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富兰克林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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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两手空空也敢独闯天下:为梦想执着(1)

1.人,出身可以平凡,但一辈子绝不可以平庸

我的人生如同一次旅行,路上有太多惊喜,也有太多意外;有不舍的地方,也有不想停留的地方,然而我从未停止自己的脚步,最终我以一个平凡人的身份走完了自己的一生,没有什么能比这更让我值得自豪的了。

我的祖父汤麦斯是英格兰人,他有4个孩子,是一个虔诚的新教徒。我的父亲是祖父最小的儿子,也是一个虔诚的新教徒。大约在1682年,父亲因为英格兰对新教徒的残害而漂洋过海来到波士顿。起初他做的是染布生意,可在波士顿这并不受欢迎,于是他转行靠生产蜡烛和肥皂,渐渐在这片土地安定了下来。1706年1月17号,我出生了,作为家中最小的儿子,我受到了父亲的宠爱,至于我的哥哥们,他们很早就辍学给他人当学徒去了。

可能是因为我最小,父亲希望把我培养为一名牧师,而不是像哥哥们一样做手工艺者。8岁的时候,我进入语法学校学习,在学校里我表现得很好,一度成为全班的优等生。当时,一些父亲的朋友偶尔来我家向父亲请教问题,也会顺便夸我几句,这让父亲对他的决定感到骄傲。

然而,愿望是美好的,可现实是残酷的。父亲考虑到将来我上大学的高额学费,而自己又无法承担这一切,于是便让我退学回家。退学后,父亲把我送进书算学校里,起初我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后来才知道是父亲希望我学一些计算的本领,好回家帮他。可是我那时候的数学成绩并不好,常常连及格线都到不了,所以才上了一年学,我就被父亲带回家里,帮助经营他的小手工作坊。

在父亲的小作坊里,我每天所要做的都是些剪烛芯、灌烛模的无聊工作,这些对我来说毫无乐趣可言。我的理想是去航海,做一个海上的勇士,而不是天天学习如何制作蜡烛和肥皂。当时我家附近有一片咸水沼泽地,水大的时候人可以在上面划水或者钓鱼,在我的记忆里,我经常和我的小伙伴去那里玩。

有一件事我想说一下,这对我来说很有意义。沼泽附近有一个工地,工地上有许多的石块,我建议拿这些石块在沼泽旁修建一个钓鱼台,方便我和小伙伴以后来这里钓鱼。这个建议受到了所有人的赞同,于是当天我们就建成了这个钓鱼台。可第二天发现石块不见了的工人找到了我们的家长。我向父亲辩解称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可父亲教训我说,不诚实的事情是不会有益的。这件事影响了我的一生,特别是从事公益事业的时候,我以诚实为标准评判一项公益事业是否对人们有益处。

就这样,我在父亲的作坊里苦熬了两年,想去航海的念头始终没有消失过,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甚至打算像哥哥詹姆士·富兰克林一样离家出走。可能父亲也感觉到了这一点,他自然不愿意看到我走哥哥的老路,哥哥的离开已经让他很伤心了。于是,父亲为了留下我,经常带我出去散步,有时候还去木匠、铜匠店铺去参观,他希望我能在其中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我想对于一位父亲来说,即使儿子不能继承自己的事业,他也希望儿子能够安安稳稳地工作,而不是去危险的大海上讨生活。

不得不说,我在观察这些工人运用工具的时候,确实学到了很多东西,我自己就能在家里做一些简单的修补工作。可这并不能让我对手工业产生兴趣,对于我来说,更多的时候是抱着一种游戏心态。

相对于做那些手艺活儿来说,我最喜欢的事情还是读书。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手里的零用钱全用在购买书籍上了,当时我最喜欢的是《天路历程》,为此我还专门收集了一套。只不过,后来我将这些书卖掉,换了一套《历史文集》,它大概有四五十册。

