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马亚时期,一个新兴的“保护民”(马瓦里)阶层崛起。他们是信奉伊斯兰教的非阿拉伯人,同时也包括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名列部册的阿拉伯人。他们在阿拉伯人的军事重镇外围,建立起一个个工商业城市,为阿拉伯军队提供生活必需品。他们还和阿拉伯人并肩参加战争,特别在边陲省份如呼罗珊、马格里布更是如此。但无论怎样,他们总是作为步兵,而阿拉伯人则为骑兵;他们得到的俸给和战利品较低,而且没有年金。信教并没有免除他们的土地税,即使免除的话,也以实物什一税来代替。除了一些有教养和富裕的平民,因拥有教法学和教义学的精湛学识而在虔诚的穆斯林中享有很高威望外,他们在哈里发帝国实际上是二等公民。阿布杜·马立克的新税收制度规定,凡是穆斯林,不论属于什么民族,除缴纳天课外,原则上没有缴纳任何赋税的义务。在实际上,这种特权只限于阿拉伯穆斯林,为了逃避额外的赋税,大批新皈依者从农村涌入城市,希望以平民身份参加军队。这样,在使国库遭受双倍损失的同时,留下来的农民要承担更沉重的赋税。于是,倭马亚政权采取严厉措施,迫使他们重返家园,向他们征收以前所缴纳的高额赋税。这种政策的目的是恢复农业生产以增加国家收入,但也激起了更大的社会不满。
随着整个社会的迅速伊斯兰化,“保护民”的人数大大超过了阿拉伯人。他们在政治、军事和文化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增长,构成了一个具有不满情绪的社会阶层。他们作为穆斯林,应与阿拉伯人处于平等地位,理所当然地要求经济平等和社会平等,这是圣训明确许诺给他们的权利。可是,哈里发帝国的全部结构是以阿拉伯人统治多数缴纳赋税的非阿拉伯人为基础的。如果被统治者由于皈依伊斯兰教而享有阿拉伯人同样的经济权利,那就意味着税收减少和开支剧增。
苏莱曼(715—717年在位)时期曾派遣大军进攻拜占廷帝国。叙利亚正规军和舰队在君士坦丁堡城下全军覆没,使倭马亚王朝丧失了军事支柱。军事费用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引起人民十分激烈的反抗情绪,产生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因此,苏莱曼临终时挑选欧麦尔二世(717—720年在位)出来收拾局面。欧麦尔二世以虔诚著名,是通过推行伊斯兰化来安抚“保护民”阶层的唯一合适人选。为了渡过危机,欧麦尔二世允许他们不受阻挡地迁居城市,并免缴土地税和人丁税。他明确规定人丁税为非穆斯林的贡税。穆斯林土地占有人只缴纳什一税,免征土地税,但教历一百年后转归穆斯林的纳土地税土地不在此例。此类土地的所有人皈依后,可按租借人身份继续耕种,但须缴纳土地税。由于这些措施减少了税收收入,最后被哈里发希沙姆(724—743年在位)下令取消,并明确规定缴纳土地税的对象是土地,不是土地所有者。此后改宗的新穆斯林,可免除人丁税,但不能豁免土地税。当时各地的民众,即主要的土地所有者对此愤愤不平。严重的不满引起了北非的内战,并成为伊拉克和呼罗珊军队起来推翻倭马亚政权的一个主要原因。
希沙姆死后,倭马亚帝国迅速走向衰落。在混乱的局面下,阿巴斯人在“还政于哈希姆家族”的口号下,展开了长期的巧妙宣传,把所有的反对派集结在他们的旗帜周围。747年6月在阿布·阿巴斯领导下,反对现政权的起义经长期策划后爆发了。阿巴斯人在呼罗珊的代表阿布·穆斯林举起了黑旗,占领木鹿城。749年,库法投降,阿布·阿巴斯在那里被拥戴为哈里发。倭马亚王朝的末代哈里发麦尔旺二世率军决心拼命一搏,但于750年1月在大萨卜河畔被彻底击溃,接着被追杀于埃及,从此结束了倭马亚王朝的统治。
二伊斯兰教体制的确立(750—945年)
阿巴斯人称自己的政权为“道莱”(新纪元)。阿巴斯人执政,确是一次划时代的“革命”。这次革命反映了各民族、各阶层人民推翻倭马亚人统治的共同愿望。阿巴斯人以恢复正统教义原则和神权政体理想为号召,利用人们对倭马亚王朝的不满情绪,发动了规模巨大的起义,终于夺取了革命胜利的果实。
