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指引】
《兵役法》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三十一条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
第五十一条 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三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可以决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期限。
6.女性公民可以服现役吗?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女性公民服现役义务要根据军队的建设需要,并不是普遍被征集服现役。这是因为,军队是一个武装集团,其成员主要由男性公民组成,女性公民由于生理原因,在军队一般都是从事医疗卫生、通信等军事勤务工作,需要的数量有限;从我国人口众多,兵源雄厚的情况来讲,也没有必要普遍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是规定女性公民根据自愿的原则服现役,只有少数国家规定妇女同男子一样需要普遍履行服现役的义务。
【法条指引】
《兵役法》
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7.公民如何进行兵役登记?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兵役登记制度,是指兵役机关对适龄公民进行注册,以确定公民服兵役能力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程序,主要目的是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身体和家庭状况,分别确定其是属于应服兵役、免服兵役、不得服兵役或者缓征等情况。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每年服现役的公民很少,公民依法服兵役的意识比较淡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龄公民流动性大、管理难,兵役登记的强制性和约束力不足,在实践中不能有效落实,造成登记与不登记一个样、服兵役与不服兵役一个样,影响和制约了兵役工作的开展。长期的工作实践证明,搞好兵役登记工作,有利于增强公民依法服兵役的观念,有利于为征兵做好准备,有利于后备力量建设。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根据兵役法等法律和现行做法,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
为适应信息化社会发展趋势,方便适应青年报名应征,近年来,还开展了网上预征报名工作。例如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以直接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参加网上报名,兵役机关将及时组织受理。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可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报名预征,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等,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也可以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报名,并将《高校在校生预征登记表》等及时交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审核。女青年应征需要参加网上报名并通过国家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需要说明的是,征兵工作开始时,除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可以在高校所在地异地应征入伍外,其他预征对象必须回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
经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案例】
西部某省的小李今年18岁,17岁时他就离开家乡前往广东打工,每年只有春节期间回乡探亲。在这种情况下,小李应当在18岁那年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武装部报告自己打工的地方或单位,并告知自己的联系方法,以保证兵役机关能够及时通知他返回应征。当小李接到兵役机关的征召通知后,应当及时返回接受应征。当年未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或者登记服预备役,在下年度的征兵中只要不超过规定的征集年龄,仍然有应征服现役的义务。
【法条指引】
《兵役法》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第十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和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的管理、教育和考察,了解掌握基本情况。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县、市1个月以上的,应当向所在基层人民武装部报告去向和联系办法,并按照兵役机关的通知及时返回应征。
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所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督促其按时应征,并提供方便。
8.兵役机关怎样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
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是保证新兵身体质量的关键环节。兵役法规定,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征兵开始时,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是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部门的职责。每年征兵期间,卫生部门应在政府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检查,卫生部门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关于体格检查的工作程序,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做法,如目测摸底、病史调查、确定受检对象、分片设立体检站或者由县、市统一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巡回体检和体检复查等等。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
应征公民在接到体格检查的通知以后,必须按时到指定的体检站进行检查,并应积极与医务人员配合,不得弄虚作假或者伪装疾病。根据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案例】
适龄青年吴某今年被确定为预征对象。为逃避兵役,在征兵体检过程中,视力一向很好的吴某却假装近视。县征兵办干部再三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配合体检,但吴某不听劝告。经过镇征兵办和吴某所在村村干部多次做工作,吴某不得已来到县征兵体检站进行补检。但在对吴某进行外科检查时,医生发现吴某左臂上刺有两个“忍”字,被刺部位皮肤红肿。在征兵干部的一再追问下,吴某承认他为逃避应征,请人在手臂上刺了字。县征兵办公室依据《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对吴某作出了处以3000元罚款,并禁止其在3年内参与招干、考学、办理机动车驾驶执照、营运证及工商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条指引】
《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五条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可以指定体检医院,也可以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组,设立体检站。
第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指定医院或者体检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八条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九条县、市征兵办公室应当组织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抽查,发现不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当全部进行复查。潜艇人员、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空降兵以及其他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由县、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对全部人员进行体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