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王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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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去苏未归(2)

八大选举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毛泽东再次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周恩来、朱德、陈云当选为副主席,邓小平当选为总书记。

党的八大是建国以来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八大召开之前,党中央曾于8月上旬致电王明,希望他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条件下回国参加会议。9月8日,王明从莫斯科致电***并转中央和毛泽东主席,表示身体状况还不允许回国参加八大,向中央和八大主席团请假。

虽然王明在莫斯科养病没有能够出席会议,而且他在身体好转后,也没有对自己的历史错误向党中央写出声明书,但党中央和毛泽东从党的利益出发,本着团结犯错误的同志,特别是反对过自己而且被实践证明错了的人共同工作的原则,仍提名王明为中央委员候选人。

选举结果,王明虽然当选为中央委员,但在97名中央委员中得票最少,因此,在按得票多少公布的中央委员名单中,王明列在最后一名。

自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之后,王明犯的“左”右倾错误已经被全党所认清。由于党历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希望王明能够深刻认识自己所犯的严重错误,并在工作中为党和人民作出新的贡献,所以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仍然选举王明担任中央委员,并且给王明安排重要的工作岗位。就是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七届三中全会连续要王明就自己的错误写出声明书,而王明又拒不写的情况下,党的八大仍选举王明为中央委员,给他留下彻底认识自己的错误和为党工作的机会。

1957年11月6日至21日,毛泽东率领中国代表团访问苏联,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祝大会,还出席了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以及64个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并分别在两个会议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宣言》和《和平宣言》上签了字。

毛泽东率领中国代表团在苏期间,关心王明的养病情况,特意派中共代表团成员、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赖祖烈和黄树则前去看望王明。

据黄树则回忆说:“1957年,毛主席、杨尚昆一起去苏联。杨尚昆让我和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赖祖烈去看望王明。我们去看他时,他住在莫斯科郊外的一座别墅里。我去时,他只有点神经官能症,别的已没有什么病。他谈笑风生,还留我们吃一顿饭,吃的是包子。王明去苏联,好多年党中央都给他送东西,他自己也要东西。后来接到苏联专家给中央写的病情报告,说他只剩下神经官能症,可以回国了。但他自己不愿回来。”

虽然王明的病情已经好转,可以回国工作了,但王明却不想回国工作。党中央为照顾他,也没有催他回国。谁会想到几年之后,王明却把党对他的关怀与帮助置于脑后,竟公开攻击中国共产党以及毛泽东。

王明赴苏治病后,孟公府2号留下了四位老人,即王明父亲陈聘之和继母黄莲舫,王明岳父母孟募州夫妇。王明当时工资是行政五级,北京是六类地区,应领372.5元,党员高干实领342.7元;孟庆树是行政八级,应领270元,党员高干实领264.6元。他们每月有600多元工资收入,供养全家,包括四位老人,生活还是充裕的。王明夫妇和两个孩子去苏联后,工资换成卢布寄往苏联,所以,国家给四位老人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每位50元。当时物价很低,四位老人分两灶起火,生活还是可以的。

这期间,董老夫人、谢老夫人等专程来看望过四位老人,表达了党和政府对王明家属的关怀。

1957年5月11日晨二时,王明父亲陈聘之不幸病逝,享年80岁。

王明此时正在苏联,没有回国料理丧事,丧事由国家机关事务局一手操办。王明弟弟甘宁特意从天津赶来。据他回忆说:“办丧事时,我拿出几十元钱交田书元,他不要。最后由国家给安葬于八宝山。我与王明写的碑文,托人刻在石碑上,立于坟前。坟墓修得我们很满意,对国家我们很感谢。”

王明后来也从苏联来信,对党和国家妥善安排他父亲的丧事表示感谢。

陈聘之逝世后,国家给王明继母黄莲舫700元安置费,另将每个老人的生活补助费提高到150元。这样,即使王明不在身边,几位老人生活得也很幸福。

三、“文化大革命”的冲击

1966年至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导下,在“揪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和“造反有理”口号的煽动下,红卫兵和“革命造反派”冲击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揪斗各级领导干部,甚至像***、邓小平、彭德怀、贺龙、彭真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也没有幸免。王明的家属自然也在这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中受到了一些冲击。