在起义中,马瓦里是反政府军的主力,但他们不完全是波斯人,其中有许多民族的新皈依者,甚至还有阿拉伯人。起义者的基本要求是追求社会和经济的平等。因此,阿巴斯人在攫取胜利果实、严厉处决前王朝成员的同时,不得不采取一些相应的变革措施。首先,政治体制得到了彻底改组。波斯的和波斯化的叙利亚地主和商人的政治地位上升,帝国的京城和统治中心从阿拉伯的大马士革转移到波斯化的伊拉克。许多行政部门的职位落入萨珊帝国行政官吏的后裔手中。政权机构和宫廷礼仪也趋向于仿效专制的波斯传统。以征服民族为统治者的社会结构瓦解了,阿拉伯门阀世族的唯一职业——征服战争的停止,使他们失去了干预和影响政治的能力。其次,以农业和商业为职业的平民阶层的兴起,为建立一个新的社会体系铺平了道路。平民的上层,地主、商人、官吏和宗教学者进入了统治阶级行列。农民减少了依附性,新建立的税收制度也接近于平等。原来按固定份额交纳农产税,而现在改成按收成比例征收。这样就为穆斯林社会开创了一个内部发展的时期。
阿巴斯政权建立后的最初一个世纪,是阿拉伯人统治的全盛时期。这时,伊斯兰世界不仅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很大发展,而且文化、学术、教育、艺术等方面也出现繁荣局面。由曼苏尔(754—775年在位)时期开始的对希腊、波斯、印度著作的翻译活动,到马门(813—833年在位)时期,有了重要成就。马门创建的“智慧宫”成为伊斯兰世界的重要学术中心。新柏拉图主义的、诺斯替派的、基督教的以及波斯、印度的思想逐步渗入伊斯兰世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伊斯兰思想。这一时期,倭马亚王朝末期出现的穆尔吉亚派、盖德里叶派、穆尔太齐赖派等教义学派别,以及十叶派、哈瓦利吉派等教派,在教义上仍然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和斗争。同时,伊斯兰教的传统学科,如经注学、圣训学、教法学、教义学等也随之兴盛起来。
阿巴斯政权的建立,完成了从倭马亚时期开始的国家集权化过程。现在的哈里发是自称拥有神授职权的专制统治者。他们通过享有俸禄的大小官吏来推行自己的权力。由于他们缺乏根深蒂固的宗教和政治集团的支持,因而显得比古代的专制政权更为脆弱,日益变成依靠军事力量(禁卫军)的专制政体。哈里发还极力从信仰上、思想上控制公众,考核臣民的忠诚。马门对十叶派一度采取相对宽容的政策,接受穆尔太齐赖派关于“《古兰经》系受造之物”的信条,并任命该派的伊本·阿比·杜瓦德为大法官,成立宗教裁判所以审查高级官吏对这一新教义的信仰。尽管这一新教义为其继任者穆耳台绥木(833—842年在位)和瓦西格(842—847年在位)所遵循,但成效甚微。哈里发为了加强自己的权力,镇压起义和控制地方封建主,重建了一支由突厥人组成的禁卫军。这支新禁卫军的将领逐渐取得权势,参与宫廷倾轧,左右朝政,把哈里发变成可以任意废立的傀儡。穆塔瓦基勒(847—861年在位)于849年宣布放弃新教义,因为《古兰经》受造的信条,既没有实现各教义学和教法学派之间的和解,又未能获得公众的热情支持。他转而争取对群众影响更大、具有保守倾向的宗教学者的支持,同时更加依赖禁卫军的武力。最终,穆塔瓦基勒本人也成为禁卫军的牺牲品。地方上由于封建关系的发展,大封建主开始破坏土地和税收制度,加强对领地的控制,对朝廷抗命不从。穆格台迪尔(908—932年在位)时期又实行包税制。地方总督全都成了赋税的征收人和支配人,他们的责任是上缴一定的款额和向本地的军队及官吏发饷。这样,总督就变成行省的实际统治者和军队统帅。各地总督利用地方封建主的支持,拥兵自立,逐渐形成分裂割据的局面。在帝国西部,除了756年独立的西班牙外,最早在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独立的,有伊德里斯王朝(788—974年)和阿格拉布王朝(800—909年)。接着是埃及和叙利亚的图伦王朝(868—905年)、伊赫什德王朝(935—969年)、哈姆丹王朝(929—991年)。帝国东部的第一个王朝是波斯东部的塔希尔王朝(820—872年)。相继出现的有萨法尔王朝(867—908年)和萨曼王朝(874—999年)。909年,伊斯玛仪派的法蒂玛人在突尼斯推翻了阿格拉布王朝。他们与众不同的是,并不满足于割据一方,而宣称他们在教义上是整个帝国的正统哈里发。后来,当他们占领埃及后,对阿巴斯王朝的威胁更加咄咄逼人。最后信奉十叶派的布维希人进军巴格达,剥夺了哈里发仅存的一些权利和尊严。945年,哈里发被迫“任命”阿赫默德·本·布维希为大元帅,坐镇巴格达行使帝国的最高统治权。不过,在他们的统治下,大多数穆斯林仍旧属于逊尼派。
