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这个词对程洛宁来说有点遥远,但又十分接近。
如果她对顾致的那场迷恋算是恋爱的话,那她应该算是有过,但是却从来没有试过恋爱的滋味,只是一味地追追追,最后两败俱伤。
而这辈子,追她的人很多,但是她却没有那种心动的感觉。
所以这样想来,她的生命还真是贫瘠呢。
程洛宁的眼睛是墨一样沉重的黑色,但是当她认真地注视一个人的时候却好像会泛出光来那样漂亮,用马卉的话来讲就是“自带美瞳的女人”。此时她就用这种眼神注视着宋瑾,顺便回答他的问题,“没有。但是这和我们刚才说的话题有什么……”
她的话被宋瑾的动作打断了。
宋瑾一只手盖住了她的眼睛,另一只手把她整个人拽到自己面前。
然后程洛宁就感觉嘴唇上像是有羽毛拂过——她忽然意识到那是什么,整张脸都涨红了起来。
她从来没有和谁亲吻过,哪怕连上辈子的老公都没有……顾致即使在与她欢爱的时候都不会去亲她,总是垂着眼睑,掩藏住他的表情。
所以程洛宁活了两辈子,初吻都还依旧尚在。
宋瑾比程洛宁高了不少,再加上她今天只穿了一双平底鞋,倒是硬生生地让两人看起来有些最萌身高差的味道。
而宋瑾放开她的眼睛的时候,她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宋瑾为了配合她的身高,低下头亲她的模样。
宋瑾看了眼眼睛都在泛着花的小姑娘,意味不明地笑了下,“我做你的男朋友。”
“……”
“然后我帮你照顾家人。”
“……”
“我在这里等你回来。”
三年后。
年轻学生的画风就是每年都在嫌弃上一年的穿衣风格,程洛宁也不例外。在美国这两年,她学了不少,不仅仅是奔放外向的个性,还有那边比较成熟的穿衣风格。她把不少衣服都留在了美国没带回来,只是穿着一条简单的欧式露肩连衣裙,却显得她身材特别好,该粗的地方粗该细的地方细。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顶着一副脂粉未施的干净脸庞,褪去了青涩,留下无尽的超然气质,但是撇开气质不说,她还是长了一张小姑娘的、水嫩嫩的脸。
程洛宁在密歇根大学创造了传奇——华人中毕业速度第二快的学生,第一快的是宋瑾,第二就是她了,但是她还是个漂亮的女生,自然是引起了很多话题效应。甚至还有大胆的美国男孩为了追她,搞了个人体彩绘跑去她宿舍楼下跳舞,而且被拒绝了之后也没有恼羞成怒,只是露出了一个看起来有些难过的微笑,之后就和她成为了好朋友。
总而言之,程洛宁在国外认识了各种各样的人,甚至见识了各种奇形怪状的心理疾病。
而现在……程洛宁领着行李,看着S市飞机场的玻璃地板,真的很想高呼一句,我终于回国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