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从晚清到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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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太平天国(3)

近在1978年,美国三藩市有一名叫吉姆·琼斯(Jim Jones,1931-1978)的基督教牧师。他在不知不觉中忽然发生了神灵感应,使他变成了一位有奇异疗效的医生。他能为病人医治一些奇病杂症,包括肺癌,因此一时声名大噪,信徒四集。群众增多了,琼斯竟自称是“耶稣转世”(reincarnation of Jesus);甚至说他自己便是“上帝”(God),并自封为“恺撒大帝”(Caesar)。号称是苦难人民的救世主、社会主义之大护法。他组织了一个人民公社,叫作“人民庙”(People’s Temple)。庙内废除私产。全体信徒同吃、同住、同劳动。琼斯视其全体信徒为上帝的儿女,全体“儿女”亦齐呼琼斯为“爸爸”(Dad)。大家毁家纾难,捐献相从。三藩市附近一时被这群活上帝的信徒弄得河翻鱼乱。居民与政府吃它不消,乃群起加以驱逐。琼斯终于在美国无地存身,乃率其信徒流窜至南美洲之盖亚那(Guyana)南部,人迹罕至之热带丛林中,自建其“琼斯堂”(Jonestown),划地称王,不受美国之法律约束。然琼斯本人及其绝大多数之信徒究系美国公民,美政府不能任其胡来,不加闻问。美国三大电视台之一的“国家广播公司”(NBC)亦想抢此奇特新闻,前去一探虚实。1978年11月中旬,乃由国会议员里奥·阮(Leo J.Ryan)氏率队乘小飞机前往视察。孰知打草惊蛇,“人民庙”中的狂热叛逆分子竟认为阮氏一行四人为政府特务,乃一举将其枪杀。

人民庙徒既闯下大祸,琼斯深知政府围剿之不可免。同时他也认为他和他的全体信徒的大限已至,乃决定集体殉道——全庙成员自“爸爸”而下凡911人(亦说913人),竟于11月18日一夕之间,全体服毒自杀。一时消息传来,举世震惊。电视上男女老幼,尸体横陈——有举家相拥而亡者,有少妇怀抱婴儿而死者……情况之惨绝人寰,真令人不忍卒睹。

笔者亲眼目击之余,关掉电视,唏嘘太息,不禁试问:胡为乎而然欤?

亲爱的读者,这就是“宗教”嘛!我民族何幸,有了个“不语怪力乱神”的文化传统。因此这种在世界各地史不绝书的“宗教狂”,在我国历史上却并不多见。偶亦有之,它也不能为我们知识分子(包括古今的历史家)所能了解、接受。而有些野心家、宗教家、革命家要想利用宗教力量来登大宝、夺政权,在中国历史上也从来没有成功过。

因此我国传统历史家,对这一类史籍秉笔直书之时,不是咒骂他们“妖言惑众”(如赤眉、黄巾、白莲教和天地会),就歌颂他们只是单纯的“农民大起义”“土地革命”“反帝反封”(如今日大陆上对太平天国的研究)。搞宗教只是“伪装”或“假托”而已。

我国传统和现代两派执笔人都把这极其重要的“宗教狂”的一面,给完全忽略了,因为这宗史实在其他民族史中(包括奉行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各民族的全部)虽然司空见惯,而在我们中华民族史中却发生得太少了——我国史家没有对这项史实执笔的经验,所以一碰到宗教难题,往往就王顾左右而言他了。

不幸的是,我们“洪天王”所搞的却正是“恺撒琼斯”那一套宗教狂。高唱“苍天已死、黄天当立”,洪秀全也是我国史上最成功的一位了。

再举个小例子:目前在美国还存在,并且活动频繁而怨恨猬集的另一个狂热的基督教支派,“统一教会”(Unification Church)的教主文鲜明牧师(Rev.Sun Myung Moon),不也是说他见过摩西、耶稣、释迦牟尼和穆罕默德,并且分别和他们谈过话吗?

您说他在胡扯?而文牧师这位朝鲜佬却能指定数以万计的美国男女青年,在纽约市的“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集体“盲婚”。他后来又去韩国的汉城搞集体盲婚,规模更大。这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和韩国啊!这个时代的青年人,可以说是人类万年历史上,最桀骜不驯,最不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一代啊!文牧师有啥魔术,能把他们数万人,指定盲婚?据最近消息,文鲜明已打入苏联,看样子他又要在莫斯科搞其盲婚了。

这就是“宗教”啊!希特勒、史达林也斗它不过的“宗教”啊!

