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古都研究(第二十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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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试论郑州人民公园期商代遗存与盘庚复亳问题(1)

朱光华、潘付生 郑州大学历史与考古系

郑州商城是商代一处大型都邑聚落,其兴盛阶段为早商二里岗期,学术界一般认为,商文化白家庄期商王仲丁自亳迁隞[1],此后郑州商城废弃。那么郑州地区作为商王朝的统治中心是否就此而终结呢?我们以为不然。郑州商城为商汤亳都已为数十年的考古发掘和研究证实[2],又《史记·殷本纪》载:“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这里明确指出晚商时期盘庚亦曾迁都郑州。分析表明“盘庚复亳”不仅在文献上有迹可循,亦存在相应的考古学证据,郑州人民公园期商代遗存即与之相关。下面从人民公园期商代遗存谈起,对“盘庚复亳”作以论证,如有纰缪敬希指正。

一、人民公园期遗存的内涵与年代

人民公园期商代遗存是以人民公园遗址上层为代表的一类文化遗存,因最早发现于郑州人民公园而得名。[3]1954年春郑州市文物工作组在郑州商城西城墙外200多米处首次发现该类遗存,发掘揭露人民公园期祭祀坑、墓葬、灰坑、水井、窖穴等遗迹,并发现一处埋葬密集、排列有序的墓葬群;中型铜器墓多有棺椁、二层台和腰坑,墓底铺朱砂,发现殉人和殉狗现象,随葬品丰富,出土大批文化遗物:青铜器有牛首贯耳壶、饕餮纹瓿、兽面纹钺、夔纹戈、饕餮纹戈、涡纹戈、青铜刀等;玉器有戚、戈、璧、璜、佩、鱼、簪、柄形器等;原始瓷器有尊、罍等;陶器有鬲、簋、豆、盆、罐、瓮、壶、器盖、澄滤器、陶水管等;另外出土部分石、骨、蚌质生产工具及骨簪、卜骨、卜甲等。依据陶器形制变化及人民公园的地层关系,该类遗存可分为两期,即人民公园一期和二期。[4]人民公园遗址面积虽仅7000平方米,但此后该类遗存在郑州商代遗址其他地点时有发现,分布范围不断扩大,迄今已见到人民公园、铭功路[5]、二里岗等[6][7]四处同类遗址。

人民公园期遗存的发现丰富了郑州商文化的内涵,为商代分期提供了重要依据。该类遗存有别于二里岗期而与殷墟文化接近是显而易见的事实,这一点已为多数学者认可。发现之初发掘者通过与殷墟文化的比较初步判定,该类遗存“大约和安阳的小屯同时”[8];1956年邹衡先生发表《试论郑州新发现的殷商文化遗址》一文,对郑州、安阳两地的殷商文化进行分期,指出人民公园期应相当于殷墟文化中期,由此证实郑州二里岗与安阳殷墟的年代关系[9];后来邹先生的观点有所改变,指出人民公园上层有“类似殷墟文化第一期的陶器”[10],即认为人民公园期有可能早到殷墟文化第一期,但由于详细发掘资料未公布,学者在引述之时仍认为人民公园期年代属殷墟文化二期[11];2001年10月《郑州商城:1953~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出版,公布了人民公园遗址的详细发掘资料,《报告》肯定了人民公园期遗存属晚商文化中较早的阶段,但对其年代判定不无矛盾之处:如《报告》1016页说:“郑州商代人民公园一期的时代,大体和安阳殷墟第一期早段相当。”而《报告》1035页说:“郑州商代人民公园一期与二期的时代大体和安阳殷墟第一期晚段与第二期早段相当。”[12]人民公园期遗存究竟应该和殷墟文化中哪一阶段对应呢?由此看来仍需进一步探讨,在此试将郑州人民公园期遗存、洹北商城商文化[13]、殷墟大司空村一期[14]三者文化特征作以比较,以考察其年代关系。

