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风雨交加的黄昏,有位旅客来到了肯塔基N 村一个乡间小客栈。他走进客栈的酒吧,只见里面各色各类人等都有,都是被这坏天气逼进来的。屋里呈现的与日常情形一般无二。这幅画面最醒目的是:身材魁梧、皮包骨头的肯塔基人,身着猎装,毫无顾忌地占据了大半个屋子——他们的来福枪竖在墙角里,每个角落里都布满他们的子弹袋,猎物袋,猎狗和小黑奴。壁炉两端各有一位长腿先生,他们的椅子向后倾斜,帽子扣在头上,泥糊糊的靴子高高地翘在壁炉架上。
老板站在柜台里,是个典型的肯塔基人,是个不发脾气的、行动笨拙的大个子,一头又密又乱的头发上扣着一顶大礼帽。
我们这位旅客走进这样一群自由自在的人们中间。他是个矮胖子,穿戴整齐,相貌和善,一望便知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他似乎十分注意自己的提包和雨伞,亲自提着。几个仆人多次要帮忙,都被他回绝了。他心思不定地朝酒吧间的四周观察一下,带着他的珍贵东西躲进一个温暖角落,把东西塞到椅子底下。他坐下来,偷偷地朝那位把脚架到壁炉架上的老兄望一眼。
“嗨,老乡,你好吗?”那位仁兄说道,接着朝新来的客人喷出一团烟汁,以表达自己的欢迎。
“不错,托福。”后者一面答谢,一面慌忙避开那扑面而来的见面礼。
“有什么新鲜事?”对方问道,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烟叶和一把猎刀。
“我不知道啊。”那人回答。“嚼吗?”主动打招呼的那人很友善地递给那位先生一小片烟叶,说道。
“不,谢谢;我无福消受。”矮个子说着,连忙躲到一边。
“不嚼,嗯?”那人不以为意地说着,将一撮烟叶塞进自己的嘴里,以保证向周围人连续不断地供应烟汁。
“看什么呢?”老先生发现在一张大告示前,围了一堆人便问道。
“悬赏捉拿逃跑黑奴的告示!”其中一人言简意赅。威尔逊先生——就是那位老先生的姓氏——长身而起,小心谨慎地放好提包和雨伞,然后煞有介事地掏出眼镜架到鼻梁上;这些动作之后,才开始念那张告示:
乔治,一黑白混血种黑奴,从悬赏人处逃跑。身高六英尺,皮肤白皙,头发棕黄;才思敏捷,能言善辩,识文断字;或假充白人;背部及肩膀有深疤;右手有“H”烙印。凡将其抓获;或能确实证明已将其处死者,可得酬金大洋四百元整。
那位老先生把告示完整地读了一遍,声音不高,似乎边读边想。那位长腿老兵——如前所述,他一直在轰击那根拨火棍——这时从壁炉架上放下笨重的长腿,挺直魁梧的身躯,走到告示前面,不慌不忙地冲着它啐了一大口烟汁。
“这就是我对这种事情的态度。”他直截了当地说。然后,又坐了回去。
“嗨,老乡,你何必如此?”老板问。
“就算悬赏人在这儿,我仍然这样,”长腿汉子说完,又若无其事地削起烟叶来。“谁要是有这么一个黑奴,却不能善待他,跑了活该。肯塔基有这样的告示真丢人;如果有人感兴趣,我可以告诉他,这就是我的看法!”
“是呀,的确如此。”老板边说边在账本儿记了一笔。“我也有一伙黑奴,先生,”那个高个子说,一面又对拨火棍展开了新一轮轰击,“我告诉他们——‘伙计们,’我说——‘跑吧!逃吧!溜吧!想跑你就跑,我保证不去追你们!’这就是我管理黑奴的方法。你对他们说随时都可以跑,倒反而让他们消除想跑的念头。不止如此我还给他们准备好了自由证书,而且备了案,万一哪一天我有了麻烦,他们心里也有数。实话实说,老乡,在我们那个地方,黑奴创造的利益,谁也不如我得到的多。真的,我的黑奴赶着价值五百美元的马匹到辛辛那提去卖,把钱如数带回,不差毫厘。这种事已经有好几次了!他们之所以如此,也不难理解。你把他们当狗,他们就像狗那样行事;你把他们当人,他们就会像人那样行事。”这位诚实的奴隶主侃侃而谈,朝着壁炉连发了一排烟汁,借以佐证他的道德观。
“我觉得你说的很对,朋友,”威尔逊先生说道,“告示上描述的那个家伙,其实是个挺好的小伙子——千真万确。他在我的麻袋厂里工作过五六年,可算得上技术高手。他心灵手巧,发明过一部很有实用价值的清麻机,后来很多的工厂都采用了。这项发明的专利权却落在他东家手里。”
“我敢说,”那位奴隶主说道,“用这项发明赚了钱,然后过河拆桥,在那小伙子右手上烙上印记。如果有机会,我倒要让他知道烙上印记的滋味。”
“这些机灵的黑奴总是肆意妄动,不懂规矩,”屋子对面一个相貌粗俗的人插嘴道,“才会被打得遍体鳞伤,还烙上烙印啊。假如他们循规蹈矩,不至于如此?”