明乎此,我们对100多年以前,洪秀全、杨秀清这两位所搞的那一套,就可思过半矣。

文才不足,宗教层次也不高

洪秀全天王是有他一套的。但其人毕竟只是个专制时代“三家村”的土塾师,没学问,更没有文采,所以他在广州屡试不第,考不了秀才。

广州一向是我国华南人文荟萃之区,在那儿考个秀才举人是极度困难的。那位才气纵横的文士,后来做了汉奸的汪精卫,便是当年广州科考、院考出身的秀才。我们要读读那些脍炙人口“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等《双照楼诗词稿》中的诗词,再去看看洪秀全的什么“手持三尺定山河,四海为家共饮和”(《吟剑诗》),什么“龙潜海角恐惊天,暂且偷闲跃在渊”(《龙潜》)等鄙俗的诗句,就可以知道洪秀全为什么可以做“天王”而不能做“秀才”了。

洪秀全虽没文才,但显然具有极深厚的“宗教感”,甚或具有如今日甚嚣尘上的所谓“特异功能”。因此当他25岁那一年,1837年(清道光十七年丁酉),他在广州应试又一次落第之后,受了过度的刺激,他那隐伏的宗教感和潜存的特异功能便被激发了。

我国帝制时代的贫家子弟想侥幸科名,原是全家乃至阖族的投资事业。往往阖家把微薄的资产和集体的希望都投在一个聪明男孩的身上。一旦他榜上有名,连科及第,则阖家也就鸡犬升天。可是相反地,如在科场上一再失意,名落孙山,则其打击之沉重,也是出人想象的。因此秀全在又一次落第之后,回到花县家中,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他一病40余日,在昏迷中便产生了神灵感应(vision)。——他拜见那黑袍、金须、庄严肃穆的“上帝”。上帝说秀全是他的“次子”,并把他介绍给其“胞兄”耶稣,并嘱咐秀全仗剑“下凡除妖”。

洪秀全这种病中经验,在我们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士大夫笔下,简直是胡言乱语、荒谬绝伦。同样的,在现代派的革命史家书里,也被认为是不可相信的。在他们看来,秀全只是“假托”迷信,来争取工农群众参加革命罢了。其实,这殊途同归的新旧两派史家对洪秀全的解释,都是因为浸染于一个无神的文化传统,而无治宗教史和神学之经验的结果——把一个有神的宗教史,当成无神的思想史处理了。

其实秀全这项vision,在任何有宗教传统的社会里,都是司空见惯的。治宗教史或神学的作家,并把这灵异分成数种。一般于昏迷中受神灵之“诏”,清醒后记忆犹新,能遵“诏”办事或传言者,往往都被列入“先知”(prophet)的一类。至于一些于昏迷状态中,能为神鬼传语(多用韵文、诗歌),而醒后自己本人却一无所知者,西人叫作“巫师”(shaman)。其实“先知”与“巫师”之别,只是替鬼神传语的方式之不同罢了。当然先知与巫师亦各有真假之别。货真价实的亦确有其“灵异”(miracle)之处;假的则是一些“魔术师”(magician)了。

根据上述分类,洪秀全(如所言属实)则应属于“先知”之列。先知之巨子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皆是也。

至于摩西的“十诫”和耶稣的《圣经》(The Holy Scriptures)当然是直接出自上帝之口了。上述三位都是西方宗教史和神学上替上帝传言的超级“弥赛亚”(Messiah)。等而下之,则有各教的“圣徒”(saints)和有走火入魔之嫌的“教主”(cult leaders)了。我们这位自称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衔命下凡、救世除妖的“弥赛亚”“天王洪秀全”和最近的“自称上帝”“耶稣化身”,下凡打倒资本主义,实行社会主义的“弥赛亚”“恺撒琼斯”,实在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教主”。他二人在宗教史中,都属于走火入魔的那个低等级。

杨秀清和萧朝贵二人,可能是属于后一形态的shaman(巫师、乩童)。他二人都在“昏迷状态”(ecstatic trance)中,失去本性(ego)。杨则有“天父(上帝)附体”,萧则由“天兄(耶稣)附体”,各自替上帝和耶稣“下凡”传语,发号施令。如此一来,他二人托天父、天兄传旨,则位居父兄之下第三把交椅的“天王”,也得俯首听诏了。