王明是早已定性的“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主要代表人物,这时又在苏联竭力反对“文化大革命”,必然会受到批判。特别是在批孔评儒和所谓十次路线斗争教育中,出现了一些批判王明的文章,几十万字的《王明反革命言论集》编印成册,“打倒机会主义头子、苏修代理人、大叛徒王明”的口号也开始出现。

王明当时被认为是已定性的“死老虎”,而且他又不在国内,所以仅仅是在一些报刊上受点文字批评而已,受冲击程度远不及那些“活老虎”,即那些“正在走的走资派”。不过,王明在国内的亲属却难以避免受到株连。

王明后来在莫斯科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某些其亲属在“文革”中遭受株连的情况。他在《中共五十年》中说:“‘文化革命’刚开始,北京和其他大城市就出现了大标语:‘打倒苏修代理人、反革命黑帮、大叛徒王明!’从此以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还有《红旗》杂志,经常选择王明作为头号攻击和诬蔑对象。王明的妻子孟庆树在苏联学习,多年来一直积极参加反对毛主义的斗争,因此在‘文化革命’初期,北京也出现了类似的标语,对她进行攻击。此外,红卫兵还按照毛泽东的命令,对埋葬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的王明父亲陈聘之进行鞭尸。根据毛泽东的指示,红卫兵抄了王明的家,把他八十多岁、年迈的继母黄莲舫打得半死,还把她扔在大街上;把王明几十份手稿和藏书不是烧了,就是扔了。”

1966年6月,王明还写了一首七律:

北京城内孟公府,

二号门牌我家有。

红卫兵临全部毁,

白头母死众邻嗟。

积书千卷成灰烬,

存稿百篇付浪沙。

父骨抛山伤警卫,

罪行无尽痛无涯。

王明讲的这些情况,许多并不符合事实。据我们了解和调查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几个问题给予说明与澄清。

(一)关于砸陈聘之坟墓事

陈聘之1957年5月病故后,安葬于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坟前有:“子,陈绍禹、陈绍炜,女,陈映民,立”的碑文。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后,有的批判文章说:“王明是地主家庭”。因此,红卫兵在“破四旧”时,就冲到八宝山革命公墓。见到这里有王明父亲的坟墓,很为气愤,在一片“砸掉王明狗父亲的坟墓”的怒吼声中,这些“革命小将”们便砸碎了墓碑,掘了坟墓。所以,王明父亲之墓被砸确有其事。

可是,这其中也有几个问题需要澄清:

第一,这是红卫兵的自发行动,是在当时的特殊历史环境中,红卫兵们采取的过火行动,并不存在如王明所说的“红卫兵按照毛泽东的命令”行事。毛泽东没有也没有必要给红卫兵下达这样的命令。“文化大革命”的主要矛头并非是针对王明,也不存在中央报刊“经常选择王明作为头号攻击和诬蔑对象”的事实。

第二,红卫兵并不是只掘了陈聘之一人之墓,而是在八宝山掘了许多人之墓。凡他们认为是牛鬼蛇神、走资派、“三反”分子等墓,几乎全部被掘。

第三,陈聘之的墓碑被红卫兵砸成三截,碑座和碑身被砸开,碑身又被砸成一大一小两块。坟包也被掘了一下,但并没有对陈聘之进行鞭尸。

1981年2月l日,笔者访问王明的弟弟甘宁时,他说:“我父亲陈聘之几次被国民党抓去,解放战争时期他又动员国民党政治土匪向政府投诚,他为革命做了许多工作,死后有资格安葬在八宝山。我父死后安葬八宝山是政府安排的,不是王明指使的,他当时在莫斯科未回来。红卫兵把我父亲的墓砸了是不对,我请求政府修复。并请你回北京后把我的要求给反映一下。”

受甘宁之托,笔者曹仲彬曾于1981年3月4日亲自去了八宝山革命公墓。陈聘之的墓在进大门后的左侧墓群中,从南往北数是第六排最西的一个。当笔者找到陈聘之的墓时,见到墓已修好,焕然一新,只是墓碑尚无。笔者找到这里的负责人张库同志,并把甘宁的请求反映给他。他说:“‘文化大革命’时,红卫兵造反来到八宝山,说这是‘王明的狗父亲’,就把墓掘了,损害是比较严重的。打倒‘四人帮’后,政府拨了些款,从1979年开始,到1980年大部分被砸墓陆续修好。每修一个需要花几千元,现在还有几个没修复。王明父亲墓,既没有单位,又没有亲属来联系,原来就不想修了。后来,我们研究后,还是给修好了。我正想找他的家属,你来得正好。请告诉家属快和我们联系,墓碑尚未立呢,请家属写好碑文。”

