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有生产资料土地的私有与兼并,社会产生了很多穷人。这些穷人遇到经济十分拮据时,就会选择把自己的物品典押给别人以获得少许资金度日。
不仅穷人,那些中等人家,甚至达官贵人在遇到短暂资金困难时,也会选择典押物品。于是,一种专门从事典押的行业的当铺,也就出现了。
一般认为,我国当铺最早产生在南北朝时期;进入唐朝获得了很大发展;至宋元时期,我国当铺进入完善时期,各种典当制度日趋健全;此后的明清时期,当铺继续向前发展。
(一)当铺名称沿革
在我国,当铺的经营历史十分古老,南北朝时由寺院经营此行,叫“质库”、“质肆”、“质舍”。
进入唐朝以后,质库更加发达,不但寺院经营,达官贵族也开始开设当铺。不过,此时人们已经习惯用典、当等字来表达当铺活动了。
宋朝时期是当铺的大发展时期,此时的当铺名称没有太多变化,主要是“质库”、“解库”和“长生库”三个名字并存。此外,还有“典库”、“典铺”、“印子库”等名称。
元朝时期,质库的叫法已经逐渐被淘汰,当铺又有了新的叫法,称“解典库”、“解典铺”等。同时,当铺的这些叫法,还大量出现在当时的戏剧等文学作品中。
到了明清时期,除了有旧的称呼外,“当铺”、“典当”、“质典”等词开始大量出现。
以上就是千百年来我国当铺名称演变沿革的基本轮廓。虽然当铺的名称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这个行业的经营方式和性质从古代延续至今并没有大的变化,所以可以统称为“当铺”。
(二)萌芽在两汉
在我国,典当这种行为起源极早,东汉时期的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提到“质”,意思是说用东西抵押来换钱。显然,在那个时候,“质”就与典当有关了。
不过在最初的时候,“质”更多用在政治领域,如把与自己有重要关系的人留给他人做人质,作为一个重大承诺增加信用。如《触龙说赵太后》中,赵大后对于大臣劝她将自己心爱的小儿子送到别国去做人质的建议大为恼火,说道:“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
在汉代,作为充当社会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一般等价物货币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人们对货币需求越来越大,民间高利贷十分活跃。
在西汉景帝时期,著名的文学家司马相如携妻子卓文君流落到四川成都,因为贫穷,就曾把自己贵重的皮衣送到当铺典当了,换了钱买酒。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西汉吴楚七国叛乱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因此富埒关中。”
《汉书·贡禹传》记载:“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好衣美食,一岁有十二之利。”由于两汉时期私人质贷行为已相当普遍,“以物质钱”的典当行为便在这种私人高利贷活动中正式萌芽。
“典当”一词最早连用,出现在南朝时期。宋朝范晔所著《后汉书·刘虞传》记载:“虞所赍赏,典当胡夷,瓒数抄夺之”。这段话说的是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甘陵相刘虞奉命攻打幽州,与部将公孙瓒发生矛盾。刘虞打算把受赏之财质押给外族,却被公孙劫掠。
这是历史上最早把典当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活动加以记载。它表明我国典当行为最迟在汉朝就已出现,距今约1800多年,当时就有了典当萌芽。
(三)产生在南北朝
在晋代,典当又得到进一步发展,《晋书·桓冲传》中记载了一个这样的故事:彝亡后,恒冲兄弟年少,家贫,母患须羊以解,无由得之,温乃以冲为质。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桓冲的父亲去世了,他的兄弟年少,家里又穷。恰巧在这个时侯母亲又生病了,需要吃羊肉治病,没有办法,只好将桓冲押给人家以换取买羊治病的钱。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出,在那个时代,人也是可以用来抵押的。
