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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广告哲学(9)

从另一方面看,商品的生产、销售同样离不开人类对其的消费。任何种类商品都是因为人类生活、生产的需要而被生产出来的,也就是说只有人类需要某类、某种商品时,这类、这种商品才会被生产出来;人类生活、生产不需要的商品,或者不适合于人类生活、生产需要的商品则不会被生产出来,是人类的生活需要和生产需要导致了商品的生产与销售,离开人类生活与生产,也就没有了商品的生产。所以,商品的生产、销售是一刻也离不开人类生活与生产的。这也正应合了黑格尔所说的“各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并相互依赖。”这一哲学观点。

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人们对于商品的消费需求,消费爱好、消费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永远停止在一个阶段上,而是处在一个不断变化、消费需求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因为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与与进步,随着人们的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们的消费观念也会不断地更新、提高。今天,在人们眼中被看作是奢侈、昂贵的商品,到了明天也许就变成为普通商品。这件商品今天在消费者眼里能得到青眯,到了明天、后天,或许就变得无人问津。同样,一种新的商品投放到市场后,由于价格定位高,做工过分讲究等原因,可能好几个月都打不开销路。但是,当消费者的消费文化和审美水准发生了变化后,这一商品则马上会变成消费者手中的抢手货。因而商品与销售,消费与购买,商品——消费者,销售——购买者,种种矛盾对立体在各自运动中不断发生转变,并且常常相互转化,转化的结果则是旧的矛盾被克服了,但新的矛盾又随之产生,这就需要企业主、广告人应当有意识地用哲学观念作指导,使商品的生产、广告活动和销售与消费者的需求变化紧紧结合在一起,尤其是商品的整个广告投入、广告活动全过程都要迎合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购物心理,更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与人们生活水准不断提高的实际状况。这也验证了黑格尔的另一段话:“在彼此扬弃的活动中相互转化,转化的结果是新矛盾的产生,而这样不断产生的矛盾就是本质之建立自身为存在的根据。”我们的广告人、企业主只有懂得、了解与把握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与消费心理,并以“消费者接受哲学”来指导我们的商品生产与广告传播活动,才能使商品的生产与销售适应人类社会生活的步伐,使企业的生产、销售和广告活动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再来看一下概念与感觉。学者是这样解释概念的:“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事物有许多属性,其中有些本质属性,即一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它事物的属性……概念包含括内涵与外延两个方向。内涵是指一个概念的质,即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外延是指概念的适用范围(量),或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对象。”⑼如学者所说: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人类思维形式。人的这一思维形式包括着内涵与外延两个思维方向;在这里内涵是指一个概念的质,即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而外延则是指概念的适用范围(量),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的对象。既然概念是人的一种反映事物本质的思维形式,那就一定是经过了对于事物表象的认识之后所发生的逻辑思维,也只有经过了对事物表象的先期形象思维后,才得以上升到逻辑思维的程式中,才能够通过这一思维阶段把握到事物的本质属性。笔者之所以要论述这一点,其目的就是想要进一步从广告哲学的角度来做一番探讨。从广告创作来讲,其最初目的和最终目的的一个共同点就是:通过某一广告活动的开展,将所要宣传介绍的某品牌产品诉诸给消费者,不但让他们对这一产品能有一个深刻的品牌印象,同时更对该产品产生一个购买欲望,并促成购买行动的实现。因而,广告人对于某一项广告活动进行策划时就要把握住这一广告活动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在自己的脑海中形成一个对于这一广告活动的概念。与此同时,还应辩证地找到这一概念的外延与内涵,内涵即是该广告宣传的质点,外延则是这一广告活动所要反映出的本质属性的对象,广告应逻辑性地把握住广告活动中的质点与所要反映出的本质属性的对象之所在;只有这样,才能将一则广告活动提升到一个辩证法的认识高度去运作,去完成,达到预期广告宣传目的。

