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危害公共安全罪
3474700000001

第1章 编写说明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一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第二章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1997年刑法对1979年刑法分则第一章“反革命罪”进行修订后取而代之产生的新的类罪名,并相应地对其中包含的具体罪名做了调整。根据《刑法》分则第一章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安全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各种具体罪名则各有其具体构成要件和特征,分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一章中的12个条文里。国家安全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核心利益,同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是改革和发展的最根本的前提。当前,全球化浪潮仍加速推进,外部力量利用中国内部问题进行制衡的兴趣在增加,杠杆在增多;国内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社会转型期特征更加明显、矛盾多发,国家安全整体形势越来越复杂,原本孤立事件恶性发酵的几率倍增。无论在哪个方面出现问题,比如发生领土摩擦、恐怖袭击或者社会稳定受到意外冲击,都有可能引发较大的敏感反应。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是我国刑法上性质最严重、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对其必须予以坚决、有效打击。不同于刑法分则规定的其他任何犯罪,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是这类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该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所谓国家安全,是指括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不受颠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受破坏;国家的经济发展、科学进步、文化繁荣不受侵害;对外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平等互利的交往和交流不受干涉和阻碍;国家秘密不被窃取;国家机构不被渗透;国家工作人员不被策反等等。总之,国家安全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这些方面的侵害,都将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法律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种行为。对行为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法律惩罚的是其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思想活动,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不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不一定都要求有危害结果的发生,有的只要是已着手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就构成犯罪既遂。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表现主要有背叛国家、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投敌叛变、叛逃、充当间谍、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战时资敌等行为。犯罪主体通常是中国公民或者外国籍人、无国籍人,也可以是境内外机构、组织。但是,勾结外国或者勾结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背叛国家罪、投敌叛变罪、叛逃罪等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危害国家安全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此类犯罪。该类犯罪共有12个具体罪名,根据刑法的规定,除煽动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和叛逃罪外,对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其行为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最高刑都可以判处死刑。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刑罚还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危害特定或者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生活安全的犯罪。该类犯罪是普通刑事犯罪中客观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其可能造成的破坏范围之广、后果之严重,往往是犯罪分子自己都难以预料和控制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主体多数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该类犯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可以构成放火、爆炸和投放危险物质罪。少数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有的犯罪是故意,有的是过失;该类犯罪包括过失罪最多,也是一大特点。该类犯罪可以分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破坏特殊对象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有关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以及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等特定物品的犯罪,重大安全事故的犯罪和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共包括46个具体罪名。

本书在编写时力图保证体系的完整性,保留了刑法分则第一章、第二章所规定的全部内容。每个罪名的宣讲内容分为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等4个部分。具体内容由若干问题组成,所提问题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认定和处罚展开。该书不仅回答了什么是犯罪、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其立案追诉标准等问题,同时,还通过实际案例,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具体分析,回答了为什么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以及在认定时应注意的事项等问题。最后,对该罪名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指引。

本书在犯罪认定上的一些观点,只是作者的个人见解,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我们希望本书能够对读者学习、理解和执行我国刑法有所帮助的同时,也诚恳地期待着读者对本书的不妥和错漏之处提出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