比较文明的典当出现在南北朝期间,据《南史·甄法崇传》记载:法崇孙彬,彬有行业,乡党称善,尝以一束苎就州长沙寺库质钱,后赎芒还,于苎束中得金五两,以手巾裹之。彬得,送还寺库。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孙彬到寺庙当东西换钱,结果在赎回之后发现,当初抵押的东西中多出了5两黄金,于是他送还了寺庙。
另外,《南齐书》中还有一个故事,也是说寺庙经营当铺生意的。故事大意是这样的,482年,南齐录尚书事褚渊去世,他的弟弟褚澄把典当在招提寺中的褚渊的一件白貂坐褥、一支介幡犀角和一头黄牛赎回。赎回后,褚澄把太祖高皇帝赐给褚渊的白貂坐褥割开,做了裘及缨,因为这件事冒犯了皇帝的威严,他在次年被免职。
从这两个个故事说明,在南北朝时期,已经有寺院在从事当铺经营活动了。也正是因为这些史料记录,所以后人一般认为,我国的当铺最早就是在南齐的寺院中产生的。
在当时,由于皇室和平民都笃信佛教,大量的财富流向寺院。在这种情况下,寺院把多余的钱财用于典当资本,供人典质物品,代替布施。
这种典押物品的方式,不仅方便了人民融资的需要,也使寺庙获得了不菲的收益。据史料记载,寺院从事质库业务后,寺庙的的钱财通常是有增无减。这些好处大大刺激了寺庙从事典当的兴趣,于是,在南北朝时期,当铺作为一种业态在寺庙中诞生了。
典当在南北朝时期的产生,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的。
首先,日益迫切的社会需求。由于历史进入了五胡入主中原的战乱时期,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再加上我国古代社会生产力低下,在两极分化十分严重的情况下,无数平民百姓胼手胝足,本来就难以维持温饱生活,倘遇到水、旱、震、蝗等灾害,更是雪上加霜,不仅播种季节无钱购买种子、农具,而且连日常生活也都求借无门,社会生产力面临着日益衰败的严峻局面。因此,社会对资金的融通需求十分迫切。
其次,佛教的传入。佛教自东汉哀帝元寿元年传入中国,并在洛阳建立第一个中国佛教寺院白马寺以后,到南北朝时,由于人们面对战乱频发仍造成的生离死别产生了强烈的避世求来生的愿望,再加上南北朝的统治者对佛教的炽热崇尚,两者不谋而合,迅速地推动了中国的佛教化。
由于南北朝的帝王不时有舍身事佛,并以钱赎身的举动,不仅使佛寺的地位不断提高,而且也使佛寺的财富日益积聚。寺院经济空前发达,“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七八”。
正因为南北朝时期的佛寺具备了日益雄厚的经济基础,由佛寺为主开设带有慈善性质的典当业“质库”就成为历史的可能。寺院香火鼎盛,财力日增,遂以一部分余资向平民发放钱款,既有慈善济贫之誉,又可坐收息利,客观上为典当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四)唐时期的当铺
当铺自南北朝产生以后,曾一度局限于寺院经办。然而从唐朝起,在中央集权相对稳定的政治条件下,工商业的发展及市场的繁荣,大大刺激了高利贷这一产业的发展。此时的当铺出现了官办与民办等形式,当铺的法律制度也逐渐形成。
1.官办民办出现
唐朝时期,当铺行业的兴旺与当时的经济发展形势有关。唐朝时期,国力强盛,工商业发展加快,货币需求迅速扩大,这些都为民营当铺行业的兴起创造了有利条件。当时唐时商业多至200多种,但是,最大的商业是放高利贷的柜坊,柜坊其本质就是当铺。
高额的利润不仅吸引富商豪贾的投资,朝中的权臣大吏也私下经营当铺,就连朝廷也用公款办“徽柜”,以增加收入。
这样,在唐代,当铺已经不再由寺院独家垄断经营,而形成了官办、民办、僧办几类。按当铺东主的身份地位和资金来源划分,当铺开始出现多种类型。
当时,寺院当铺仍很兴旺,除此之外,还出现了民办和官办性质的当铺。其中的民办即由地主商人涉足,而官办又有官僚自营和政府投资两种。民办和官办的出现,打破了寺院独家垄断经营当铺的局面。
2.各种当铺特点
唐朝时,民办的当铺一般规模较小,根据从吐鲁番出土的当铺账本记载,当时的当物大多是衣服、织物等物品,当本最低的只有20文,是一条“故白绫领巾”,一般物品的当本也只有50文至100文。而史料显示,当时长安的一斗米都要卖三四千文钱。