综合比较器物群特征我们认为:首先,人民公园自身两期文化特征相似,年代接近。如陶鬲呈方体,折沿方唇,沿面多有凹槽,颈部多饰弦纹,鬲裆和实足略低;真腹豆腹壁较深,圈足略矮;陶簋有侈口直腹和敞口斜腹二式;骨簪有平顶锥体和带歧首饰的两类;占卜甲、骨并用,钻、凿、灼兼施;其次,人民公园两期从整体上晚于洹北商城商文化;洹北商城陶鬲呈长方体,鬲裆和实足较高,真腹豆腹壁较深,圈足较高,陶簋皆侈口直腹,这些都是较早的特征,因此洹北城商文化要早于郑州人民公园期遗存;再次,人民公园两期从整体上早于殷墟大司空村一期;大司空村一期陶鬲呈方体,鬲裆和实足低矮,真腹豆腹壁较浅,圈足低矮,陶簋多敞口斜腹,这些都是较晚的特征,因此大司空一期要晚于郑州人民公园期遗存。从文化特征的承继关系来看,人民公园期陶鬲形制介于洹北商城和大司空村一期同类器之间;人民公园期侈口直腹簋型制同于洹北商城陶簋而敞口斜腹簋型制与大司空一期同类器接近;人民公园一期与洹北商城所见陶豆皆有真腹、假腹两类,人民公园二期与大司空村一期则少见假腹豆;骨簪、卜骨的形态在三遗址则较为近似。

由此看来,在文化作风上三者接近,人民公园期正处于洹北商城与殷墟大司空村一期之间,在年代上人民公园期应该略晚于洹北商城而略早于殷墟大司空村一期。

二、人民公园期遗存与盘庚复亳问题

人民公园期遗存从发现至今已半个世纪,但其性质并未引起学术界很多注意。有学者提出该类型遗存或与商王武丁“自河徂亳”的历史事件有关[15];另有学者认为人民公园期“有可能是商代后期在郑州原商代城附近设置的统治点的文化遗存”[16]。其性质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呢?结合相关文献记载,综合考察人民公园期遗存的年代、文化内涵和地理位置,我们认为该类遗存应与《史记》所载“盘庚复亳”的史实有关。

首先,我们主张盘庚“一世二迁说”,即认为盘庚在位期间曾有“迁殷”与“治亳”先后两次都城迁徙[17]。关于盘庚所迁之殷以往学者多认同为小屯殷墟,而近年的考古发现和研究表明应该指洹北商城[18]。关于盘庚复亳,《史记·殷本纪》曰:“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行汤之政。”

《史记》仅载复亳而并未指出亳在何地,受《汉书·地理志》“西亳说”的影响,后世学者多将盘庚复亳与所谓“偃师西亳”联系起来,如《帝王世纪》曰:“殷汤都亳,在梁,又都偃师,至盘庚徙河北,又徙偃师也。”(《史记·封禅书》《正义》引)《水经·谷水注》曰:“阳渠水又东迳亳殷商,昔盘庚所迁,改商曰殷,此始也。”《括地志》曰:“河南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有之(《史记·殷本纪》《正义》引)。以此为据结合近年偃师商城的考古发现,有学者认为盘庚迁都于偃师商城[19],此说在文献征引和考古材料的解释上皆存在矛盾,已有学者对此提出质疑[20]。那么《史记》所云“复居成汤之故居”指何地而言呢?有些学者认为应指北亳曹县。然而研究表明古黄河至郑州而北流,经滑县、浚县、安阳,过河北,在天津入海[21],山东曹县只能称作“河东”而不能称作“河南”,因此北亳曹县与《史记》所述在地理方位上并不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学术界在否定“盘庚迁偃师说”的同时也几乎否定了“盘庚复亳说”,我们认为无论《史记》所指亳在何地,盘庚复亳说是否可信关键是能否找到与其相应的考古学遗存,而郑州人民公园期遗存恰恰能给我们理解这一问题带来某种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