宗教作为阿巴斯王朝的重要支柱,随着专制统治的加强,产生了统一教义和教法的需要。由于圣训成了教法的补充依据,圣训学很快就成了宗教学科中的一门显学。大量伪训的出现又产生了考证传述世系的必要。从9世纪中叶到10世纪中叶,在大多数穆斯林中间形成了很大程度的一致意见,这种一致终于通过6部经典性的圣训实录而固定化。他们的一致意见基本上是关于伊斯兰社会的结构及其生活方式的。这种广泛的共同意识的造就,是伊斯兰教史上最重要的发展,它的后果就是伊斯兰社会在一千多年的政治变迁中的显著稳定。
在圣训学发展的同时,出于教法系统化和规范化的需要,形成了经典的教法学理论。以地域划分的“早期教法学派”,转变为以著名教法学者的学说为基础的四大教法学派。9世纪末和10世纪出现的艾什尔里和马图里迪的教义学逐渐为逊尼派接受。约从850年起,逊尼派在整个伊斯兰世界逐步确立了统治地位。
阿巴斯人攫取权力后,对前同盟者——十叶派采取了软硬兼施的政策,一方面允许其合法存在,一方面严厉镇压其武装起义。十叶派很快认识到已经失去了夺取政权的可能性,因而放弃了政治斗争。但阿巴斯人意识到该派对于哈里发职位的潜在威胁,对它实行严密的监视。第六伊玛目加法尔·萨迪克于765年去世后,当局对十叶派伊玛目的监视有所放松。激进派大概在这时分离出去,称为伊斯玛仪派。到909年,该派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教义体系,作为十叶派国家的基础,60年后终于征服埃及,建立法蒂玛王朝。而大多数十叶派以“拉斐德派”知名,仍旧是一个温和的反对派。874年,第十一伊玛目哈桑·阿斯凯里去世,不久,他的继任者穆罕默德也神秘地失踪了。这时,十叶派上层采取了新的重大步骤。他们宣布,第十二伊玛目没有死,而是“暂离”或“隐遁”起来,在适当时机他会以马赫迪(得正道者)的身份返回,建立正义的世界。这样,他们把政治斗争不定期地推向未来。十叶派中的多数人看来接受了这一教义,因此得名为伊玛目派或十二伊玛目派。
在这一时期,逊尼派和十叶派的伊玛目派都获得了各自的确定形式,在以后的几个世纪中都几乎没有变化。
三伊斯兰社会的延续(945—1800年)
从945年至1258年,阿巴斯王朝基本上由军事将领执掌权柄,哈里发大权旁落,成了任凭摆布的傀儡。布维希人在巴格达统治了大约一个世纪,1055年为信奉逊尼派的突厥人所灭。他们建立的塞尔柱王朝,在前三代君主和著名大臣尼查姆·穆尔克时期,曾在帝国东部一度恢复了政治上和宗教上的统一。接着就发生了争夺王位的阋墙之争,出现了若干塞尔柱小国割据一方的局面。尽管塞尔柱人的一支在巴格达一直统治到1194年,他们建立的世袭采邑制加强了各地的封建割据势力,导致塞尔柱王朝的崩溃。这种混乱局面,有利于十字军的东侵。除了地方王朝进行拼死抵抗外,哈里发帝国未能给予强有力的反击。13世纪,正当十字军趋于衰败之时,成吉思汗(1162—1227年)的铁骑又从东方席卷而来。1253年,成吉思汗之孙旭烈兀(1219—1265年)统率大军,夷平了阿萨辛派的寨堡;1258年,攻陷了巴格达。阿巴斯王朝的末代哈里发被杀,真正的哈里发帝国史也随之结束。1260年,旭烈兀的军队于拿撒勒附近的阿因·扎卢特的一次历史性战役中,被埃及马木留克苏丹拜伯尔斯所阻。被限制在幼发拉底河以东的蒙古人,建立了伊儿汗国。到第七位继任者时,十叶派伊斯兰教成了伊儿汗国的国教。不久,伊儿汗国解体,突厥人或波斯人的地方王朝于各地兴起,形成分裂割据的混战局面,一直延续到1500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