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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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3)

是时,太后忧梁事不食,日夜泣不止,帝亦患之。会田叔等按梁事来还,至霸昌厩,取火悉烧梁之狱辞,空手来见帝。帝曰:“梁有之乎?”叔对曰:“死罪。有之。”上曰:“其事安在?”田叔曰:“上毋以梁事为问也。”上曰:“何也?”曰:“今梁王不伏诛,是汉法不行也;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忧在陛下也。”上大然之,使叔等谒太后,且曰:“梁王不知也。造为之者,独在幸臣羊胜、公孙诡之属为之耳,谨已伏诛死,梁王无恙也。”太后闻之,立起坐餐,气平复。

梁王因上书请朝。既至关,茅兰说王,使乘布车,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汉使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不知王处。太后泣曰:“帝果杀吾子!”帝忧恐。于是梁王伏斧质于阙下谢罪。太后、帝大喜,相泣,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然帝益疏王,不与同车辇矣。帝以田叔为贤,擢为鲁相。

三年甲午,公元前一四七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夏,四月,地震。旱,禁酤酒。

三月,丁巳,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秋,九月,蝗。

有星孛于西北。

戊戌晦,日有食之。

初,上废栗太子,周亚夫固争之,不得;上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与太后言条侯之短。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帝让曰:“始,南皮、章武,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窦太后曰:“人生各以时行耳。自窦长君在时,竟不得侯,死后,其子彭祖顾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帝曰:“请得与丞相议之。上与丞相议。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帝默然而止。其后匈奴王徐庐等六人降,帝欲侯之以劝后。丞相亚夫曰:彼背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则何以责人臣不守节者乎?帝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徐庐等为列侯。亚夫因谢病。九月,戊戌,亚夫免;以御史大夫桃侯刘舍为丞相。”

四年乙未,公元前一四六年夏,蝗。

冬,十月,戊午,日有食之。

五年丙申,公元前一四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

六月,丁巳,赦天下。

大水。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九月,诏:“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地震。

六年丁西,公元前一四四年冬,十月,梁王来朝,上疏欲留;上弗许。王归国,意忽忽不乐。

十二月,改诸廷尉、将作等官名。

春,二月,乙卯,上行幸雍,郊五畤。

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孝王薨。窦太后闻之,哭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人为王:买为梁王,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女五人皆食汤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说,为帝加一餐。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及死,藏府馀黄金尚四十馀万斤。他物称是。

上既减笞法,笞者犹不全;乃更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定棰令:棰长五尺,其本大一寸,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得笞臀;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陇西李广为上郡太守,尝从百骑出,卒遇匈奴数千骑。见广,以为诱骑,皆惊,上山陈。广之百骑皆大恐,欲驰还走。广曰:“吾去大军数十里,今如此以百骑走,匈奴追射我立尽。今我留,匈奴必以我为大军之诱,必不敢击我。”广令诸骑曰:“前!”未到匈奴阵二里所,止,令曰:“皆下马解鞍!”其骑曰:“虏多且近,即有急,奈何?”广曰:“彼虏以我为走;今皆解鞍以示不走,用坚其意。”于是胡骑遂不敢击。有白马将出,护其兵;李广上马,与十馀骑奔,射杀白马将而复还,至其骑中解鞍,令士皆纵马卧。是时会暮,胡兵终怪之,不敢击。夜半时,胡兵亦以为汉有伏军于旁,欲夜取之,胡皆引兵而去。平旦,李广乃归其大军。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自郅都之死,长安左右宗室多暴犯法。上乃召济南都尉南阳宁成为中尉。其治效郅都,其廉弗如。然宗室、豪桀皆人人惴恐。

城阳共王喜薨。

后元年戊戌,公元前一四三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谳而后不当,谳后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三月,赦天下。

夏,大醫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丙戌,地震。上庸地震二十二日。坏城垣。

秋,七月,丙午,丞相舍免。

乙巳晦,日有食之。

八月,壬辰,以御史大夫卫绾为丞相,卫尉南阳直不疑为御史大夫。初,不疑为郎,同舍有告归,误持其同舍郎金去。已而同舍郎觉亡,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金偿。后告归者至而归金,亡金郎大惭。以此称为长者,稍迁至中大夫。人或廷毁不疑,以为盗嫂,不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帝居禁中,召周亚夫赐食,独置大胾,无切肉,又不置箸。亚夫心不平,顾谓尚席取箸。上视而笑曰:“此非不足君所乎!”亚夫免冠谢上,上曰:“起。”亚夫因趋出。上目送之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居无何,亚夫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榡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与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污亚夫。书既闻,上下吏。吏簿责亚夫。亚夫不对。上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问曰:“君侯欲反何?”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乎?”吏曰:“君纵不欲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亚夫,亚夫欲自杀,其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欧血而死。

是岁,济阴哀王不识薨。

二年己亥,公元前一四二年春,正月,地一日三动。

三月,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雁门。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工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繇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蓄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五月,诏赀算四得官。

秋,大旱。

三年庚子,公元前一四一年冬,十月,日月皆食,赤五日。

十二月晦,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大微;月贯天廷中。

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甲寅,皇太子冠。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太子即皇帝位,年十六。尊皇太后为太皇太后,皇后为皇太后。

二月,癸酉,葬孝景皇帝于阳陵。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为武安侯,胜为周阳侯。

班固赞曰:孔子称:“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这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汉兴,接秦之弊,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驰商贾之律;然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为吏。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井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于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焉,不领于天下之经费。漕转山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继以孝文、孝景,清净恭俭,安养天下,七十馀年之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馀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而阡陌之间成群,乘字牝者摈而不得聚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故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义而后绌辱焉。当此之时,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僣于上,无限度。物盛而衰,固其变也。自是之后,孝武内穷侈靡,外攘夷狄,天下萧然,财力耗矣!