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队长生性胆大,而且手上还有剑,并没有把一个区区毛贼放在眼里。不过,看见这尊行走的塑像,这个犹如石头般的人,难免心里发毛,手脚冰凉。当时有流言围绕,说有个野僧夜间在巴黎街头四处游荡,闹得街知港闻,此时此刻,有关野僧的许多各式各样的传闻,一连串地全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吓得魂飞魄散,呆立了一会儿。最后决定不再沉默,勉强地笑了起来。
“先生,您如果像我所想的,是个小偷,那就好比鹭鸶啄核桃壳,您在白做功。我是个破落户子弟,亲爱的朋友。那儿有些不错的东西,这所学校的小礼拜堂里倒有如假包换地做木十字架的上等木料,全是镶银的。”那个人影从斗篷里伸出手来,犹如鹰爪似地用力一把抓住弗比斯的胳膊,一边开口说:“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怎么,活见鬼啦!”弗比斯说道,“您知道我!”“我不但知道您的名字,更加知道今晚您与人有约。”
斗篷人接着说,他的声音如同从坟墓里发出来似的。“是的。”弗比斯回答,瞠目结舌。“是七点钟。”
“就在十五分钟以后。”“在法露黛尔家里。”“完全正确。”“是圣米歇尔桥头那个妓女。”
“是圣米歇尔大天使,就像经文所说的。”“天杀的东西!”那鬼影嘀咕道。“对象是一个女人吗?”
“是的。”“她叫什么名字?”
“爱斯梅拉达。”弗比斯轻松地告诉他,又慢慢恢复了他那种什么都不在乎的模样。
一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影的铁爪猛烈晃了一下弗比斯的胳膊。
“弗比斯·德·夏托佩尔队长,你骗人!”弗比斯怒发冲冠,脸孔涨得像颗苹果,往后猛然一跃,逃脱了抓住他胳膊的手爪,神气凛然,手按剑把,而斗篷人面对着这样的情况,仍然神色阴沉,动也不动。这种场景谁要是看了,必然会毛骨悚然。真的十分像唐·璜与石像的用命相拼。
“基督和魔鬼呀!”卫队长嚷着。“没有人胆敢冲着姓夏尔莫吕的如此大放厥词!料你不敢再说一遍!”
“你骗人!”影子冷冰冰地说道。卫队长咬牙切齿。什么野僧啦,鬼魂啦,各式各样的迷信啦,一瞬间全抛到九霄云外,他眼里除了这家伙看不见任何人,心里只想到一个能够承受的侮辱。
“好啊!有种!”他不可抑制,连声音都哽住似的,吞吞吐吐地说道。他立刻拔出剑来,气得浑身直发抖,就像害怕时发抖那样,然后含糊不清地说道:“来!就在此地!马上!呸!看剑!看剑!让血洒石板路吧!”
然而,对方却没动弹,看到对手摆开架势,做冲刺前的准备,便说:“弗比斯队长,您还记得您的约会。”他说这话时,来自于心中的苦楚,声调有点不稳。
像弗比斯这样性情冲动易怒的人,就像滚开的奶油汤,一滴凉水就能够立即止沸。听到一句这么明了的话儿,卫队长瞬间放下手中不停闪烁的长剑。
“队长,”那个人又说。“明天,后天,一个月再则十年的时间,您随时随地都能找我决斗的,我随时预备割断您的脖子;不过此刻您还是先去赴约吧。”
“那确实,”弗比斯说,如同给自己设法找个借口般。“一是决斗,一是姑娘,这倒是在一次约会中难得碰到的两件很棒的事情。但我不知晓为什么不能两者兼顾,顾了一头另一头就要放弃么!”
