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巴黎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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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堂·克洛德默默听着。忽然间,他那凹陷的眼睛展现了机敏、锐利的目光,可以说格兰古瓦顿时觉得这目光看到他心底最深的地方了。

“很好,皮埃尔先生您现在怎么和那个跳舞的埃及小妞混在一起呢?”

“那又如何!”格兰古瓦说。“她是我的妻子,我是她的丈夫。”教士可怖的眼睛立刻活像火焰在沸腾。

“你怎能干出这种事来,不像话的东西?”他气恼地抓住格兰古瓦的胳膊,不顾形象地嚷道。“你竟然被上帝遗弃到如此境地,才会招惹这样的姑娘!”“拿我进天堂的名额保证,大人,”格兰古瓦浑身发颤,说道,“我向您保证,我从未碰过这个姑娘,我想您担心的是这个吧。”

“那你为什么称呼对方妻子呢?”教士说。

格兰古瓦赶紧把读者所知道的那些事情,奇迹宫廷的奇遇啦,摔罐子结婚啦,捡重点地讲给他听。还说到,看来这门亲事还没有头绪,每天夜里,吉卜赛姑娘都像新婚初夜那般对他。最后他说:“这是有苦说不出呀,都因为我晦气,讨了个贞洁圣女。”

“您此话怎讲?”副主教问道,听到他的解释,渐渐怒气消了。

“要说仔细可相当困难呀。”诗人回答。“这是一种迷信。某一个被称为埃及公爵的老强盗对我说,我的圣女是一个捡来的孩子,换句话说,是个丢失的孩子,反正都是一码事。她脖子上拴着一个护身符,据说这护身符日后能够使她与父母重逢,但要是这姑娘失去了贞操,护身符也就失去其法力。因而我们两个人都一直都各过各的,没有越轨。”

“那么,”克洛德接口说,脸孔逐渐走出阴暗。“皮埃尔先生,您觉得这个女人没有靠近过任何男人?”

“堂·克洛德,您以为他们谁都能以对抗迷信的事情吗?她满脑子都是这一类的迷信。我觉得,在那班轻易能得到的流浪女子里面,能像修女一样保持贞洁,确是凤毛麟角。然而她有三样法宝防身:一是埃及公爵,让她处于直接保护之下;二是整个部落,所有民众把她敬奉得像圣母一样;三是一把小巧的匕首,从不离身,就算司法长官再三说过禁止带凶器,这个小野猫总是把匕首藏在身上什么隐蔽的角落,有谁胆敢碰她的身体,那匕首立刻就拔出来了。这真是一只泼辣的黄蜂,得了吧!”

副主教并不想就这么算了,接二连三地向格兰古瓦盘问个不停。

根据格兰古瓦的评判,爱斯梅拉达这个漂亮的妞,温柔而又迷人;俏丽,除了那种别具一格的噘嘴之外;天真烂漫,热情洋溢,对什么都不懂,却又对什么都关注;对男女之间的分别都完全不明了,更加连在梦里也弄不清;本来就如此,特别喜欢跳舞,喜欢热闹,喜欢户外的活动;是一种蜜蜂似的女人,脚上长着看不见的翅膀,在花朵丛中飞舞。这种性格是因她此前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而形成的。格兰古瓦好不容易才探得,她年幼时就跑遍西班牙和卡塔卢尼亚,一直到了西西里;他甚至觉得,她曾经随着许许多多的茨冈人到过阿卡伊境内的阿尔及尔王国,阿卡伊一边与小小的阿尔巴尼亚和希腊沟通,那一边眼见面对去君士坦丁堡必经之路的西西里海。听格兰古瓦说,阿尔及尔国王作为白摩尔人的国王,这些流浪者皆为他的子民。有一点完全能够肯定的是,爱斯梅拉达还很年轻时便从匈牙利来到了法国。这个少女从所有这些地方带来了拼凑的古怪方言、歌曲和怪怪的思想,所以说起话来不南不北,杂七杂八,有点像她身上的服装一半是巴黎式的、另外的是非洲式的那样。不过,她平常往来的那些街区的民众倒认为她不错,喜欢她快快乐乐,非常懂事明理,活泼敏捷,喜欢她的歌舞。她觉得全城只有两个人恨她,一谈起这两个人就心惊肉跳:一个是罗朗塔楼的麻衣女,这个坏心肠的隐修女不知对埃及女人有什么过节,每次这个可怜的跳舞姑娘走过那窗洞口时,就会使劲儿骂她;另一个人是位教士,每次遇到她望着她的目光和言语,无不叫她心里害怕。副主教听到这里,不由心慌意乱,格兰古瓦却没有深说,因为这个无所用心的诗人,只两个月的时间就把那天晚上遇见埃及姑娘的一些遭遇,还有副主教在里面出现的情景,全部忘得一干二净。然而,这个跳舞的小姑娘没有什么害怕的,她从不替人看相,这就免遭一般吉卜赛女人老是吃巫术官司的苦头。另外,格兰古瓦假使算不上是丈夫,至少也称得上是兄长。总之呢,对这种柏拉图式的婚姻,这个哲学家倒也不觉得有什么,总有个地方能够立身,总有面包可以生存。每天早上,他总是跟埃及姑娘一道,到街头帮她把观众给的小钱拾起;每天晚上,同她一起回到他俩的房子,任凭她把自己锁在单独的小房间里,他却安然入睡了。他认为,其实,这种生活挺罗曼蒂克的,也有利于冥思默想。再则,摸着胸口说,这个哲学家对这位吉卜赛女郎是否迷痴到发狂的程度,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比爱吉卜赛郎更爱那只山羊。这只山羊十分讨喜,又温顺,又聪明,又有才情,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山羊。这类令人赞叹不已、常常使得驯养者惨遭火刑的灵巧动物,在中世纪是常见的。这只金蹄山羊的魔法其实不过是些让人会心一笑的把戏罢了。格兰古瓦把这些把戏细细说给副主教听,副主教看上去听得很入迷。在许多情况下,只要以不同的方式把手鼓伸到山羊面前,便能使它变出想要的效果。这都是吉卜赛女郎教出来的,她对此种巧妙的手法具有罕见的天赋,仅仅两个月时间就教会了山羊用一些简单字母拼写出弗比斯这个名字。