“按照这种说法,上帝把他们造成了人,要想把他们变成牲畜,可得大费周章啊。”那位奴隶主冷冰冰地说。
“黑奴聪明了,对东家并无禆益,”对方说。由于俗不可耐和愚昧无知,他丝毫没意识到人家对他的鄙夷态度。“如果他们的才能不能够为你所用,要它有什么用?他们只会利用它来捉弄你。我也有过一两个这样的家伙,我索性把他们卖到下游去了。我知道,不把他们卖掉,早晚有一天会白白丢掉他们。”
“最好给上帝送个订单,为你定做一批灵魂完全空虚的人。”那位奴隶主说。
这时,一辆轻便马车停在客栈门前,从而中止了这番谈话。那辆马车看上去气派非常;一个衣装革履、绅士模样的人坐在车座上,赶车的是个黑人仆役。
屋里所有的人都扭头望去,颇有兴致地打量那位新到的客人,就像平时在下雨天一群没事可干的闲人打量每一个新来的人一样。那人身材魁梧高大,有西班牙人那样的黑皮肤,长着一对清秀有神的黑眼睛,头发短卷黑中透亮。他那端正的鹰钩鼻、两片薄薄的扁嘴唇,以及匀称得让人艳羡的四肢,立刻给众人留下来者绝非常人的印象。他风度翩翩地穿过纷纷向他鞠躬致意的人群,潇洒地走了进来,点头示意他的仆人把提箱放到合适的地方;然后手持帽子,悠然自得地进了酒吧间,自报名姓,说是谢尔比郡奥克兰市的亨利·巴特勒。接着,若无其事地信步走到那张告示跟前,看了一遍。
“吉姆,”他对他的仆人说,“咱们在伯南镇旅馆碰见的那个人,跟这个人有几分相似,是吗?”“是的,老爷!”吉姆说,“不过,我没看清他的手的样子。”
“唔,当然,我也一样。”那个陌生人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说道。随后,他走到老板面前,向他要了一个私人套间,因为他马上就要写点东西。
于是老板大献殷勤,不一会儿就有七八个黑人来往穿梭,忙碌奔波起来,满怀热情地给老爷收拾房间。而那位绅士则惬意地坐在房间中央的椅子上,跟坐在他身旁的那个人交谈。
自打陌生人进门,厂主威尔逊先生就以好奇而又忐忑不安的心情注视着他。他觉得这人似曾相识,一时却回忆不起确切的地方。那人的言行举止,一举一动都使他暗自心惊,以致他聚精会神地盯着他看起来没完;但当那人明亮的黑眼睛里冰冷的目光与他的视线相遇时,他赶紧转移目光。最后,他好像突然明白,不禁大惊失色,情不自禁地向那人走过去。
“我想,你是威尔逊先生吧,”那人用遇到故知的语气说,并伸过手来。“请原谅我一时眼拙。看得出来,你认识我——谢尔比郡奥克兰市的巴特勒先生。”
“是——是——是的,先生。”威尔逊先生像梦呓一般。就在这时,一个黑人仆人进来,禀告老爷的房间已收拾妥当。
“吉姆,看好箱子,”那位绅士漫不经心地吩咐一句;然后转身对着威尔逊先生,继续说道——“我想在我的房间里跟足下洽谈几尾买卖,请赏光。”
威尔逊先生如在梦中似的尾随而至,来到楼上一个较大的房间。新燃起的炉火正噼啪作响,各种杂役人等往来穿梭,做最后的安排。
仆人们干完活就走了。那个年轻人小心翼翼地锁住房门,把钥匙装进口袋。
“乔治!”威尔逊先生说。
“没错,我就是乔治。”那个年轻人说。“真让人难以相信!”“我想,那是因为化装的功劳吧,”年轻人笑道。“我用胡桃树汁涂在脸上,黄色就变成雅致的棕黄色,我还把头发染黑了;你瞧,我根本不像告示上所说的那个人。”
“噢,乔治!这样无异于玩火!如果我早知道的话,我绝不会赞同你这样做。”
“一人做事一人当!”乔治骄傲地笑着说道。