话毕,把剑再插入剑鞘。“您赶紧去吧!”陌生人又说。“先生,您这样对我,我特别感激。没错,明天有的是时间,够我们拼个你死我活,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把亚当老头子的这身臭皮囊切成一块块的。我感谢您让我再舒服一刻钟。最初我巴望把您撂倒在阴沟里,还来得及赶去同美人相处,尤其是这种幽会让女人稍微等一等,倒是显得很有桀势的。不过,您这个人看起来是个男子汉,那就把这场决斗推迟到明天更恰当。我现在去了,约好七点钟,您是知道的。”说到这里,他搔了搔耳朵,再接着往下说:“啊!见鬼了!我倒忘了!我一分钱也没有,根本付不了房钱,那个死老婆子一定得先付房钱不可。她才无法信任我呢。”
“给您钱。”弗比斯感觉到陌生人没有温度的手往他手里塞了一枚大钱币,他不由得收下这钱,并握住那人的手。“上帝啊!”他叫了起来,“您真是善良!”“我是有条件,”那个人说,“您得向我发誓,是我说错了,而您说的是句句属实。这就要您把我藏在某个不被人发现的地方,让我亲眼看看那个女人,确定她果然就是您提到名字的那个女人。”
“唔!我才不放在心上哩。”弗比斯答道,“我们要的是圣玛尔特那个卧室,旁边有个狗窝,您能够躲在里面想怎么看就怎么看。”
“那您赶紧去吧。”影子又说。“按您说的做。”卫队长说道,“我不确定您是不是魔鬼老爷本人。但是,今晚我们就和平相处吧,明天我所有的债跟您全部算清,当然钱与剑也在内!”
他俩接着快步赴约去。不一会儿,听见河水流动的声音,他们知道已来到当时挤满房子的圣米歇尔桥上了。弗比斯对影子说:“我先带您进屋去,接着再去找我的小美人,我们约好的地点是小堡旁边。”
那个人没有说话。自从两个人并肩一起同行,他就没有说过话。弗比斯在一家房子的矮门前停下,狠狠捶门。一线亮光慢慢从门缝里透了出来,只听见一个苍老的声音问道:“谁呀?”卫队长说:“上帝身体!上帝脑袋!上帝肚皮!”门马上开了,只见一个老婆子提着一盏老油灯,人哆哆嗦嗦,灯也哆哆嗦嗦。老太婆因上了年纪而直不起的身体,一身破衣烂衫,脑袋随着身体抖动,两个小眼窝,头上包着一块破布,手上、脸上、脖子上,随处都布满了皱纹;两片嘴唇瘪了进去直陷到牙龈下面,嘴巴附近一圈尽是一撮撮的白毛,看上去就像猫的胡须一样。屋内不像样子,正如老太婆一样衰败。白垩的墙壁,天花板上发黑的椽条,拆掉的壁炉,每个角里都是蜘蛛网,屋子中央摆着好几张残疾的桌子和板凳,一个没洗干净的孩子在煤灰里嬉戏,屋底有座楼梯——其实说是一张木梯子——通向天花板上一个翻板活门。一钻入这间不像人住的房子,弗比斯的那位神秘伙伴就把斗篷立刻拉到眼睛下面,而弗比斯一边像撒拉逊人那样一个劲的咒骂,一边像可敬的雷尼埃所说的一般,让一枚埃居灼烧着太阳一样的光辉,说道:“要圣玛尔特的卧室。”
老太婆马上把他当作大老爷,牢牢拽住那枚金币,把它放进抽屉里。这枚金币就是披黑斗篷的人方才塞给弗比斯的。老太婆一回身,那个在煤灰里嬉戏的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男孩,迅速地走近抽屉,拿起金币,并在原处放下一片刚才从柴禾上扯下来的枯叶。
老太婆向两位称为先生的人比了比手势,叫他们跟着她,自己率先爬上梯子。上了楼,把灯放在一口大箱上。弗比斯是经常来这儿,知根知底儿,便打开一道门,里面是一间伸手不见五指的陋室,对其伙伴说道:“亲爱的,请进吧。”披斗篷的人吭都没吭一声,就走进去了。门立刻又关上了。他听见弗比斯从外面把门关好,随后同老婆子一起下楼去了。灯光也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