回来后,笔者曹仲彬给甘宁去信,报告了八宝山之行的经过,告诉了其父墓已修好的消息,请他尽快与八宝山革命公墓联系。

(二)关于黄莲舫被打的半死而后扔在街上一事

不知是王明听信了谣言还是编造,从来也没有发生过王明继母“白头母死”,或者是被“打得半死,还把她扔大街上”的事情。相反,正是政府把黄莲舫负责地送回老家,并做了妥善安置。

“文化大革命”刚开始,中共中央领导人就关照过王明的三位老人,请他们尽快搬出孟公府2号。三位老人中,第一个搬出孟公府2号的正是王明继母黄莲舫。据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和黄莲舫相处三年的叶新华说;“听说是周恩来派人送下来的。”

黄莲舫是在王明家被抄之前就离开北京的,她根本没有见到抄家,更没有被红卫兵打死或打得半死,扔到大街上不管之事。

王明继母黄莲舫,是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两位同志,亲自护送回安徽的。据田书元说:“机关把王明继母送回原籍,给了八九百元钱。”他们先把黄莲舫送到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并在合肥住了几天,后来又送回原籍金寨县梅山镇。金寨县人民委员会接收了黄莲舫后,研究决定,每月给她13元生活费,并拨给她一间房子居住,医药费也全部可以报销,具体事宜由县民政科负责落实。对于金寨县人民委员会的安排,黄莲舫表示同意,护送来的两位同志也放心地回到北京。当时,“反动家属”有的被撵到乡下无人过问,有的被打被抓送进监狱,像黄莲舫这样受到妥善安置的实属幸运。

黄莲舫当时已是80多岁的老人,孤独一人住着一间房子确也困难。县里发的每月13元生活费很难维持生活,北京带来的一些钱款也逐渐花光,北京带来的一些衣物有的也只好卖掉。

王明大妹妹陈觉民1957年去世,妹夫汪惠生被划成右派在农村劳动。外甥女汪向荣当时正住在梅山镇,她爱人当时也被当成走资派批斗。因此,她也只能偷偷去看望这位姥姥,尽可能地给些帮助。陈聘之、黄莲舫从新疆回来后曾与他们住在一起的远房侄女陈绍华,曾经请黄莲舫在家吃了一顿饭,结果在单位便挨了一次批判。

黄莲舫在困境中巧遇叶新华,使她平安地渡过了晚年。

陈聘之、黄莲舫去北京前,曾和叶新华、简淑贞夫妇一起住了三年,两家结下了很深的友谊。1963年叶新华从金寨县下放到铁冲公社花园大队。1967年的某日,叶新华到县里买东西时,偶然遇见了黄莲舫。黄莲舫像遇到了亲人一样紧紧抓住这位老邻居的手,泪流满面地非要到叶新华家去不可。叶新华安慰老人不要着急,回家与爱人简淑贞商定之后,又去找了县民政科,要求收养这位无依无靠的老人。

据叶新华回忆说:“我找县民政科,科员江习才同意把老奶奶委托我家照顾,他说民政科的同志为照顾老太太都有点烦了。当时我说好,让我家按月代老奶奶领13元的生活费,她的药费凭票证报销,户口落到我家,她吃粮用粮食本。这样,我叫人把老奶奶从县里用担架抬到我家。”

当时叶新华家有12口人,住三间草房,住房较紧。县里给了130元钱,叶新华又拿出一部分钱,给黄莲舫盖了一间新草房。叶新华12口之家,仅有他一人挣钱,生活也很困难。他们尽全力照顾黄莲舫,使她能够吃饱穿暖。自黄莲舫来后,叶新华家三年没有卖过鸡蛋,都给这位老人滋补身体了。

叶新华是贫农成分,但在那极左泛滥的日子里,自接收了黄莲肪后,全家在政治上受到株连,几个儿子申请参军都未被批准,其中一个儿子都已经穿上军装,仅仅因有“反动的干亲”而被迫脱下了军装。

由于叶新华全家三年来的热心照顾,年迈多病的黄莲舫才能安然度过晚年。她于1970年阴历正月二十一11时病逝,享年83岁。黄莲舫去世后,县民政科给了110元丧葬费,叶新华又拿出100多元,最后在花园大队安葬了这位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