由此可见,当时民营当铺放当的钱财金额很小,另外一方面也说明去当铺的一般都是家境贫寒的穷人。和民办当铺相比,由皇亲国戚、高官显宦所置办的官办当铺,其规模及其获利,都是民办和僧办的当铺所难以望其项背的。例如,唐高宗与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就倚仗她富可敌国的雄厚资本,在家中开设了规模不小的当铺,在当时非常有影响。
3.唐当铺的影响
在这个时期,由于当铺经营的范围广和其独特的融通资金的作用,所以上至皇家贵族、士大夫,下至平民百姓,都不可避免地要与当铺行业打交道。
当时的大诗人杜甫就在诗中描写自己生活的困窘,常常以典当度日,说道:“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当时唐肃宗收复长安,杜甫在朝廷当官,但是俸禄微薄,也常常陷入要典当衣物才能买酒喝的窘境。
大诗人白居易在《自咏老身示诸家属》的诗中写道:“走笔还诗债,抽衣当药钱”。白居易又在《杜陵叟》的诗中写道:“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这首诗,作者描写了杜陵叟要去当铺典当衣物,以换钱买药和为付地租而将赖以生存的田地卖光当尽的凄苦生活。
从些诗句和事例中,人们能够看到,在以繁华著称的大唐时期,当铺行业已经非常发达,并成为当时穷苦人民融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在安史之乱后,为了解决朝廷财政收入入不敷出的问题,唐德宗在建中三年下令,由朝廷出面,向所有在京师长安开业的当铺“借钱”。当时,唐德宗还规定,向每户典当机构收取它们资本金的25%。其实这就是对当铺行业进行的变相收税。这次税收政策的施行,朝廷一共取得财政收入100多万缗钱。
由此可见,在唐代,仅在长安地区,当铺行业的资本金就应该在400多万缗钱以上,这大概占当时朝廷全年财政收入的30%以上。因此,可以说在当时,当铺行业就已经成为最大的商业行业。
(五)两宋时期的当铺
我国古代的当铺行业经过了唐朝和五代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资本和丰富的经验,于是,从宋代开始,当铺行业就进入了黄金期,这不仅表现在出现了繁荣的局面,而且在职业分类上,当铺经营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在资本来源上,分为官办、僧办和民办,呈现出势均力敌的局面;在经营范围上,经营的方式和范围更为多样化;在抵押物的种类上,物品的范围也有所扩展,这些都标志着我国古代的当铺行业开始走向成熟。
1.成为独立行业
在宋朝,当铺行业有官办的当铺。如北宋时,由政府所设置的当铺,称为“抵当免所”,又叫“抵当库”、“抵库”。
不仅如此,朝廷还积极鼓励官府开办当铺,如崇宁二年,徽宗下诏书,要求多将官办典当行设置在集镇,因为这些地方“井邑翕集”,属于经济发达、商业来往密集的“商贩要会处”,能够保证充足的客源,从而生意兴隆。
从这份诏书可以看出,在这个时期,连朝廷都极为重视当铺行业的经营和发展,甚至自己也参与从事这一行业,把当铺经营看成一种正式而且正当的行业。
当铺经营在宋朝时成为一种正式行业,从称呼上也可以表现出来:如当时的北方人将以物“质”钱的行为叫作“解库”,而江南人则叫“质库”,对于寺院开办的当铺叫作“长生库”、“普惠库”。
而在《宋会要辑稿》中的“刑法”条款中,就有对这个行业的规定,并称这个行业为“典当质库”业。这说明,此时我国已经开始用“典当”两字作为当铺经营这个行业的称呼了。
在这个时期不仅出现了专门的正式行业称呼,而且还出现了历史上最早的行业招幌,即广告。在北宋画家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中,赵太丞家对面的巷中有一家当铺,当铺的门口挂出一个大大的“解”字招牌,这就是当铺的标志和广告。
能够证明当铺成为一个独立行业的还有当铺“行业制服”的出现。宋代的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卷记载说:
杭城风俗,且如士农工商、诸行百户,衣巾装著,皆有等差。质库掌事,裹巾着皂衫角带。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依照风俗,当时的士农工商,百行百业,行业制服都是有特色和差异的,当铺掌事的装束应该是穿皂衫、角带,并以布条束住头发的。