“弗比斯!”教士说道。“为什么是弗比斯呢?”

“不知道。”格兰古瓦回答。“可能是她觉得具有某种神秘法力的一个词吧。她独自一人时,总翻来覆去喃喃念着这个词。”

“您确定这只是个词,并非一个人的名字吗?”克洛德用他那独特的敏锐眼神盯着他,又问。

“谁的名字?”诗人说道。“我怎能得知?”教士应道。“我觉得就是那样,大人。这群流浪者多少都有点崇拜拜火教,崇拜太阳。弗比斯可能从那儿来的吧。”

“我可并不像您想象的那么清楚,皮埃尔先生。”

“反正跟我没关系。她要念‘弗比斯’就随她念去呗。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美人喜欢我已经几乎同喜欢她一样了。”

“这个佳丽又是谁?”

“雌山羊呗。”

副主教手托着下巴,看上去有许多想法。过了一会儿,突然回身向着格兰古瓦。

“你敢对我发誓,你没有越界?”

“碰过谁?母山羊吗?”格兰古瓦反问道。“我说的是那个女人。”

“碰我的女人!我向您保证,没有。”

“你们不是老单独相处么?”

“每分每秒。”堂·克洛德一听,眉头锁着。

“咳!咳!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独处,肯定没有那么单纯。”

“以我的灵魂发誓,就算我念《主祷词》、《圣母颂》、《信仰上帝我们万能的父》,她对我的兴趣,也不比母鸡对教堂那般。”

“拿你母亲的肚皮发誓,”副主教粗鲁地又一次道,“保证你手指尖没有碰过这个女人。”

“我发誓,加上我父亲的脑袋担保,因为这两者岂止一种关系!不过,我尊敬的大人,请允许我也提一个问题。”

“您请说。”

“您为何这么在意这件事呢?”

副主教的苍白脸孔,马上红得像少女的脸蛋似的。他好一会儿没说话,随后露出十分显然的窘态说道:

“您听着,皮埃尔·格兰古瓦先生,据我了解,您还未被打入地狱。我关心您,希望您好。但是,您只要稍微触了一下那个埃及魔鬼姑娘,您会被上帝抛弃。您知道,精神总是被物质污染。要是您亲近那个女人,那您就有灾难了!说完了!”

“我试过一回,”格兰古瓦挠着耳朵说道。“就在新婚初夜,反倒被刺了一下。”

“皮埃尔先生,您怎么可以这样厚颜无耻?”教士的面孔立刻又阴郁下来了。“还有一回,”诗人笑呵呵地往下说。“我上床前从她房门的锁孔里看了下,恰好看见穿着衬衫的那个美人儿,光着脚丫,可能偶尔把床绷蹬得直响吧。”

“滚,下地狱吧!”教士目光凶恶,大叫道,并且抓住格兰古瓦的肩膀,把这个正在幻想的诗人使劲一推,然后大步流星,一头扎进教堂最看不见光线的窟窿里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