益,可以采用现金收购的方式,将目标企业股东排除在外。

(2)债券支付

收购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用债券支付收购目标企业资产或股权的价款。债券支付和现金支付非常相似,不过是收购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需要向债券持有者支付一定利息。此外,收购企业还可以发行可转换债券。

(3)可转换债券支付

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某一给定的时间内能够以某一特定价格将债券转换成股票。可转换债券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点,比较灵活。收购企业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支付并购价款,可以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持有者预期,发行比较容易,而且转股价格一般都高于股票市价,存在一定溢价,降低股权稀释度。目标企业接受可转换债券后,既获得了债券的安全性,又获得股票使本金增值的有利性。

(4)认股权证支付

认股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其持有人有权在指定有效时间内用指定价格认购由该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量的新股。认股权证本身不是股票,其持有人不是公司股东,不能享受股东收益,不能过问公司经营。收购企业提供发行认股权证,可以延期支付股利,从而为其提供额外的股本基础。

一般情况下,收购企业发行认股权证,必须详细规定认购新股的权利条款,包括换股价格、换股比率等,认股权证一旦发行,不经股东大会同意,不能随意更改。认股权证的持有者一般都是看好发行企业的发展前景,而且认股权证的价格较低,认购款项可以延期支付,权证本身也可以转卖,并获得溢价。

(5)股票支付

以股票支付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价款。股票支付可以是增发股票支付,即通过增发新股支付并购价款,这样会造成股权稀释;也可以用企业库存的股票或回购的股票支付并购价款,这样不会造成股权稀释,但是股份回购会受到相关法规的严格限制。

对收购企业来说,股票支付不会带来资金压力,目标企业股东变成了自己企业的股东,成本较低。对目标企业来说,股票支付不会产生税收,而且可以分享收购企业带来的企业经营改善的新增收益。

股票支付最大缺陷是可能会导致收购企业的股权被稀释,包括控制权稀释、股利稀释和股价下跌。在增发支付的情况下,由于股份增加,公司股东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将下降,控制权也将下降,同样,增发支付所购入的资产和股权所产生的增效小于股权扩张,将使每股赢利降低,增发带来的股票供求关系的变化和股利的下降,都会导致收购企业股价下降。

比较适合采用股票支付的收购情况包括:

收购企业的现有资金和融资能力有限,没有能力进行现金支付;

收购企业股票价格正被市场高估,采用股票支付可以降低收购成本;

收购企业的成长性有限,通过股票支付可以降低经营风险。

最常用的股票支付方式是收购企业向目标企业定向增发股票支付并购价款,目标企业通常按照收购企业净资产的约定溢价率认购其增发的股票。

在20世纪90年代,福特企业起初分别以15%和87%的净资产溢价率,分两次认购了江铃汽车定向增发的258642800股B股,持股江铃汽车30%的股份,占据江铃汽车董事会近半数席位,成为江铃汽车的第一大股东。

(6)置换支付

收购企业用实物资产换购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资产。收购企业用于置换支付的资产是除现金外所有有形资产。置换支付包括三种具体形式:资产置换、股权置换及资产、股权复合置换。

进行置换支付时,双方首先相互确认置换资产,然后公平评估置换资产的价值,资产价值不相等时还要进行合理补差支付。

置换支付不会给收购企业带来资金压力,也不会使其股权被稀释,企业的经营活动也不会受到影响。置换支付也不会给目标企业带来额外税务负担。

不足之处是置换支付使用范围比较窄。用于置换的资产是双方多余的或机动资产,即使置换也不影响双方的生产和经营,而置入的资产应该是双方都需要的,而且置入资产效用要大于置出资产效用,置换价格应该低于资产重置成本。

置换支付一般基于以下动因:

支付双方调剂资产余缺,提高资产使用率,盘活资产,优化企业资产结构,企业通过置换支付置出多余资产或不良资产,换入急需、短缺的资产;

置换支付可以帮助企业转换产业结构,实现企业产业更替;

通过置换可以实现买壳上市,这在我国资本市场非常普遍。收购企业买壳后,向目标企业注入优质资产,改善企业的经营业绩,使其有配股资格,收购企业借助目标企业配股实现上市。

(7)赢利定价支付

收购企业按照目标企业的财务表现支付收购价款。赢利定价支付通常需要确定并购价款总额、首付并购价款、赢利支付期限及年付低价。

并购价款总额,指收购股权或者资产的价格总额,包括目标企业的价值和并购溢价;首付并购价款,指并购交易完成后需要立即支付的第一笔并购价款,通常不低于并购价款总额的30%;赢利定价支付期限,企业并购价款扣除首付后余款的支付年限,一般为3~5年,不超过7年;年付低价,指企业并购价款首付后的余款每年必须支付的最低价款。

赢利定价支付的实质是目标企业的股东为收购企业提供并购信用融资。收购企业把并购的部分未来风险转移给目标企业的现有股东。

实际年付价款可以采用现金支付或者股权支付。

采用现金支付的公式为:实际年付价款=约定市盈率×所购资产的实际年收入

采用股票支付的公式为:实际年股票支付额=年付价款/收购企业单位股价

赢利定价支付可以为收购企业减轻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分散并购风险,避免股权稀释。由于这种支付方式对收购企业有利,所以目标企业一般不愿意接受,即使目标企业接受这种方式,也会提出诸多限制条件,要求收购企业提供风险补偿。一般情况下,只有目标企业为解决严重亏损或者财务危机的情况下,急于出售股权或资产,才会考虑接受赢利定价支付,或者收购企业无法融到足够资金时,会被迫选择赢利定价支付。

五、用发展战略说服政府和债权人

并购交易除了涉及交易双方,还涉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其中重要的是政府部门,特别是目标企业所在地政府,以及给收购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债权人。收购企业只有说服政府同意自己并购目标企业,并说服债权人给自己融资,并购交易才能够进行。

1.如何说服政府

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企业和政府都是重要市场主体,个人和企业努力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政府则要努力使经济有序、发展和繁荣,个人、企业权益得到保护,为本地人民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并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

企业进行并购,会触动政府的两大神经:

首先,大型企业间的并购,特别是同行业企业间的并购,可能会形成垄断寡头,而垄断排除和限制竞争,不利于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产生低效率和腐败,并拉高社会成本,这就触动了政府的反垄断神经。反垄断问题一般由各国《反垄断法》来规定,没有商量的余地,一旦并购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标准,将会导致反垄断主管部门否决并购。

其次,并购可能会触动政府担心当地经济受到影响的神经。企业是从事经济活动的社会组织,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社会生产和流通的主要参与者,也是社会技术进步的主要力量。企业为当地政府创造了就业机会,并交纳大量税收。

有些地方,效益好的知名企业就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支柱,是当地的一张经济名片,代表着当地形象,这样的企业不但自己发展良好,还会带动当地相关的其他产业发展,创造大量的就业机会,是当地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这样的企业如果突然被外来的强大力量并购了,当地政府怎么能无动于衷?如果收购企业不能说服当地政府,并购恐怕会变成竹篮打水。

收购企业如何说服目标企业所在地政府同意并购呢?把并购后的发展战略告诉当地政府,照顾到当地政府关注的问题,打消当地政府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