看到我对读书如此热爱,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印刷业,正巧我的哥哥詹姆士·富兰克林也从英国回来,准备在波士顿开办一家小型印刷厂。虽然我更希望去航海,但是比起制造蜡烛和肥皂,印刷工人的工作显然更有吸引力,于是在父亲的一手操办下,我给哥哥当起了学徒。由于父亲担心我突然离家出走,他还命令我和哥哥签订了师徒合同,当时我只有12岁。师徒合同规定,我必须充当学徒到21岁之后才能获得自由。

现在回想一下,当初选择印刷业是正确的,如果我一意孤行离家去航海,说不定我早就葬身鱼腹了,也就不可能有现在的我,更不要提那些我经历的事情了。

2.印刷工让我看到了更大的世界

可能我很适合从事印刷工作,只用了很短的时间,我就熟悉了印刷流程和业务,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但最让我高兴的是,因为经常和书商联系业务,我渐渐结识了不少书店伙计,这样一来,我再也不用为没钱买书而苦恼了。

有时候,我能从书店伙计那里借些我未读过的书,但我很快就会还回去。有时候,为了不让书店的老板发现,我会在下班后借书,通宵达旦将书看完,第二天一早再还回去。这样一来,书店的伙计对我借书的行为很是放心,也就乐意借给我更多的书籍。那时,我迷上了诗歌,并创作了一些小诗自娱自乐,但都没有公开发表过。

哥哥看到我的这些小诗后,可能觉得对他的印刷厂有好处,便支持我继续写诗,还让我写两首叙事诗。为了帮助哥哥的印刷厂,我花费了不少时间写了两首诗,一首叫《灯塔悲剧》,叙述了当地一个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水而死的故事;第二首叙述了缉拿“黑胡子”海盗的经过。现在看来,这两首诗歌都是毫无价值的东西,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却是得意之作。

印刷完成后,我就拿着自己创作的诗歌去卖,第一首很受欢迎,因为记叙的事情是最近发生的,而且还曾在波士顿引起比较大的轰动。我对自己有这样的成绩感到很满意,但我父亲却向我泼了一盆冷水,他嘲笑我的诗歌十分幼稚,只能给大家增添点笑料而已。而且,他还说诗人都是穷光蛋,这让我的自信心大受打击,于是我就放弃了做一个诗人的想法。

虽然不做诗人了,但我又对散文产生了兴趣。也许人们不会想到,我之所以会喜欢上散文,全是因为我受到的一次打击。在镇子上有一个和我同样喜欢读书的孩子,正因为相同的爱好,我们成为了好朋友。可能是太年轻幼稚,我们在一起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争论,而且都极尽所能想驳倒对方。

有一次,我和他讨论妇女应不应该接受教育的问题,他认为妇女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她们并不适合去学习,而是更适合在家带孩子,或者从事手工劳动。我则反对他的观点,我认为男人和女人是平等的,学习知识是不分性别的,而且妇女学习一些知识,对社会来说也有好处。

尽管我的依据比他充足,但在论述上我却远远不如他,他在辩论时会用到比我丰富的词汇,表达上也比我流畅许多。我们分开的时候,依旧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我们因为这次争论暂时也不会见面了。为了驳倒他,我坐下来冷静写下了我的论点,然后寄给他。而他也用这种形式和我继续争论,就这样,来来回回写了三四封信。

我的父亲看到了这些信,这一次他并没有嘲笑我,也没有对两个年轻人的论点做任何评价,而是帮我分析文章的写作技巧。父亲认为,虽然我在拼写和标点上要更好些,但是在文章的措辞、陈述问题的严谨和条理的清晰方面要远远落后于我的朋友。对此,他还举了几个例子,让我不得不服。我对别人的批评,一直都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这件事也是一样。从此以后我开始不断练习。

除了勤加练习写作技巧外,我在读书上下的功夫也更大了。16岁那年,我受到一本宣传素食主义书籍的影响,决定做一个素食主义者。因此哥哥将我的伙食费交给我,让我独自去吃饭,他们可不想因为我的饮食而添麻烦。有了这笔伙食费,我便能省出一部分钱用来买更多的书,同时由于独自吃饭,不用将大量的时间浪费在吃饭时候的闲聊上,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去看书和写作。