这里我们必须解释一下,乔治的父亲是白人血统。他的母亲是无数命如草芥的黑人妇女之一,因为容貌秀美;遂成为主人发泄兽欲的奴隶,成为不知父亲为谁的孩子们的母亲。从肯塔基的一个望族那里,他继承了欧洲人英俊的外貌,和高贵桀骜不驯的气质。从他母亲那里,他只继承了浅浅的黑白混血儿的肤色,而与之对应的那对应黑眼睛则完全中和了这一缺憾。只要对皮肤和头发的颜色略改动,就会使他看上去像个西班牙人;此外,优雅的举止和翩翩风度为其本性所固有,他扮演起一个带仆人出游的绅士的角色就游刃有余了。
威尔逊先生虽然心地善良,但是个循规蹈矩、谨小慎微的人。这时他在屋里踱来踱去看样子,正如约翰·班扬所说,“心里七上八下”,要帮助乔治的想法与维护法律及秩序的潜意识互相抵触,他不知何去何从;因此,在他来回走动的时候,讲出下面一番话:
“唉,乔治,我猜想你逃跑了——离开了你合法的主人,乔治——(还可以接受)——但同时我心里难过,乔治——是的,非常难过——我想,我必须把内心的真实想法说出来,乔治——直言相告,这是我的责任。”
“你为什么难过呢,先生?”乔治心平气和地问道。“为什么?因为我不能硬起心肠看着你违抗你的国家的法律。”
“我的国家?”乔治语含痛苦地说,“我从来没有过国家,只有坟墓!——我甚至盼望得上帝把我埋进坟墓!”
“喔,乔治,不,不,——不要这样说;这样说有罪呀!——这有违《圣经》的精神。乔治,你的东家心如蛇蝎,这一点不假。他的所作所为为我所耻——我不想为他辩护。”
“威尔逊先生,不要对我引用《圣经》了,”乔治目光热烈,说道。“因为我的妻子信封基督教,如果我能成功逃跑,我也打算皈依基督教;不过,对一个遭遇像我这样的人引用《圣经》,足以让他彻底放弃这个愿望。我祈求全能的上帝,向他倾诉我的冤情,问一问他,寻求自由有错吗?”
“乔治,这种感情是人之常情,”那善良的老人一面说,一面擤鼻涕;“是的,再合理不过是人之常情。可是,我有责任劝你压抑这种感情。是的,孩子,我为你感到悲伤;你的处境险恶——非常险恶;可是圣徒说,‘人要安分守己’,我们都要服从命运的安排,乔治,明白吗?”
乔治双臂紧抱,昂首站立,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的笑纹。
“威尔逊先生,我不知道,假若印第安人来把你从你的妻子儿女身边掠走,强迫你为他们种一辈子庄稼,你是否依然认为你的责任是安分守己呢?由我看来,你会认为如果能跨上一匹离群的马溜之大吉那才是天意——不是吗?”
那个矮小的老人听了这个比喻,不禁哑口无言;他虽然算不上辩才无碍,但他比那些在这类问题上的卫道士们有自知之明,当他清楚无话可说的时候,也就缄口不语。于是,他站在那里,仔细地摆弄他的雨伞,拍打下伞上的泥点子,然后继续泛泛而谈:
“我说,乔治,你知道,我对你向来是饱含同情的;不管我说什么都是为你着想。现在,我觉得你是在冒可怕的风险。放弃你的想法吧。万一被他们抓住,你的情况会比以前任何时候更恶劣;他们会侮辱你,折磨你至半死,然后卖到南方去。”
“威尔逊先生,您所说的我都明白,”乔治说。“不错,我是在冒险,但是——”他掀开大衣衣襟,露出两支手枪和一把匕首。“瞧!”他说,“我已经做好对付他们的准备。南方我是即便死也不会去的。不!一旦真出现那种情况,我至少能得到六英尺自由的土地——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在肯塔基拥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