如果说孟元老的记载只是当时的风俗习惯而已,那么,在宋建炎年间,朝廷的敕令更有说服力和法律效力。当时,朝廷为了融通资金,救济流亡,稳定社会,偏安江南,采取特殊措施鼓励典当业发展。
当时朝廷规定:凡是开设当铺的人,可以授予“朝奉郎”的官衔,脐身仕途,并且可以穿着皂衫、角带、不顶帽的装束,还免除他们的赋税谣役。这种优厚的待遇,不仅说明当时的朝廷支持当铺的开设和发展,也说明朝廷认可了这一行业的行业制服。
2.三足鼎盛局面
至唐朝开始,当铺行业就出现了僧办、官办和民办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在宋代得到了大的发展,终于形成了三足鼎立局势。
首先来看僧办当铺,这一时期的僧办当铺可以用“复兴”两字来形容。自南北朝以来,历朝历代的封建君主和百姓几乎都笃信佛教,寺院经过了这百年的蓬勃发展,在财富的积累上可谓是登峰造极。
然而,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唐武宗,后周世宗南北朝和唐时期大规模的灭佛事件,佛教的势力受到巨大打击,寺院所经营的“质库”也纷纷倒闭,僧办当铺一度消沉。进入两宋后,佛教再度兴起,随之而来的是寺院单购行业的复兴。
在资金的来源上,还有民间资本借贷给寺院,支持寺院当铺行业的再度兴旺发达。据《夷坚志》中记载,建昌的官员范荀,为了娶妻,借贷10000钱给资圣寺的长老用作为开设当铺的资本,以赚取刊息。
由此可见,在宋代官办和民办当铺已经颇为发达的情况下,寺院的当铺营活动也复兴起来,并十分活跃,成为当时当铺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和僧办当铺一样,官办当铺也是两宋当铺行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由于宋代边患不断,这造成了财政支出相当庞大,除去送于辽、西夏、金的岁币外,官员的俸禄也是不小的开销,加上庞大的军费和应急储备,到了后期便出现了入不敷出的问题,以至于被后人讽刺地称为“积贫”。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出于缓解财政压力的需要和利益的驱动,也开始参与经营当铺,并且因为资本的雄厚和利用得天独厚的政治优势,其影响与规模均超过了寺院的当铺。
当时,官府经营的当铺叫作“抵当所”或“抵当库”。北宋时,官府还特别设立了一项费用,叫作“公使钱”,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作为经营当铺的资本。
崇宁二年,皇帝还诏令各府界和各县在交通枢纽和商贩聚集的地方开设当铺。于是,一时间,官办当铺遍布各地城乡集镇。民办当铺也是两宋当铺行业中的一股主要力量,这一时期的民办当铺可以用“繁荣”两字来形容。
据记载,宋代广南西路化州城,是一个很偏僻的地方,然而,在这里当铺就有10户之多。由此可见,当时民办当铺的繁荣景象。
到了南宋,在都城临安,仅府第富豪之家开设的当铺就不下数十处,抵押的物品更是价值连城,民办当铺的经营管理形势一片大好。可以看出,宋代当铺行业的经营资本呈现出官办、民力、和僧办三足鼎立之势,而且由于政府的鼓励和支持,这个时期官办当铺的发展非常迅速,一时形成官办当铺遍布各地大小城镇、市集的繁荣景象。
3.质物的多样化
在宋代,能到当铺进行抵押的物品,除一般的金、银、珠、玉、钱、货外,有时甚至还包括奴婢、牛马等有生命的物品,而普通劳动人民则多以生活用品作为抵押。
除此之外,与之前相比,在抵押物的种类上,还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如出现了“谷典”,即用谷物抵押在当铺里换钱,以解燃眉之急,这样就可以达到资金融通的目的。
谷典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在粮食收获之际,谷价相对而言会低贱一些,这时粮食商人将买回来的粮食作为抵押物典当给当铺,然后再用所得的钱再去收购粮食。这样循环往复,随当随收,粮食商人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充裕自身财力,扩大经营规模,也能使资金周转灵活,也免去了他们需要寻找粮仓来存储粮食的麻烦。