为了能锻炼自己,我还发明了一系列的训练方法。比如,当我看到有些文章写得特别好时,我就会从文章中归纳出重点,过几天,再重新写一遍,和原文做对比,找出自己的不足之处。

有时候,我会将文章的顺序打乱,等一段时间后,再设法重新组合一遍,使它成为原来的文章。这样,我的逻辑能力大大增强,在写作的条理上变得越来越清晰。那段时间里,我除了工作以外,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读书写作上,就连每个星期天去教堂礼拜的时间也节省了下来。

3.我渴望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我去闯纽约

我想大概是1720年,我的哥哥詹姆士出版了整个美洲第二份报纸——《新英格兰报》。开办一家报社的想法他酝酿许久了,我记得开始的时候,他的朋友认为这个计划不会成功,因为对于殖民地来说只要有一份报纸就足够了。

但哥哥依旧将报纸出版了,并派我将报纸送往订户那里,结果比预想的还要受欢迎。哥哥的一些朋友有些学识,经常会在报纸上写些小品文,这令报纸的声誉逐渐提高,订购的人也越来越多。哥哥的这些朋友经常来印刷厂做客,有时候我也会在旁边听他们聊天,当他们说报纸是如何受当地人欢迎的时候,我也想写些东西试一试。

只不过,我知道我只是个孩子,如果哥哥知道是我写的文章,一定反对我的文章见报。于是我改变了自己的笔迹,写了一篇匿名文章,趁夜偷偷地放在印刷厂大门底下。第二天,哥哥看见了这篇文章,随后将文章给他的那些朋友传阅,令人高兴的是,他的朋友对文章赞不绝口。当时我就站在旁边。

受到这样的鼓励,我对自己的写作充满了信心,之后我又以同样的方式投了几篇文章,同样受到了好评。直到有一天,我觉得没有必要再隐瞒下去,便公开了自己就是这些文章作者的身份。

秘密公开后,我哥哥的那些朋友对我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学徒刮目相看,不过这却引起了哥哥的不满,他觉得我有些自负。这件事可能是我和哥哥不和的原因之一,他认为他是师傅,而我是他的徒弟,所以他能对我呼来喝去。可我认为我是他弟弟,他应该给我适当的自由,而且不应该让我做一些有失身份的事情。有时我们会闹到父亲那里,虽然我父亲大多数时候是支持我的,但哥哥的脾气很不好,常常背地里打我,这让我很生气。这时我已经厌烦了枯燥的印刷生活,渴望早点结束学徒生涯,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自从《新英格兰报》出版后,我哥哥倾注了大部分精力,还好他的付出得到了应有的回报,报纸的发行量不断增加,订阅报纸的人也不断增加。我想这报纸的成功和它的内容是分不开的,它以文学作品为主要内容,有时候还刊登一些诙谐幽默的小品文,对于文化贫瘠的殖民地人民来说,这些内容是很受欢迎的。另外,哥哥的一些朋友是反神权、反殖民统治的人,他们的文章毫不吝啬地对当时北美地区的神权政治进行了批评,这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虽然哥哥的这种做法得到了民众的广泛支持,报纸的影响力也迅速上升,但是他却触怒了统治阶层,尤其是报纸上大量批评宗教的文章,引来了教徒们的敌视。有神学家称《新英格兰报》是“地球上最邪恶的事物”,而詹姆士和那些作者们是恶魔,是来毁灭世界的人。

有一期,我们报纸上刊登了一篇文章,内容是评论当时的一次政治事件,这触怒了州议会。州议会下令逮捕了我哥哥,逼迫他说出这篇文章的作者,我想应该是他不愿透漏文章的作者是谁,所以最终被判处监禁1个月。

尽管我和哥哥之间此时已有分歧,但对于他被捕一事我还是很气愤的,在哥哥被捕时期,我接手了报纸出版业务。在报纸上我写了许多讽刺政府的文章,这让我在当地得罪了不少人,但我哥哥却很喜欢。哥哥被释放后,州议会颁布了一条奇怪的法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