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新斌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郑州作为中华古都在学术界是没有争议的。但是,郑州能否加入大古都行列,能否将现在流行的“七大古都”改为“八大古都”,其重要条件是郑州作为大古都是否有足量的古都积年。严格意义上的古都积年以及最大量的古都积年,可以从两个方面反映郑州的古都分量,并从关键点上考量郑州作为大古都的积分。
一、郑州作为大古都必须综合考虑的三个条件
1.要依照权威的大古都标准衡量郑州是否具备大古都的条件中国大古都的数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从20世纪30年代流行的西安、洛阳、北京、南京、开封“五大古都”,到20世纪40年代因杭州加盟而成为“六大古都”,此说法流行了较长时间。20世纪80年代后期,在安阳成为第七大古都之时,学术界就有关大古都标准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马正林先生认为:大古都条件有5个,其一是建都历史悠久;其二是地理位置和山川形势优越;其三是全国政治或经济、文化的中心;其四是城市建设宏伟;其五是延续发展成为全国着名的城市。[1]马正林先生的文章,使学术界围绕安阳作为大古都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使大古都的研究向着一定的深度发展。因此形成了邹逸麟先生[2]、徐建春先生[3]等文章与马文的碰撞,使得我们对大古都问题有了更多的认识。葛剑雄先生则尝试建立大古都等级的量化标准与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建都时间、都城性质、都城所代表政权的疆域幅员、首都对政权的控制程度、遗址遗物的保留程度、今城市的政区等级、古都与今城市的重合度、古都与今城市的继承性、综合知名度等。应该说这个综合量化的评比体系,从举例所看南京(52.38)、安阳(26.94)、杭州(21.28)这样的排序,比较符合实际,反映这个体系应该来说是较为科学的。[4]古都学研究的代表作是史念海先生的《中国古都和文化》[5],这部书在中国古都学研究不仅具有奠基作用,也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无论就古都的年代学,古都的聚合与级别都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在讨论郑州大古都的问题时,我们可以完全依照史先生所确定的标准进行比照,将郑州放在现有的得到学术界公认的七大古都之中进行严格的比照,也只有在这样的对比中,才能真正确定郑州应有的地位。
2.要利用学术界最新的成果对郑州商城都城性质进行确定,从而扩大郑州古都的积年规模郑州作为大古都最关键的是因为有了郑州商城,自1950年秋二里岗文化发现以来,尤其是1955年在郑州白家庄发现的大面积商代褐色夯土不断延伸,后经多年探索,确定这里确实是商代城址。从那时起的50年里,有关商城的性质,始终存在着“隞都说”[6]和“郑亳说”[7],这二种基本是针锋相对的观点。即使到了今天,尽管出现了双亳说、两京制与主辅都制度等观点[8],但始终无法调和兼容这两派学说。郑州商城,如果从古都学的角度,去采信其中之一的话,那么就应该以“九五”期间的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夏商周断代工程”所确定的基本结论,作为郑州大古都中至关重要的古都积年的依据,无论学术界对断代工程有何争议,那么我们只能依照最新的权威性的结论,只有这样郑州大古都问题才有可能有一个较为明晰的确切的古都积年的说法。
3.依照权威的古都聚合的特例,以确定与郑州大古都最为相近的聚合后的古都积年,以便为郑州大古都加分古代都城是聚落发展的最为高级的形式,古都聚落的发展,在一定的地理条件,以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因素下,发生位移,这种位移,只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之内的,当然不会受现代行政区的限制。换句话说,在探讨聚落的演变时,要对周边聚落与核心聚落的关系进行认真的考察与研究,进而确定古都聚落的链条,并形成有机的聚落积年。史念海先生在《中国古都和文化》中,在计算大古都积年中,将西安列为“历时千年以上的都城”,其古都积年中包含有“秦都咸阳”145年;将安阳列为“历时三百余年的都城”,并将后赵都邺16年、冉闵魏国都邺3年、前燕都邺14年、东魏都邺17年、北齐都邺28年,均列入安阳大古都的积年。[9]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尽管“秦都咸阳”已在西安之外的咸阳市地界,“五胡十六国”的邺都甚至大多都在今河北省界内,但从特定地域条件下,就古都内在的位移规律而言,它们与现代行政隶属关系完全是两回事。因此,在研究郑州大古都时,要认真探讨郑州古都聚落的演变规律,以及相关聚落的文化传承性,并以此严格确定郑州大古都的积年。