而对于当铺而言,收取谷物收益也是十分丰厚的:一方面,能在反复赎当之中赚取利息;另一方面,又能在当期之内转手倒卖粮食,获得差价。
总之,对于交易的双方都有利可图,实在是双赢,所以“谷典”很受各方的欢迎,后世的当铺也纷纷仿效,谷物在此后也成为重要的当品。
(六)元代的当铺
元代的当铺行业延续了唐宋以来官办、僧办和民办模式,呈现出共同繁荣的大好局面。
当时寺院的“质库”,活动仍然十分活跃。元代的《白话碑集录》就提到,当时的寺院当铺就有40余处。在《元典章》中的《礼部·僧道教门清规》中也记载道:
各处住持者旧僧人,将常住金谷掩为己有,起盖退居私宅,开张解库。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当时各地的僧人,常常大量地敛财,偷偷建制私人房产,用来开设当铺。例如据记载,当时大护国仁王寺所借贷出的钱,就高达26万余锭之多。
在官办典当行的记载中,元世祖至元二十年,曾以钞5000锭为资本设立公典,称“广惠库”,放贷收息。这说明在元代官办典当机构也十分发达,政府是在继续支持官办典当业的发展。
在民办当铺领域,元代的贵族、商人也大都热衷于经营当铺行业,皇帝还常常以当铺作为对寺院和王公大臣的赏赐。这一时期,回鹘人在当铺的经营活动中表现得相当活跃。
到了元末时期,僧办当铺急剧减少,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又因为经济的蓬勃发展,大批商人加入当铺行列,因此民办当铺十分兴旺,并逐渐成为经营当铺的主力军。
元代的当铺,基本沿用前代名称,称为“解库”、“钱库”,并由此派生出“解典库”,由于典当放债的利息很高,很多劳动人民无钱赎回抵押物,导致抵押物被当铺吞没,这在元代的杂剧、故事中经常可以见到。
总的来说,在经历了唐、宋两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后,元代的典当业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特色日趋鲜明,呈现出蓬勃兴旺之势。
(七)明清时期的当铺
明代初,尤其是到了明代中叶,商人纷纷投资经营典当业,并且成为当铺行业的一支主要力量。因此,民办当铺中的商营当铺,在当时最为兴旺发达。
明代当铺行业,还具有浓厚的地区专业色彩,开设当铺基本是安徽、山西、陕西、山东商人的专业。此外,在经营活动等方面,这一时期的当铺都有所突破。
1.著名当铺商派
一般来说,当铺中的徽商分布遍及全国,在江南市镇中尤为活跃,当时南方就有“无徽不商,无徽不镇”的说法。
清代以后,“徽商开当,遍于江北”的情况发生变化,山西的晋商开始崛起,他们在江北经营典当业已超过了徽商,成为了我国又一大地区商派。乾隆六十年,山西学政幕僚李隧记载:全国所设典当“江南皆徽人,曰徽商。江以北皆晋人,曰晋商”。
在清朝乾隆年间,河南多次发生灾荒,遇灾农民一般都是在晋商开办的典当行中借贷。史料也有这样的记载,乾隆五年,河南灾荒,“每有山西等处民人,及本省富户,专以放债为事”。
除了山西的晋商以外,陕西也有一些从事典当行业的商人,他们典商的活动范围主要以关中为据点,往来于西北、江淮、江南及四川、云贵之间。
在清朝前期,陕西商帮在关中各县开设的当铺大约有800多家。
山东商帮的势力一般集中在山东地区。其中开当铺最多的就是登州府文登县商人最为出名。山东商人行事豪爽,一言九鼎,“各种交易皆一言为券,没有悔改者”。在经营方式上,山东商帮的经营方式多样,有独资、合资,较大的商人还雇佣代理人来主持典当事务。
2.经营活动变化
在承袭宋、元当铺发展的基础上,当铺经营活动又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是增加了新门类,扩展了新业务,出现了新的资本组织形式,当铺的内部管理也开始科学化。
当时就出现了不少典当的新门类,按名称有“典”、“当”、“质”、“按”、“押”、“代当”、“代步”等,其中,“典”与“当”差别微小,但“典当”与“质”、“押”、“代当”的区别就非常大了。
3.官办当铺兴盛
明代及以后这段时期,当铺大规模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标志是官僚投资超过以往各朝。
尽管明代初朝廷早有规定:“凡公候内外文武官四品以上官,不得放债”,严禁权贵经营高利贷。但禁者自禁,违者照干不误。