杨和萧原都是洪秀全的弟子,在那种宗教狂热的气氛下,可能都变成了“乩童”。此事都发生在1848年春天和秋季,也就是都在他们联合造反之前。洪秀全既然相信他自己的“灵异”,他对杨、萧二位“神灵附体”,也可能是真心的相信;而“神灵附体”这一套,在中国农村原极盛行,其情况之神秘,往往使人不得不信。杨萧两位的神迹,可能在早期也不是魔术表演。可是在他们打到南京之后,“天父”还要借秀清之口,向天王为东王“逼封万岁”,并借辞笞挞天王,打天王屁股,那一大段故事是否是“假托”,那就是另一问题了。

“邪术惑众”和“聚众滋事”

洪秀全之具有若干“特异功能”,似乎也是事实。他和能治怪病的琼斯牧师,甚或《圣经·新约全书》里的耶稣医师,都确有其相似之处。据太平天国方面的资料,则秀全确实有“能令哑者开口,疯瘫怪疾,信而即愈”(见《洪仁玕自述》)的本领。清方的资料也有记载说“韦[昌辉]妻病危,医药罔效,洪逆治之立愈”(见半窝居士著《粤寇起事纪实》)。

洪氏这些法术,证之以今日风行海峡两岸的“气功师”“针灸师”,以及一度风行美国的印度“瑜伽师”的治病表演,可能都是事实。前些年有位瑜伽师在纽约表演喝硝镪水、嚼玻璃瓶等绝招时,观众之中竟有诺贝尔物理奖金得主承认他是“对科学的公开挑战”(an open challenge to science)。20世纪第一流的世界科学家尚且如此,何况19世纪僻居乡曲的大清帝国农村中之贫下中农乎。

既有此绝技随身,因此秀全于30岁(1843)于广州第四次落第之后,就舍弃功名而专心地去搞其宗教了。果然科场失意,却在教场得意。他和冯云山在广西桂平紫荆山组织“拜上帝会”之后,不期年便从者如云,远近来归了。

本来在农村中搞群众组织,在中国任何朝代里都是官家所不许的,因为“聚众”必然要“滋事”。滋事之小者,则不免集体械斗、打家劫舍、铲富济贫、吃大户、抢仓库、杀官绅……乃至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官家为防患于未然,也就对聚众滋事严申禁令。文禁不了,便用武力镇压,杀他一条血路,则滋事者便作鸟兽散,俟机再聚。没武力镇压,又招安无方,那群众组织就揭竿而起,杀官吏、占城池,称王称霸了。

洪秀全的“老三篇”

再者洪秀全在1837年“升天”时所看到的那一位穿黑色长袍、留齐胸金须的大王爷和他的儿子,可能是我国小说《乌盆记》里的包公,或《三国演义》里的关云长和他的儿子关平或关兴,亦未可知——洪落第秀才,当时也不知道他是老几。等到他再度翻阅一年前所收藏的梁发著的《劝世良言》时,才豁然大悟,原来这位大神便是梁发书里的“上帝”,那位大神的儿子原来就是耶稣。可怜我们这位洪塾师那时还未读过《圣经》,不知道上帝是“无形无体”的,也不知道耶稣是上帝的“独子”。可是洪氏显然有充分的自信,他上过“天堂”、见过“上帝”,上帝并且介绍他见过自己的“长子”耶稣。因此洪氏在读过新旧《遗诏书》(新旧约)之后,认为《圣经》记载有误,乃以上帝次子的身分,把《圣经》窜改了70余条。当欧美在华传教士,闻风大哗之时,洪二太子还下诏亲征,和他们舌战笔战一通。他认为这群毛子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汝等均未上过天堂,焉知天堂内之事乎?真应闭起鸟嘴……此是后话,下篇再详叙之。

总之,洪氏在“升天”悟道之后,就变成一位虔诚而狂热的基督徒,殆无疑问。等到他与好友,也是他第一位信徒冯云山组织了“拜上帝会”之后,乃决心做个终身的职业传教士,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

不过洪、冯二人传教之初,他们在广西所传的大致也只是个很原始的“一神教”(monotheism)——只拜“唯一真神”,不拜“邪神”。可是当洪氏于1844年底东归花县继续其塾师生涯时,他的宗教思想和理论乃日趋精密。据说在其后两年(1845-1846),他居然写了“五十余帙”的劝世诗歌。其三篇精品,我们也或可称之为“洪秀全的老三篇”吧!它们是:《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

虽然写了这许多,秀全显然还认为自己悟道不深。因此他于1847年再去广州,向美国浸信会传教士罗孝全处又学习了三个月。不幸的是罗氏是位头脑僵硬的莽夫,他所雇用的华裔教徒对洪又大为嫉视,致使秀全未能如愿“受洗”便重返广西,以他的原道老三篇去继续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