二355年:科学地严格界定后的郑州大古都的积年1.以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结论确定郑州大古都的最基本的古都积年史念海先生在研究“中国古都的数目及其建都的年代”时将“旧史所说的统一王朝和政权的都城”列在首要的位置,而从所列都城来看,实际上这些都是大古都中所不可或缺的关键的积年要素,史先生将“商都”列于开篇,可以说这是史先生在研究古都中最有远见性的地方,尽管商都中只有晚商的殷墟,而将汤都列在了“‘共和’以前传说及见于文献记载的古都”。[10]我们认为,从争议性来说,殷墟作为晚商都城也有争议,如有专家提出殷墟非殷都说[11],因此郑州商城的学术争议不应该成为阻碍郑州进入大古都行列的因素。另外,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初步结论,尤其是郑州商城50年考古的巨大收获,足以反映郑州作为统一王朝都城的气魄,这些是建立在科学研究基础之上的,因而有关的结论也应该是令人信服的。
夏商周断代工程,是建国以来各学科合作攻关研究中国文明年代学的最重要的文化项目,尽管在细节上学术界尚有争议,但从总体来看,其成果及相关结论应该说是权威性的。在《简本》所列之“商代前期的年代学研究”中,由诸多遗址而构建了商前期的考古学文化序列,在5期中1~4期是以郑州商城为代表的。如第一期以郑州商城CIH9等为代表,第二期以郑州商城CIH17等为代表,第三期以郑州商城CIH1、CIH2乙等为代表,第四期以郑州白家庄第二层、小双桥遗址的主体遗存为代表,这些均反映郑州商城时代的延续性,在该书中所得出的初步结论为:“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基本同时或略有先后,是商代最早的两处具有都邑规模的遗址,推断其分别为汤所居之亳和汤灭夏后在下洛之阳所建立‘宫邑’亦即‘西亳’的意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其他如小双桥、洹北花园庄和邢台曹演庄、东先贤等大规模商前期遗址的发现,也为推定仲丁迁隞等都城的地望提供了重要的线索。”[12]从以上的结论性语言中,我们不难看出,在界定商代早期都城汤都时,郑州商城与偃师商城比较而言,郑州商城是首选的。而在界定仲丁迁隞之都时,郑州小双桥遗址位列其他遗址之前,因而也是首选的。从《简本》公布的商前期年表看,自商汤至盘庚,共历20王,即从前1600年至前1300年,也就是说商前期积年共300年。自成汤开始,历太丁、外丙、中壬、太甲、沃丁、太庚、小甲、雍己、太戊共10王,如依平均计算,则商汤开始在郑州建都至少应在150年。太戊之后,仲丁迁隞,外壬居之;河亶甲居相,祖乙迁邢等,即在商前期的后段,商王频繁迁都,直到盘庚迁殷后共273年,不再徙都,而仲丁所迁之隞,在郑州商城以北不足30公里,即在郑州市惠济区的范围之内。小双桥遗址规模较大,如依断代工程《简本》的结论,为隞都首选,则仲丁与外壬二王依平均数可推断为30年。因此,郑州作为“统一王朝时期的古都”,应为180年。
如果依郑州作为“统一王朝”都城的180年的古都积年与开封北宋168年、安阳商都的273年、南京明都的38年比较,郑州跻身大古都的行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2.以郑韩故城作为郑州古都聚落演变的有机的组成部分,可以丰富郑州大古都的古都积年一是郑州与新郑始终在一个极小的辖区范围之内。如郑州市区所在,在汉代称管城县,秦西汉时与新郑同隶属于颍川郡,东汉时属河南尹,唐代时二者同属于河南道、郑州、荥阳郡,五代郑州替代荥阳成为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划,宋代以后尽管钧州、开封取代郑州,但二者从地域与建置上的亲缘关系并没有断绝,反而有着更为亲近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