明朝万历年间,巡抚湖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秦耀,大开典当,“在无锡。苏、常各处者十余铺”。这里我们看到,明代达官贵人的自营当铺,无论是数量之宠大,还是本息之丰厚,都令人咋舌。
4.新三足鼎立
进入清代后,典当业开始形成民当、官当、皇当三足鼎立的局面。皇当的兴起,并与名当、官当鼎立,这是当铺自产生以来,我国封建社会历朝所没有的现象。
民当,即所谓地主商人出资开设、经营之民办当铺,在当时,出现了许多比较有影响的民间当铺商人,如被后世称为“红顶商人”的胡雪岩。
官当和皇当则均属官办当铺,但两者又有很大区别。清代官当与各朝大同小异,特别是官僚自营形式,情况类似明代,且有过之而无不足。
嘉庆四年,被罢官抄家赐死的乾隆晚年头号宠臣、首席大学士和砷,极善搜刮,家产万贯。抄家时人们发现,和珅除了有巨额财富外,还以当朝宰辅、权贵、班首的地位投资于金融业,开有“当铺75家,银号42家”,从而增值财富,扩大私囊。
近代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也涉足当铺行业。梁启超说:“或言南京、上海各地之当铺银号,多属其管业云”。在李鸿章之后,接管直隶总督的袁世凯对当铺也非常热衷,他在河南陈州也开有典铺。从这些事例中可以看出,当时官僚开当铺在清代已形成风气。
与民当、官当不同,皇当具有鲜明的特点。皇当是指皇帝或皇室拥有和出资开设的当铺,乃清王朝所独创,为历朝所仅见。清代皇当盛行于雍正、乾隆两期,它首先是皇室对清代“生息银两”制度的具体运用。
雍正帝是皇当的最初倡导者,他曾多次拨出专款派人开设当铺。同样爱财并善于理财的乾隆帝,与其父如出一辙,对皇当倍加热心。据史料记载,总管内务府曾奏:“乾隆二十九年正月初七奉旨,世子额驸拉旺多尔济应领俸银,着支给10年,交内务府大臣办理生息收贮。钦此钦遵。经臣衙门奏派郎中伊尔阿、主事穆克善开设当铺,善为生息办理。”
这里,对于皇亲所得俸银的处置,是由皇室派员设立当铺为之营运,使之增值。
此外,皇当是清王朝统一安排朝廷财政的手段。一方面,皇当被用于皇族之间或君臣之间的财产分配。清代曾有规定,皇子皇孙等直系皇族,成年受封或分府单过后,都要按其爵秩等级的高低,赐予一定数量的财产,如庄园、府第、现金、用物等,而皇当既可以成为这类财产的一项货币补充来源,又可以直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另一方面,皇当也被用于保证宫廷人员的某些特别开支。此外,就连皇室婚丧大事、园陵工程及帝后日常生活等项开销,也多由朝廷财政划拨银两交由皇当放款取息。
清代由于民当、官当、皇当三者并存,并且空前发达,因而成为我国当时典当业最为繁荣兴旺的朝代。
(八)近代的当铺
近代以来,由于受到票号、银行兴起和发展的影响,许多信誉卓著、财力强盛的当铺,开始从事兑换、发行信用货币等业务。
当时的当铺收当时,有时不付现钱或现银,而是付给当户本铺发行的、可以随时兑换的同额钱票或银票充顶,一时期颇为流行。信用好的当铺,其钱、银票均可上市流通,因而成了信用货币。比较著名的有山西晋商中的一些票号发现的银票,在当时的社会上非常受认同。
清末民初,尽管当铺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但由于种种原因,当铺的发展却几起几落。准确地说,我国的典当业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走上了下坡路、逐渐衰落起来的。这种日薄西山的局面,经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后期军阀混战、抗日战争更是愈演愈烈。
首先表现为数量急剧减少。嘉庆五年,我国当铺在数量上达到的顶峰时期,全国城乡约有2.5万家之多。此后当铺便呈逐年递减趋势,到了1940年再减为87家。
此外,这一时期,当铺面临的困难还表现为资本难于周转;炒卖当票影响赎当,造成当铺不能按期收回贷款本息,严重阻碍资本周转;业务日益萎缩等。
新中国成立后,当铺这个古老的行业曾经一度淡出了历史舞台。直至改革开放以后,当铺又在我国许多大城市里以崭新的面貌迎来了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