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反应是又遇到一纨裤膏梁,大踏步走到近前道:“先生,我从不在夜总会门外办公,如果想听歌明日再来。”说完转身,这一套动作干净利落,百炼成金。
“等等,”他走出车外直立在我的面前:“你一点都不奇怪我为什么点那首歌么?”
“为什么?”我知趣地问。
他犹豫道:“我们在车里坐着聊,好么?”
说话间我已用眼睛对他上下其手摸了个遍。典型的帅哥,修长的身材,长得有点象金城武,大大的眼睛深深的凹下去,鼻梁却分外的挺,那种希腊或是英国人的挺——天晓得他们之间到底有无差别,反正就是不象纯种中国人。及至看清了他的面貌反倒释然了,象他这种好皮囊,又有钱,呼风唤雨的,犯不着为一稍有姿色的女人铤而走险坏了一世英名。遂大方地坐进车里,道:“现在可以说了么?”
他拉开车门也坐了进来,忽地别过头去,那一瞬间我瞥见那双大眼睛里藏满了羞涩:“我听过你唱那首歌,我们是校友。”
我吃惊不小,歪着头笑道:“真的?这世界也太小了!不过隔了快十年,难为你认得出。”
“我也不敢较真,试了试,竟真是。你们系中我还认得一个人,程露,你可认得?”
“当然!她可是个漂亮可人的女孩子,只是我们不同班不是很熟。你们可有联系?她近况如何?”提到旧友心中的防卫完全卸下,满脑子全是我那飞扬流转的青春。
“大学毕业后她出国留学了,之后就没了音信。”他说这话的时候神色萧然,目光似一只鸟扑啦啦飞到枝头,惊落一地枯黄。
我小心翼翼地试探:“你们,关系不一般吧?”
对方瞪大了眼睛与我对望,仿佛我是特攻:“咦?你怎么知道?”
他这么配合由不得我不接着戏谑:“我雇了侦探早已摸清了你的祖宗八代,如何?”
“噢?那你说说看?”他冲我挤眼。
我一路掰扯下去:“你出生于富贵人家,大学时与一女孩子一见钟情,可是因为父母的阻隔终是天各一方,以后虽佳人不断可心中余恨难消,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再挑眉笑道:“是也不是?”
“八九不离十。呵,你很能掰啊,不愧是中文系的。”
我淑女般的笑笑,好久没有露出如此不食人间烟火的微笑了。可心中柴米油盐般的腹语:老娘大小也是个作家,这点道行都没有怎么混迹文坛?
听他道:“我至今还记得我们的初次相逢。那是高中时,在从校门通往教学楼的路上,她走下来,我迎上去,在交错的那一瞬间我就把她记在心里了。后来又在同一所大学读书,我记得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知道么,我们曾经相遇过。”说完长吁了一口气,然后目光迷离的射向远方,把我象咸腊肉似的晒在一边。
我打起精神努力地把场面逞下来:“佛说前世千万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的擦肩而过,如此大好的姻缘为何要错过?”
“那时小不敢杵逆父母,等想明白的时候她已经出国了。”停了一会忽地恍然大悟似的道:“怎么半天就谈我了,说说你自己?”
“我?才秀人微,不值一提。”
“可有男友?”
“有啊,”我笑道:“他自知功力敌不过我,正在五行山上修练,打算百年之后再与我较量。”
他撑不住笑个满怀道:“你真有趣。”末了又道:“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工作?”
为何?因为无法效仿伍子胥吹箫乞食于吴市。早就料到会有第七十三个,可那想好的铿镪有力的台词怎么也说不出口,低着头不言语。千言万语不过是一个钱字;人在江湖不过是一句老话:身不由已。
见我不语他忙道:“没关系,不想说可以不说。”这当儿他的电话响,我识趣地做势要下车,他摆手。待到挂掉电话方道:“我妈,催我回家。你家在哪?天这么晚,我送你。”
“不用!我自己行的。”一个人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哪里敢娇气。
“不,我送你。”他发动了车子载着我在路上的流光里飞驰,五彩的霓虹在他的脸上一抹一抹掠过,象在弹奏一曲海也似情深的故事。那一瞬间心中隐隐生痛,象阅尽千帆的游侠在洗尽尘埃后露出绝顶善良的自己,侧过头去轻轻地道:“我会去帮你打听她的下落。”
“不必。这么多年了怕是早已结婚。不过是随便说说。”他也侧过头来望我,许是还没有从温情的回忆中回转来,那温情的余温也眷顾了我,恍惚他的声音也柔情似水:“你,叫什么?”
我深吸了口气道:“蒋搴华。搴是宝字头——”见车箱里有笔在手心里写好递给他看。
“搴衣的搴?”
还好他没有别风淮雨,否则大煞风景。我笑着点头。心中给他定位:文化人,一个有钱的文化人。
“那你呢?”说话间已到了楼下,他拿出笔拉过我的手,在手心里写下一串字符道:“这是我的博克,若想了解我就看看。”
手心奇痒无比,内心暗自欢喜。有耐心写就博克的男人定不是粗枝大叶的,爽快地答应:“一定。”
下车时他再次表示可以一直目送我到家门,我忙摆手拒绝道:“这路我走熟了,多谢。”盗不过五女门。我的境遇比一家生五个女儿还要悲惨,盗贼是不屑于光顾的。
忽地想起个问题道:“你的车和宝马比如何?”
“差不多吧,怎么?”
“没事。再见!”心里想着阿花的老人头是要不回来了。在拐角处忍不住回望,看见他的白色车子依旧停在那,而空中竟然飘飘洒洒落下了雪花。仰着头承接甘饴,二零零七年的第一场冬雪由不得人诗兴勃发:吾本仙姝睫下泪,不辞万里落凡间。
第二天匆匆赶到杂志社,见门口停着一辆跑车,车门开,社长与一年轻女伴一起下来。这女伴身穿白色貂皮大衣,手拎LV,脚蹬鹿绒小皮靴。一看就是个有钱的主儿。我忙躬身让路:“杨社早。”
杨社笑眯眯搂住女伴道:“娇娇,这是蒋编,社中的主力啊,石磊就是她指导着的。”
那个被称作“娇娇”的女孩儿用余光从头到脚扫了我一遍,道:“听说蒋小姐在夜总会也是主力啊?”说完再不肯在我身上浪费一丝力气:“爸,走啦,我要去找石磊。”
我叹了口气。总是这样莫名其妙地收到战书,连呈递降书顺表的机会都不给。两条腿象灌了铅似地一步一拖地向门口移去。怪不得石磊上来就独撑一栏,原来后台如此坚挺,早知如此老娘的威风该由他耍才是。
拿着定稿给社长过目,走到门口刚要敲门听里面正聊得火热。
尖尖的声音:“爸,听说她在夜总会卖着呢,你怎么敢用她?”
低沉地:“那是人家私事别乱说。你可不要小瞧她,很有思想,不然我怎么让石磊跟着她学。”
“跟她学?贱女人,莫带坏了磊磊。”
社长嘘她禁声。
杨社的陈蕃下榻,愈发衬得她女儿尖酸刻薄。我无可报怨。哪个人前不说人,谁人背后无人说。只要不是指着鼻子骂,一切都可以忍。更何况比这难听一百倍的照样扛过来了。轻轻地敲门,社长是值得人去尊重的。
“请进。”见进来的是我,杨社冲娇娇道:“你去找石磊吧,我有公事。”杨娇一扭腰走向房门,路过时香气扑鼻。
我若无其事地笑道:“社长好福气呀,女儿如此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