感觉也是思维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现象。感觉是与意识相伴相生的,世界上任何一种动物都有感觉,当然也都有意识,但是人类的感觉与意识要远远高于、复杂于其他动物,因为人类是地球上唯一能够真正从事思维活动、有思想的高级智慧动物,正是基于这一特殊点,才将人类从其他动物中区分了出来。但是,如果我们一定要从哲学层面上解释感觉这一思维现象的具体意指的话,则会显得很为抽象,其逻辑点将变得很复杂;因而,只有以具体事物为切入点,才能做出对感觉的通俗化但亦合乎逻辑推理的解释。在这里,我们先看一下亚里士多德对于感觉的解释:“因为感觉不是对感觉自身的感觉,而是在感觉之外有某个事物,它必须是先于感觉的;因为那引起运动的东西在本性上是先于那被推动的东西。”⑽确实如此,人们的感觉通常并不是对感觉自身的感觉,不是一种自身内省式的感觉,而是来自于对某个外界具体事物的感觉,来自于一种外在形式的感觉,这一外在事物必须先于感觉而存在时,才能引起人们对他的感觉,才会有感觉的产生。从广告哲学这一角度来理解,我们则应当这样把握感觉的逻辑点,这就是:当广告人策划、创意、组织一项广告活动时,必须要从受众或者说潜在消费者群体中寻求对于欲作广告之产品的认知感觉,从而以这一潜在消费者群体或者受众的认知感觉来引发广告人的感觉,让这一感觉得以在广告人的头脑中得到升华,再运用这一感觉去指导其广告活动的进行。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当我们讨论感觉这一思维哲学现象时,从受众那里获得的感觉应是一种真实存在过的感觉,一种已经被受众或者说潜在消费者群体切切实实地体验、感受过的感觉;而不能是一种相当然的感觉,一种虚幻的感觉,如果真的是以这样的感觉做为广告人的认知感觉,那就肯定会使你所策划、组织的广告活动取得一种虚假成功、实质上的失败。这也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把一个存在的东西说成不存在,或把不存在的东西说成存在就是假;把存在的说成存在,或把不存在的说成不存在,就是真。因此,一个人如果说是或不是,他也就是在说真的或说假的,但这并非把存在说成不是,或者把是说成非存在。⑾

有时候,当我们一时间无法辨别是真实感觉还是虚幻感觉时,借助抽象和概括这两个思维方式则可起到一个较强的辅助辨析作用,这是因为抽象和概括这两种思维方式在人的思维过程中有着这样一种独特作用:“抽象就是在头脑中把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区别开来,并把一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的属性提取出来。概括相反,是把头脑中分离出来的事物特征联合起来,推广到同类事物中去。”⑿再者,“人是带着理解去感觉的,人的感觉和人类特有的思维是紧密联系的。因此,人的感觉活动是人的整个意识活动的有机部分,是人的整个意识活动的一个阶段,它在本质上不同于动物的感觉活动。”⒀通过人类的思维实践可明显感觉到,抽象在广告人辨析事物的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时常常能起到一种强化认识感的作用;而概括则可帮助人们将经过抽象思维分离出来的事物特征组合在一起,推广到同类事物中去,这样的作用在广告活动中是极具指导意义的。

以上从想象力、理解力、广告定位、广告策划以及“现象与规律性”、“目的性”和“消费者接受哲学”等几方面分析讨论了哲学在商品生产、市场营销与广告活动中的指导意义。正像笔者在绪论中已经说过的那样:其实“广告哲学”作为一门科学来讲,它不仅仅局限于本文所分析的那些内容,还包括广告文化与哲学、语言文案修辞与哲学、广告法规与哲学等多种广告学与哲学的关系,以及哲学在这些广告学各领域中的指导意义。用哲学来研究并解开上述广告学中种种具体学科的理论实质,是一件虽枯燥难搞,但又有着非同意义的一门学问。这是因为,“意识要正确地指导实践以实现自己的作用,就首先必须正确地反映对象的性质即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的的规律性,并正确认识客观对象实现其相互作用所必需的条件。如果人们不能根据这种认识去创造必要的条件,那就不可能正确地利用各种物质力量之间的互相作用,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改变自然物的形态,就实现不了自己的目的,实现不了意识的能动作用。”⒁确实如学者所言,我们学习哲学的目的就是要正确地指导实践以实现自己的目的,如果我们不能根据这种认识去创造必要的条件,那就不可能正确地利用各种物质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改变自然物的形态,也就实现不了自己的目的,实现不了人类意识所具有的能动作用。

在本书中由于篇幅及其它方面的原因,许多哲学原理问题只得先略去不谈,有待日后继续潜心用力。当然,以上所论之处,肯定多有不妥,诚恳希望各位专家、学者与读者予以指正。

注释

⑴梯利著《西方哲学史》下册345页

⑵卢梭著《爱弥尔》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383页

⑶陈修斋、杨祖陶著《欧洲哲学史稿》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1页

⑷《外国理论家作家论形象思维》20页

⑸康德著《判断力批判》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下卷56页

⑹海德格尔著《世界图象的时代》(转引自《海德格尔哲学概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218页

⑺张传有著《西方智慧的源流》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1997年版368页

⑻转引自张传有著《西方智慧的源流》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1997年版330页

⑼张厚粲等著《心理学》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233页

⑽亚里士多德著《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104页

⑾亚里士多德著《形而上学》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108页

⑿张厚粲等著《心理学》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229页

⒀陈晏清著《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52页

⒁陈晏清著《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